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統一口徑(1 / 1)

交鋒 可大可小 1583 字 25天前

第二天早上,朱慕雲依然先去了鎮南五金廠。可是,他沒有像往常那樣,馬上向李邦藩彙報,而是去了經濟處。昨天對情報的調查,他得先知道結果。朱慕雲到的時候,馮梓緣已經在那裡等著,準備向他彙報昨天的審訊情況。

“處座,陽金曲依然沒有回來。”馮梓緣剛才去情報處問了,自從昨天情報處的行動開始後,陽金曲就一直沒有回局本部。

馮梓緣被朱慕雲指定調查情報處的泄露事件,有李邦藩的手令,就算陽金曲是副處長,他依然可以將之帶回六水洲。可是,陽金曲不露麵人,他就沒辦法了。現在情報處的人,是協助調查。總不能發張通緝令,全城搜捕陽金曲吧。

“想辦法打聽到他的行蹤,一定要將陽金曲帶回去。”朱慕雲說,在這一點上,他與馮梓緣的目標,是一致的。

陽金曲這個時候,肯定跟劉慎之在一起。甚至,陽金曲也有可能跟餘誠在一起。隻要找到了陽金曲,也就找到了餘誠。他相信,鄧湘濤肯定也會給馮梓緣下這樣的命令。

“是。”馮梓緣堅定的說。

他確實接到了鄧湘濤的命令,讓他全力打探餘誠的消息。隻是,他還有另外一項任務:發現餘誠後,要想儘千方百計,將餘誠除掉!鄧湘濤的語氣很嚴厲,絕對不容置辯,馮梓緣也沒有多想,馬上就應承下來了。

“六水洲上的審訊,進行得怎麼樣了?”朱慕雲問。他既要打探餘誠的情報,還得查清情報處的泄露事件。雖然這件事,是華生在總務科的辦公室,用預先安裝的竊聽器,竊聽到的。可是,朱慕雲總不能如實報告吧?他得找一個替死鬼才行。

“比上次還要差一些,他們今天的說法,完全統一了口徑。”馮梓緣歎息著說。

上次情報處的人,就在二處被調查過。當時,朱慕雲安排,他們每人都寫了材料。可是,今天的材料,他們三人的供述,卻驚人的一致。馮梓緣仔細看了他們的材料,可以說,幾乎一字不差。

上次的材料,馮梓緣也是看了的。但是,現在這三人提供的情況,幾乎完全一樣。就連送信的楊誌,也隻是簡短的說了一下,他報信的過程。剩下的事情,三人就都在一起了。

“統一了口徑?”朱慕雲詫異的說,他接過馮梓緣的材料,裡麵是情報處三人,這次寫的材料。

“我看,他們早就竄通好了。”馮梓緣無奈的說。情報處的人,得知朱慕雲不讓動刑,再加上這次有張百朋撐腰,更是肆無忌憚。

“這是挑釁。”朱慕雲冷冷的說,三人的材料,幾乎一樣。上次他們寫的材料,他可是記得清楚。

“處座,給他們上刑吧?要不然,這幫小子不老實。”馮梓緣說。朱慕雲特意叮囑過,不能對情報處的人用刑。可是,如果不用刑的話,情報處的這幫人,又怎麼會老實交待?

“不行。”朱慕雲斷然拒絕,這不是他的風格。而且,靠用刑查出來的結果,既不真實,也顯不出二處的能力。如果屈打成招,還可能被彆人嘲笑。

“我是壓不住他們了,要不局座等會親自去六水洲審吧。”馮梓緣無奈的說。

“這個叫楊誌的,你重點關注一下。”朱慕雲仔細的看著他們的筆錄,緩緩的說道。這個叫楊誌的,是當天晚上,去貨物檢查場報信的,那位情報處的特務。

“他有什麼問題嗎?”馮梓緣詫異的問,他並沒發現什麼問題啊。

“你要做的事情隻有一樁,那就是弄清楊誌從事發地點,回到貨物檢查場的經過。他當時做了什麼事,接觸了什麼人,說了什麼話,都要弄明白。”朱慕雲叮囑著說。

“是。”馬興標半信半疑,可是朱慕雲的命令,他從來都不敢違拗的。

隨後,朱慕雲將情報處三人寫的材料,全部拿到了李邦藩的辦公室。這些材料,早就刻在了朱慕雲的腦子裡。

“局座,情報處的人,還真是不好審。”朱慕雲將情報處三人寫的材料,交給了李邦藩,苦笑著說。

其實,情報處的這三人,上次已經在二處被調查過。隻不過,朱慕雲隻是為了證實,二處與軍統要犯的逃脫,沒有任何關係,才讓他們寫的經過。但這次則不然,如果可以,他希望能找到真正的泄露天機者。

“這個辦法,用過一次,自然就不靈了。”李邦藩笑了笑。上次情報處的人,本就嚇得膽戰心驚。朱慕雲讓他們把經過寫出來,誰敢不從?

