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收了錢,硬著頭皮把思遠送到了目的地,放下他二話不說一腳油門就消失在幽深的小路之中。在一個高度現代化的城市中,思遠還真是沒有想到居然還有這麼一塊保留著老上海風情的小路,斑駁的路牌、滿是龜裂的水泥地、高大的法國梧桐光禿禿的佇立在兩邊,這裡的房子也大多數是那種久時候的洋房,有些舊但是很情懷。站在路中間,思遠恍惚間穿越到了那段十裡洋場、黃包車叮當響的年代,眼前浮光掠影般的晃過了穿著旗袍的嫵媚女子,就像香煙盒上的廣告一樣。突然,思遠毫無預兆的一拍自己腦袋,倒吸一口涼氣,站在路上來回看了看,然後自言自語道:“這什麼地方啊……難怪會被說邪門。”其實剛才在思遠懷舊的時候,他的天眼發出了刺痛的警告強製把他從幻境中拉了出來之後,他才反應過來剛才居然在不知不覺中著了道,但周圍根本感覺不到任何妖氣,也就是說……這種看上去還蠻舒服的幻境,並不是因為妖氣侵染而是因為這一塊地方的靈氣異常充沛,再加上這裡被前後林立的高樓給圍成了一個圈,導致靈氣鬱結不散所以就導致了這種錄像式的幻境。換句話說,這地方可以說是個風水寶地,人住在這能延年益壽、妖住在這能增進修為。可能唯一的困擾就是長期會處在一個時空錯亂的狀態下,這一點對普通人來說其實也蠻難接受的。比如早上出門上班,一拉開門發現外頭的滿大街都是穿民國衣裳的人在來來回回,還有外國巡捕到處閒逛,這不嚇個半死才有鬼呢。當然,既然是塊福地,但凡習慣了這種幻境的人,恐怕都離不開這個地方了,像思遠在這站了不到五分鐘,就感覺周身清爽,雖是寒冬但卻好似煙花三月般的溫暖宜人。“不應該……不應該。”思遠蹲在地上拿出一個測數表。上頭的讀數高達九百二:“人這麼多。靈氣值居然九百二……”這樣的靈氣濃度是非常不正常的,就拿思遠住的那個地方來說,雖然是個省會,但遠不及魔都發達。那個地方最高靈氣濃度是小山神的那座山。可那也隻有一百七出頭。最低的是市中心商業街,隻有九。而根據資料,魔都的平均靈氣濃度隻有十四。最高不過九十一,最低的是三。靈氣值是什麼概念的,一般妖怪喜歡居住的環境濃度大概是三百五到六百之間,太高太低都不行,當隻有0點時,那地方彆說妖了,就連狗都不愛在那長待。可當靈氣大於七百的時候,妖怪也是不喜歡的,因為這會加快天劫的進程,高濃度的靈氣也會增加天劫的強度,所以太高太低都不可以。這裡高達九百二,根據特案組地理測繪圖誌,全世界超過九百的隻有五個地方,喀喇昆侖山、比利牛斯山和百慕大三角,這裡基本上都是人類禁區,可卻根本沒聽說過在這種鬨市區中還能出現九百以上,這肯定有問題。反常麼,那肯定就有怪事。說不定那個富豪被妖怪乾掉跟這個也多少有些關係,看著街區的樣子,應該是個富人度假的地方,不過沒幾個人常住,因為這樣的靈氣常駐的話會變的神神叨叨,靈氣阻塞可不是好玩的。不過麼……思遠突然笑了起來,這地方如果有個地下酒莊,那裡頭的酒一定比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釀出來的酒都要好喝,絕對來錢來的特彆快。“陳總,發現一個好玩的地方。”思遠站在路邊撥通了陳明的電話:“你猜猜是個什麼地方?”“不用猜了,靈氣九百二。”“哎?你知道?”“早知道了,原因不詳,而且跟彆處的靈氣不太一樣,濃度高但除了製造點幻境之外也沒乾啥事,都在那戳了十多年了。”陳明似乎正在吃飯:“那地方在八十年代的時候據說有一把妖器出世,之後靈氣濃度就成那樣了,我繼續吃飯,你慢慢玩。”