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篷裡依舊燈火通明。一擊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劍,依舊留在唐麟的屍體上。雪亮的劍,亮得就像是眼睛。初戀的少女的夢眼,黑夜中等著捕鼠的貓眼,饑餓時等著擇人而噬的虎眼,準備攫取時的鷹眼,噩夢中的鬼眼。如果你能想像到這幾種眼光混合在一起時是種什麼樣的光芒,你才能想像到這柄劍的光芒。地上也閃著光。不是這柄劍的亮光,而是一種暖昧的、陰森的、捉摸不定、閃動不停的寒光。發出這種閃光的,是十三枚花芒般的鐵器。剛才被召集的人現在大半都已回來,其中有很多人眼睛都很利。可是他們雖然能看得出發光的什麼,卻看不出它的形狀。其中難免有人想撿起一枚來看看,看清楚些。駝子忽然大喝:“不能碰,碰不得。”隻可惜他說得遲了些,已經有人撿起了一枚。他剛撿起來,隻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渙散。他的臉就已開始變色,變成一種暖昧的,陰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時露出了一種詭秘而奇異的笑容。每個人都在吃驚的看著他這種變化,他自己卻好像完全沒有感覺到。他還在問:“你們看我乾什麼?”這句話隻有七個字,說出了這七個字,他的臉就已完全扭曲變形,他的人就好像一個忽然被抽空了的軀殼,忽然萎縮,倒下。他倒下時臉色已發黑,死黑,可是那種詭異的笑容卻還留在他臉上。他已經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他好像還覺得很愉快。彆的人卻已全身發冷,從鼻尖一直冷到心裡,從心裡一直冷到足底。有些見聞比較廣的人已經看出來他是中了毒,卻還是想不到他隻不過用手撿起一樣東西就會中毒,毒性竟發作得這麼快。隻有幾個人知道他撿起的這樣東西,就是蜀中唐門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傑聞名喪膽的毒藥暗器。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他不但知道這種暗器的可怕,也知道這柄劍的來曆。“這是魔眼。”駝子拔出了屍身上的劍,劍鋒上沒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劍鋒上,隻有一點瑕疵,看來就像是一隻眼睛。“魔眼!”有人忍不住在問:“什麼是魔眼?”“這柄劍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當今天下最鋒利的七柄劍之一。”名劍就像是寶玉,本來是不應該有瑕疵的。這柄劍卻是例外,這一點瑕疵反而更增加了這柄劍的可怕與神秘。駝子輕撫劍鋒,獨眼中也有光芒閃動。“唐麟雖然是蜀中唐門的旁支子弟,卻是唐家可以數得出的幾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準,而且還練過峨眉的仙猿劍。”唐麟用的是柄軟劍,平時皮帶般圍在腰上,他拔劍的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樣快。他的手經常都垂在腰邊,隻要手一動,腰上的軟劍就已毒蛇般刺出。可是這一次他連劍都沒有拔出來,對方的劍就已穿心而過。這一劍實在太狠、太快!他們彼此了解,都知道這隊伍中的人誰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急的劍法來。他們以前也從未見過這柄劍。凶手是誰?劍是誰的?駝子忽然轉過頭,盯著小方。“我想你一定也聽說過這柄劍的來曆。”“我聽說過。”小方承認。“這柄劍是不是已經落入一個姓方的年輕劍客手裡。”“是。”“這個姓方的人是不是叫方偉?”“是。”駝子獨眼中的光芒忽然收縮,變得像是一根針,一根刺,他一個字一個字的問:“你就是方偉?”小方道:“我就是。”這句話說出,每個人的瞳孔都已收縮,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帳篷裡立刻充滿殺氣!小方仍然保持鎮靜。“這柄劍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殺唐麟也不難。”心跳得飛快,有幾隻帶著冷汗的手,已經悄悄的握起兵刃。小方卻像是沒有看見,淡淡的接著道:“隻不過這次要真是我殺了唐麟,我為什麼要將這柄劍留下來?難道我是個瘋子?難道我生怕彆人不知道是我殺了他?”他歎了口氣:“這柄劍我得來並不容易,我絕不會把它留給彆人的,不管那個人是死是活都一https://樣。”駝子忽然大聲道:“有理。”他的目光已從小方臉上轉開,從他屬下的臉上慢慢的掃視過去。“如果你們有這樣一把劍,你們殺人後會不會把它留下來?”沒有人會做這種事,就算是第一次殺人的生手,也不會如此疏忽愚蠢大意。本來已握緊兵刃的手又放鬆了。小方也不禁鬆了口氣,他忽然發覺這駝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這一邊的,一直都在暗暗保護他。駝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絕不會是我們這隊伍中的人,這裡沒有人能一次殺死唐麟,也沒有人能從你手中奪去這柄劍。”