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你占我便宜!(1 / 1)

獵贗 柳下揮 1959 字 1個月前

宋朗坐在客廳裡陪著林秋說話,但是眼神卻一直瞟向樓梯。

林秋笑嗬嗬的看著宋朗,問道:“哥,你在擔心我姐?”

“在你自己家裡,和她聊天的是最寵她的父親。我有什麼好擔心的?”宋朗出聲說道。

“彆否認了。你的表情已經出賣了你的心。”林秋哈哈大笑起來,說道:“我爸肯定是問我姐昨天晚上和大師一起去蘇城的事情。你想啊,一個還沒結婚的女人願意陪著一個男人到另外一座城市過夜,難道你不覺得很可疑嗎?”

宋朗不滿的看著林秋,說道:“哪裡可疑了?剛才阿姨已經說過了,初一是帶著江來去蘇城談生意。”

林秋撇了撇嘴,朝著廚房方向看了一眼,壓低嗓門小聲說道:“我媽說的話你也信?她是被我姐給蒙蔽了,現在又拿這一套來欺騙你。”

宋朗收回心思,饒有興致的看著林秋,問道:“那依你的想法,他們是去做什麼?”

“旅遊。”林秋斬釘截鐵的說道:“大半夜的跑到蘇城談什麼生意?肯定是去旅遊。蘇城園林甲天下,這句話你沒聽說過?”

“聽說過。”宋朗點了點頭,說道:“但是大半夜的跑到蘇城去看什麼園林?那時候的園林也不開門吧?”

“看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誰看。”林秋出聲說道:“哥,你主要是戀愛經驗太少了。不懂女人的心思。女人若是喜歡上一個男人,彆說是去蘇城,就是讓他們去碧海郊區外麵的亂葬崗他們也覺得風景不錯。”

“......”

宋朗感覺自己的胸口又被插了一刀。

他不想反駁林秋,因為他知道林秋說的是事實。

如果不是對一個男人有好感的話,以林初一小心謹慎的性子,會和江來走那麼近嗎?開同一輛車、住同一家酒店的同一間總統套房......

“你又沒談過戀愛,你懂什麼?”宋朗總算是找到了反擊點。他覺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沉默就是一種默認,就好像被林秋這個遊手好閒的家夥給看穿了心事一般。這是宋朗難以接受的。

“我當然懂了。”林秋一臉自信的說道:“我雖然沒有談過戀愛,但是我看過很多戀愛小說和漫畫。裡麵什麼樣的愛情故事看不到?”

“漫畫能和現實是一樣的嗎?”

“漫畫和小說就是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哥,你不懂創作。”

“......”

“哥,如果我姐當真喜歡上了大師,你要怎麼辦?”林秋問道。

“我能怎麼辦?”宋朗苦笑不已,說道:“你姐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認準的事情十頭牛也拉不回來。我隻能默默祝福了。”

“懦弱。”林秋說道。

“嗯?”

“哥,你應該更強勢一些。女人都喜歡強勢的男人。”林秋開導說道:“再說,如果你不用力一些,又怎麼能讓我姐感受到你激烈的愛意呢?你像是一條魚一樣在我姐身邊遊來遊去的,遊了那麼多年了?有什麼用?像你這樣的人,我們漫畫家有一個專用的形容詞:備胎。”

“臭小子,你懂什麼?”宋朗嘴裡嗬斥著,心裡卻變得若有所思起來。

看到林初一走下樓梯,宋朗立即起身迎了上去,關注著她的臉色,小聲問道:“沒事吧?”

“沒事。”林初一笑著說道:“就是隨意閒聊幾句。”

“那就好。”宋朗笑著說道。他知道,林遇在這個時候把林初一拉到書房私聊肯定不是簡單隨意的閒聊幾句。但是,無論他們父女倆說什麼,都是與自己無關的。

他終究隻是一個局外人!

或許,以前是有關係的。但是,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就很難再成為林家人茶餘飯後的話題了。

從江來出現的那一刻開始?

李琳端著果盤出來,招呼著林秋宋朗林初一三人說道:“孩子們,都過來吃點兒水果吧。”

“阿姨,我不吃了,我要回去了。”宋朗笑著說道:“叔叔煲的湯太好喝了,我今天晚上喝了兩碗湯,肚子現在還飽著呢。”

“人高馬大的,喝兩碗湯算什麼?你叔叔當年一頓飯能吃一大盆麵條,十幾個雞蛋。他頭一回去我家,把林秋他奶奶給嚇壞了,說這人怎麼能這麼能吃?倒是他爺爺在旁邊勸慰,說能吃的人就能乾,男人多吃一點兒不打緊。”

“爺爺果然好眼光。”宋朗笑著說道。

李琳笑笑,說道:“就算不吃,也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吧。初一剛剛下來,你們年輕人好好說會話。”

“不用了阿姨,我真的要回去了。”宋朗看了一眼林初一,說道:“打擾你們太久,你們也好好休息吧。”

“那好吧,宋朗有時間常來家裡玩。”李琳出聲邀請,她是發自內心的喜歡這個從小看到大的孩子。如果自己家的女兒能夠和宋朗走到一起,那該多好啊?可惜了。

“好的,我會常來的阿姨。”宋朗恭敬的說道。

“初一,你送送宋朗。”

“好的。”林初一點頭答應,說道:“他的車子就停在院子門口。”

“那你也得把人送到小區門口。”李琳不滿的說道。

“好好好,我去送。”林初一無奈答應,說道:“被一盒燕窩收買了的女人。”

“死丫頭,看我一會兒怎麼收拾你。”李琳對自己這個寶貝女兒也是一點兒辦法也沒有。

“哥,好好考慮一下我說的話。”林秋在旁邊對著宋朗擠眉弄眼的說道。

“你們說了什麼?”林初一警惕的盯著林秋,問道。

“他讓我做他漫畫的男主角。”宋朗看著林初一,聲音溫柔的說道:“雙雄之一。不死不休的那種。”

林初一陪著宋朗出門,走到宋朗的雷克薩斯車頭旁邊,指著那上邊被自己撞擊出來的裂紋,說道:“怎麼沒送過去修一修?”

