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薛紹彭問,明遠點頭笑道:“是的,想向道祖兄請教。我家想要買一匹好馬,該到何處去買?”

去了一趟樂遊原,倒讓明遠想起——養馬,養好馬,其實也是一個相當燒錢的項目。

在陝西路,馬匹是管製商品,不是尋常人可以買到的。因此明遠要買馬,必須要找薛紹彭這樣正兒八經的“官二代”,打聽門路。

“包在我身上!”薛紹彭衝明遠拍了胸脯,還不忘了補充一句:“確實,遠之你家也是該養上一兩匹馬,這樣出門也方便些。”

薛紹彭說話算話,第二天就叫伴當給明遠遞了信,讓他去城西崇化坊,那裡有群牧司的官員出售用不著的軍馬。

明遠去看了,卻發現這哪裡是“用不著的”軍馬,分明是十分神駿的良駒,隻不過看來口齒尚幼,應該是還沒到在軍中服役的歲數,就已經被群牧司從馬場送出來,悄悄地賣給“關係戶”。

於是明遠花了80貫,買到了一匹通身烏黑、唯有四蹄雪白的良駒。

普通馬匹的市價在30-40貫之間,這匹馬明遠付了80貫,卻也覺得很值。

馬韁一到手,明遠立即給家裡的新成員起了個名字:“踏雪”。

踏雪一牽回家,立即受到了家裡人的熱烈歡迎。彆人倒罷了,十二娘對有著一對靈活長耳朵和溫柔黑眼睛的踏雪極是寵愛,特地把自己喜歡的飴糖都省下來,托在手裡,慢慢地喂給踏雪吃。

而胡四則張羅著為踏清理建馬舍,囤積草料。他在上一任雇主家時是門房,照料馬匹算是他的本職工作,因此拉著明遠念叨,好讓這位小主人明白養馬的後續開銷有多大。

“……除了草料,這個年歲口齒的馬匹還要多吃豆餅,還有就是……最好每天能喂兩個雞蛋……”

“這我明白,”明遠輕輕點頭,“都安排上。”

他對此再明白不過了,在現代哪怕是養一輛豪車,也一樣需要加油和保養。何況這不是什麼豪車,而是活生生的駿馬。

胡四頓時舒了一口氣,麵上露出笑容,應當是覺得主家大方,又通情達理。他卻不知道明遠心裡也暗暗舒了一口氣——如此看來,踏雪每年至少能給他帶來30貫左右的開銷。這令明遠感到很滿意。

他們主仆二人站在馬廄旁說話。胡四望著踏雪剛剛“製造”的一堆馬糞,樂嗬嗬地說:“這小家夥,胃口真好,馬糞也多。這一匹馬一天的馬糞,少說也要值兩文錢呢!”

明遠一聽:還有這等好事?

他立時想起聽薛紹彭提過一些關於群牧司的事。據說群牧司的官員,在本職工作之外,還會販賣馬糞賺外快,畢竟馬糞隻要稍加處理,就能當做燃料和肥料。據說群牧司因此而富得流油。坊間甚至有句俗諺,“三班吃香,群牧吃糞”①。

想到這裡,明遠忍不住揚起唇角,告訴胡四:“胡四哥照顧牲口已經很辛苦了,清理馬糞的事,就雇專人上門來做吧,也費不了幾個錢。”

胡四卻說:“其實小郎君也用不著為此專門雇人,隻要跟外頭說一聲咱家養馬,就會有人樂意來收的。”

明遠卻很堅定:“不,以清理為名,雇人來做,一次給十文錢。清出的馬糞由他們自行處置。”

胡四聽了,原本還在納悶主家為何如此,但轉念一想就明白了,感歎起明遠:“小郎君真是仁善……”

這是明遠在本時空行事的原則——能夠多創造工作崗位就儘量多創造一兩個,反正他需要花錢。多雇一個打零工的,這世上的某個角落許是就有一家子能吃上飽飯。

他安頓好了踏雪,轉身又出門。

按照薛紹彭的建議,他打算再給自己雇傭一名伴當。

上次在樂遊原時,堂兄明十一曾被人誤認為是明遠的伴當,場麵一度十分尷尬。薛紹彭事後也委婉地提醒明遠,用自家堂兄做伴當不太合適。

明遠略有些無語。

在現代時,他那些同齡人都喜歡給自己找個“助理”,由他們來打理自己的衣食住行,處理一應瑣碎事務,幫忙叫個外賣,代回個微信之類。

但明遠不喜歡助理。

他更傾向於獨處,自己處理一應私事,而不是與他人分享生活。

但在薛紹彭的介紹下,明遠意識到在這個時代這種做法恐怕行不通,他必須有個貼身助理,本時空稱之為“伴當”的,為他鞍前馬後地效力,也幫他傳遞訊息。

於是明遠又跑去了官牙,找到上次將胡四夫妻介紹給他的牙人程朗,轉托他為自己物色一名合適的伴當。

明遠將自己的條件一說,程朗滿口答應,當場表示包在他身上。明小郎君為人大方,出手闊綽,如今早已是官牙裡最受歡迎的對象。

程朗的效率很高,而且還送貨上門,第二天上午竟親自把人送到了明家。

明遠卻並不在家,而是去了官牙。他到了官牙之後,才曉得兩下裡竟然跑岔了。

明遠也不著急,料定了程朗和那些“候選”的伴當們,必定會在明家等他。他隻管慢悠悠地溜達回自家去。

誰知快到了自家門口,明遠險些和一個從明家院子裡衝出來的少年人迎麵撞上。

而明家的院門在那少年背後“豁啦”一聲拉開,程朗探出個頭,衝那少年大聲喊:“向廝兒,你驕傲,你有氣性,你不耐煩等,行,那就再也彆求到我這兒,讓我替你尋差事!”

在這個時空,“廝兒”通常用來稱呼小廝、跑堂這樣身份的人。

那名被叫做“向廝兒”的少年依舊氣咻咻的,眼神裡沒有半點畏懼或是諂媚,也沒有差點兒撞到人時應有的歉意,此刻正直著眼瞪著明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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