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13號星期五(1 / 1)

寵物天王 皆破 1081 字 1個月前

飛瑪斯這一跳根本未儘全力,它以前就跳得很高,自從跟老茶在荒山野嶺中修行了一年,充分掌握了發力的技巧,在力量不變的前提下能躍起更高。

羅傑頓時喜出望外,“我的天哪!你們看到了嗎?你們看到了嗎?這家夥跳過去了!它真的跳過去了!”

手下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條狗也太神了,連助跑都不需要,原地起跳居然能跳這麼高……

羅傑跑到查爾斯的麵前,迫不及待地說道:“查爾斯先生,您看到了嗎?這條狗符合您的要求嗎?不瞞您說,我跑遍了附近好幾個州,連鞋子都磨破了好幾雙,千辛萬苦才找到了這條狗,如果不是您強烈要求,我還真舍不得賣掉它……”

他認為飛瑪斯奇貨可居,應該可以賣個不錯的價格,電影公司的這些老爺們都是人傻錢多,一定要狠狠敲上一筆。

查爾斯沒有理睬他,而是徑自走到飛瑪斯身邊,蹲下來以近距離觀察它。他再次確認,這條狗跟自家的當家大明星簡直像極了,放在一起不用化妝都能以假亂真,是血統極佳的德國牧羊犬。

“它叫什麼名字?”他回頭問羅傑。

“額……名字……它叫什麼名字來著……”羅傑乾瞪著眼睛,焦急地向手下使眼色,但手下也不知道這條狗的名字,隻能無奈地聳聳肩。

“是啊,你剛才不是說是你找到的這條狗嗎?那它的名字你總知道吧?”查爾斯冷視著他。

“這個……這個……”羅傑尷尬地吞咽著唾沫,硬著頭皮回答:“它……它叫羅姆,對,它叫羅姆!”

“是麼?”查爾斯是從爾虞我詐的大城市裡來的,怎麼會看不穿羅傑的這點小伎倆,他向飛瑪斯說道:“羅姆,你叫羅姆?”

飛瑪斯搖頭,“我不叫那個名字,我是……我是……”

查爾斯聽不懂它的話,但是能看懂它在搖頭否定,不由又是一愕。

緊接著,查爾斯的目光落到它的黑色皮質項圈上,有一塊閃亮的金屬銘牌隨著它的搖頭而反射著陽光,上麵似乎有某種字跡。

“來吧,夥計,讓我看看這上麵寫的是什麼。”他伸手捏住金屬銘牌,仔細辨認。

查爾斯深深皺起眉,金屬銘牌上的字是什麼?他不認識這種方方正正的奇怪文字,不過旁邊的一串阿拉伯數字他倒是認識。

“1323……”他輕聲念出這串數字,“這是什麼?你的名字嗎?你的主人來自哪個國家?為什麼會給你用一串數字當名字?”

飛瑪斯有口難言,它沒辦法解釋,那一串數字其實是張子安的手機號碼,而那幾個漢字則是“奇緣寵物店”。

查爾斯見它這次沒有搖頭,便拍拍它的腦袋站起來,“好吧,那我就叫你13吧,因為這串數字的開頭是13,而且你的排名也是13,巧得不能再巧。”

排名?什麼排名?

飛瑪斯茫然地抬頭仰視他。

查爾斯嗬嗬笑道:“知道我為什麼選了你?因為你跟我們公司的當家大明星很像,而且同樣擁有出色的運動能力,所以我會把你帶回去當給它當替身。為了保證大明星的安全,我們目前已經為它準備了12條替身狗,而你是第13號——當然,我知道13這個數字不怎麼吉利,而且今天還恰逢星期五,不過……管他呢,就叫你13吧。”

替身狗?

飛瑪斯聽到這個詞,心臟猛然收縮成一團,渾身的血液都變得冰冷無比,險些站立不穩!

查爾斯卻誤解了它,笑道:“是不是很激動、很榮幸?要知道,我們的當家明星是當今文明世界最有名氣的狗,能給它當替身是至高無上的榮耀,絕大部分狗即使求也求也不來呢。”

羅傑搓了搓手,諂笑著說道:“查爾斯先生,咱們現在可以談談價格了麼?”

查爾斯從懷裡掏出一張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給他,“拿去。”

羅傑手忙腳亂地接住支票,立刻驚訝地瞪大了眼睛,這筆錢比他盤算的要價還要高,足夠還掉自己的賭債了。

“我不要當替身!我不要當替身!”飛瑪斯突然狂吼起來。它想逃跑,如果不能從這個可怕的世界逃離,至少要從這裡逃離!

然而它剛剛躥出一步,呯的一聲槍響,一顆子彈鑽進了它前麵的土壤裡,掀起一大片泥土。這是一次警告射擊,隻差不足1英尺就擊中了它。

“你這混蛋想跑?”羅傑咬牙切齒地說道。他手裡端著兩把左輪槍,其中一支的槍口嫋嫋冒著青煙。他已經把飛瑪斯視為搖錢樹,怎麼可能任它跑掉?

羅傑拔槍瞄準開槍的速度太快,飛瑪斯根本都看不清。麵對這兩個黑洞洞的槍口,它知道自己是絕對躲不過去的,即使倚仗危機預兆躲過第一槍,剩下的子彈也會接二連三如疾風暴雨般襲來,把它打成篩子。

不管這個心象世界是誰的,都跟老茶那個世界一樣無限趨近於現實,在這個世界裡死亡的話,自己在現實世界裡的本體會不會也隨之死亡呢?它拿不準,不敢冒這個險。

查爾斯歎了口氣,“你不要想著逃跑,跟著我去公司當替身狗,總比跟著他這樣的人要強得多,至少能填飽肚子。”

羅傑眼珠一轉,他已經見識到電影公司的豪爽,簡直是揮金如土,如果能跟著混進電影行業就發達了,為什麼還要死守著自己的破農場?

“查爾斯先生!查爾斯先生!聽我說!我有個提議!”羅傑怕查爾斯急著離開,趕忙說道,“您看這條狗太野,總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帶走如何?隻要有我在,它絕對跑不了!”

“你?”查爾斯懷疑地審視著他,“你能乾什麼?”

“我能馴狗!”羅傑從後腰裡拔出馬鞭揮了揮,麵露猙獰之色,“訣竅就是抽它們,把它們揍得聽話為止。恕我直言,像您這樣的體麵人當然不能親手做這種事,會弄臟您潔白的襯衣袖口,交給我這樣的鄉下人來做就再合適不過。”

查爾斯想了想,覺得可以讓他試試,反正沒什麼損失,“行,明天你帶著13,來公司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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