第一百八十八章 同窗(1 / 1)

送走了那幾個官吏,張越又與前來相見的各位豪強士大夫們虛與委蛇了一番了。

當然,態度是完全不同的。

豪強士大夫們,現在在張越眼中,依然處於甄彆的階段。

他還需要時間來分辨和了解,哪些人可以合作,哪些人值得拉攏,哪些人又應該去死!

尤其是在得知了新豐官倉可能出了大問題後,張越更是迫切的需要殺一批地主豪強,用他們的血肉來滋養新豐的百姓。

隻是,規模不能太大。

太大了的話,容易引發恐慌,不利於今後的運作。

等送走這些豪強士大夫,張越心裡也差不多有底了。

臨渭鄉的王家、新豐鄉的楊家以及驪鄉的馬家進入了張越的視線。

這三家都有一個共同點——皆蓄奴過百,占地數十頃,富的流油。

但卻沒有軍方的靠山!

這是典型的肉雞啊!

宰了這三家,新豐馬上就能過一個好年!

旁的不說,單單是抄沒的土地財產,就足以讓張越立刻擁有了施政資本。

尤其是這三家占有的土地,一旦充公,那麼他手裡握有的公田就將超過三萬畝!

可以扶持六百戶自耕農,讓數千貧困百姓受益。

更關鍵的是,還能讓張越有威信,來推行自己的政策。

目標既然確定了。

手段,自然立刻要跟上。

張越鬆了鬆自己的衣襟,他很清楚,殺人也是要講究方法的。

若是他一上任,就罪及這三家。

那麼,無論罪名是什麼,整個關中的地主豪強都會對他有所抵觸。

新豐上下的豪強,更可能兔死狐悲。

他又不準備學王溫舒等人的做法,自然,將暴力蠻來的選項給pass掉了。

“還是得讓人上告……最好是有豪強家族出首,狀告他們的不法之事……”張越在心裡琢磨著。

若是豪強地主狀告,張越這個新縣令再秉公決斷,按律處置。

那麼,這個事情就會被視為地主豪強內部矛盾。

既然是內部矛盾,那當然就是吃瓜圍觀嘍!

難不成,還有人想給這三個連聽都沒有聽說過的鄉下土財主出頭不成?

隻是若要如此,就得找一個聰明人了。

正發愁著去哪裡找一個聰明人,來幫自己乾這些事情的時候,忽然門外有侍衛來報:“侍中,有自稱‘新豐鄉常文者’求見,俱其言,彼乃侍中同窗……”

張越一聽,腦海之中頓時冒出一個二十餘歲的男子的模樣。

“瞌睡來了,就遇到枕頭!”張越一聽,笑了起來:“快快有請!”

沒過多久,一個身穿青衣的年輕文士就走進客棧內,見了張越,神色有些激動,手都有些不知道該往哪裡放了。

隻是諾諾上前,拜道:“學生常文,恭問張侍中安!”

張越抬眼看著這個人,講老實話,哪怕是在原主記憶,這位所謂的同窗,也不過是泛泛之交,有過那麼幾次談話而已。

畢竟,黃老學派凋零至今,已經徹底淪為了一個小學派。

在關中地區,能淪落到去學黃老之學的。

不是似原主那般被儒家拒絕,沒有辦法隻能選擇黃老學派的小地主子弟,便是各大家族的庶子、餘子。

士大夫們精明的很。

多方押寶,四處下注、投資,是他們與生俱來的天賦。

如今,黃老雖衰,但終究儒家興起不過三十餘年,萬一有一天,黃老複興了呢?

所以,拿些庶子和不重要的家庭成員去學黃老,算是分散風險。

類似於後世的風投。

屬於虧了就虧了,但萬一能賺到,就發達了的賭博。

自然,常文就屬於類似的風投。

張越微笑著迎上前去,扶起他,道:“常兄何必在我麵前也如此拘謹?”

常文卻是諾諾的看著自己眼前的這個昔日的小師弟,眾多同窗之中最不起眼的一人。

然而,他現在卻已經是整個天下都矚目的大人物了!

官拜侍中,以領新豐令,受命以佐長孫!

任何一個頭銜丟出來,都足可讓人膜拜!

據說,在驪山的黃家,‘老師’現在都快被氣瘋了。

哪位黃老名宿,如今每日都在捶胸頓足之中渡過。

黃家更是已經成為了整個關中的笑話!

甚至有人將黃氏逐張侍中與昔年龐涓放孫臏的故事相提並論了。

許多人都嘲笑黃家有眼不識金玉。

無數黃氏門徒紛紛與之劃清界限。

譬如常文自己,便已經在家族安排下,與黃家一刀兩斷了。

理由也很合理——不敢與亂法之人學文。

那黃氏的長子黃冉,企圖謀奪自己師弟的產業和文章……

做出這樣的事情的黃家,還有什麼資格教書育人?

常文低著頭,輕聲道:“學生能得侍中如此厚遇,真是感恩不儘,願為侍中門下牛馬走!”

說著就跪了下來,匍匐到張越麵前,以期能夠得到接納。

這也是常文在聽說了張越來此後,思考了很久做出的決定。

他知道,自己的家族根本就不重視自己。

早就打算讓他彆戶自立了。

而若一旦如此,他除了能分得百十畝土地外,恐怕一無所有。

從此,隻能自力更生。

更可怕的是,子孫後代,都可能落入世代為農的境地。

唯有得到這位過去同窗的接納,他才能有那麼一絲絲可能,重得家族的重視。

張越卻是看著常文,笑而不語。

他當然需要人才,也需要大量的豪傑來投,這樣才能建成一個有戰鬥力的隊伍。

但,對於家臣這等心腹,必須慎之又慎。

不能輕易接納。

沒有投名狀,光拿著一個同窗的名頭就想他接納?

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張越笑了笑,顧左右而言他,問道:“我聽說,常兄的家族在地方上與同鄉的楊家有所齷齪,曾經舉家械鬥?”

“不知道此事是否屬實啊?”

常文聞言,身體一顫。

漢家是禁止民眾私自械鬥的。

但百姓為了爭水、爭奪佃戶,搶奪田埂,卻是經常械鬥。

常家與楊家同在新豐鄉,而且,兩者勢力相距不遠,自然矛盾和齷齪也多。

兩家每年幾乎都要械鬥一次。

但這些事情是不能擺到台麵上來說的。

因為械鬥是會死人的,而死人,官府是要追究的。

“常兄不想說?那本官去問問楊家人好了……”張越笑著道。

常文一聽,立刻就拜道:“侍中恕罪!確有此事!”

張越聽了,哈哈一笑,上前扶起常文,拉著他的手道:“吾曾行於柳亭之間,多聞楊氏亂法、暴虐之舉,兄為士人,兄族亦為新豐名士之家,何不出首而告,為民做主?”

“唯……”常文一聽,哪裡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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