“但是,這次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獲。”朱慕雲突然說道。

情報三個人的檔案,以及他們寫的材料,無論是上次還是這次,朱慕雲都記得清清楚楚。他發現一個情況,事發當晚,情報處那個回來報信的楊誌,在跑回碼頭貨物場報信的過程中,有幾個問題,會說不清楚。

從事發地點,正常跑回去,隻需要十五至二十分鐘就可以了。但是,楊誌用了三十五分鐘。這對一名訓練有素的情報人員來說,實在是太慢了。記得上次楊誌解釋,他是迷路了。畢竟當時是晚上,黑燈瞎火的,走錯了路,也是有可能的。

可上次的調查,與這次的調查,目的性不一樣了。上次的調查,朱慕雲隻是不想,讓逃脫事件,與二處有任何關係。所以,隻要他們三人的敘述中,沒有提到二處,朱慕雲就能讓他們過關。

可這次不一樣,朱慕雲的任務,是要查出泄密者。他不可能讓泄密者,出現在二處,更加不能指證自己。所以,隻能從情報的三人之中找出一位。陽金曲當時和情報處的另外二人在一起,他們可以互相作證,就算朱慕雲想懷疑,也是沒有。

但這個楊誌則不然,他有三十五分鐘的獨處時間。而且,從事發地點到貨物檢查場,中間要穿過一片民居,貨物檢查場旁邊,還有一些茶館、飯店。在檢查場附近,就是四方坪。那裡,可是出現過共產黨的。

而且,事發地點,離碼頭也很近。晚上的碼頭,也是有人的。如果楊誌先到碼頭,或者中間某個地方,與人接頭後,再去貨物檢查場,完全有可能的。至少,從時間上推算,他能做到。

“說說看。”李邦藩饒有興趣的問,朱慕雲的行動能力很差,但他做事很細心。他用這種自己寫材料的形勢,倒也不出人意料。而且,讓朱慕雲親自審訊,他未必能控製住局麵。

“請局座看楊誌的材料。他們的供述,我認為,上次應該是比較準確的。此次的材料,三人基本相同,顯然是統一口徑後的結果。”朱慕雲說。

“說楊誌的事吧。”李邦藩將楊誌的材料抽了出來,又仔細的看著他寫的材料。

“楊誌上次在材料裡寫到,他從上岸到貨物檢查場報信,用了三十五分鐘。這一點,從陽金曲的材料裡,也能看出來。當時,楊誌走的時候,是九點差一刻,楊誌到貨物檢查場的時間,正好是十點二十。這個時間,檢查場的警衛,以及馮梓緣,都能證明。所以說,三十五分鐘,還是比較準確的。”朱慕雲緩緩的說。

“有什麼問題嗎?”李邦藩問。如果朱慕雲不說,他也沒注意到,楊誌回到檢查場,正好花了三十五分鐘。

“再看這次楊誌的材料,他接到陽金曲的命令後,一路狂奔,以最快之速度,趕到二處報信。我到事發地點看過,如果真是一路狂奔的話,不到十分鐘。當天晚上下雨,再加上他不熟悉路,十五分鐘足夠了。哪怕就是正常的跑步,也不會超過二十分鐘。如果他不是跑,而是走回去的,也不會超過三十分鐘。也就是,這中間,至少有五分鐘以上的時間,楊誌沒有用在回檢查場上。”朱慕雲緩緩的說。

“所以他是泄密者?”李邦藩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問。

“光憑這一點,自然不能斷定。可是,楊誌最有可能泄密。”朱慕雲篤定的說,當天晚上,天黑路滑,還下著雨,楊誌不熟悉路況,花三十五分鐘,也勉強能說得過去。但是,楊誌用“一路狂奔”這個詞,肯定是不合適的。

或許,楊誌是想表明,要急著回二處報信的心情。可是,這個詞用得不準確,會讓他付出慘重的代價。

“你說得有道理。”李邦藩點了點頭,朱慕雲的推斷,雖然算不上抽絲剝繭,但粗心大意之人,絕對不可能發現。

“所以,我想重點調查楊誌,就查他這段時間,到底做了什麼,有沒有跟人聯係過。”朱慕雲鄭重其事的說。

“可以。”李邦藩點了點頭,楊誌確實是最可疑的對象。

“如果需要,我想對他用刑。”朱慕雲說,他一向不提倡使用武力,更加不想對人動刑。可是,身在這樣的環境,如果不用刑的話,很難得到想要的結果。

“用刑也是調查的一種手段嘛。”李邦藩說,不要說對楊誌動刑,就算是對其他人動刑,他也不會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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