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璧君醒來得很早。風已住,火仍在燃燒著,顯然又添了柴,這四麵漏風的破廟裡,居然充滿了溫暖之意。但火堆旁那奇怪的男人卻已不在了。難道他已不辭而彆?沈璧君望著這閃動的火苗,心裡忽然覺得很空虛、很寂寞、很孤獨,就像是忽然間失去了什麼。她甚至有種被人欺騙,被人拋棄了的感覺。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會有這種感覺,他們本就是陌生人,她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他也沒有對她作過任何允諾。他要走,自然隨時都可以走,也根本不必告訴她。但就連她的丈夫離開她的時候,她都沒有現在這種感覺。這是為了什麼?“一個人在遭受到不幸、有了病痛的時候,心靈就會變得特彆脆弱,特彆需要彆人的同情和安慰,特彆不能忍受寂寞。”她試著替自己解釋,但自己對這解釋也並不十分滿意。她隻覺心亂得很,一時間竟不知該如何是好,就在這時,那蒼涼而蕭索的歌聲已自門外傳了進來。聽到這歌聲,沈璧君的心情立刻就改變了,甚至連那堆火都忽然變得更明亮,更溫暖。蕭十一郎已走了進來。他嘴裡哼著歌,左手提著桶水,右手夾著一大捆不知名的藥草,他的步履是那麼輕快,全身都充滿了野獸般的活力。這男人看來就像是一頭雄獅、一條虎,卻又沒有獅虎那麼凶暴可怕,看來他不但自己很快樂,也能令每個看到他的人都感染到這分快樂。沈璧君麵上竟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蕭十一郎發亮的眼睛也正好自她麵上掃過。沈璧君帶著笑道:“早。”蕭十一郎淡淡道:“現在已不早了。”他隻看了她一眼,目光就移向彆處,雖隻看了一眼,但他看著她的時候,目光也忽然變得很溫柔。沈璧君道:“昨天晚上……”想到昨天晚上的那碗湯,湯中的眼淚,她的臉就不覺有些發紅,垂下了頭,才低低的接著道:“昨天晚上真麻煩你了,以後我一定會……”蕭十一郎不等她說完,就已打斷了她的話,冷冷道:“我最喜歡彆人報答我,無論用什麼報答我都接受,但現在你說了也沒有用,所以還不如不說的好。”沈璧君怔住了。她發現這人每次跟她說話,都好像準備要吵架似的。在她的記憶中,男人們對她總是文質彬彬、殷勤有禮,平時很粗魯的男人,一見到她也會裝得一表斯文,平時很輕佻的男人,一見到她也會裝得一本正經,她從來也未見到一個看不起她的男人。現在她才總算見到了。這人簡直連看都不願看她。這人到底有什麼毛病?竟會看不出她的美麗?火堆上支著鐵架,鐵架上吊著個大鍋。昨天晚上那碗湯,就是這鐵鍋熬出來的,現在鍋裡的湯也不知是被熬乾了,還是被喝光了,鐵鍋已被烤得發紅,蕭十一郎一桶水全都倒入鍋裡。隻聽“滋”的一響,鍋裡冒出了一股青煙。然後蕭十一郎就又坐到火堆旁,等著水沸。“這人究竟是個怎麼樣的人?這破廟就是他的家?他為何連姓名都不肯說出?難道他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沈璧君對這個人越來越好奇了,卻又不好意思問他,隻希望他能自己說說自己的身世,就算不全說出來,隨便說兩句也好。但蕭十一郎嘴裡又開始哼著那首歌,眼睛又開始閉了起來,似乎根本已忘了有她這麼樣一個人存在。“他既然不願睬我,我為什麼還要留在這裡?”沈璧君忽然對自己生起氣來了,大聲道:“我姓沈,無論什麼時候你到大明湖邊的‘沈家莊’去,我都會令人重重的酬謝你,絕不會讓你失望。”