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二章 宮鬥初現(1 / 1)

清末梟雄 雨天下雨 1804 字 1個月前

隨著前線的減員越來越多,同時中華軍內還在持續擴軍,對新兵的缺口是想打大的,如果固執在現有地區招募士兵,很有可能滿足不了需求,因此擴大募兵地區也就成為了必要。擴大募兵地區,在新占領區設立征兵站之類的事,自然會有軍訓部以及統帥部的其他部門協同處理,林哲要做的就是批準而已。處理完石琅翼報上來的一堆事務後,林哲又是見了內閣的幾個人,這一次內閣來說主要還是說司法問題,司法部和財務部、工商部等部門一起,製定了針對工商業的跡象法律法規,包括出台專利法、商稅法、金融法等。這些法律的出台,也不是內閣的人自己瞎搞,而是林哲親自指示,同時還聘請了諸多洋人作為顧問,編寫的初步的法律法規。包括最早施行的公司法外,司法部已經根據以往的大清律、大明律等製定了新的刑法、民法、婚姻法等一係列傳統的法律法規,諸多罪行都是變化不大,但是懲罰卻是廢除了打板子,發配之類的不符合現代法製的東西。而且也規定了,犯罪行為隻能由各地巡警部門偵查,抓捕,審訊,隻能由獨立於內閣之外的督察院的直屬各地督察院提起公訴,由同樣獨立於內閣之外的**院下屬各地法院進行審判。儘管這種體係還非常簡陋,但是已經初步把行政權力和監察、審判的權力分了開來。至於立法權嘛,如果是其他現代國家估計會有國會之類的機構擁有,但是現在中華帝國可沒有國會之類的東西。立法權是被皇帝獨立掌控的,至於司法部。隻有起草法律法規的權力,各項法律由皇帝批準之後才能夠施行。如今中華帝國的權力體製是比較模糊的。儘管諸多帶有現代名詞的機構出現,但它本質依舊是一個帝製政權。由於帝國剛成立不久,為了完善帝國的法律空白,司法部那邊的人是天天忙碌著起草各種法律法規。但是總體上,和以往的傳統法律其實變化不大,比如說刑法裡的殺人償命,傷人坐牢,隻不過把以往的砍頭改為槍決,發配邊疆改為苦役之類的。此外民法中的婚姻法。依照傳統繼續執行一夫一妻製,很多人以為中國的傳統是一夫多妻製,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夫一妻製度。至於妾嘛,古代的妾是和奴仆差不多的身份,並和男主人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傳統意義上婚姻關係,再者不管什麼時代有權有勢的男人都不會隻有一個女人的,古代的是妾,民國的是姨太太。二十一世紀裡的二三四奶都是明證。因此婚姻法裡是找不到和妾有關的內容,基本上就是直接無視掉了這種關係,並沒有和後世的民國一樣把‘妾’作為‘家人’,因此帝國內的民眾娶妾的話。實際上不能算娶,隻能說養了個‘情人’,所生的兒子將會成為私生子。其實就和現代人包個**差不多。不過萬事有例外,雖然婚姻法裡規定國民們甚至那些貴族們都必須是一夫一妻製。但是林哲卻不是如此。身為帝國的皇帝,按照君權天授的理念。林哲是受命於天的‘天子’。身為天子,林哲製定頒發法律統治民眾,也就是說帝國一切法律隻限於管理臣民,可不能說反過來管到林哲頭上。其中最大例子就是:民政部門的戶籍名單裡,是絕對沒有林哲以及皇室諸人。因此林哲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他是‘天子’。身為天子自然有著獨特的一套規矩,比如林哲隻能娶一個皇後,但是卻是同時擁有諸多嬪妃,而這些嬪妃和林哲是具備合法的婚姻關係,嬪妃的兒子是擁有皇帝位的繼承權的。帝製王朝裡,就算林哲自己不想三宮六院,臣下們都不會答應,因為這涉及到帝國繼承人的問題。事關國本,朝野上也不關注才怪了!和內閣的大臣們商討了幾項法令後,林哲並沒有第一時間批準,而是覺得專利法等幾項法規多有漏洞,所以讓司法部的人繼續完善後在批準施行。處理完軍政事務後,林哲也是放下了工作回到後院,林哲雖然喜歡抓權,不過他可不會和朱元璋一樣把大小事務都親自處理,一般而言他的工作隻限於抓總,至於事情具體怎麼辦自然有著內閣諸多大臣們去商議。而且現在的林哲也不和後世的領導人那樣,天天有事沒事就開會傳達什麼指示,基本上林哲需要處理的公文並不多,他相當多一部分時間都是用來接見軍政人員上。今天的事不算多,所以下午三點多他就是離開了前院的辦公室回到後院,回到後院裡,就是看見陳靜正在和幾個穿著漢服的宮女等人說什麼,林哲知道陳靜正在處理內宮內宅事務,他雖然是帝國的皇帝,但是按照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這後宮內宅的事務都是由林哲這個皇後處理的。林哲也是不好插手,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林哲滿腦子都是軍國大事,那裡有心情插手後宮內宅事務啊。