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節 失而複得的杠棒(1 / 1)

臨高啟明 吹牛者 2076 字 1個月前

他這麼一說,下麵人自然無話。可是那丟了杠棒的挑夫猶在嘀嘀咕咕。老催聽了不耐,罵道:“杠棒都算我的了,你個豬兜還在嘀咕什麼?”

原來這挑夫雖然免費得了杠棒,但是上麵的繩子和布兜都沒了――這兩樣東西倒的確沒什麼好心疼的,但是少了繩子和布兜仍舊做不成生意。特彆是他的布兜是油布兜,專門用來給生豬行乾活用得……

李鎮國聽到這裡突然打斷了他們的對話,對挑夫說你把丟了的東西好好給我說一說,是什麼樣子的?大概什麼時候丟得?

挑夫說這套繩子和布兜是專門預備的,因為他常年為剪子巷裡“富昌裕”豬行乾活。這富昌裕豬行在中剪子巷,靠著河湧,鄉下來得生豬用船運到豬行後麵的河埠頭,圈養起來,每日屠宰賣給肉檔、酒樓和大戶人家。

豬行每天都有大量的豬肉和豬雜出貨,所以他們常年用著不少挑夫給客戶送肉。若整扇的豬肉,那隻要用鐵鉤鉤著挑就行了。但是豬雜和加工好的肉品就不能用鉤子掛了,挑夫便用布兜子兜著挑。因為常給肉店乾活,所以他們這幾個常給豬行乾活的挑夫都備有專門的油布兜子。

昨天他們照例也去豬行乾活,活計結束之後他們照例將工具放在茶棚裡――這也是老規矩了,一般是不會有人偷的。挑夫大多是外縣來得,在廣州多是寄宿在雞毛小店裡,沒地方存工具。

沒想到今天一早上工,茶棚裡其他人的工具還在,唯獨少了他的。

李鎮國聽了這個消息,眉頭展開了不少。他問道:

“你們等活的茶棚在哪裡?”

“南剪子巷西支十一巷。”

“走,去看看。”

這下李子玉有些糊塗了,因為原本準備王寡婦家勘查――根據老崔提供的線索,王寡婦家牆頭的神秘男人顯然是最可疑的。李鎮國突然改主意讓他摸不著頭腦。這個茶棚他是知道的――所裡把這類體力勞動者聚集的地點都列為重點監督對象――那隻是個簡陋的竹子棚子,搭在一片建築倒塌之後的廢棄地上,裡麵放著十幾張缺胳膊斷腿用碎磚爛木頭擱起來的桌子。粗瓷茶壺黃沙碗,十分簡陋。

挑夫的杠棒就擱在一邊的竹架子上,老崔說誰放哪裡都是一定的,新來得總是放在最後,資格越老排得越前麵,等到活的機會也大些。

李鎮國看了看環境,這茶棚連牆都沒有,自然說不上防盜,不過也不是完全門戶洞開,因為看茶棚的老仇就睡在茶棚旁的一個蘆席棚裡。

老仇說平日裡他睡的都不太死:倒不是怕偷東西,而是偶爾有人夜裡辦事,要叫腳夫力工出活,這都由他接洽。人在外麵一敲門他就得起來。但是昨晚上他卻睡得特彆死,原本他四更就要起來挑水劈材燒水,今天卻睡到天色大亮才醒。

這下李鎮國更加覺得這裡麵有問題了。他走進老仇住的草棚裡,似乎隱隱約約的嗅到了一點氣味,但是又不甚真切,正想開口,忽然草棚裡又闖進一個人來,叫了起來:

“迷香!”

來得不是旁人,正是高重九。

高重九原本正和派出所裡的戶籍警挨家挨戶的盤查,要盤查到茶棚起碼也得到下午了。他突然闖進這裡來是得了新得線索。

這線索卻是從打撈屍體的仵工那裡來得。兩個仵工撈了一上午,突然船尾那位忽然一陣興奮,對撐船的說:“老大,停!有了!”之前。類似這種“有了”也有過數次,但鉤住的都是河底的雜物,所以老大此刻並無多少興奮,隻是應付道:“那就拉起來吧。”

