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314:從未有過的權利(求月票!)(1 / 1)

第315章 314:從未有過的權利(求月票!)

美國有些地方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比如奧克蘭或者弗格森,那裡的犯罪數字簡直糟糕透了,我說真的。——糖納德.特狼普。

羅傑剛坐車下高速到奧克蘭的時候,他還以為自己被賣到了哪個窮鄉僻壤。

滿地的垃圾丶廢棄的房屋丶像喪屍一樣聚集的流浪漢.即使是在亞特蘭大你也很難見到這樣臟亂差的場景。

羅傑瞥了眼埃裡克.弗萊舍,好像是在問:「等等,我們他媽的不是去了個他媽的大城市嗎!?」

確實是大城市,但那是兩年後,等球隊搬家到舊金山。

目前,羅傑得在這個全美範圍內犯罪率僅次於巴爾的摩的地方先待兩年。

這沒什麽不好,能夠有效提升羅傑的防守能力。

在亞特蘭大,你隻用保護好你的屁股。

但在奧克蘭,你得保護好你的腦袋,同時彆忘了屁股。

羅傑想起了關於達米安.利拉德小時候和黑幫的那些故事,而利拉德的家鄉正是奧克蘭。

多年後,這裡的所有職業體育球隊都會搬去或者試圖搬去彆的城市,足以說明這裡並非什麽風水寶地。

這是一座又香又臭的城市,有著還不錯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卻又同時擁有極高的貧困率和犯罪率。

說白了,這裡的貧富差距比同一家場子裡298和998的差距都大。

而勇士隊在這裡的經營也是舉步維艱,RUN-TMC時代後,勇士隊的上座率幾乎每年都是倒數。勇士前老板克裡斯.科恩自己都開始消費降級,證據是,他甚至都開始碰自己老婆了。

但羅傑的選擇也沒什麽問題,史蒂芬.庫裡時代的成功證明了金州勇士有巨大的盈利潛力,隻是缺少一個激發潛力的人而已。

羅傑要麵對的第一個難題就是怎麽在奧克蘭安安全全的度過兩年。

同行的勇士隊工作人員似乎看出羅傑臉上的擔憂,於是從汽車前排扭過頭來:「其實你們大可不用擔心,奧克蘭這座城市就像一本小說合集,每一章都不一樣。彆看外麵破破爛爛,但我們隻要繼續往市中心開一會兒,就是完全不同的景色。」

他沒有騙人,往市中心走後,奧克蘭的景色開始變得宜人。特彆是在素有「奧克蘭的靈魂」之稱的梅裡特湖周圍,舒服得讓羅傑有一種想在此定居的衝動。

但沿著梅裡特湖開了幾個街區後,市容竟又變得臟亂差了起來,一些建築物的牆壁上甚至全是彈孔。有那麽一瞬,羅傑感覺自己正處於中東某地。

工作人員尷尬的笑了笑,然後惡狠狠的瞪了眼司機。

叫你帶羅傑遊覽一下奧克蘭,你特麽怎麽儘往這種地方開!?

司機也沒辦法,奧克蘭因為貧富差距過大,所以每過幾個街區你就會感覺像是到了另外一個世界。

工作人員立刻解釋:「其實這裡也隻有西奧克蘭比較混亂,但很多人容易以偏概全,就覺得整個奧克蘭的治安都不好,實際上不是這樣的!」

說完後,過了幾秒,工作人員又補充:「哦對了,東奧克蘭最好也彆去。至於南邊嘛嗯.有些破舊,不去最好。」

羅傑:.

你直接說東南西北都彆去就行了唄!

謝天謝地,工作人員沒有這麽說:「但奧克蘭的北邊絕對是天堂,羅傑,你一定會喜歡的。」

喜歡?

嗬,羅傑隻想球隊搬到舊金山那天趕緊到來。

在遊覽了一圈奧克蘭後,羅傑表示自己很喜歡這裡,然後決定住在舊金山。

哪怕每天到奧克蘭來訓練都有可能堵死在老演員金門大橋上,羅傑也堅持要住在舊金山。

一個中國人住在華人多的地方,沒毛病吧?

舊金山的華人確實多,昨天在舊金山遊覽的時候,羅傑發現很多街區裡全是中文招牌,可以全程用中文交流,甚至電線杆上還有「找美國模特丶小姐,電話:XXXXX」這種接地氣的野GG。

這些場景一瞬間讓羅傑明白了什麽叫做地球村。

奧克蘭這座城市和羅傑預想的差彆巨大,不過奧克蘭的球迷是熱情的。

羅傑已經看到不少人穿上了自己的勇士隊球衣——你永遠可以相信銳步這方麵的效率。

整座城市超過七成的GG牌上也都換上了羅傑的「遊牧王朝」係列海報。

羅傑不知道「遊牧王朝」這個點子是誰想出的,但肯定是個生活不如意的人。

你這樣讓未來的小皇帝怎麽辦?

