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主大人,前麵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著格力河走了一個多小時,宋默和隨從兩個人終於抵達了翡翠森林。這裡靠近格裡蘭家族領地的邊界,森林的另一麵就是奧比王國的西北行省,號稱是全大陸最繁榮的商業之都。
一邊吃糠咽菜,一邊富得流油。這對比,怎一個心酸了得。
不是格裡蘭的領民們不勤勞,他們每天的勞作時間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貧瘠的土地,就是長不出能喂飽全家的糧食。
宋默認為,他得仇富,必須的!
進入森林前,隨從強烈要求走在宋默前邊,提防隨時可能出現的危險。
自從宋默被雷劈了之後,領主的隨從們就被管家老約翰組織起來,進行了嚴格的在職教育,管家要求隨從們必須牢記:保護領主是他們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來,一定要推開領主,自己頂上去!
被敵人襲擊,務必要推開領主,自己衝過去!
被野狗追咬,絕對要推開領主,自己咬回去!
……
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職業深造,隨從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事業觀都有了質的飛躍。從今以後,他們將以領主的意誌為最高意誌,以領主的話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領主發的,自己的命就是領主的!自己子孫的命也是領主的!自己的老婆……這個必須還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這件事的,不過知道的方式很讓人尷尬,一個隨從單膝跪地請求他:“領主大人,我的命給您,請把我的老婆留給我。”
宋默當時就傻眼了。
雖然誤會最終解開了,可一連幾天,領主的臉都是黑的。
但老約翰的確是好心,對領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氣嗎?不能!
於是,隻能繼續憋氣。
兩人沿著獵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隨從突然停了下來,示意宋默不要出聲。然後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櫸樹上指了指。
宋默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頭發歘的豎了起來!
一條足有十幾米長,比成年人腰還粗的巨蛇,正盤在櫸樹的樹枝上,三角形的腦袋上長著一對綠色的眼睛,全身覆蓋著火紅色的豔麗鱗甲,每一寸鱗片都在告誡彆人,它不好惹,識相的最好離遠點。
“這是一條還沒有成年的芒古蛇。”隨從壓低聲音,對宋默說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長到三十米以上,鱗片的顏色也會變成暗棕色,是巨龍最喜歡的點心。”
沒成年?
宋默看著樹上的“未成年”,想象著它長到三十米長的樣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來,他對這種冷冰冰的爬行動物沒有任何好感。
幸好這家夥是個特例,如果兔子野雞之類的也長成一副發育過度的樣子,他還吃什麼肉。
兩個人小心的離開了芒古蛇休息的櫸樹,繼續朝森林深處走去。
森林的邊緣地帶經常有領民造訪,動物近乎絕跡。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獲,必須朝更遠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個意外,這種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帶,隻有繁殖季節才會出現。不過也幸虧有這條蛇,棕熊,虎豹一類的凶猛動物,都不會在附近活動,宋默和隨從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尋找獵物,不用擔心被從背後襲擊。
不過,就算獵物自己送上門,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隻野兔從草叢中跑了出來,隨從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帶著風聲射出,卻紮在了野兔旁邊的灌木叢中。結果野兔沒獵到,卻驚動了在刨食植物根莖的野豬!
這是一頭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豬,一身棕色的長毛,背上的幾縷像鋼針似的直立著。僅憑隨從手裡的弓箭和宋默的斷劍,根本就對付不了它!
宋默被隨從拉著一路狂奔,切實上演了一幕人豬驚魂!野豬鍥而不舍的追著兩個人,大有不把兩個人宰掉誓不罷休的架勢。
宋默和隨從一路跑到森林邊緣,才最終擺脫了它,宋默雙手拄著膝蓋,彎腰大口喘著氣,懊惱的咬著牙,恨恨的想著,要是老子有一把獵槍,彆說這隻野豬,就是剛才那條發育過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燉蛇羹!
剛想到這裡,宋默的頭突然針紮一樣的疼,臉色頓時變得蒼白起來,冷汗順著臉頰滑落,幾乎要癱坐在地上。
隨從被嚇壞了,連忙扶住宋默,“領主大人,您怎麼了?”
宋默單手捂著額頭,緊閉著雙眼,有些費力的擺了擺手,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此刻,他腦海中正翻滾著無數的線條和數字,就像他穿越前,被電擊時一樣。
終於,翻滾的畫麵停了下來,宋默睜開雙眼,臉色依舊蒼白,黑色的眼睛卻亮得驚人。
“領主大人?”
