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三十四章 嘬死(1 / 1)

“這我可做不了主,要不我幫你問問管教去?”洪濤還是很小心的,他和這個人屁交情都沒有,給他火腿腸吃那是一回事,但是給他一本書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為了他讓自己犯監規,就不值當了。果然,洪濤剛拍了兩下鐵門,喊了一聲報告,鐵門上的小窗戶就打開了。對於洪濤說的這個事情,管教表示可以,隻要洪濤自己樂意就成,但是洪濤必須盯著,在書回到他手裡之前,不能睡覺。“你喜歡看哪本?我這兒有言情、武打、破案的、勵誌的、還有無線電雜誌!”得到管教的允許之後,洪濤把自己那十多本鋪在地板上讓那個人隨便挑。“就來基督山伯爵吧,我也看看人家是怎麼跑出去的,還有寶藏可拿!”那個人選了一本,而且他很可能是看過這本書,因為裡麵的大概情節他都知道。於是,兩個人一人一本書,誰也不乾擾誰,一個坐著,一個趴著,溜溜看了一下午。這時洪濤才知道,原來死刑犯也有放風時間,不過他得由兩名警察扶著,然後拖著腳鐐,嘩啦、嘩啦的一步一步慢慢走。那個腳鐐很特彆,連接兩隻腳之間的鎖鏈很短,連一步的距離都沒有,而且他一站起來,洪濤才發現,連接手銬和腳鏈之間的那根鐵鏈也不長,如果那個人站直身體,雙手就隻能下垂,根本抬不起來。那個人放完風之後,就該輪到洪濤出去了。他可沒有警察陪著,自己到小院裡轉悠去唄,想翻牆?門都沒有。五六米高的水泥牆,先不說你上的去山不去,就算上去也沒用,上麵還有一層手指粗細的鐵篦子擋著呢。你說你會鐵頭功,直接把鐵篦子也能頂穿了,那也沒用,牆上麵不是牆頭。而是屋頂,上麵還有端著槍巡邏的武警。你說你連子彈都不怕,艸!那你當初就不該進來。你丫挺的就是超人啊!“你這個手銬和腳鐐就這麼一直戴著?”回來之後,洪濤看到那個人正在往腳踝的地方纏布條,於是好奇的問了起來。“嗯,這可不叫手銬。這叫揣!你看。手銬是活的,用鑰匙能打開,這個玩意是死的,用鉚釘生生鉚上的,除非把鉚釘弄斷,否則誰也打不開。”那個人停住手裡的動作,伸出手讓洪濤看個仔細。果然,那玩意和手銬還真有區彆。就是一根鋼條,兩頭砸扁。然後用鐵鏈鉚在一起,目的很明顯,就是怕你會撬鎖唄。“為啥叫這個名字?”洪濤開始和那個人探討起這個名字的由來。“你看啊,帶上它,你著雙手隻能到胸前,除非你蹲下,就和一個人揣著手一樣,啥也乾不了。”那個人也不嫌洪濤話多,耐心的給洪濤解釋著細節。“這個也不叫腳鐐,這叫半步鐐,也是用鉚釘鉚死的,戴上它之後,你邁不開一整步,是能是小碎步,彆說跑了,不習慣的話你自己走都得摔跟頭。而且這個鐵鏈子很沉,十多斤重,扣腳踝的這個鋼棍還不是圓的,用錘子故意砸出棱角來了,你就算能跑,不出二百米,你的腳腕子就得磨破嘍,這不,裡麵還得墊上布條。”介紹完手上的刑具之後,那個人順便又把腳上的刑具介紹了一番,原來他往腳踝上纏布條,是怕腳銬磨腳。“你說這都是誰琢磨出來的,還挺簡單實用!”洪濤看明白之後,不由得讚歎起這些警察來了,東西看著很粗糙,一點不美觀,但是比那些亮閃閃的手銬可要管用多了,除非你有電動工具,否則就算給你一根鋸條,拇指粗的鋼條,而且還是圓的,估計一時半會也鋸不開。就算你鋸開一個也沒用,拖著十多斤重的鐵鏈子你還是跑不快,而且還能傷害你的身體,真是大智慧啊!那個人很愛說話,估計他在這裡待的這幾個月裡,也沒人願意陪他說話,憋悶壞了。這回碰上洪濤這麼一個也喜歡講話的,他都有點滔滔不絕了,隻要是洪濤感興趣的話題,他知道的都會說個一清二楚。比如說他為什麼會在看守所裡,洪濤也是這麼問他的,有那麼多監獄不去,乾嘛要在這裡受罪呢?其實這個問題就屬於洪濤無知了,不光是洪濤無知,恐怕大多數人都是這麼認為的,犯人就該關監獄嘛!