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野狗(1 / 1)

野狗骨頭 休屠城 1934 字 1個月前

苗靖八歲以前住在z省,老家是個小鄉鎮,地處南北交界的山區,山嶺綿延,四季分明,冬冷夏熱。

父母早已離異,唯一一張全家福攝於她兩歲那年,影樓幕布前臉色木然的一家三口,她小小一團,穿俗氣的桃粉色紗裙,眉心塗顆紅點,茫然望著鏡頭,兩邊是她麵目模糊的父母,但仍能從那模糊裡瞧見她父母青澀的英俊和美麗。

全家福之後家庭破裂,苗靖跟著媽媽魏明珍生活,沒多久被帶去了鄉下外婆家,在小村子裡長大。

她媽媽屬於意外懷孕結婚,那時候才二十出頭,在鎮上服裝店當營業員,長得漂亮又愛玩,離不離婚都不乏追求者,完全沒心思掛在女兒身上。後幾年湧起打工潮,魏明珍跟著男朋友去沿海上班,每次都衣著時髦光鮮回來,也給外婆一筆生活費,錢不算多,但完全夠苗靖生活。

其實應該還有一筆撫養費,來自她的生父,起先兩年其實也有,但後來她生父去了新疆,在當地娶妻生子,離得太遠,漸漸脫離故鄉一切關係,也斷了消息和撫養費,奶奶那邊也有一些親戚,自顧不暇,早絕了來往。

苗靖自己長大,魏明珍一直在外地,直到外婆因病去世,苗靖馬上要念學前班上小學,被打包送去鎮上姨媽家,姨媽家還有一個表姐和一個表弟,三人年齡相仿,在同所學校念書,算是玩伴。

和外婆相依為命的時光溫情又短暫,但因為年幼,無法保存太多的記憶,借住在姨媽家,苗靖已經開始記事,不知是心思太敏感還是其他,並不算太愉快的一段經曆。

姨媽對她並沒有苛刻和虐待,隻是家庭條件普通,為生活奔波煩惱,多少有些隔閡和忽視。

表姐和表弟脖子上都掛著家門鑰匙,就苗靖沒有,如果家裡沒有人,不管什麼時候,她隻能坐在門口等。

印象最深的是姨媽一家四口臨時回鄉下奔喪,忘記苗靖沒有鑰匙,她放學回來餓著肚子在門口坐到晚上九點,被鄰居嬸娘看見,帶她回家睡了一晚,姨媽一家回來,知道她在鄰居家借宿,也絲毫沒有半分安慰。

一家人吃飯說話,總沒有她插嘴的份,好吃的也輪不到她嘴裡來,和表姐同住一屋,苗靖更像個貼身丫鬟,事事退而求其次,拿東遞西,洗碗掃地,姐弟倆為電視節目大打出手,她隻能在旁邊看著,根本不涉及選擇權。

外婆去世後,魏明珍回來的次數就更少了,但寄回來的撫養費不少,苗靖穿的都是表姐的舊衣服舊鞋,家裡兩姐妹,妹妹穿姐姐的衣服天經地義——慶幸的是那年冬天魏明珍回老家,自己從頭到腳光鮮亮麗,看見苗靖腳上的一雙舊棉鞋,已經破到漏洞頂腳卻仍套在腳上,臉頰耳朵、小手小腳都生滿了凍瘡,大家都說苗靖喜歡碰冷水不愛穿衣服,但母女倆一脈相承,其實都特彆怕冷,老家的冬天又常常下雪,沒有暖氣,沒有空調,全靠生煤爐挨過數九寒天。

雖然母女兩關係不親近,看見那張冰冷耷拉的小臉,畢竟是當媽的,說不心疼是假的。

魏明珍這幾年一直挑挑揀揀沒再婚,打工其實也多半靠男人養,生活過得滋潤,但自己沒攢下什麼積蓄,容貌也不如二十多歲水靈,但她會打扮,塗口紅、穿時髦衣裙,很有女人的風韻,年歲漸長,有想法要找個好男人托付下半輩子,再看苗靖,轉念一想,還是要把女兒帶著,不然怕苗靖恨她。