但河底那物的分量似乎很重,船尾那位弟兄一個人頗為費力,一番努力後,扯出水麵的卻不是屍體,甚至也不是其他雜物,而是一根杠棍。

要說一根竹杠棍,那是根本不可能沉到河底的,更不可能重得要費儘力氣才拉得起來,杠棍之所以特彆沉重,是因為上麵被綁了一塊石頭。

杠棍這東西,第一不是值錢的東西,第二不是犯法的玩意,就算沒用了不要了,丟街上自然有人有撿去燒火,絕不會有人特意綁上一塊石頭沉到河底去得。

兩個仵工常年為衙門打撈屍體,形形色色的案子看得多了。一看這情形就知道有問題,趕緊把船搖回去向高重九報告。

高重九是老差人,聽了仵工的報告立刻斷定這杠棍十有八九和無頭屍案有關,他看了看打撈起起來的杠棍和捆石頭的繩子,覺得這象是挑夫用得,向派出所一打聽,就往茶棚這邊來了。

沒想到剛到棚子,就嗅到了一股迷香的氣味。

李鎮國趕緊問道:“真得是迷香?”

高重九點頭:“沒錯。昨晚肯定有人在這裡點過!”

用到迷香,不是劫財便是劫色,老仇是個又窮又老的挑夫,乾不動活了在這裡賣茶看棚子,既沒有色也沒有財,圖得是什麼?莫非真得是為了偷竊杠棒?

兩人一交流案情,覺得這是個重大發現,便叫丟了杠棒的挑夫過來辨認,果然是他丟失的!

有人這麼大費周章的盜取這麼一根不值幾個錢的杠棒,不可能是為了把它沉到河底,之所以要這麼乾,實際上是在“毀屍滅跡”。兩人判斷,這根杠棒很可能和無頭屍案有關。

有什麼用呢?李鎮國心裡一動,莫非是搬運屍體用得?

這個想法,不僅他有,在場的幾個警察都起了類似的念頭,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了杠棒。

這是一根普通的竹杠棒,使用日久顏色油光鋥亮已近暗黃色的杠棒,摸上去不但表麵十分光滑,還有一種油膩感,這大約是因為挑夫經常幫豬行挑貨的緣故。可是這麼一根光滑的幾乎有了“包漿”的杠棒又在水裡泡了大半天,就留不下什麼痕跡了。李鎮國翻來覆去的研究了半天,把培訓和跟隨慕敏、烏項等人學來的雞毛蒜皮搜腸刮肚的都翻了出來端詳,也沒從杠棒上看出個子醜寅卯來。

旁邊的李子玉看得真切,他看到那石頭和繩子還丟在一邊,忽然靈機一動,說:“李同誌,那捆繩子還沒看呢。”

這麼一說,大夥才意識到把繩子給忽視了。高重九趕緊把繩子撿了起來,繩子濕淋淋的,棕麻混著竹條子編的,非常結實。老崔說沒錯,這就是挑夫們常用的繩子。

繩子雖然從水裡撈出來,然而入手依然油膩膩的,顯然這玩意肯定是杠棒上的原配,挑運豬肉年深日久變成這樣。李鎮國問了丟失杠棒的挑夫,他說這繩子就是自己的。

繩子多年來浸透了豬油和血汙,已經完全發黑,乍看上去什麼都沒有。李鎮國舉起繩子在日光下仔細端詳,卻發現了端倪,在看似完全發黑的繩子上,卻有新鮮的汙痕。李鎮國和高重九都不敢肯定這汙痕就是人血,好在市局裡澳洲人有辦法能鑒定這是不是人血。如果是,那毫無疑義便是證據了。

再結合到挑夫用得油布兜子……李鎮國眼前一亮,問道:“還有誰有那種油布兜子?”

給豬行乾活的挑夫不止一個,自然人人都有。當下謝掌櫃的就拿了一副過來,說模樣大小都差不多。李鎮國把油布兜子展開到地上鋪平,看了看,愈發覺得自己的推斷有道理。

杠棒的出現,給了一直模糊不清的偵辦一絲曙光。兩人商議之後決定事不宜遲,立刻去王寡婦家現場勘探,搞清楚那個半夜爬王寡婦牆頭的人到底是誰。

王寡婦家距離茶棚不遠,原要叫本甲的組頭來,謝組頭說不用勞煩了,她家的情況我知道的很清楚,路又不遠,就由我來帶各位去吧。

到了門口一看,這是個很破舊的房屋,正臉很小,連一開間都勉強,牆上白灰泥土剝落,露出裡麵的碎磚斷瓦和黃泥拚湊起來的磚牆。屋簷也很低矮。不過一人多高。此時大門緊閉,從裡麵閂上了。謝掌櫃在外麵敲了半天的門都沒有動靜。

這下謝掌櫃就奇怪了,因為一早他還見過王寡婦出門,如果她還沒回來,那麼門應該是反鎖著的,既然從裡麵插上就說明人在裡麵。最近的是回南天,天氣漸漸炎熱又潮濕,白天各家各戶都是關上柵門開著大門通風透氣,青天白日的閂門做什麼?