蕭十一郎連看都沒有看她一眼,道:“你現在就要回去?”沈璧君道:“是。”蕭十一郎道:“你走得回去麼?”沈璧君不由自主望了望自己的腿,才發現腿已腫得比昨天更厲害了,最可怕的是,腫的地方已完全麻木,連一點感覺都沒有。莫說走路,她這條腿簡直已連抬都無法抬起。鍋裡的水已沸了。蕭十一郎慢慢的將那捆藥草解開,仔細選出了幾樣,投入水裡,用一根樹枝慢慢的攪動著。沈璧君望著自己的腿,眼淚幾乎又忍不住要流了出來。她是個很好強的人,從來也不願求人。可是現在她卻彆無選擇的餘地。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每個人一生中都難免會遇著幾件這種事,她隻有忍耐,否則就隻好發瘋。沈璧君長長的吐出口氣,囁嚅著道:“我……我還想麻煩你一件事。”蕭十一郎道:“嗯。”沈璧君道:“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雇輛車子,載我回去?”蕭十一郎道:“不能。”他回答得實在乾脆極了,沈璧君怔了怔,忍住氣道:“為什麼不能?”蕭十一郎道:“因為這地方是在半山上,因為拉車的馬沒有一匹會飛的。”沈璧君道:“可是……我來的時候……”蕭十一郎道:“那是我抱你上來的。”沈璧君的臉立刻飛紅了起來,連話都說不出了。蕭十一郎悠然道:“現在你自然不肯再讓我抱下去,是不是?”沈璧君忍耐很久,終於還是忍不住道:“你……你為何要……要帶我到這裡來?”蕭十一郎道:“不帶你到這裡來,帶你到哪裡去?你若在路上撿著一隻受了傷的小貓小狗,是不是也會將它帶回家呢?”沈璧君飛紅的臉一下子又氣白了。她從來也沒有想到要去打男人的耳光,但現在她若有了力氣,也許真會重重的給這人幾個耳刮子。蕭十一郎慢慢的站了起來,慢慢的走到神案前,盯著她的腿。沈璧君的臉又紅了,真恨不得將這條腿鋸掉,她拚命將這條腿往裡麵縮,但蕭十一郎的眼睛卻連一刻也不肯放鬆。沈璧君又羞又怒,道:“你……你想乾什麼?”蕭十一郎淡淡道:“你的腳已腫得像隻粽子,我正在想,要用什麼法子才能將你的鞋襪脫掉。”沈璧君幾乎忍不住要大叫起來,這男人居然想脫她的鞋襪,她的腳就連她的丈夫都沒有真正看到過。隻聽蕭十一郎喃喃道:“看樣子脫是沒法子脫掉的了,隻有用刀割破……”他嘴裡說著,竟真的自腰邊拔出了一把刀。沈璧君顫聲道:“我本來還以為你是個君子,誰知你……你……”蕭十二郎道:“我並不是君子;卻也沒有替女人脫鞋子的習慣。”他忽然將刀插在神案上,又將那桶水提了過來,冷冷道:“你若想快點走回去,就趕快脫下鞋襪,放在這桶水裡泡著,否則你說不定隻有一輩子住在這裡。”在那種時候,你若想要一位淑女脫下她的鞋襪,簡直就好像要她脫衣服差不多困難。因為在那種時候,一個女人若肯在男人麵前脫下自己的鞋襪,那麼彆的東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脫下來了。沈璧君現在卻連一點選擇也沒有。她隻希望這人能像個君子,把頭轉過去。蕭十一郎的眼睛卻偏偏睜得很大,連一點轉頭的意思都沒有。沈璧君咬著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麵去走走?”蕭十一郎道:“不能。”沈璧君連耳根都紅了,呆在那裡,真恨不得死了算了。蕭十一郎道:“你不要以為我想看你的腳,你這雙腳現在已沒有什麼好看的,我隻不過想看看你中的究竟是什麼毒而已。”