“我沒事。”
宋默話音剛落,一個不明物體突然從宋默身後的灌木叢裡滾了出來,隨從立刻衝上去擋在宋默身前,飛起一腳將不明物體踢飛!
半空中傳來一聲慘叫,隨從拉開了弓,對著那個物體就是一箭,箭從不明物體的身邊飛過,慘叫聲戛然而止。
撲通一聲,不明物體掉在了地上,是一個五短身材,有著綠色皮膚的家夥。
“這是地精。”隨從走過去撥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裝死的地精,“他們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過去,蹲到地精身邊,好奇的看著他。
地精是精靈的遠親,不過對一切要求完美的精靈來說,地精簡直醜陋得不可忍受,他們從來不承認有這門親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計想攀上這門親戚,但是真敢這麼乾的,都被精靈用箭射成蜂窩煤了。
這個地精在被隨從踹飛之前,就已經被揍得鼻青臉腫了。很顯然,在偷東西和逃跑方麵,他都不是個熟練工。
“強森,你剛才說,地精喜歡偷東西?”
“是的,他們都是可恥的小偷!每年都會到領地中來偷糧食!這家夥去年就來過,我認識他!”隨從惡狠狠的瞪著地精,很顯然,他對地精這種生物深惡痛絕。
試想一下,到窮得快揭不開鍋的人家裡偷糧食,這樣的家夥,得有多麼的“喪心病狂”,“令人發指”!
地精被隨從瞪得打了個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懷裡的袋子,係在袋口上的繩子鬆脫了,露出了裡麵耀眼的金幣。
宋默不錯眼的盯著金幣,覺得作為一個領主,他必須為領民們討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憐兮兮的看著宋默,試圖用一雙淚汪汪的大眼睛打動這個明顯是貴族的青年。人類的貴族是最好欺騙的,他們總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虛榮驕傲自大。說幾句恭維的話,就會放過他們。
但是地精這一次失算了,宋默壓根就沒受過貴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謂慈悲為懷,他現在隻是個連飯都快吃不上的窮光蛋。
“我是格裡蘭領地的領主,我懷疑,你這袋金幣是從領主府偷出來的贓物!”
“不!”地精尖叫一聲,誰都知道格裡蘭的領主窮得快當褲子了,領主府內怎麼可能有這麼多的金幣!這家夥明顯是睜眼說瞎話,想搶他的金幣!
太特馬無恥了!
見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幣,宋默刷的抽-出了斷劍,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著地精綠色的長耳朵,眯著眼睛威脅道:“要命,還是要金幣?你最好快點選擇,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這是搶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這是追回領主府失竊的贓款。你也可以當做被你們偷去的糧食的賠償。快點,交出來!否則,割掉你的小**,然後死啦死啦地!”
最終,地精還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著把金幣交了出來。宋默先把金幣踹到懷裡收好,然後讓隨從把地精綁起來帶回領地,也不打獵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領主府後,地精被丟進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進了臥室。看著宋默笑得滿臉蕩漾,老約翰直覺的想問問隨從,領主是不是又被雷給劈了?
結果宋默卻從懷裡掏出了從地精手裡搶來的金幣,嘩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麵上,頓時金光閃閃。
管家老約翰的眼睛亮了……
當天下午,領主府的管家老約翰,滿臉春風的從領主的臥室中走出來,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個人的餐盤裡,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條熏肉!
頓時,歡呼聲充滿了領主府的每一個角落。
宋默窩在房間裡,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幣,吹了口氣,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幣!搶劫真是一份來錢塊的職業……
月亮升起時,兩個披著綠色鬥篷的高挑身影,出現在了翡翠森林。他們背著綠色的長弓和雕刻著美麗花紋的箭筒,輕盈的在樹枝間跳躍著。
“傑裡斯,你確定那個可惡的地精逃到了這裡?”
:“是的,不會錯。”被稱為傑裡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細察看著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叢,“這裡有人類的痕跡,那隻地精很可能是被人類抓住了。”
“哈!”之前問話的人笑了一聲,“那些愚蠢的人類!”
“博德,我們必須快點了。”傑裡斯站起身,一縷淺金色的長發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發著淡淡的光輝,“人類很可能會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幣,我們必須馬上找到那個抓走了地精的人類!”
博德聳了聳肩膀,“好吧。”
正在臥室中抱著金幣偷著樂的宋默,並不知道,麻煩就快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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