小方苦笑,道:“我已經有兩三天沒有看到這柄劍了,你應該記得,你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這柄劍並不在我手裡。”駝子立刻問:“怎麼會不在你手裡?在誰的手裡?”小方沒有回答。他想到衛天鵬,想到了水銀,想到了那可怕的無名劍客。他甚至想到了卜鷹。他們每個人都可能是殺死唐麟的凶手,卻又不太可能。在這片幾乎完全沒有掩護物的空曠沙漠上,無論誰想要偷偷的侵入這帳篷,殺了人後再偷偷的溜走,都是不可能的。他也相信這一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動,他們絕不會查不出來。除非凶手已混入了這隊伍,而且完全沒有引起彆人的注意。可是這隊伍中每個人彼此都很熟悉,彆的人要混進來,好像也絕無可能。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釋,所以他隻有閉著嘴!駝子居然也沒有追問,隻告訴他:“在凶手還沒有查出來之前,你還是不能離開,這柄劍你也不能帶走。”小方可歎了口氣:“在凶手還沒有查出來之前,就算有人趕我走,我也不會走的。”他說的是真心話。連他自己都覺得,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總有點關係。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誰。駝子又在吩咐:“明天我們不走,誰也不能離開隊伍,三十五歲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沒有練過武,都要加入警衛。”他忽然也歎了口氣:“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會回來了。”長夜將儘,帳篷裡已經有了蒙赤的曙光。波娃還是像剛才一樣蜷伏在那裡,用毛氈蓋住了頭。這次她是真的睡著了,睡得很熟。一個男人無論在經曆過多麼可怕的事件之後,回來時能夠看見一個這麼樣的女人在等著他,心裡總會充滿柔情與安慰。小方坐下來,想掀起毛氈看看她,又怕將她驚醒,卻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就在這時候,加答忽然像一隻地鼠般溜進了他的帳篷,手裡提著雙式樣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牛皮靴。他的神色看來緊張而慎重,他忽然跪下來,用雙手將這雙皮靴獻給小方。“這是喀巴沙。”他說:“我隻有這一雙喀巴沙,就好像你隻有一把魔眼。”小方雖然聽不懂“喀巴沙”三個字,卻猜得出加答說的就是這雙靴子。他雖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不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雙腳,如果你想從藏人的裝束上看出他們的貧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們腳上穿的靴子,其貴賤的懸殊,絕不是外人所能想像得到的。小方雖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所穿的靴子最華貴的一種,甚至在波斯都引以為貴,但卻看得出加答對這雙靴子的重視,甚至已將這雙靴子與那柄威懾江湖的名劍相提並論。加答又接著說:“我沒有穿過這雙喀巴沙,我的腳有臭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來也絕不會把它留給彆人,可是我現在獻給你。”“為什麼?”小方當然要問:“我不會把魔眼獻給你,你為什麼要把這雙喀巴沙獻給我。”“因為你要走了,要走很遠很遠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雙好靴子保護你的腳。”“我為什麼要走?”“因為班察巴那就要回來了。”加答說:“彆人懷疑你,可是彆人不敢動你,彆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誰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來,你就會像馬沙一樣死掉。”他的聲音已因恐懼而發抖;像他這樣的戰士,為什麼會對一個人如此害怕?小方又忍不住要問:“班察巴那,他……”他沒有說完這句話,波娃已忽然驚醒,忽然從毛氈裡鑽出來,吃驚的看著他:“你剛才說了四個字,你在說什麼?”“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問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個什麼樣的人。”波娃的身子忽然也開始發抖,看來甚至比加答更害怕。她忽然緊緊擁抱住小方。“班察巴那要來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為什麼?”“你知道不知道聖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誰?你有沒有聽說過五花箭神?”波娃的聲音都已嘶啞:“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