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杉已經被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姐姐給製服了,有意見也不敢反駁,隻能用眼神向洪濤求援“你們說的都對,也都不對,看爸爸現在正在吃什麼呢?”洪濤吃飯很少用叉子,直接下手抓,此時他捏著一塊鱷魚肉。“鱷魚!”瓦尼薩瞪了洪杉一眼,把他的話堵回肚子裡。“那你們吃的是什麼?”洪濤又指了指身邊幾個孩子的盤子裡。“羚羊……”“水牛……”“我這個不算,這是河馬肉……”洪京比較機靈,他猜出洪濤大概要說什麼,使勁把自己往出摘。“不管是什麼肉,反正都是殺死動物得來的,包括你們平時吃的羊肉、牛肉、雞肉和魚肉,對了,前兩天我們還吃了大龍蝦呢,龍蝦也是動物。那麼現在問題來了,到底我們是壞蛋呢?還是獅子是壞蛋?那些角馬、小羚羊到底該不該死呢?瓦尼薩,你說呢?”洪濤試圖用自己的方式來告訴孩子們一個簡單的道理。“當然該死,獅子不吃會餓死,我們不吃也會餓死,弱小的動物就該被吃!”瓦尼薩毫不猶豫的說出了她的答案,這讓洪濤有點詫異,沒想到她這麼小,就已經帶著強烈的侵略性了。“……”剩下的孩子們還都太小,他們沒完全發育的大腦裡存儲的東西不夠多,可以借鑒的知識也不夠多,一時半會繞不過來這個彎。“如果讓你們自己選,要不當獅子、要不當角馬。隻能選一個,你們會選哪個?”洪濤又提出一個問題。這些問題現在對孩子們來說,除了瓦尼薩之外都有點太難了。甚至對瓦尼薩意義也不大。洪濤就把這些道理當個故事來講給孩子們聽,聽得懂聽不懂沒關係,其實他自己也搞不太清楚。“我要當大象!”這是洪京的選擇。“我要當獅子!獅子比大象厲害!”這是瓦尼薩的選擇。“我要當角馬,但不跑,角馬可以用角去頂獅子,角馬比獅子厲害!”洪杉總是那麼與眾不同,小小年紀思想裡就帶著叛逆的味道。孩子們的回答五花八門,絕大多數都沒聽明白洪濤問這個問題的意思,隻是憑借自己的喜好來選擇想當什麼小動物。很快之前對角馬們的同情心就消失了,而是開始爭論誰的動作最厲害、誰的動物最可愛。兩個孩子爭論就已經是一件很難解釋清楚的問題了,40多個孩子分成了好幾派來爭論,簡直就是蛤蟆窩,都聽不清他們在吵什麼。好在孩子們都明白規矩,不許說臟話、不許動手、不許隨便哭,所以場麵倒還沒那麼亂。“好了好了,這就是你們的作業,記下來。回去問問媽媽、問問你們的幼兒園老師,更主要的是問問你們自己。下麵是另一個作業,你們看,他們有的比你們大。有的和你們差不多,他們是獅子呢還是角馬?你們可以有選擇生活的機會,但是他們卻沒有。這是為什麼?”洪濤無法給每個孩子一個準確的答案,這玩意也沒有準確答案。他隻是想讓孩子們多發現問題,多去思考。其實答案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在尋找答案時所作的努力和過程。“他們窮……”洪京對這個問題反應最快,因為相似的問題洪濤在印第安人營地時問過他和洪杉,隻是當時被當做例子的不是這些營地附近的黑人小孩子,而是印第安人部落裡的孩子。“彆急著回答,這個問題每年都會問的,等你們以後上了學,就會慢慢從書本裡找到答案。你們的爸爸並不是很愛看書的人,但我希望你們比我強,不知道的東西往往能從書裡找到答案。好了,去和他們玩吧,彆忘了帶上你們的禮物,交朋友最快的方式就是先向彆人表達你們自己的意圖,否則彆人不知道你們要乾嘛,就會很困惑。”看到孩子們大多吃飽了,洪濤結束了教育實踐,小孩子教多了也沒用,現在他們是乾海綿,隻會吸收,等他們吸飽了水之後,自然就可以擠出水來了,遊戲也是吸水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裡的營地就是幾座大帳篷,原本是提供給觀光遊客居住的,結果被洪濤提前包了下來,正好旁邊還有個當地人小村莊。