他冷冷的接著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說不定連彆的地方也要讓人看了。”這句話真的比什麼都有效。沈璧君慢慢的,終於將一雙腳都泡入水裡。一個人若能將自己的腳舒舒服服的泡在熱水裡,他對許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會改變些的。脫鞋子的時候,沈璧君全身都在發抖,但現在她的心已漸漸平靜了下來,覺得一切事並不如自己方才想像中那麼糟。蕭十一郎已沒有再死盯著她的腳。他已看得很清楚了。這時他已經選出了幾種藥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裡慢慢的咀嚼著,仿佛在品嘗著它們的滋味。沈璧君垂頭看著自己的腳,卻分不清自己心裡是什麼滋味。她居然會在一個陌生的男人麵前洗腳——她隻望這是場噩夢,能快些過去,快些忘掉。突聽蕭十一郎道:“把你受傷的腳抬起來。”這次沈璧君並沒有反抗,她好像已認命了。這就是女人最大的長處——女人都有認命的時候。有許多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嫁給一個又醜又笨的丈夫,還是照樣能活下去,就因為她們能夠“認命”。有很多人都有種很“奇妙”的觀念,覺得男人若不認命,能反抗命運,就是英雄好漢。但女人若不認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沈璧君足踝上的傷口並不大,隻有紅紅的一點,就好像剛被蚊子叮了一口時那種樣子。但紅腫卻已蔓延到膝蓋以上。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現在手腳還難免要發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時,絕未想到後果竟如此嚴重。蕭十一郎已將嘴裡咀嚼的藥草吐了出來,敷在她的傷口上,她心裡也不知是羞惱,還是感激。她隻覺這藥冰冰涼涼的,舒服極了。蕭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塊布條,放到水裡煮了煮,再將水擰乾,用樹枝挑著送給沈璧君,道:“你也許從來沒有包紮過傷口,幸好這還不是什麼困難的事,你總該做得到。”這次他話未說完,頭已轉了過去。沈璧君望著他的高大背影,她實在越來越不了解這奇怪的人了。這人看來是那麼粗野,但做事卻又如此細心;這人說話雖然又尖銳、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絕沒有傷害她的意思。他明明是個好人。奇怪的是,他為什麼偏偏要教人覺得他不是個好人呢?蕭十一郎又哼起了那首歌,歌聲仍是那麼蒼涼、那麼寂寞,你若看到他那張充滿了熱情與魔力的臉,就會覺得他實在是個很寂寞的人。沈璧君暗中歎了口氣,柔聲道:“謝謝你,我現在已覺得好多了。”蕭十一郎道:“哦?”沈璧君笑道:“想不到你的醫道也如此高明,我幸虧遇見了你。”蕭十一郎道:“我根本不懂得什麼醫道,隻不過懂得要怎麼才能活下去,每個人都要活下去的,是不是?”沈璧君慢慢的點了點頭,歎道:“我現在才知道,除非在萬不得已的時候,否則沒有人會想死的。”蕭十一郎道:“非但人要活下去,野獸也要活下去,野獸雖不懂得什麼醫道,但它們受了傷的時候,也會去找些藥草來治傷,再找個地方躲起來。”沈璧君道:“真有這種事?”蕭十一郎道:“我曾經看到過一匹狼,被山貓咬傷後,竟逃到一個沼澤中去,那時我還以為它是在找自己的墳墓。”