不過林哲沒有去打擾,但是林哲回來了的消息自然早早就宮女回報給了陳靜,很快陳靜就是帶著人出來大廳。“皇上!”陳靜出來就是率先開口,而陳靜身後的幾個宮女也是低下了頭不敢抬頭直視林哲。這些宮女一部分是林家的老宅老媽子、女仆,也有一部分民間新選的宮女。自從林哲親自直視廢除宦官製度後,宮廷裡就隻有宮女了,為了規範內廷。林哲又是製定了比較詳細的製度,領取固定薪金。目前有宮女約三百餘人,負責整個皇室的生活起居。之所以人數多了一些,因為這些宮女還肩負了以往太監的工作。相當多一部分宮女實際上是健婦,負責一些體力勞動,而真正的貼身侍女的,其實沒有多少,也就是幾十個而已。此外由於帝國已經命令廢除奴仆製度,作為天下之表率,這些宮女也不是皇室的奴仆,而是皇室雇員。有著比較高額的薪資待遇,並且來去自由。招募的時候是麵向整個社會招募,並不是強行性的,不過要應募也是要員比較高,對家世、相貌、品性都有一定的要求,招募後簽訂雇傭合同。工作期間如果不願意乾了,辭職走人就是了。大體上,就是嚴入寬出這麼一個原則。之所以管理上比較寬鬆,主要是因為林哲不僅僅廢除了宦官製度。同樣還嚴禁宮女參政,宮女作為皇室雇員並不是和宮務廳一樣是公務員,是沒有權利插手國家權利的。雖然林哲夫婦平日裡都比較客氣,但是夫妻數年了。彼此之間總不會和君臣那樣,充滿了惶恐恭敬,彼此間說話還是比較隨便的。隻見林哲走上了去。口中道:“方才見你在裡頭問事,所以不好打擾。正打算走呢!”陳靜也是上前,也不顧宮女在側。就是挽起林哲的手臂:“也沒什麼事,就是吩咐她們幾個準備好遷宮的事,把該收拾好的東西都收拾好,免的到時候手忙腳亂的!”新皇宮的主體工程,也就是前半部分作為那棟巨大的主殿以及大廣場自然沒那麼快完工,但是後半部分的生活建築卻已經是休整完畢。當初石達開火燒天王府的時候,頂多也就是把那些宮殿燒毀,但是後花園裡的假山草木卻是沒怎麼破壞,所以營造事務處後沒有花多長時間就是把後花園收拾好了,隨後的幾個月時間都是用來休整林哲一家子居住的院落,這些工程雖然也不算小,但是相對於前主殿和廣場來說不值一提。目前新皇宮的後半部分,也就是皇室的生活居住地方已經休整完畢,既然已經把皇室的生活居住地方收拾了出來,自然要搬過去,總不能一直困守在這棟民宅裡不是。營造事務處之所以這麼快能夠休整出來,其實也和林哲指示一切從簡有關,林哲對古代的那些房屋滿地深宅大院可沒有半點好感,他反而更喜歡一整片園林裡隻有一小棟院落。所以整個皇宮的後半部分,實際建築並不多,從天空俯視的話,整個皇宮的後半部分都是假山草木,隻是中間點綴著幾棟小洋樓而已。林哲道:“這些事你也不用太過操心,宮務廳自然會辦理妥當的,到時候我們直接搬過去就好!”陳靜點頭:“嗯,聽你的!”兩人又是說了會話,陳靜突然抬頭說:“前頭入宮的德嬪說想家,求到臣妾這裡來說想回娘家看望雙老!”林哲一聽就是皺眉,陳靜這個時候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似乎有在林哲麵前挑撥的嫌疑,而這個德嬪雖然嬌蠻了些,但是應當不會無故說要回娘家啊!在前殿裡忙國事就夠累的了,回到後宅難道還要管著後宅宮鬥?上個月林哲在宮務廳和皇太後林目的安排下,從初選的數十人中挑選了九人,依照古製封為九嬪,稱呼上和明朝的九嬪一樣,為了給林哲充實後宮,讓皇室早早出現儲君,以鞏固國本,此事雖然說是皇太後和宮務廳安排的,但實際上和帝國諸多軍政要員也有著極大的聯係。儘管為了避免外戚做大,宮務廳挑選秀女的時候,並不會在朝中知府以上文官、軍中上校以上的直係親屬中挑選,但是這些軍政大佬哪一個身後不是有著一堆親戚同鄉之類的,林哲第一次選妃,而且目前尚無皇子,這要是選進去的女子生了個兒子,極有可能就是未來帝國的儲君,因此想在這上頭打主意的人不少。初選出來的數十人裡頭,真正的民女一個都沒有,基本都是官宦之後,清一色的大家閨秀,而且個個都是相貌出色。對於下麵人的齷齪心思,林哲也是懶得管,後來按照自己看的順眼從裡頭挑選了九人為九嬪。其中的德嬪比較特殊一些,此女並不是朝中軍政要員的家族女子,而是林哲的母親,也就是皇太後娘家方家之女。這給兒子娶妻,林老太太也是有些偏心自己的娘家方家的,方家那邊自然是不能用和林哲有親戚關係的表妹之類的充數,所以特地把方家裡隔了好幾代的遠房裡找來了德嬪,由林老太太一手把她送到了兒子身邊。德嬪進宮後,由於相貌上佳,加上一身的身材也不和其他人那樣比較圓潤,而是比較柔弱,很容易就引起了林哲的憐惜之心,這去德嬪的院子時候多了,自然就會引起後宅妃嬪的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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