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更完最後一章,說那是今天最好的,確實如此。我前些天在看自己以前寫的東西,我一直認為這樣才能有所進步,算得上是某一種層次的反省。最後卻得出了一個令自己有些錯敗的結論。從映秀開始,到朱雀記,到慶餘年,到間客,前麵總是差強人意,不,應該是非常的令人頭痛,當然,後麵都會寫的漂亮許多,這裡所說的漂亮,是指和我自己比。
每一個故事,我都是後麵比前麵寫的好。每天寫故事,我也是後麵比前麵寫的好,以前或許不明所以,其實仔細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我是一個需要感覺寫故事的差勁家夥,故事前麵不進題我自己寫不順,每天寫的時候,我要進入情緒才能寫的順。
感覺順的時候,我真的可以一個小時三千字,毫無疑問,甚至也曾經有過三千六百字的巔峰速度,當然,那需要修改,而且這種速度就像是故事裡的高潮那樣,永遠隻是刹那風華,而不是長久的幸福,我寫書六年時間,有那種發飆感覺的時候不多。大多數時候我還是像今天第一章那樣,以每小時一千的速度,痛苦不堪地煎熬著。
說這些好像是在說自己寫的很認真似的,其實不然,我寫故事的認真態度隻算馬虎,比很多人差遠了,裡麵有多少慘不忍睹的片段啊,有時候自己回頭看時,覺得臉都有些發燒。再當然,當然也有很多片段是很**的,我自己看著也很得意,但綜合起來算,隻能勉強維持一個對得起大家訂閱所花的千字兩分或者三分錢,並沒有多餘自傲的東西。
昨天看了烽火寫的那個章節,很受感觸。我始終堅持認為二狗是今年來起點最牛叉的書,不管說裝不裝逼什麼的,這本就是最牛逼的,沒有之一。而我以前又是最不喜歡極品公子的,所以有時候總覺得這世界太奇妙了,丫就是同一個人,怎麼水平見風就漲,漲了這麼多,讓我看著雙眼發花哩?所以這就是認真這個大殺器的效用了。
以前有很多人說我文字好,我從來沒有做過回應,現在正經說一句,這就是扯淡啊。文字要簡略得宜,該華時則華,該脆時則脆,這才是好文字,像我這種老太婆的裹腳,能好到哪裡去?當然,又是當然,這裹腳布裡偶爾還是有些句子不錯的,隻不過我自己要去挑都挑的有些辛苦。要知道已經有很多朋友非常英明地對那些亂七八糟故作高深的長句表示了厭憎,我深表同意,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狗改不了……呸,我認錯,但估計近兩年內很難有能力改,大家且忍著吧。
我正經認為我文字好的章節,自認下了功夫的,是那些簡潔的章節,比如間客裡的某幾章——不算酸的還有幾章、慶餘年裡範閒第一次殺人。隻是不多,因為寫著寫著就容易寫滑手了,滑手有好處,但壞處更多,問題是不滑手的時候,寫的會非常辛苦。
當然,要瘋了,怎麼又是當然,我自己最喜歡的當然還是我的廢話。
這幾天是過渡章節,看似平和順暢,實際是卻是用了心寫的,而且連續三天更三章,我自己都很得意於我的勤奮。細細想來,還不是自己給自己壓力,自己讓自己多用心的緣故。周星星王八蛋的前半部都能說出一字記之曰心這種大廢話大實話大真理,我這個編故事的人,更要牢記這點。
生活裡沒有其餘事情的時候,我的工作職責便是編故事給大家看,所以要給自己壓力,要用心,真有事情的時候,少寫一點,想必你們這些習慣了我的懶惰的人自然也舍不得打我的臉,舍得?舍得也不要打,雖然我不是靠臉吃飯的人物,但總也有迎客的日子。
這個廢話章節我不打算像以前那樣隨時解禁了,一直留到最後,以做為對自己的激勵和要求。
這兩天寫的確實有點累,沒有什麼免俗不免俗的,毫無煙火氣息(記得以前有位書友說最討厭這句,然後我就在廢話裡拚命用這句,我是不是特無聊?)地喊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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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鞠躬感謝下台,我會好好睡覺,努力保證健康,用心編故事讓大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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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ND,準備更的時候,才發現一羅嗦居然又超了一千字,以後誰再敢說我文字好的,直接拖下去打死,信春哥的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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