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1章 萬事皆有因果(第一更,求訂閱)
有些事情,很多事情遠遠比想像的更加複雜。
一個月前,在太平湖發現的那具屍體,早就已經確定了身份。
順業電子公司的董事長,林長德。
而嫌疑犯呢?
居然是他剛剛雇傭的電子工程師,張銘國。
雖然隻是一個工程師,但是考慮到是槍擊案,還是大張旗鼓出動了憲兵警察。
不過嫌疑犯並沒有抵抗。
將照片放到嫌疑犯的麵前,孟農飛突然說道:
「這當然隻是表麵上的身份,他還有另一個身份,常啟德。」
孟農飛接著說道,
「他是所謂的汪偽情報機關骨乾,在抗戰後淪為漢奸,是極司菲爾路76號第三彆動隊隊長……」
麵前的嫌疑犯,孟農飛接著讀道,
「……率領特務乘夜進入上海法租界,將重慶方麵掌握的農民銀行20多位職員集體屠殺。」
彆動隊隊長,屠殺,行動……
在這些詞語從孟農飛的口中道出時,一直沉默不語嫌疑犯,終於有了一些觸動。
「他在南洋待了多長時間?」
孟農飛看了一眼嫌疑犯,說道:
「16年,他是四五年十二月,以林長德的身份乘移民船來到的南洋,在過去的16年中,可以說是極其安份,不僅沒有違法經曆,而且還開辦了自己的企業,平時還熱衷於各種慈善活動,所以,我很好奇,他到底乾了什麽,會讓你……」
盯著嫌犯,孟農飛反問道。
「一個畢業電子專科學校,頗有前途的電子工程師,居然會挺而走險,將自己的雇主老板殘忍殺害!」
這時,張鵬也停止書寫,手持原子筆的他看著這個隻有二十八歲的年青人,他很難想像,這個看起來有些靦腆的年青人會是殺人犯。
就在這時,張銘國終於開口了。
「殘忍殺害?這是殘忍嗎?」
冷冷一笑,張銘國說道:
「在「76號」下屬的各「行動大隊」中,個個都稱得上是殺人如麻,因為「76號」中有一條規定:凡槍殺一個人,即發給500元的「喜金」,這就進一步刺激了漢奸們的殺人欲。隻要有機會,他們就會殺人!」
他的回答,讓孟農飛和張鵬都愣住了。
雙手銬著手銬的張銘國,看著麵前的警官,說道:
「我的家人,就是死於他們之手,三十年11月7日,在英租界,常啟德率領幾名漢奸進入租界,他們在街上當眾殺害了我的父親,當時,母親和妹妹在車裡,也被當場槍殺,而我就在街對麵的書店裡,就是我殺他的原因。」
張銘國的回答,讓孟農飛一愣,驚愕的看著對方,問道。
「當時你多大。」
「七歲!」
似乎知道對方想問什麽,張銘國說道:
「我記得他,永遠都不會忘記他,他的左眉上方有一個傷疤,在父親的書房裡,有他的照片,他的手上沾著很多人的血!」
看著麵前的警官,張銘國繼續說道:
「我以為他早就死了,可是,在公司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認出他,儘管他的笑容看起來很親切,但我還是記得他用衝鋒槍朝車裡射擊時的獰笑。」
說出這句話後,張銘國抿了抿嘴,說道:
「好吧,人是我殺的,就這樣吧!」
看著再次沉默的嫌疑犯,孟農飛問道:
「那麽槍呢?槍是那裡來的?」
「一位叔叔留下來的,父親犧牲後,我被一位叔叔收養,幾年後,叔叔也在一次行動中犧牲了,槍是他留下來的。來南洋時,我想著那是叔叔的少有的遺物,就帶了過來。」
稍微頓了一下,張銘國說道:
「或許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看著陷入沉默中的張銘國,孟農飛和張鵬同樣沉默了,良久,看著在口供上簽字的嫌疑犯,孟農飛問道:
「你會後悔嗎?」
「後悔?」
張銘國搖頭說道:
「為什麽要後悔?無論如何,仇,總是要報的,不能說,他改名換姓了,就把手上的血洗清了,不能說,他們就白死了……」
離開審訊室後,孟農飛把審訊的結果上報時,警長也沉默了,其它人大都也是如此,氣氛壓抑的很。
「先證實一下吧!」
幾分鐘後,警長要了保安局的總機,很快電話就被轉給了吳德坤,從電話裡得知對方的要求後,吳德坤自然而想的想到了福滿樓的周誌民。
那位周老板當年就在滬海,很快,他就從周誌民那裡證明了那場襲擊,也證實了張銘國的身份,他確實是抗戰英烈遺孤。
很快,報紙上電視裡到處都充斥著「烈士遺孤為父報仇」的新聞,儘管戰爭早就結束了,但是這個事件還是在南洋引起了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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