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閃亮的東西(1 / 1)

寵物天王 皆破 1085 字 27天前

菲娜根本不屑於理睬他們兩個胡思亂想的小吊絲,在他們進門時瞟了一眼就不再看他們了,隻要他們不是來偷貓的,它就懶得管——應該說,這個時代的全天下之人,在它的眼中皆為奴仆,天生是要為貓族服務的。

它以前擁有數之不儘的奇珍異寶,這枚又小又輕的戒指根本看不入眼,令它著迷的是其上鑲嵌的那塊被稱為鑽石的閃亮小石頭。它是如此的清澈透明,卻閃爍著耀眼的光輝,哪怕僅僅轉變一個小角度,光芒便會有截然不同的表現。

菲娜很快覺察到其中的奧秘,這種奇妙的光影變幻來自於那鬼斧神工般的刀工,是它所在的那個偉大時代最資深的工匠也不曾擁有的——每一道線條都如此筆直,每一個棱麵都如此光滑,每一個角度都如此銳利……

但是,明察秋毫的它卻依然從中看出了瑕疵:線條固然筆直,長度卻不儘相同;棱麵固然光滑,麵積卻不儘相同;角度固然銳利,度數卻不儘相同——當然這種誤差是極為微小的,如果不是過目了無數奇珍是絕不可能發現的,在看到鑽石的第一眼就會迷失在炫目的光芒裡。

這隻能說明,這顆鑽石在切割打磨時,由於某種原因,“對稱”方麵出了問題。導致這種情況的不外乎三種原因,一是工匠的能力達到了極限,二是工匠的器械性能達到了極限,三是鑽石本身並不完美。

隻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原因並不是這三種原因中的某一個,而是三種原因同時存在。

環顧這間簡陋的店鋪,如此的狹窄逼仄,大小還不如它以前神宮裡一間浴室,高度之低矮更是隨意起跳就會擔心撞到腦袋的程度,完全是平民的住宅。這樣的住宅主人怎麼可能得到頂級鑽石?

沒有頂級鑽石,就不配使用頂級器械進行加工,也不可能吸引到頂級工匠為之琢磨。

其實,菲娜並非初次見到鑽石。

早在它所在的那個時代,坐擁全天下奇珍的它就已經見過鑽石了,隻是那時的名字並非“鑽石”或者“Diamond”,而是希臘語Adamas(金剛石),作為原始礦石而存在的。

在那個時代,金剛石僅以堅硬著稱,彆無他用。作為珍寶來說,金剛石的潛力完全沒有得到開發,因為那個時代沒有可以加工金剛石的東西,無論是熟鐵還是青銅都在金剛石麵前铩羽而歸。不經過精細切削,鑽石的魅力就隻能永遠蘊藏在原石裡,無法展現在世人麵前。

所謂的奇珍,是寶石本身的貴重與頂級工匠使用最精密器械加工共同作用的結果,三者任一方麵有失缺失,便談不上成為絕世奇珍。

菲娜曾經擁有的絕世奇珍浩如煙海,是征戰、掠奪、進貢而來,作為獻給它的祭品。

一個國王送給你一件絕世奇珍,對國王來說隻是九牛一毛,而一個平民送給你一件普通的珍寶,卻可能是平民的全部。

所以,它接受了他的禮物。

菲娜喜歡閃亮的東西。

隻是它沒有告訴那個男人,所謂“閃亮的東西”,並不僅僅是奇珍異寶,還包括信念、勇氣、智慧、真誠、友誼、愛情等世界上一切最美好的東西,這些全都是閃亮的東西。

它是菲娜帕麗絲十三世,不朽神國的守護者,無須向凡人解釋它的意誌。

就讓他一直誤會下去吧。

……

王乾和李坤抱住張子安的大腿那叫一個痛哭流涕啊。

男兒有淚不輕彈,隻是未到傷心處。眼見自己的待遇連隻貓都不如,怎麼不叫他們二人傷心欲絕?

張子安毫不感動,一左一右把他們推開,尼瑪我今天為了出門而新換的褲子,不是讓你們擦鼻涕用的!

“我問你們,你們是不是又逃課了?”他無奈地打量著他們,問道。

王乾擦了擦眼淚。

李坤抹了把鼻涕,剛想往地上甩,他就注意到那隻金色貓冰冷的目光,於是輕輕拍了拍王乾的後背,悄悄把鼻涕抹在了大師兄的衣服上……

“沒有啊,師尊,您命令我們不能逃課,我們哪敢違抗您的命令!”王乾慌忙辯白。

李坤的腦子更靈活一些,他用抹過鼻涕的手掏出手機,在龐雜的圖庫裡找到課程表,恭敬地呈給師尊看。

“師尊請看,我們今天沒課。”李坤說道,說完之後就覺得有些不對,沒課的話我們早上乾什麼去了?

張子安掃了一眼,“你還沒睡醒?你自己看看課程日期,這明明是上半年的課程表,現在都下半年了!”

李坤渾身劇震,不由大汗,趕緊在圖庫裡劃拉,想找出這學期的課程表來。

但是,手機圖庫裡的圖片實在是太多了,他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作為論壇的水聖,手機裡不多存些精彩的暴漫怎麼跟彆人鬥圖?怎麼能做到在鬥圖中長勝不敗?結果越存越多,一發而不可收拾,擠占了正常的、有用的圖片的生存空間……當然,這不怪李坤,要怪就怪那些暴漫的作者吧。

真是奇怪,鬥圖的時候找暴漫明明一找一個準兒,每每鬥得對方親媽都不認識,怎麼找課程表時就找不著了呢?

最後,還是王乾先找著了,因為王乾比較耿直,耿直的人思維比較走直線——他直接去班級群裡重新下載了一張。

“師尊請看,我們今天隻有早上有一節大課,我們是下了課才過來的!”王乾獻寶一樣捧著手機說道。

張子安看了看,確實如此,“不過你們怎麼證明你們上了這節課,而不是在躺在宿舍裡睡覺?”

“絕對不可能。”王乾篤定的說,“睡覺的話我們現在還沒起床呢。”

張子安無語,你說的好有道理,不過為什麼我有揍人的衝動?敢情每天早上我辛苦清理貓砂狗糞梳理狗毛擦拭貓淚腺的時候你們還在呼呼睡大覺?對得起黨和人民麼?對得起現代化建設麼?對得起熬夜寫這本書的作者麼?

最關鍵的是,張子安自己也經曆過這個時期,現在回想起來真是無比的後悔,大好的青春時光為什麼是用來睡覺而不是泡妹子呢?導致自己現在仍然是單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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