沈璧君道:“它難道不是?”蕭十一郎笑了笑,道:“它在那沼澤中躺了兩天,就又活了,原來它早已知道有許多藥草腐爛在那沼澤裡,它早已知道該如何照顧自己。”沈璧君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笑容,似乎隻有在談到野獸時,他才會笑。他甚至根本不願意談起人。蕭十一郎還在笑著,笑容卻已有些淒涼,慢慢地接著道:“其實人也和野獸一樣,若沒有彆人照顧,就隻好自己照顧自己了。”人真的也和野獸一樣麼?若是在一兩天之前,沈璧君聽到這種話,一定會認為說話的人是個瘋子;但現在,她卻已忽然能體會這句話中的淒涼辛酸之意。她這一生中,時時刻刻都有人在陪伴著她,照顧著她,直到現在她才知道寂寞與孤獨竟是如此可怕。沈璧君漸漸已覺得這人一點也不可怕了,非但不可怕,甚至還有些可憐,她忍不住想對這人知道得更多些。人們對他們不了解的人,總是會生出一種特彆強烈的好奇心,這分好奇心,往往又會引起許多種彆的感情。沈璧君試探著問道:“這地方就是你的家?”蕭十一郎九*九*藏*書*網道:“最近我常常住在這裡。”沈璧君道:“以前呢?”蕭十一郎道:“以前的事我已全都忘了,以後的事我從不去想它。”沈璧君道:“你……你難道沒有家?”蕭十一郎道:“一個人為什麼要有家?流浪天下,四海為家,豈非更愉快得多?”當一個人說自己寧願沒有家時,往往就表示他想要一個家了,隻不過“家”並不隻是間屋子,並不是很容易就可建立的——要毀掉卻很容易。沈璧君忍不住輕輕歎了口氣,道:“每個人遲早都要有個家的,你若是有什麼困難,我也許可以幫助你……”蕭十一郎冷冷道:“我也沒有什麼彆的困難,隻要你肯閉上嘴,就算是幫了我個大忙了。”沈璧君又怔住了。像蕭十一郎這樣不通情理的人,倒也的確少見得很。就在這時,突聽一陣腳步聲響,兩個人匆匆走了進來。這破廟裡居然還有人會來,更是令人想不到的事。隻見這兩人都是相貌堂堂,衣衫華麗,氣派都不小,佩刀的人年紀較長,佩劍的看來隻有三十左右。這種人會到這種地方來,就令人奇怪了。更令人奇怪的是,這兩人見到沈璧君,麵上都露出欣喜之色,其中一個年紀較大的立刻搶步向前,躬身道:“這位可就是連夫人麼?”沈璧君怔了怔,道:“不敢,閣下是……”那人麵帶微笑,道:“在下彭鵬飛,與連公子本是故交,那日夫人與連公子大喜之日,在下還曾去叨擾過一杯喜酒。”沈璧君道:“可是人稱‘萬勝金刀’的彭大俠?”彭鵬飛笑得更得意,道:“賤名何足掛齒,這‘萬勝金刀’四字,更是萬萬不敢當的。”另一人錦衣佩劍,長身玉立,看來像是風采翩翩的貴公子,武林中,這樣的人材,倒也不多。此時此地,沈璧君能見到自己丈夫的朋友,自然是開心得很,麵上已露出了微笑,道:“卻不知這位公子高姓大名?”彭鵬飛搶著道:“這位就是‘芙蓉劍客’柳三爺的長公子柳永南,江湖人稱‘玉麵劍客’,與連公子也曾有過數麵之交。”沈璧君嫣然道:“原來是柳公子,多日未曾去問三爺的安,不知他老人家氣喘的舊疾已大好了麼?”柳永南躬身道:“托夫人的福,近來已好的多了。”沈璧君道:“兩位請恕我傷病在身,不能全禮。”柳永南道:“不敢。”彭鵬飛道:“此間非談話之處,在下等已在外麵準備好一頂軟轎,就請夫人移駕回莊吧。”兩人俱是言語斯文,彬彬有禮:沈璧君見到他們,好像忽然又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再也用不著受彆人的欺負,受彆人的氣。她似乎已忘了蕭十一郎的存在。