“哦……”思遠悻悻的掛上電話,原來這裡異常的原因是這樣,這讓他頓時沒了當名偵探的興致,默默的根據門牌號碼走到了已經被貼上封條的事發現場。進去之後,思遠並沒有感覺到什麼異常,隻是覺得這個家夥似乎不是什麼暴發戶,這裡頭簡直就是個博物館,刀槍劍戟、鍋碗瓢盆,反正隻有想不到的,沒有這裡沒放的。而且這些東西看上去麼,都是些不錯的古董,價值不菲是肯定的,甚至還有一些奇形怪狀的法器。由此看來,死者不是個古董販子就是個收藏家。走到最裡頭,思遠看了看發現死人的那個房間,房間裡沒有一丁點妖氣,再加上這麼高純度的靈氣熏著,連黴味都沒有。整個房間的采光非常好,雖然東西多但是根本沒有陰森的感覺,反而讓人感覺屋子的主人很有眼光也很有藝術修養。在房間裡簡單的轉悠了兩圈,他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可雖說是沒有異常吧,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卻又說不出來哪裡奇怪。“這地方……”思遠在屋子裡感覺實在是彆扭:“鏡妖,出來!”“出來……出來出來……快出來!”叫了好幾聲,鏡妖卻始終不肯出來,思遠這才突然想起來,鏡妖這種脆弱的小精靈根本扛不住這樣濃度的靈氣,就算強行讓它出來,那它能顯示的東西也少的可憐,說不定還會因為靈氣的乾擾而串台……“這下難辦了。”思遠在屋裡轉悠著,茫然的感覺讓他直撓頭。半天想不出任何辦法。可就在他亂竄的時候,他眼角的餘光突然看到角落一個不起眼的桌子的抽屜沒有關好,這一下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雖然這個抽屜不能代表什麼,但在這規整無比的大環境裡,這個看似隨意關閉的抽屜就顯得尤為紮眼。思遠慢慢走過去,用袖子包著手拉開那個抽屜,卻發現裡頭空空如也,隻有一張看上去年代很久遠的羊皮紙躺在那裡。“這是啥?”拿起那張羊皮紙,思遠發現上頭都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和一大堆複雜的幾何立方體結構,那是陣法也不像陣法。法器也不像法器。反而讓人感覺像是變形金剛裡的火種。但思遠知道,這玩意肯定不會是火種,畢竟這裡不是變形金剛的片場嘛。不過雖然看不懂是什麼,但思遠可以肯定。這東西很有可能就是這個案子的關鍵線索。所以他嘗試著用寧清遠的方法來推導現場。可大概是因為智商的原因,他真的沒辦法重現案發時的樣子。無奈之下,他默默的退出了房子。走出了這片神奇的區域,然後在弄堂裡一家看上去挺有年頭的麵館裡點了一碗麵和幾道涼菜。“老板。”思遠見就他一個客人,於是乎招呼老板道:“來來,我們來聊聊。”麵館的老板是個六十歲左右的老頭,操著蘇北口音,人倒是挺熱情,見思遠想跟他聊聊,立刻洗了手走了出來。思遠先是給他一根煙,然後亮出證件:“我問問啊,前兩天這死了個人你知道嗎?”“知道知道,章老板每天都會來我這吃麵,後來隔了兩天沒來,就看到新聞說他死了。”麵館老板的表情有些灰暗:“報紙上說他死了好幾個月,啊呸!我就說他天天研究那些東西,遲早會被妖怪害了。”思遠一聽,立刻就知道裡頭有故事,連忙放下筷子抹了抹嘴:“他研究什麼?”“不知道。他在這裡也有十五六年了,彆看他是看上去是個大老粗,他是個好人啊。我兒子就是他輔導進大學的。”老板說話時很是惆悵:“幾個月前,那天晚上下著大雨,都十點多了,他走進來讓我給他下碗麵。那天他可高興了,我就問他有什麼好事,他說他發現了一個寶貝,如果研究透了,他能成神仙。”麵館老板幽幽歎了口氣:“我早跟他說過,這些東西喜歡就行了,可他不聽。