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低調地驚人(1 / 1)

中國獵人 步槍 1006 字 1個月前

李牧到了陸院開始了新階段的時候,老獵人突擊隊的其他成員也都被打散分到了其他學院學習。陳韜最後還是落實了他對幾位老部下的承諾——乾部身份不會變,大家都能上軍校。但奇怪的是,對於他們的處理結果,一直沒有出來。接下來的時間裡,李牧變了一個人似的,低低調調地按部就班地生活。教室-宿舍-飯堂-訓練場,四點一線。他身上的任務起碼比趙旭這個本來就有本科文憑的副營職乾部要重得多。除了編改實驗班的課程,他還要學習常規的文化知識。時間上麵,甚至讓李牧感覺到了比之前最忙的時候還要不夠用。不學不知道,學了才知道自己懂的少。論文交上去之後一直沒有什麼消息,教員也很奇怪地沒有就此組織學員展開討論。時間一長,大家也就都忘了。李牧他們不知道的是,所有人的論文都被送到了副院長的案頭,副院長抽了時間很認真地一篇篇地看。學院對這一期編改實驗班非常的重視,重視程度具體到了個人。看到李牧寫的那篇論文時,副院長整個過程眉頭不知道跳了多少遍。內心上他非常認同李牧的觀點,但實際上李牧的那篇論文顯得太過尖銳。具體到營連一級的編製改革剛剛拉開帷幕,大家都持謹慎態度,因此整體上論文就顯得有些中庸。而李牧的,他甚至提出了一個讓人震驚的想法。按照李牧的設想,現行的集團軍-師旅-團營-連這樣的模式已經落後於時代了,垂直的樹狀指揮體係限製了作戰能力。他大膽地提出,應該學習外軍的先進理念,對現行的編製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現有的集團軍除樂保留幾個重裝集團軍之後,其餘的應該改成高度合成化的數字化步兵師。這個數字化步兵師和現有的摩步師、機步師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比如現在的摩步師,裝甲兵、炮兵、工兵、防化兵等等,是完全分開編製的,平常分開管理訓練,戰時才進行混合編組。弊端就是極度缺乏協同作戰能力。而李牧設想中的中國特色數字化步兵師應該是兵額在1.5萬到2萬之間的超級步兵師,下轄合成化作戰旅。全部按照戰時編組進行編製,日常管理訓練等等都在一起進行。李牧甚至估算,隻需要十八個這樣的數字化步兵師,就能滿足陸軍機動作戰的需求。提出這樣的設想,李牧並不是張嘴就來,而是建立在充分的基礎條件之上的。他在論文中提到,經過了二十年的發展,我軍的聯合保障體係已經可以滿足對作戰部隊進行編製改革的需求。多兵種合成的陸軍作戰部隊之所以那麼長時間難以推行到位,最大的製約其實是在後勤保障體係。沒有符合需求的後勤保障體係,任何作戰部隊的編製改革都是空中閣樓。後勤保障體係是基礎。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每一次動手改革,後勤保障都是走在前麵。這個道理和軍馬未動糧草先行一個樣。比如說一個合成作戰旅,整合了步兵、炮兵、裝甲兵、工兵、防化兵,甚至可能包括陸軍航空兵,那麼,這樣一個高度合成化的作戰旅對後勤保障的要求就是非常的高了。沒有一個可以同時保障多個兵種作戰的後勤保障體係,一切都是空談。李牧在論文中一針見血地提出,打破現行的部隊編製需要壯士斷腕的勇氣,不破不立,如此才能讓陸軍作戰部隊重新煥發活力,重振陸軍老大哥的威風。和海空軍不同的是,陸軍有最長的曆史,也是一直以來最引以為傲的軍種,這樣就造成了有最堅固的傳統。傳統有時候造成的是思維被固定。之前剛剛提出編製改革這個事情,有多少人是抱有抵觸的心理。還有一個非常現實的方麵,對編製進行動手,就勢必有部隊被裁撤。關乎到現實利益,阻力有多大可想而知。聯合作戰喊了那麼多年,也做了那麼多年,大多數時候是換湯不換藥,概念是新的,戰法還是老一套的坦克加步兵發起衝擊。李牧非常清楚這條路會走得很艱難,但是隻要開始往前走,總是會有走到的那一天。儘管李牧打心裡不願意承認,但是在他的老部隊,還是全軍第一支具備了空中突擊能力的建製營,可是實際上除了機動方式發生變化,戰術思想並未有多少改變。當今世界上,美國陸軍有著最豐富的現代化作戰經驗,他們的編製方式是非常值得借鑒的。李牧非常清楚,我軍的發展目標就是建立一支可以和美軍平起平坐的現代化國防力量,海陸空天,乃至於國防科研體係。正確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同時又能冷靜地看待自己的實際情況,學習外軍的先進編製經驗作戰理念,是提高部隊作戰能力的很好的方式。李牧並不抵觸向資本主義社會國家的國防力量學習,隻要對象有可取之處。洋洋灑灑七頁稿子近萬字,副院長看到後麵是不得不感歎,李牧這個學員點出了編製改革的核心思想與目的,他提出的設想幾乎與保密文件裡麵的相吻合。這讓副院長不得不懷疑,李牧是否有接觸保密文件的權限。思索了半晌,副院長把李牧的論文抽了出來,鎖進了櫃子裡。這次的論文實際上也是學院對編改實驗班學員的一次不公開的摸底考試,基本上學員們的能力都在這一篇論文裡得到了體現。毫無疑問,李牧讓副院長印象深刻。副院長是知道李牧的真實履曆的,知道此人一直在做的是特種作戰的工作,有多次實戰任務經驗。按理說搞特種作戰的,對普通步兵部隊的情況應該了解不深的,可是李牧卻表現出了非常專業的素養來。這才是讓副院長最吃驚的地方。(。)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