彭鵬飛招了招手,門外立刻就有兩個很健壯的青衣婦人,抬著頂很乾淨的軟兜小轎走了進來。沈璧君嫣然道:“兩位準備得真周到,真麻煩你們了。”柳永南躬身道:“連公子終日為武林同道奔走,在下等為夫人略效微勞,也是應該的。”彭鵬飛道:“如此就請夫人上轎。”突聽蕭十一郎道:“等一等。”彭鵬飛瞪了他一眼,冷冷道:“你是什麼人?也敢在這裡多嘴。”蕭十一郎道:“我說我是‘中州大俠’歐陽九,你信不信?”彭鵬飛冷笑道:“憑你隻怕還不配。”蕭十一郎道:“你若不信我是歐陽九,我為何要相信你是彭鵬飛?”柳永南淡淡道:“隻要連夫人相信在下等也就是了,閣下信不信都無妨。”蕭十一郎道:“哦?她真的相信了兩位麼?”三個人的眼睛都望著沈璧君,沈璧君輕輕咳嗽兩聲,道:“各位對我都是一番好意,我……”蕭十一郎打斷了她的話,冷笑道:“像連夫人這樣的端莊淑女,縱然已對你們起了懷疑之心,嘴裡也是萬萬不肯說出來的。”柳永南笑了笑,道:“不錯,也隻有閣下這樣的人,才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說到這裡,隻聽“嗆”的一聲,他腰邊長劍已出鞘,劍光一閃,淩空三曲,蕭十一郎手裡的一根樹枝已斷成四截。蕭十一郎神色不動,淡淡道:“這倒果然是芙蓉劍法。”彭鵬飛大聲道:“你既識貨,就該知道這一招‘芙蓉三折’,普天之下除了柳三爺和柳公子外,再也沒有第三個人使得出來。”沈璧君展顏一笑,道:“柳公子這一招‘芙蓉三折’,隻怕已青出於藍了。”蕭十一郎道:“你也不問問他們怎會知道你在這裡的?”沈璧君道:“他們無論怎麼會知道我在這裡的都沒關係,就憑彭大俠與柳公子的俠名,我就信得過他們。”蕭十一郎默然良久,才緩緩道:“不錯,有名有姓的人說出來的話,自然比我這種人說出來的可靠得多,我實在是多管閒事。”沈璧君也沉默了半晌,才柔聲道:“但我知道你對我也是一番好意……”彭鵬飛冷笑道:“好意?隻怕不見得。”柳永南道:“他三番兩次的阻攔,想將夫人留在這裡,顯然是彆有居心。”彭鵬飛叱道:“不錯,先廢了他,再帶去嚴刑拷問,看看幕後是否還有主使的人!”叱聲中,他的金刀也已出鞘。蕭十一郎站在那裡,動也不動,就像是突然間變得麻木了。柳永南反倒來做好人了,道:“且慢,這人說不定是連夫人的朋友,我們豈可難為他!”彭鵬飛道:“夫人可認得他麼?”沈璧君垂下了頭,道:“不……不認得。”蕭十一郎突然仰麵大笑起來,狂笑著道:“像連夫人這樣的名門貴婦,又怎會認得我這種不三不四的人,連夫人若有我這種朋友,豈非把自己的臉都要丟光了嗎?”柳永南叱道:“正是如此。”這四個字說完,長劍已化為一片光幕,卷向蕭十一郎;刹那之間,已攻出了四劍,劍如抽絲,連綿不絕。當代“芙蓉劍”的名家雖然是男子,但“芙蓉劍法”卻是女子所創,是以這劍法輕靈有餘,剛勁不足,未免失之柔弱。而且女子總是難免膽氣稍遜,不願和對手硬拚硬拆,攻敵之前,總要先將自己保護好再說。是以這劍法攻勢隻占了三成,守勢卻有七成。柳永南這四劍看來雖然絢麗奪目,其實卻全都是虛招,為的隻不過是先探探對方的虛實而已。蕭十一郎狂笑未絕,身形根本連動都沒有動。彭鵬飛喝道:“連夫人既不認得他,你我手下何必再留情?”他掌中一柄金背砍山刀,重達二十七斤,一刀攻出,刀風激揚,那兩個抬轎的青衣婦人早已嚇得躲入了角落中。隻見刀光與劍影交錯,金背刀的剛勁,恰巧彌補了芙蓉劍之不足。蕭十一郎似已連還手之力都沒有,也被迫入角落中。彭鵬飛得勢不讓人,攻勢更猛,沉聲道:“不必再留下此人的活口!”柳永南道:“是。”他劍法一變,攻勢俱出,招招都是殺手。蕭十一郎目中突然露出殺機,冷笑道:“既是如此,我又何必再留下你們的活口?”