他無兒無女,老婆也死了十幾年了,一輩子的積蓄都花在了研究那些神神鬼鬼的東西上,最後還死在了上頭,哎……人呐。”這麼一說,思遠就明白了,看來這個章老板應該也是個懂點門道的人,從時間點上來看,他來到這裡似乎也是因為妖器出世帶來的靈氣爆發,而他還一直在努力研究著那個普通人摸不著的世界,當然……正如麵館老板說的那樣,最後他真的是死在了這上頭。“你是說他在研究一種可以讓他成仙的東西?”“他是這麼說的,我信鬼神,可我不相信能成仙。他是走火入魔啊。”思遠了然的點點頭:“那你認識他這麼長時間,他有什麼親近的人嗎?”“親近的人?”麵館老板輕輕搖頭:“自從他老婆過世之後,他就獨來獨往,沒見過他和誰在一起。不對,等等!”他話鋒一轉之間,思遠的心頓時提了起來,接著就聽他敲著桌子說道:“這段時間,有兩次他帶了一個女的來吃麵,我後來還問他是不是有第二春了,他笑著搖頭說隻是來幫忙搞研究的。”思遠眼睛突然睜得老大:“你等等啊。”他說完,放下錢就轉道回到了那棟房子裡頭,拿起擺在寫字台上的一個相框就走了回去,把相框往老板麵前一放:“是不是這個女人?”“不是不是,這個女人是他去世的老婆。那個女人我看就不是好東西,那騷狐狸的樣,肯定是為了錢纏著章老板的。”“能描述一下那個女人的樣子嗎?”“記不真切了,就記得她個子很高,手腳都好長,眼睛特彆大。看上去不像個好東西。”麵館老板看著章老板的照片,又是一陣歎息:“他就這麼走了,警察同誌你要幫他做主啊!我覺得就是那個女的害了他!”思遠低下頭讓鏡妖幻化出一張白紙,然後掏出一支筆開始妝模作樣:“我來畫,你來說。你覺得像了就告訴我!”“好說好說。”在麵館老板的描述下,鏡妖漸漸描繪出了一個妖嬈女人的臉,細細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還有讓人過目不忘的細長瓜子臉,以及讓人多少覺得有些彆扭的長脖子。“是這個嗎?”“是是是!就是她!警察同誌,你畫畫真厲害!”思遠笑著從旁邊拿過一張真的紙,不動聲色的墊在鏡妖下頭,然後拿起來抖了抖,這張活靈活現的素描就出現在了那張紙上,然後她卷巴卷巴放在了口袋裡:“謝謝你了,也替老章謝謝你。”“一定要幫他做主啊!”“會的!”思遠站起身,義正言辭的說道:“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他這話說的跟真警察似的,不過還彆說,這話說出來之後,整個人的氣勢都為之一振,感覺那是倍兒爽!拿上手繪的圖,思遠給千若他們打了個電話說了一下這個好消息,然後他就再次回到了案發的屋子裡。可是這一次,他一進去就感覺到了無比詭異,氣氛和之前儼然不同。“噌”一張變得尖銳的卡牌躍上了他的指尖,接著他像一隻獵犬一樣警惕的往裡頭走去。“吱嘎”木軸的門被慢慢推開,下午兩三點的陽光從窗戶中潑灑進來,讓思遠的眼睛被晃了一下,等他適應之後,他發現窗台下的椅子上居然坐著一個人。青衣、黑帽、腰上挎著幾個卷軸,坐在那裡一臉戲謔的看著思遠,但一言不發。“是你?”思遠沒等到他的回答,那人就已經消失在了位置上,思遠突然感覺身後一陣罡風,他猛然前衝去,就見一條腿順著他剛才所站的位置滑了過去,接著那青衣小子再次出現。“身手不錯嘛,上次讓你給跑了,這次你可沒那麼好運氣了。”“你一直跟著我?”“可不,好不容易等到你落單,我可不想傷及無辜。”思遠歎了口氣,雙手突然張開,身側頓時出現數十張形態各異的卡牌:“你喜歡玩是吧?那我就陪你玩個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