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天後的賣身契(1 / 1)

夢幻香江 王梓鈞 994 字 1個月前

“似是歡笑似是苦困,怎可分開假與真。恩怨不分愛亦有恨,明亮背影有黑暗。往事不記往事不理,一生幾多苦與甘。珍惜今朝盼望以後,同渡困苦與厄困……”香港上環,仙林歌舞廳。舞台上的女孩子手捧著麥克風,身體輕輕扭動,深情演唱著徐小鳳的。台下的舞池裡,客人們摟摟抱抱跳著舞,根本沒人理會舞台上歌手唱的是什麼。連唱數首歌後,梅豔芳退到後台,準備卸妝回家。梅豔芳四歲的時候父親就病逝,母親靠經營一家破爛的歌舞廳維持生計,用以養活四個未滿10歲的孩子。在父親死後不到一個月,梅豔芳就跟著母親和姐姐登台演出,沒有演出的時候則幫著打掃衛生。一直到梅豔芳十三歲的時候,家裡的歌舞廳發生意外火災,全家再次回到一貧如洗的狀態。從此以後,梅豔芳就不得不輟學,整日奔波於各個舞廳和夜總會演唱賺錢,除了養活全家外,還要供兩個哥哥讀書。“依華,有人找!”歌舞廳經理在後台門口喊道。依華是梅豔芳做歌女的藝名,她和姐姐小時候經常因為賣唱而受儘老師和同學的嘲諷。梅豔芳隨便收拾了一下,提著包包過去,卻看到她母親和姐姐過來了,驚訝地問道:“媽,姐,你們怎麼來了?”梅豔芳的母親年紀大了,已經漸漸唱不動,或者說是客人不喜歡聽老女人唱歌。所以平時她都是幫兩個女兒聯係場子談價錢,算是女兒的“經紀人”兼保姆。姐姐梅愛芳歡喜地過來拉住梅豔芳,指著後麵的鄧益民說:“這是風行唱片公司的總經理鄧先生,鄧先生今天親自到家裡來,說是要幫你出唱片。”“幫我出唱片?”梅豔芳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以為自己的耳朵聽錯了。前段時間,梅豔芳看到tvb和華星公司舉辦第214章。鄧益民提醒道:“香港有錄像機的家庭不多,mv的錄像帶賣不出多少銷量,而且太耗製作費了。”的確,此時無論是電視節目還是mv,都是要用膠卷來拍攝的,這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不像後世的數碼攝像機可以隨便錄。康劍飛笑道:“我知道你的擔心,不過這些mv我可不僅僅是用來賣錄像帶,而是拿到電視台去播放。”鄧益民問道:“上電視又是一筆錢吧。”康劍飛說:“可以算在唱片的宣傳費裡。”……………………“咚咚咚……”門外傳來鄧益民秘書的聲音:“總經理,梅豔芳跟她媽媽來了。”鄧益民道:“讓她進來。”來的是梅豔芳母女三人,梅母衝那女秘書微笑感謝後,才小心翼翼地推開門進去,一眼就看到昨天見過的鄧經理和報紙上經常出現的康劍飛。“康先生好,鄧先生好!”梅母連忙鞠躬問候道。康劍飛點頭笑道:“坐吧。”鄧益民將準備好的唱片合約遞過去:“你們先看看,有疑問可以提出來。”梅母仔細地一條一條看下去,半個鐘頭後才點頭說道:“沒有問題,不過能不能問一下,如果我們簽約以後,豔芳大概什麼時候能出唱片?”康劍飛笑道:“不放心嗎?”梅母賠笑道:“哪裡會不放心,不過畢竟是簽的15年合同,問清楚一點更好。”是的,梅豔芳的唱片合同比夢工廠那邊更狠,一簽就是15年。包括蘇芮的合約,也在灌錄時重新修改過,同樣簽的是15年賣身契。15年的賣身合約雖然時間太長,但在此時的香港非常的常見,就連是二三十年後,不論中外都經常出現15年長約。對於走紅之後的明星來說,15年長約就是賣身契,但對於梅豔芳這種新人來說,卻是個不得不抓住的好機會。說得難聽一點,大多數靠跑場子賺錢的底層歌手,就算想簽賣身契,也沒有唱片公司看得上他們。鄧益民將康劍飛寫的和遞給梅母,笑道:“看看吧,這是康先生親自為阿梅寫的歌,這下總該放心了吧。”梅母是唱了幾十年歌的賣唱歌女,什麼是好歌什麼是爛歌,她甚至比鄧益民還明白。隻把兩首歌心中默唱了幾遍,梅母就知道這是難得的好歌,開心地笑道:“豔芳,快謝謝兩位先生的照顧。”梅豔芳不知道歌曲內容,但還是連忙感謝,很快就在15年的賣身契上簽下大名。鄧益民對梅豔芳說道:“阿梅,你待會兒去隔壁找張姐,她會幫你安排唱歌老師,糾正你唱歌時的一些小毛病。大概半個月後,公司會給你錄製單曲,你要好好準備一下。”梅豔芳從4歲開始登台獻唱,已經唱了十多年彆人的歌,做夢都想著能唱自己的歌曲。如今剛剛簽下唱片合約,居然被通知半個月以後就錄歌,這讓她感覺像是在做夢一般不真實。母女三人千恩萬謝地離開,鄧益民和康劍飛則繼續著先前的話題。最終的結果,當然是康劍飛說服了鄧益民。就算鄧益民心不服也得口服,因為康劍飛才是公司的真正老板,坐下決定之後,鄧益民這個小股東沒法反駁。而且康劍飛到目前為止,親口說出的建議全都成功了,在鄧益民麵前已經有了一種權威性。隨著的熱映,這張唱片隻在台灣就賣出120多萬的銷量,超過天皇巨星劉文正而刷新台灣單張唱片銷量的新紀錄。再加上台灣和南洋各國,的總銷量是260多萬張。這是個非常非常恐怖的數字,就連如今紅透東南亞的鄧麗君,也遠遠賣不出如此嚇人的單張唱片銷量。甚至已經有人說,蘇芮的開啟了華語流行音樂的新時代,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一大批的年輕歌手受到蘇芮的影響,紛紛擯棄以前的老舊曲風,成為蘇芮的追隨與擁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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