“林大小姐的人生第一撞,我得好好保留著。”宋朗笑著說道。他幫忙拉開副駕駛車門,說道:“林大小姐,請上車。”

“你還當真忍心我送你去小區門口啊?”林初一不滿的說道:“一會兒我可得走回來呢。”

“當然?”宋朗固執的說道:“就當是為你增加一些運動量。你不是要保持身材嗎?今天還沒來得及去健身房吧?”

“回去還是要練。”林初一出聲說道,她伸手捏了捏自己臉上的肉,說道:“我爸太討厭了,總是做一大桌子的菜,還總是煲各種大補的湯,我剛剛減下幾斤肉,就被他一頓把我給補回來了。現在才知道,我爸才是我減肥路上最大的障礙。”

“有一個會做飯的爸爸,多幸福啊?我爸可是從不下廚的。”宋朗羨慕的說道。

等到林初一鑽進駕駛室後,宋朗把車發動起來,朝著小區門口駛了過去,說道:“是不是很煩?有我這樣一個家夥整天陰魂不散的圍繞在你身邊?”

林初一直視著窗外漆黑的灌木叢,說道:“怎麼會呢?從小到大,就是你和池雪趙磊你們幾個陪在我身邊,我們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

“是啊。”宋朗笑著點頭,說道:“我們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所以,你還得繼續忍耐下去。”

“宋朗.......”

“嗯?”

“你也累了吧?”林初一出聲說道:“彆再堅持了。”

“堅持是我的事情,和你有什麼關係?”宋朗眼神明亮,嘴角浮現起動人的弧度,聲音充滿磁性的說道:“難道你不知道,我最大的特點就是有毅力嗎?”

林初一輕輕搖頭,卻也不好再勸。有些話啊,輕了是坑,重了是雷。她很珍惜大家從小到大的情誼,不想一句重話把那數十年積蓄的情感給炸的蕩然無存。

“你喜歡江來?”宋朗看到林初一不說話,主動出聲打破了車廂裡麵的沉默。

“怎麼會呢?”林初一哈哈大笑,說道:“我怎麼可能會喜歡江來?你又不是沒見過他,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

“你知不知道你笑的很大聲?”宋朗問道。

“那又怎麼了?”林初一反問著說道。

“你說謊的時候,就喜歡笑得很大聲......來掩飾。”

“......”

宋朗把車子停在了小區門口,林初一推門下車,說道:“趕緊回去吧。小心開車。”

“我會的。”宋朗點了點頭。

林初一擺了擺手,然後轉身朝著來時的路走去。

才往回家的方向走了幾步,身後就響起了汽車的喇叭聲音。

林初一轉身,看到宋朗開車跟在了她的身後。

“怎麼了?有東西忘記拿?”

“我的手機忘記帶了。”宋朗說道。

“白癡。”林初一笑著罵道。

“上車。”宋朗說道。

林初一再次拉開車門上車,宋朗開車載著林初一朝著林家趕過去。

到了林家彆墅門口,林初一問道:“你的手機放在哪裡?我進去幫你拿。”

“不用了。”宋朗從褲子口袋裡摸出手機在林初一麵前晃了晃,笑著說道:“我怎麼放心讓你一個人走那麼遠的夜路呢?快回去休息吧,晚安。”

說完,再次發動著車子迅速離開。

林初一站在院子門口,看著車子離去時的背景,良久,才再次出聲罵道:“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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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驢肉黃麵,送走了宮錦之後,江來動手洗碗刷鍋收拾廚房,忙活完這些之後,為自己泡了一杯熱茶,再一次打開了手機上的微博客戶端。

「修複師江來」的關注人數竟然到達了驚人的六十萬一千兩百四十九人。

發生了什麼事情?吃一頓飯的功夫,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關注自己?粉絲量的增速很不正常。

當然,這不是江來要關注的重點。

江來關注的重點是很想和施道諳玩一次「你猜我現在有多少粉絲」的猜迷遊戲,結果發現施道諳卻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這讓江來很失望。

看到有很多人@自己,於是江來點開進去看了一眼。

發現大家都在問自己馬尾辮女孩兒是誰,還在問他和林初一的關係......

“什麼馬尾辮女孩兒?”江來一臉疑惑的模樣。

“林初一?為什麼他們要問自己和林初一的關係?”

當江來看到「馬尾辮女孩兒」上了熱搜榜前列時,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馬尾辨女孩兒竟然是林初一?

更讓江來吃驚的是,林初一的微博也被萬能的微博網友給挖了出來,這才不到一天的功夫,她的粉絲量竟然就破了百萬。

「為什麼林初一上了熱搜,自己卻沒能上熱搜?」

「為什麼林初一的微博粉絲量比自己的還要多?以後自己還怎麼問她「你知道我有多少微博粉絲嗎」這個問題?」

「明明是自己在古董街大出風頭,憑什麼最後火的是林初一?他們都誇林初一好看,難道自己就不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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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過澡後,江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難以入睡。

他一把扯掉綁在腦袋上的眼罩,按亮台燈,從旁邊的床頭櫃上麵抓起手機,滿臉怒氣的給林初一發過去一條信息:你占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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