合適的男人並不好找,還要談條件和眼界,魏明珍在老家待了幾個月,突然去了個叫藤城的地方,她手機聊天認識一個外地男人,比z省更南的一個城市,經濟也比本地好,兩人相聊甚歡,頗有點靈魂知己的意味,男人條件不錯,住樓房,端鐵飯碗的單位職工,有文化,相貌也不錯,苗靖看過照片,一個很斯文清秀的中年男人。

魏明珍在藤城住了一個月,容光煥發地回來,歡天喜地回來給苗靖收拾行李,表姐穿剩的那些舊棉襖通通不要,藤城氣候好,夏天長,冬天不冷,犯不著帶棉襖,這些衣服都扔到了姨媽麵前,姨媽臉漲得通紅,去商場給她買了一身漂亮昂貴的裙子當送彆禮物。

母女兩人收拾了為數不多的家當,坐火車去一個陌生城市,陌生家庭,那是苗靖第一次坐火車,第一次出省,綠皮火車駛進崇山峻嶺間一個個黑暗山洞,按捺著呼吸耐心等待,等一線光明裡奔向未知廣闊地域,苗靖迷戀旅途的感覺,形形色色的人群和天南海北的口音,香噴噴的泡麵和小鐵車上的花生瓜子,緩緩暫停的異地站台和提速飛掠的流逝。

藤城。

這個城市的綠化樹樹都特彆虯結粗壯、油綠肥碩、地上什麼草木都很容易長,花開得長久旺盛,潮濕悶熱的空氣裡捂著股奇異的氣味,被風吹過,又隱隱挾來一陣清甜花香。

苗靖扯扯身上的裙子,感受皮膚被熱潮烘乾,又迅速裹上一塊黏糊膏藥的悶感。

沒有人來接,母女兩人打了個出租車,最後在一片熱鬨居民區下車,魏明珍一手牽著苗靖,一手拖著行李箱,昂首挺胸,在路人交頭接耳的竊竊私語裡,走向一幢五層居民樓。

苗靖還記得那一幕,旁人無不停下行以注目禮,她媽媽染黃頭發,穿豹紋連衣裙,黑絲襪,高跟涼鞋,像隻趾高氣揚的孔雀,她自己紮馬尾,發繩上穿著兩顆亮晶晶圓滾滾的珍珠,白色無袖連衣裙,紫色小碎花,後腰綢帶紮的蝴蝶結,裙擺有三層,邊緣滾一圈紫色波浪硬邊,照鏡子的時候,連她自己都愣住。

魏明珍帶她敲開了二樓的大門。

有人開門,挺文弱削瘦的男人,鼻梁很高,大雙眼皮,看見母女兩人,溫和笑了笑,幫忙把行李接進來:“來了,歡迎歡迎。”

魏明珍暗地推了苗靖一把。

“叔叔好。”

“欸,真乖。”

兩室一廳的房子,兩間臥室並排朝東,陽台朝西,中間是廚房洗手間客廳,格局挺寬敞的,苗靖一直生活在平房裡,沒住過樓房,看著腳下黃色的木地板和廚房門外的冰箱,心裡隱隱有些異樣。

臥室裡還有個白色機器盒子,有鍵盤和音響,轟隆隆的音樂傳出來,魏明珍看苗靖好奇盯著,頗為自豪解釋:“你陳叔叔是個電腦迷,在電腦前坐下就拔不起來了。”

魏明珍在這家裡考察過一個月,很自來熟,一副女主人的姿態指點苗靖換鞋,洗手,去沙發上坐,再去廚房燒水泡茶,順便問中飯吃什麼,她可以下廚,也可以出去下館子。

男人很有禮貌,打開電視機,把遙控器塞進苗靖手裡,陪著聊了兩句,他名叫陳禮彬,是供電局的職員,前妻前幾年去世,有個兒子叫陳異,比苗靖大兩歲,今年讀四年級,苗靖既然跟著魏明珍過來,轉學手續他幫忙辦了,就跟陳異一個小學念書。

苗靖睜著清淩淩的眼睛,點頭,再點頭,乖巧說好,知道了,謝謝叔叔。

沒多久,陳禮彬自己進了房間,在電腦麵前坐下,過了一會魏明珍端了杯茶進去,也湊到電腦麵前,坐在椅子扶手,兩人耳語了幾句,而後房間門被關上,留苗靖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