他身形一轉,兩隻肉掌竟硬生生逼入刀光劍影中。“芙蓉劍”劍法縝密,素稱“滴水不漏”,此刻也不知怎地,竟被對方的一隻肉掌搶攻了進來。柳永南的出手竟在刹那間就已被封住,他大駭之下,腳下一個踉蹌,也不知踢到了什麼。隻聽“骨碌碌”一聲,一隻鐵碗被他踢得直滾了出去。這隻碗正是昨夜那隻盛湯的碗。看到了這隻碗,想到了昨夜碗中的溫情,沈璧君驟然覺得心弦一陣激動,再也顧不得彆的,失聲大呼道:“他是我的朋友,你們放他走吧!”蕭十一郎的鐵掌已將刀與劍的出路全都封死,他的下一招就是置人死命的殺手,柳永南與彭鵬飛的生死已隻是呼吸間事。可是,聽到了沈璧君這句話,蕭十一郎胸中也有一陣熱血上湧,殺機儘失,這一著殺手竟是再也無法攻出!彭鵬飛與柳永南的聲名也是從刀鋒劍刃上搏來的,與人交手的經驗是何等豐富,此刻怎肯讓這機會平白錯過?兩人不約而同搶攻一步,刀劍齊飛,竟想乘這機會將蕭十一郎置之於死地,“哧”的一聲,蕭十一郎肩頭已被劃破一條血口!彭鵬飛大喜之下,刀鋒反轉,橫砍胸腹。突聽蕭十一郎大喝一聲,彭鵬飛與柳永南隻覺一股大力撞了過來,手腕一麻,手中的刀劍也不知怎地就突然到了對方手裡。但聽“格”的一響,刀劍俱都斷成兩截,又接著是“轟”的一聲巨震,破廟的牆已被撞破一個大洞。飛揚的灰土中,蕭十一郎的身形在洞外一閃,就瞧不見了。彭鵬飛、柳永南,望著地上被折斷的刀劍,隻覺掌心的冷汗一絲絲在往外冒,身子再也動彈不得。也不知過了多久,彭鵬飛才長長歎了口氣,道:“好厲害!”柳永南也長長歎了口氣,道:“好厲害!”彭鵬飛擦了擦汗,苦笑道:“如此高手,我怎會不認得?”柳永南也擦了擦汗,道:“此人出手之快,實是我平生未見。”彭鵬飛轉過頭,囁嚅著問道:“連夫人可知道他是誰麼?”沈壁君望著牆上的破洞,也不知在想什麼,竟未聽到他的話。柳永南咳嗽兩聲,道:“不知他是否真的是連夫人的朋友?”沈璧君這才輕歎一聲,道:“但願他真是我夫妻的朋友,無淪誰能交到這樣的朋友,都是幸事。”她不說“我的朋友”,而說“我夫妻的朋友”,正是她說話的分寸,因為她知道以她的地位,莫說做不得錯事,就連一句話也說錯不得。柳永南道:“如此說來,夫人也不知道他的名姓?”沈璧君歎道:“此人身世似有絕大的隱秘,是以不肯輕易將姓名示人。”彭鵬飛沉吟著,突然道:“以我看,此人隻怕是蕭十一郎!”蕭十一郎!柳永南蒼白的臉上更無一絲血色,失聲道:“蕭十一郎?怎見得他就是蕭十一郎?”彭鵬飛歎道:“蕭十一郎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徒,但武功之高,天下皆知,而且行蹤飄忽,身世隱秘,很少有人看到過他的真麵目。”他眼角的肌肉不覺已在抽動著,嘎聲接道:“這幾點豈非都和方才那人一樣?”柳永南連嘴唇都已失卻血色,隻是不停的擦汗。沈璧君卻搖了搖頭,緩緩道:“我知道他絕不是蕭十一郎。”彭鵬飛道:“夫人何以見得?”沈璧君道:“蕭十一郎橫行江湖,作惡多端,但我知道他……他絕不是個壞人。”彭鵬飛道:“知人知麵不知心,越是大奸大惡之徒,彆人越是難以看出。”沈璧君笑了笑,道:“蕭十一郎殺人不眨眼,他若是蕭十一郎,兩位豈非……”她話到嘴邊留半句,說到這裡,就住了嘴。但她言下之意,彭鵬飛與柳永南自然明白得很,兩人的臉都紅了,過了半晌,柳永南才勉強笑了笑,道:“無論那人是否蕭十一郎,我們總該先將連夫人護送回莊才是。”彭鵬飛道:“不錯,夫人請上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