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衛首領十分果決,當他發現自己那一方四隊神木衛都無法擊敗金絕,甚至被金絕打得不斷後退時。他當機立斷,下令所有神木衛以自身性命為引,開啟了血藤陣的最強大的力量,和深淵死獄聯係在一起。金絕也沒有想到這些金樹族的神木衛,竟然這麼拚命,剛開始就犧牲自己的性命,非要將他殺死不可。深淵死獄的力量十分強大,等金絕察覺到時。深淵死獄的力量已經爆發出來,將他給牽製住,因此即便金絕此時想脫離開也來不及了。那些神木衛犧牲自己的性命,開啟通向深淵死獄的血色洞口。是打著即便殺不死金絕,也要將他困住,讓他無路可逃。金絕感應到血色洞口傳來的強大吸力,這力量已經開始瘋狂擠壓他的肉身了,他甚至可以聽到肉身在不斷咯吱作響。他立刻將體內的金元結晶催動,大量的金元結晶相互碰撞著,使得他的肉身得到提升,堪堪抵禦住深淵死獄的力量。金絕的肉身經過他持續不斷的錘煉,早已變得強大無比。他體內又有大量的金元結晶在,這讓他的肉身強度再上一個層次。但是當他被深淵死獄的力量壓製時,肉身竟然被深淵死獄的力量壓得發出聲響,可見深淵死獄的力量之強大。深淵死獄乃是金樹族能夠統領這片大陸,並且一直延續至今的原因之一。許多強大的對手,金樹族就是利用深淵死獄來對付的。在金樹族逐漸統領控製這片大陸的過程中,曾經有許多修為強大無比的修士來此,這些修士可以對金樹族的統治造成威脅。有的修士是修為高強,金樹族的高手也對付不了。還有的修士則是向金絕這般。不僅修為很強大,而且還精通陣法,能夠破開金樹族聚集地的防禦陣法。到最後為了對付這些修士,金樹族就會啟用深淵死獄。深淵死獄的力量不爆發則已,一旦爆發出來,幾乎都能打得那些修士措手不及。若是那修士的修為還不是太過強大,恐怕直接就被深淵死獄的力量所撕碎。當然還有一些修士的實力足夠,便能在深淵死獄的力量壓製下存活。就像金絕的肉身十分強大,因此雖然深淵死獄的力量使得他的肉身有些不堪重負,但是最後他還是在深淵死獄的力量下生存下來。不過能夠在深淵死獄的力量下存活。僅僅隻是第一步而已。因為接下來被深淵死獄吞噬的修士,就會被困在深淵死獄當中,除非強修為恢複,一步步從深淵死獄爬出來,否則餘生隻怕就會在深淵死獄中渡過了。傳說深淵死獄早在金樹族先祖發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了。金樹族的先祖隻不過是有幸先於他人一步發現,並且找到一種可行的方法。將深淵死獄利用起來。金樹族初期正是靠著深淵死獄的強大。不斷將對手中的高手吸入其中,使得對戰時金樹族的優勢大漲。不過隨著金樹族利用深淵死獄越來越多,他們所要付出的代價,也變得越來越大。畢竟深淵死獄如此龐大的力量,也不可能讓金樹族隨意使用。否則金樹族靠著深淵死獄,早就將仙國打得節節敗退了。而使用深淵死獄所要付出的代價。便是需要血祭。金樹族剛開始發現深淵死獄時,血祭隻需要用動物就可以了。但是深淵死獄對於血液的嗜好越來越強盛,血祭也從普通的動物轉換到低級的靈獸,然後又從低級靈獸轉到高級靈獸。使用靈獸最為血祭。靠著金樹族內的眾多高手,金樹族還是能夠找到不少靈獸的。因此那一段時間金樹族迅速擊殺靈獸,最後更是憑借靈獸血祭深淵死獄,占據如今這片大陸的很大一部分。不過自那次金樹族瘋狂捕殺靈獸之後,深淵死獄對於靈獸的血液似乎不再那麼喜好了。這一次,血祭對象開始變成了金樹族的族人,而且是金樹族內修為比較強大的族人。因為這個原因,金樹族利用血祭,啟用深淵死獄的力量對付對手的次數就開始不斷減少了。畢竟靈獸可以四處捕殺,而金樹族族內的高手,那可是死一個就少一個。漸漸地深淵死獄的作用,就轉變成金樹族對付強大的對手時,最後的殺手鐧。雖然如今使用深淵死獄,會消耗很多金樹族的高手來血祭。但若是那修士對於金樹族的威脅太大,那麼金樹族也就會強行出手了。比如這次仙國再度征伐金樹族,金絕的出現使得整個形勢巨變。他不僅能夠煉製出破開金神木陣的法寶,他本身的修為也是十分強大。在金絕的輔助下,仙軍可謂是一路勢如破竹,攻破許多金樹族的聚集地。因此金樹族內的要員一陣商議之後,竟然派出金樹族內四隊神木衛,這個金樹族如今十分珍貴的力量。即便這些神木衛最後血祭,也要將金絕困入深淵死獄不可。不過如今的深淵死獄今非昔比,深淵死獄的力量以爆發出來,那真是恍如太古金神出手一般。就算那修士的修為再高,也得被深淵死獄的力量牽製。而且深淵死獄吸引修士之後,更會將其多年吸收的血祭力量使用出來,那是無數靈獸和金樹族內的高手,還有一些死在深淵死獄力量下的修士的血液集合。這也是深淵死獄的厲害之處,這些血液常年累月被深淵死獄的力量影響,變得極為恐怖。金絕此時在進入深淵死獄的過程中,就在不斷體會著這種強大的血液攻擊的他的肉身,當真是萬血噬身,痛苦無比。不過金絕能夠在這星球存活至今,心性早已錘煉得十分強大,即便那萬血噬身的痛苦再強大,他也在咬牙支撐著。他此時麵臨的危險極為巨大,但是他依然死死守住本心。金靈內有金神坐鎮,加上那道混洞真意的存在,使得他的金靈十分穩固。而他的肉身內,則被他不斷催動著金元結晶,死死抵擋住那無數血液的侵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