她仔細打量屋子,家裡衛生有些潦草,但細節出可見某些端倪——家裡的茶壺水杯很文雅精致,電視機的防塵布是手工針繡,披著細細的流蘇,牆上掛著她看不懂的色彩朦朧的畫框,落灰空蕩的櫥櫃裡殘存著幾隻可愛的瓷娃娃——細枝末節裡依稀能感覺過去女主人殘存的氣息。

魏明珍從房間開門出來,撥了撥焗過油的卷發,陳禮彬還在電腦麵前坐著,魏明珍解釋說他在炒股,問苗靖要不要一道出門,她去買點樓下買點熟食,苗靖眼睛盯著電視機畫麵一聲不吭,後知後覺聽見關門聲,反應過來她媽媽已經下樓。

第一頓飯就在家裡吃的,有熟食有炒菜,還有一瓶白酒,桌子擺好,馬上要動筷子,有人開門回來,是個男孩子,玩得滿頭大汗,站在門口換鞋,看見屋裡幾人,眨了下眼睛,也絲毫沒有異樣,自顧自在端碗在桌邊坐下。

是個長得很好看的男孩子,穿白色的短袖襯衫,衣服沾灰,後背泛黃,長睫毛垂著時,莫名覺得這男孩很乾淨,再往上一掀眼,看他一雙頑劣不馴又硬得像石頭的眼睛,在孩子堆裡不是個好惹的角色。

“這是我兒子,陳異。”

“哥哥好。”

“叫她苗靖就可以了。”

陳異腮幫子嚼著烤雞骨頭一鼓一鼓,骨頭渣撲哧吐在桌子上,一副無法無天的樣子,陳禮彬低著頭,在旁邊慢條斯理喝著酒,魏明珍熱熱絡絡把話題劃過去,招呼一家人吃吃喝喝。

那時候的苗靖長得不好,頭發枯黃潦草,身體乾癟纖瘦,氣質模樣都像麻木不仁的小老太太,但那雙眼睛漂亮,像一汪清潤寧靜的泉水,不若魏明珍那樣俗氣豔麗,鼻子嘴巴也看得出是個美人胚子,要等她慢慢出落長大。

苗靖八歲,陳異也才十歲,苗靖二年級,陳異四年級,兩人相差兩歲,其實也不到兩歲,隻差了十六個月,陳異生日是12月24日,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後來平安夜聖誕節在國內已經變相成了情人節,苗靖出生在後兩年的4月19日,陳異讀書比她早一年,聽說是小學入學報名,他麵試答題太聰明,破格提前一年上學。

家裡隻有兩個臥室,苗靖隻能和陳異同住一間房子,好在房間是長方形,麵積不算小,再搬一張單人床進來,兩張床中間隔著書桌,再拉道簾子,苗靖占了裡頭靠窗地盤,陳異睡外頭臨門地方,晚上簾子一拉,也是湊合能住,屋裡其他家具,衣櫃,書桌都是共用,一人一半,清楚劃分領域。

大人分配完地盤,苗靖把自己為數不多的衣服雜物歸置好,打算把書包裡的文具和本子放進挨著自己床位的抽屜裡,陳異也呆在屋裡,看她拉開書桌抽屜,猛然兩步過來,眼神冰冷凶狠,一腳重重踹在她小腿肚上,她痛得飆淚縮起,整條腿都蜷得歪在桌角,也咧嘴痛呼——而後迅速被陳異死死捂住嘴,那一聲慘叫就堵在他手掌下。

陳禮彬和魏明珍在客廳聊天,苗靖聞到他手掌的氣味,鐵鏽、泥巴、酸臭垃圾、草根、烤雞,混攪在一起,讓人嫌棄不已,避之不及。

“你要敢說,我打死你。”他俯在她耳邊小聲說話,牙咬著牙,話語從喉嚨裡刮出來,讓人恐懼。

苗靖瘦弱的身體不住顫抖。

晚上洗完澡,大家上床睡覺,兩個臥室門早就闔上,苗靖借著月光,慢慢搓著腿上那塊發紫淤青,僵僵躺在床上睡不著,翻了個身,透過簾子縫隙,看見陳異側身躺在床上,蒙著腦袋,背對著她,身上穿白色背心和膝蓋短褲,弓起身體,肩膀的骨頭也是枯瘦嶙峋的,像一座沉默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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