李鎮國和高重九都覺得情況有點不對頭,高重九各種江湖上的勾當都略通一二,當即從身邊拿出軟竹片來,從門縫中塞進去,慢慢的門閂往旁邊挪,花了幾分鐘把門打開,門一打開,他們就嗅到了一股奇特的香氣――正是他們在老仇棚子裡聞到的那股香氣,隻不過要更濃一些。

李鎮國臉色一變,暗叫不好,三步並作兩步穿過堂屋,後麵是個很小的天井,有一棵歪脖子老樹,樹上正吊著一個人!

謝掌櫃不由自主的驚叫一聲:上吊的正是王寡婦!

“快,把人解下來!”

幾個警察趕緊七手八腳的上去解繩子,李子玉心裡暗叫晦氣,但是也不得不上去幫忙,好在趙貴不是太在意,站在下麵托人,很快就把王寡婦給解了下來。

解下來一看人已經斷氣了,不過屍體並不僵硬,死了還不久――結合今天一早謝掌櫃還見過王寡婦,說明她上吊就是早晨到中午這短短的幾個小時內的事情。

雖然沒有仵作和法醫,但是以高重九多年的經驗,王寡婦頸部的勒痕是馬蹄形的,末端不相交有提空帶,這是上吊和勒殺的差彆之處,馬蹄形勒痕是上吊形成的。並非勒死後再掛上去的,說明王秀珠確係上吊身亡。

然而高重九和李鎮國都覺得王寡婦的突然上吊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通的。加上他們進屋的時候都聞到了迷香,不排除她是被人用迷香將迷暈過去之後“被上吊”的。這種案子高重九以前也遇到過――隻不過是凶手用灌醉受害者的方法行凶。

現場勘查馬上就發現了一些疑點。屍體下方的石板地上翻倒著一張凳子,凳子上留有死者的腳印。

第一個疑點就是在這張凳子上發現的。凳麵上的那對腳印使李鎮國感到奇怪。若說是王秀珠是踩著這張凳子在樹枝上拴了繩子,然後把頭鑽進繩套一腳蹬翻凳子自儘的吧,可是檢查下來,凳子的正麵和各個側麵留下的痕跡僅僅是那對清晰的腳印,並無任何蹬翻凳子時留下的摩擦痕跡。李鎮國叫李子玉搬來一張一模一樣的凳子在院子的樹下進行了模擬測試——手抓樹枝,蹬翻凳子使身體懸空。結果表明,無論用再輕的力量蹬翻凳子,凳子上也肯定會留下痕跡。

再次對現場進行了全麵勘查,王寡婦的住宅是一幢三進深一門麵的平房。進門便是堂屋,旁邊是廚房。穿過小小的青石板天井便是一明一暗的臥房了。從臥房出去,後麵是個小院。堆些水缸雜物。地方很小,房屋卑小,家具物件也簡陋,一看便是窮人的住處。但是一檢查,刑警卻立刻發現了許多不協調的地方。

床上的臥具很新,質地也好,顯然不是王寡婦這樣的下層平民婦女用得;床頭發現了一個簇新的螺鈿帶鏡梳妝盒――這是地道的澳洲貨,紫珍齋的貨色,光裡麵那麵水晶鏡子就價值不菲,最便宜的也要四兩銀子一個。梳妝盒敞開著,顯然是被人翻動過,大部分東西已經沒有了,可是裡麵還遺落一隻珍珠的銀戒指――雖說不是太值錢,也不是她這樣的婦女戴得起的。類似的消費和身份不相符的東西還有衣箱裡的衣服――都是新做不久的絲綢衣服。然而更直接的證據是衣箱裡有男人的衣服,還不止一套。似乎這個男人經常在這裡留宿。

很顯然,這些都是那“野漢子”提供的。在廚房裡他們又發現了更多類似的痕跡:喝了半壇子的酒。沒有吃完的風雞醃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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