事實上,羅傑的影響力不僅僅輻射奧克蘭,金州勇士背靠的其實是整個灣區。

所以周圍的城市,包括舊金山,都在羅傑的影響力輻射範圍內。

羅傑最喜歡的GG牌其實不是「遊牧王朝」係列,而是舊金山那邊懸掛最多的「超越偉大係列」。

和老鷹一樣,勇士也是NBA曆史最悠久的球隊之一,並且祖上巨星不少。

保羅.阿裡金丶內特.瑟蒙德丶裡克.巴裡丶伯納德.金,然後就是蒂姆.哈達威丶克裡斯.穆林和米奇.裡奇蒙德組成的RUN-TMC。當然,還有那個20000最強之男威爾特.張伯倫。

「超越偉大」的意思就很明確了,羅傑將站在所有這些名宿的肩膀之上,徹底超越他們。這張巨幅GG上,勇士其他名宿都是沒有色彩的黑白,隻有站在最中間的羅傑有顏色,蘊意已經十分明顯。

而羅傑喜歡這個GG不是因為他要超越勇士之前的那些名宿,事實上羅傑現在的成就已經足夠秒殺了他們。

羅傑喜歡的超越偉大,是超越自己已經創造的偉大。

如果兩個三連冠還能被碰瓷,那老子就再加一個!

不過,金州勇士和奧蘭多以及亞特蘭大老鷹不一樣,想在這裡成功羅傑要經曆一次短暫的重建。

羅傑去奧蘭多的時候,那裡已經有鯊魚。

羅傑去亞特蘭大的時候,那裡已經有斯科特.皮蓬這個「可以強但不能太強」的小前鋒。

這兩支球隊都有奪冠的一點點基礎,再通過一係列補強基本就可以讓球隊擁有不錯的競爭力。

可金州勇士呢?

這裡現存的三大球員各有各的問題。

安托萬.賈米森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性格內向,不愛惹事,還擁有背靠背轟50分的能力。但他是一個純得分手,除了得分外一無是處。防守很差,傳球意識更是差得不像北卡出品。刨除得分,他無法在高水平的比賽裡做任何其他事情。

為什麽賈米森數據不差但整個職業生涯交易價值卻都不高?為什麽他職業生涯拿了兩萬分卻沒人認為他能進名人堂?因為大家都不傻。

其實賈米森的出身就注定了他沒有成為巨星的可能——他父母雙全,家境不錯,幾乎是無憂無慮的長大。

在NBA,不寄個爹媽或兄弟你怎麽成為巨星?

吉爾伯特.阿裡納斯,日後名震天下的大將軍,巔峰時期是全聯盟得分能力最炸裂的後衛之一。

但他是個需要持球在手才能發揮威力的球員,不巧,羅傑也需要。

羅傑需要球權的原因不是因為他隻能打持球,而是因為持球才能發揮他的最大作用。光打無球,羅傑的產量會大打折扣。

而且就算羅傑在戰術層麵和他共存,吉爾伯特.阿裡納斯的性格也將成為一個嚴峻的問題。

他可和保羅.皮爾斯不一樣,皮爾斯雖然也匪氣十足,囂張跋扈,但他在職業生涯的任何時期都不在乎球隊老大這種東西。阿裡納斯卻非常看重這一點,因為他是個十分自負且驕傲的人。

2007年那支著名的阿迪達斯GG實際上非常完美的美化了大將軍的形象,在那支GG裡,他好像是個謙虛低調的家夥,選了個0號,告訴自己我就是個0,從替補開始慢慢努力給那些有眼無珠的人看,簡直是個完美的勵誌偶像。

但現實裡的吉爾伯特.阿裡納斯之所以會成為二輪秀,會成為替補,其實很大原因不是彆人有眼無珠,而是他自己實在太作。

高中畢業生時他驕傲的認為全美大學肯定任由自己選,但最後大失所望,然後莫名其妙的覺得整個世界都在針對自己。實際上沒有大學敢要他是因為他高中時期就難以管教,教練隻是說了一句讓他不要隻專注個人進攻,要多組織球隊,他就覺得是教練看不起自己的進攻能力,於是反而變本加厲的瘋狂出手。

換作你是大學教練,你敢用這種人嗎?

選秀的時候他驕傲得半場開香檳,提前買了好了金煉子金表。然後在試訓的時候不認真體測,拒絕上跑步機因為覺得太無聊。麵試的時候人家問他理想是什麽,他說關你媽嗶的屁事,不要浪費老子時間。

他覺得以他的實力不需要這些虛頭巴腦的東西,隨隨便便也能進樂透。

然後不出所料,他的這些作為讓-->>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