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林愛可剛拍完戲下來, 助理就一臉興奮拿著手機迎了上來:“可可,你微博又開始暴漲粉絲了。”

“什麼情況?”林愛可驚喜又驚訝:“之前那波漲勢不是降下來了嗎?”

難道是公司給她做推廣了?可是經紀人不是說等到劇開播的時候才會配合營銷嗎?

助理把手機遞給她:“是盛總,盛總又上熱搜了!”

林愛可一愣, 之前那個富婆書粉的熱度不是已經降了嗎?難道是又有哪個大v發出來引起熱度回升了?

結果拿過手機一看, 她整個人都驚了。

“華星大廈是盛總的?!!!”

娛樂圈的許多公司都坐落在魔都, 林愛可簽的公司也是,經常駐紮在魔都, 她當然知道華星大廈代表著什麼。

“對啊,你看, 已經有厲害的網友扒出來了, 華星大廈確實剛剛易主,新的產權人就是姓盛。”

林愛可還是一臉懵:“會不會隻是恰好同姓?”

“不會吧?”助理一臉興奮:“盛總的公司不是也剛剛開嗎?這完全就對上了啊,而且可可你不是說過,盛總跟你說她的公司打算開在魔都嗎?”

林愛可腦海裡立刻回憶起了那天的場景。

兩人吃完宵夜, 回去的路上盛泉喝著奶茶, 帶著剩下的一根烤腸,一邊走一邊吃喝一邊跟她說:

“我也打算在魔都開公司, 到時候你來找我玩啊。”

曾經租過公寓樓的她立刻給盛泉分享了一堆租房子的經驗, 其中大半都是她在吐槽“你永遠都不知道你的鄰居是乾什麼的”。

盛泉就著奶茶喝烤腸聽完之後,總結道:“確實,不是自己的地盤就是不好, 所以我應該會在自己的地盤開。”

在當時, 林愛可隻以為她說的‘地盤’是指一棟普普通通大樓裡的普普通通一層。

結果, 盛總說的自己的地盤,竟然指的是一整棟商業大廈嗎?!

而且最離譜的是, 她還是新買的。

林愛可知道盛泉有錢, 但她不知道那麼有錢啊!

在這之前, 她一直以為盛總隻是一個花錢大方的中等富二代而已,這麼說吧,一千萬不少富二代都拿得出來,隻是他們未必對娛樂圈感興趣而已。

但買一整棟樓,而且還是買的華星大廈這種標準的,整個魔都都找不出三個以上。

“怪不得,怪不得禦碩傳媒的王總對盛總都那麼討好……”

林愛可喃喃,她低頭看看自己的手:“我竟然和一個在魔都擁有一棟樓的超級有錢人手拉手去吃燒烤。”

“我還跟她吃交杯烤雞心。”

“我們還一起看帥哥。”

“我還因為怕胖拒絕她請我喝奶茶。”

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隻想說:喝胖我。

和她一樣陷入懷疑人生境地的還有劇組其他人。

周至:“我的媽呀,這得多少個億啊。”

王錚正在按計算機,按出一個數字遞給周至看。

周至:“個,十,百……我做夢都沒想到,我這輩子還能有數億的時候數到百……媽耶,我的粉絲量漲的比剛剛更快了,我要蹭盛總的光一夜爆紅了嗎?!”

林愛可:“是我們都要蹭盛總的光一夜爆紅了,要不是萬導拒絕采訪,一堆人都想要采訪我們,好問盛總在劇組的情況。”

“顏回,你快看看你微博粉絲量漲的怎麼樣了,羨慕死了,你是盛總親自簽下來的,關注你的人肯定更多。”

顏回點頭,找出手機正要看,突然電話鈴聲響起,是盛泉。

剛剛還都在嘰嘰喳喳興奮交流自己粉絲上漲量的幾位主演瞬間啞聲,雖然麵上看似淡定,實際上一個個都恨不得豎起耳朵聽聽盛泉說什麼。

說實話,顏回也很激動,還有點“盛總這麼有錢想簽誰不行竟然簽了我”的受寵若驚,他自問自己長相不算突出,性格也太木,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演技,但娛樂圈有演技的也不少。

盛總簽他的簽對她來說也許不值一提,但對他來說,卻是將他全部的人生就此改變。

“公司宿舍已經定下來了,就在公司附近,你殺青了直接回宿舍就行,還有,我已經跟萬寶商量過了,這兩天你手裡的戲往後挪一挪,先去《鶴華年》拍兩天。”

顏回立刻答應下來:“好,我今晚就去。”

“好,對了,公司在招經紀人,你有沒有比較想合作的經紀人?”

顏回眼睛微微一亮,溫和的聲線略微有些期待下來,又有一些不知道盛泉會不會答應的小小忐忑:

“是有一個,隻是她現在應該還在其他公司工作,但我想她會很願意跳槽到我們公司的。”

電話那頭,盛泉笑了。

她知道顏回說的是誰,準確的說,在她問出這個問題時,就知道顏回的答案是什麼。

袁子欣。

她在《星芒》的結局是:能力突出,但幾次被逼離職,最終銷聲匿跡,再無聲息。

因為隻是個小經紀人,也隻被在顏回的視角裡被提過一次,所以讀者們基本對她沒有印象。

盛泉卻很喜歡她,準確的說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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