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極其不要臉的一幕發生了:森下商會不甘心自己的利益受損,反告人丹是假貨?
一審敗訴。
因為就連森下商會也清楚,人丹的功效確實要比仁丹強,功效還多,隻過嘴硬不承認罷了。
森下商會又轉告人丹商標侵權。
他們辯稱“人”和“仁”這兩個字,表達的是同一種意思。
簡直能笑掉全中國人的大牙。
這麼不要臉的話都能說出來?
笑過之餘,剩下的便是滿滿的悲哀。
哪家政府的司法機構其實都知道是怎麼回事,但誰也不敢判定日本人才是侵權的那一個。
這一場官司,一打就是近二十年。
從清末打到了北洋,又從北洋打到了民國。
直到二七年的時候,北京最高法院機關作出終審判決,判定“人丹”與“仁丹”兩藥各不相乾,可以同時在市場上銷售。
這其實已經是偏向日本人了。
黃老板為了打官司,前後花了十數萬兩白銀,卻也讓人丹之名傳遍天下。
沒出幾年,日本人的仁丹就丟了大半個中國的市場,也就是靠著超強的出口能力,依然霸占著東南亞市場。
既便如此,森下商會隻靠著仁丹,用三十年的時間,從一個家庭作坊,發展到了全日本一流商會之一。
方不為甚至記得,七八十年之後,森下依舊是日本的一流財閥之一,名字甚至改成了:森下仁丹株式會社!
這都是後話。
既然前田是從森下商會出來的,彆說方不為已經發現了問題,就算沒發現,他也絕對會下死力氣的查一下這個人。
森下商會的創始人森下博,不但是日本軍人,還是堅定的jun國主義份子。
不說仁丹,方不為還想不起來。
什麼森下商會和日本沒有瓜葛,什麼一直保持中立立場,對中國充滿同情心……
全是狗屁。
這到底是宋家拿來糊弄自己的,還是連他們也不知道森下商會的底細,被日本人騙了?
日軍侵華後,森下商會一直是日本各諜報部門的急先鋒。
不管大小,隻要是在華日諜機構,每家都有間諜潛伏在森下商會中,利用仁丹推銷員的身份,刺探中國的軍情,地形,社會,輿情……
隻要是對日本有利的,全部在他們的調查範圍之內。
說個最典型的。
為了和人丹搶奪市場,森下商會無所不用其極,最直接的便是打廣告。
大一點的城市就不用說了,就連一些農村,竟然都貼有仁丹的廣告。
就是利用張貼廣告,推銷藥品的機會,日諜份子和漢奸不遺餘力的搜集著所有可能會用到的情報。
除此外,貼滿大街小巷的廣告也藏有玄機。
廣告上麵是一個留有八子胡,戴著船形帽的男子,而玄機就在男子的八子胡上。
當兩撇胡子角微微向上翹時.說明此路通行無阻;當胡子左角下垂,說明左拐彎不通,應向右轉;當胡子右角下垂時,說明右拐彎不通,應向左轉;當胡子兩角都下垂時,則說明此路不通。
抗戰之前,這隻是用來給搜集情報的間諜指路的,但抗戰開始,就成了日軍用來指引軍事行動的路標。
如果發生巷戰,日軍根本不用偵察,就能知道每條街,每條巷子內的地形,打起仗來自然無往而不利。
但中國沒有任何一個人發現過這個玄機,直到日本戰敗投降後,日本軍方才公開了這一秘密。
試想,這樣一個時時事事都在為日軍提供便利的日本商會,怎麼可能會同情中國人,更甚至是站在偏向中國的一方?
委員長,宋部長,還有相關的一些大佬的腦子難道被驢踢過?
方不為麵無表情的嗬嗬了兩聲。
林顧問看不到方不為臉上的表情,就連林二也沒發現方不為空著的那隻手緊緊的攥在了一起,手背上青筋暴起。
不用猜了。
前田和那個翻譯要是沒問題,方不為敢把名字倒過來寫。
至於來拜訪端納的目的,到底是因為蔣建豐遇刺一案,還是為了端納,更或是為了刺探菲律賓的情報,還有待查證。
不管是哪一種,都必須要通過端納。
前田也不可能如他自己說的,今天就會離開蘇州。
想到這裡,方不為心裡又是一跳。
遭了!
前田故意露出他要去南京的口風,會不會是在試探,看他拜訪端納的行為,會不會引起什麼人的關注?
林顧問派去跟蹤的手下,勇則勇了,腦子應該也有,但和專業的間諜特務比起來,根本不是對手,一個不慎,就會暴露。
方不為心中焦急,但臉上卻絲毫不顯。
他重重的吐了一口氣,平複了一下情緒,裝出一絲原來如此的表情,有些懊悔的說道:“原來日本人中也有好人……”
這句話說出來,方不為都有點想吐的感覺,他還得繼續往下說:“能得到森下商會這樣有情懷的商會支持,確實是我們的幸事……看來是我太敏感了……”
聽到方不為這樣說,不管是電話對麵的林顧問,還是站在方不為身邊的林二,都不約而同的點了點頭。
誰說不是呢?
“林顧問,是我莽撞了,實在對不起……”方不為萬分真誠的認著錯,“還請你立即追回追蹤前田的手下,以免讓前田發現後,對我們產生誤會……”
林顧問和林二早就是這樣認為的,聽方不為這樣說,自然是萬分欣喜。
林顧問當即派出了人員,去通知追蹤前田的人馬上回來。
時間沒過去幾分鐘,方不為估計林顧問之前派出去的人即便跟上了前田,也應該還沒有暴露。
掛斷了電話,方不為並沒有急著走,而是坐了下來。
一是付會中還沒有回電話,二則是方不為心裡還有個疑點,暫時沒辦法想通。
如自己猜想,如果前田是日本間諜,那個翻譯又是怎麼回事?
這麼大的破綻,除非他眼瞎了,才會看不到。
難道是巧合,前田來找端納,其實是有彆的目的?
但這也巧的太過份了一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