洪濤打算讓孩子們在這裡住幾天,順便去看看當地人的村莊和生活,每天都住在房車上,舒服是舒服了,接觸的東西也少。當然了,住在帳篷裡也需要克服很多困難的,尤其是那些無處不在的蚊蟲叮咬,對大人頂多是厭煩,對孩子們就是很疼很癢很難忍的考驗了。不過孩子們沒有一個要求返回車裡睡覺的,因為洪濤允許他們把在村子裡新認識的黑人小孩子帶回來一起住。在新朋友麵前,孩子總是有比較心態的,人家能做的,自己也想做到,可惜他們還不懂一個道理,人家從小就出生在這裡,早就習慣了蚊蟲叮咬,而他們卻還沒習慣。最可恨的是他們那個不靠譜的爸爸也不提醒他們,隻是讓保姆晚上多巡查巡查,儘量幫他們把蚊帳弄好,非得把胳膊腿伸出來的,那就多叮幾個大包吧。來之前都打過各種疫苗了,受點皮肉之苦不是壞事兒,洪濤很想讓自己的孩子也和那些本地小黑人一樣皮實,可惜不太現實。洪濤可不想去帳篷裡和孩子們同甘共苦,正好孩子們不在,他可以摟著拉達、貝利維和梅琳達好好享受享受了。和孩子們出來旅遊他並不嫌煩嫌累,唯一不太舒服的就是在男女問題上得稍微注意注意,不能讓孩子們太早接觸這些事情,否則信息量太大,會讓他們的腦子宕機的。寫這一段的時候,正好中央一台在播挑戰不可能這個節目,我抽空看了看。這一期裡是個女盲人,能夠用嘴裡發出的聲音探索身前物體的外形和材質,分辨清楚是真人還是假人,連續分辨了28個都正確。世界真是太神奇了,她通過從小的訓練,居然練成了蝙蝠和海豚的超能力。但更讓我感到震撼的不是她的超能力,而是她的姥姥。這個盲女李燕生下來就有病,她的父母在醫院就遺棄了她,是她的姥姥把她帶回家撫養。她這位姥姥是個偉人,至少我這樣認為!從小姥姥就要求她自己走路,前麵有什麼障礙物姥姥會提醒她,但不會領著她,姥姥說要讓她長大之後成為一個可以自己照顧自己的正常人。姥姥這麼說也是這麼做的,從幾歲開始,姥姥就讓她自己出去買東西、坐公交車,結果小李燕摔過無數次跟頭之後,最終練出了這個超能力。這還不是最感人的,在她姥姥去世之前,姥姥告訴小李燕,在這18年裡,每次小李燕自己出去,姥姥其實都在後麵悄悄的跟著她,一跟就跟了18年。我想說的是,什麼是愛?這就是愛!就像老鷹一樣,把小鷹撫養大不是為了讓它在窩裡舒舒服服養著,而是要不停的推它甚至啄它,逼著它自己離開巢穴非飛翔,隻有這樣,才能讓小鷹最終翱翔天際,這才是養育後代的最終目的。現在的社會裡,很多父母都把這個目的搞錯了,以為為孩子提供一個非常舒適的童年就是愛,殊不知在童年時候沒有實踐過足夠的挫折、坎坷,對孩子來講反倒是個最大的損失。這些挫折和坎坷一點都不會減少,早晚會在人一生之中的其它時間還找到你的。在有父母幫扶、有社會容忍照顧的童年時期去嘗試這些挫折和坎坷,才是最劃算最合適的。另外還有一件事兒也發生在盲女李燕身上,她有一隻導盲犬,對盲人來說,能買得起一隻導盲犬應該是一種幸福,因為它有可能就是她或者他的眼睛。可是她的眼睛被地鐵公司給生生挖掉了,居然有人拿出條例來拒絕讓導盲犬進入地鐵車廂。我很想罵人,中國什麼時候有如此遵守法律、執行法律的習慣了?怎麼偏偏到了盲女身上,這種好習慣就突然蹦出來了呢?不遵守規則可恨,但是利用規則去害人更可恨。可這時候那些愛狗愛心人士去哪兒了呢?在這件事兒已經見諸報端之後,沒發生一件因為這件事兒而進行的抗議活動,為了吃狗肉問題可以堵在高速路上強行扣押運狗的車輛,警察來了也不怕,那為了我們的同類和狗正當權利,怎麼就沒人站出來行動呢?難道說狗的幸福比人的還重要!顯然不是,有的人不是真的要去愛什麼,他們隻是利用這個借口去表現一下自己比彆人高尚、比彆人多了些什麼,還有拿這個當一件時髦事情湊熱鬨的。我們常說以愛國的名義經常會做出壞事來,那我們以愛動物的名義,是不是也乾出過壞事呢?那些被哄搶了車上狗的運輸司機怎麼辦?有人想過為了狗的幸福,卻剝奪了他們的幸福嗎?他們丟失了貨物,難道不用賠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