其實不然,不管是哪座監獄,都不會關押被判死刑的犯人,除非你是死緩,那基本也就和無期差不多,因為過幾年之後,隻要你不亂折騰,死緩就會改成無期,然後再過幾年,無期改成了二十年或者十五年有期,所以說判死緩就等於是判了一個有期徒刑,唯一的區彆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除了你要當官之外,這個政治權利是啥很多人都不知道吧?所以剝奪不剝奪也沒啥大用。但你隻要是被判了死刑,那你就隻能在看守所的死囚號裡等待終審結果了,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判了死刑,不管你上訴不上訴,都要經過高法重新審核一遍。從這天起,你就得戴上這身行頭,天天坐在這裡受罪了,一直到被執行為止,都是在看守所裡待著的,至於為什麼要這樣設計,那個人也不清楚。至於說到人道不人道的問題,這玩意得看你站在什麼立場上看待問題,而且這個問題太大,全世界都在爭論,所以這裡就不廢話了。反正洪濤覺得如果讓他琢磨,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可想,假如不這樣對待死刑犯,那他們自殺了咋辦?總不能造出一個棉花球把他們包起來吧?而且還不能安排人和他們住一起,誰願意、誰敢和一個弄死好幾個人的瘋子住在一起呢?晚上還敢睡覺嗎?要是那樣的話,一天頂一年估計都沒人敢來盯著他們。要是問洪濤他恨這些殺人犯嗎?洪濤還真恨不起來,不是他沒正義感,而是你和他們相處一段時間之後,並沒覺出來他們和平常人有什麼不同。恨這種感覺,不是憑空就能來的,總得經過一些感受才成,你說兩個人沒事兒就一起聊聊天,有時候聊得還挺和諧,這玩意想恨也恨不起來啊。如果非要說洪濤對這些人有什麼負麵評價的話,洪濤覺得他們的性格層麵恐怕確實有缺失,不過話也不能太絕對,你沒經曆過他們所經曆的事情,光憑一句凡事要冷靜也顯得蒼白了點兒。幾天之後,洪濤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因為什麼進來的,他其實沒殺人,什麼弄死四個人,這都是他說著玩嚇唬洪濤的。他是因為貪汙罪進來的,數額特彆巨大,而且還是美元,結果被單位無意中發現了,還沒等他潛逃出境,就被抓了。這家夥叫錢家康,原本是個天之驕子,畢業於京城的名牌大學,之後就順利的進入了大國企。由於業務熟練,學曆也硬氣,還被保送出國進修了兩年,回來之後更被委以重任,專門負責單位的進出口業務,經常來往於香港和歐洲之間,也算是風光無限了吧。在他三十歲的時候,他無意中進了一回國外的賭場,結果完蛋了,到不是輸了,而是贏了,還贏了不少,但就是因為這次偶然的經曆,他迷上了賭博。你說你就用自己家錢賭吧,他還覺得不過癮,剛開始是虛報開銷,稍微蹭一點單位的差旅費去賭,但是那點錢肯定不過癮啊,於是他又開始想歪主意了,把手伸向了他掌握的外彙公款上,結果不到一年時間,就輸了幾十萬美元,這個窟窿根本就堵不上了。到了這時,他也就一不做二不休了,打算破罐子破摔,直接跑到國外不回來了,還把單位賬戶上的錢都給轉到了國外銀行裡,總共有二百多萬美元。就在他等待機會再次出差去歐洲的時候,無意中被他未婚妻發現了他口袋裡的一些女人用品,你想啊,他老在賭場裡流連,也不是光輸錢,肯定也沒少去燈紅酒綠的地方消費一下啊。可是她未婚妻那兒知道這種事情,她也沒出過國,於是就懷疑他變心了,和他吵了一場之後,還覺得要挽救他,於是就跑到他的單位領導那裡把他給告了。剛開始單位領導也沒懷疑他,隻是覺得有必要批評批評他,於是就打算停止他這次出差,換一個人去,結果這下他就全暴露了,賬戶裡空空如也,然後他就到這裡來了!“你這不是嘬死嘛?你把錢還了是不是能少判點?說不定不會死刑呢!”他怕洪濤不相信,還把他的判決書拿出來讓洪濤自己看,果然如此,而且他一分錢也沒歸還單位。“沒用啦,光憑我輸出去那幾十萬美元,我就已經是死刑了,我當初已經看過很多法律書籍,還多方打聽過專業人士,沒救了,否則我也不會選擇去外逃。”錢家康搖了搖頭。(……)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