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幺妹(1 / 1)

蜀漢之莊稼漢 甲青 1213 字 1個月前

你們想得沒錯,是全方位的青睞,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練功,讓馮永有著遠異於常人的精力,體力和……魅力,有過部隊服役的經曆和一直保持著部隊的作風又讓他有著不同於人的絲許霸氣。這種男人對城市的女人來說殺傷力太大,讓不少腐女少婦心如貓撓,可是卻又偏偏無從下手。

為什麼?

因為馮永從那一次以後就再也沒談戀愛,沒辦法,大城市裡談戀愛既費錢又費感情。作為從鄉下飛到大城市的老大,馮永家裡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個不指望他?曾經天真過的馮永很明白,沒有錢你哪來的資本談戀愛?久經商場的風韻熟女老板敏銳地覺察到了這一點,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錢把他砸倒了,條件是當她三年男秘書。

馮永無所謂,那時的他已經不是那個剛從農村來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樸的他,主要還是家裡的情況讓他沒辦法拒絕這個誘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說了,他的能力擺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嘗完鮮後反悔了,他到哪裡不一樣能輕鬆找到工作?

美豔的老板娘確實反悔了,是三年後反悔了,她覺得三年太短了,要馮永再乾三年,嗯,各種意義上的乾。這回輪到馮永不想乾了,錢早就拿夠了,家裡的事情也解決了,他要是再為老板娘服務三年,那啥時候才能輪得到他給自己活著?

可是還沒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結呢,老板娘那個搞房地產的前夫就跑來想跟老板娘複合,然後自然是被老板娘義正辭嚴地拒絕了,馮永聲明自己不為此事負責。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說無關就無關?老子的原諒帽,是哪個小癟三都能給帶的?

於是在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有十來個漢子表示看馮永不過眼,要打斷他的三條腿。馮永有一身蠻力,又有在部隊服役的經曆,表示我一個能打十個。後來事情的發展說明他的感覺是錯的,他隻能打三個,當他打倒第三個漢子的時候,背後就響起了槍聲——搞房地產的有哪個是善茬?手底下不乾淨的多了。連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經常用來當抹布的手下竟有一個是全國殺人通緝犯,身上還帶著自製的土獵槍。

後麵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來了,馮永掛了,魂穿三國,前夫哥鋃鐺入獄,底子全部被查了個底朝天。唯留下一個美豔的老板娘傷心欲絕,畢竟馮永這種全方位碾壓她,讓她身心俱服的優秀男人實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個了。

還好那三年裡,馮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給他的錢他基本沒動,全留給家裡,他掛了以後,家裡倒也不用擔心。

練完功,再開始繞著諾大的莊子跑步。這個習慣也是被彆人當作瘋子的原因之一,你說哪個沒事大早上的繞著莊子跑的?不是神經病是什麼?不過後來馮永漸漸習慣當地的生活以後,當地的莊戶也對主家這個癖好見怪不怪了,畢竟這年頭,遇到一個能讓人吃上飯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個大方地給自己吃飽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寬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彆人聽不到的地方嘀咕兩聲,拿來做反麵教材教育娃子。

當早上的鍛煉結束後,開始吃早飯,雷打不動的必須要有一個雞子。沒辦法,此時正是長身子骨的時候,沒有足夠的營養,隻能拿雞子頂一下。按道理應該是早晚一個,但是如今雞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個已經算是揮霍敗家行為。不過還好,馮家也就一個馮永,家底勉強夠他揮霍。這也是為什麼馮永對養雞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養雞自己自足,坐吃山空不說,真當雞子如後世的滿大街都是?收雞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飯後,就到了一天的學習時間。馮永的書房挺大,裡麵鋪滿了書簡。可是這有卵用?一整個大屋子的書簡加起來,其實也就是一本書,那就是《說文解字》。

馮永有沒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他又不算是。他會寫字,可是有毛用?他寫的字彆人又看不懂,彆人寫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他就一文盲!文盲是可怕的,特彆是當你明明不是文盲卻又被當成文盲的時候,那就更可怕。所以馮永不想當這個時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學習,至少要認得這個時代的字,然後再努力地學會寫這個時代的字。再一次感謝小學時候幸運地趕到了勞動手工課的尾巴,好歹學過一年的課外毛筆字,雖然整整一年裡寫出來的字隻有一個字能被老師認可,但好歹讓他知道了毛筆的基本用法。

紙是很珍貴的,而且質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簡啊。這年頭,竹簡當然是有賣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簡和木簡是這個時代讀書人的一項基本技能。即使不是讀書人,很多不識字的人也會這個技能,偏偏馮永沒有這項技能。管家是個好管家,大戶人家裡出來的,點出了這項技能,所以竹簡不用擔心不夠用。

讀書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彆是在沒有老師的情況下,自己需要一個人獨自摸索《說文解字》上的字,在認出相應的字後,還要把它和簡體字一起抄寫在空白竹簡上。感謝中華文化的延續性,即使是繁體變化到簡體,還是一樣有規律可循的,大多數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應簡體字,這樣就不至於讓馮永變成這個時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樣的國家,文化徹底斷層,那就死球去吧。

馮永是一個堅持的人,這個從他出了部隊幾年後還能保持部隊習慣的就可以看出來,可是他又不是一個可以為了某個堅持而放棄其他一切的人,這個從他和女老板的幾年糾纏就可以看出來。所以當丁二帶著一個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馮永麵前,並且一再堅稱這個就是他家裡最機靈的娃子,馮永也沒有堅持說他的本意最想要的還是可以幫家裡做木犁的那幾個男娃之一,畢竟他當時也說過,男娃女娃都可以。

後世帶來的思維仍在不由自主地影響著馮永,如果是在後世,明確說明了隻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說成是重男輕女,或者是對女同胞的歧視,最後肯定是被噴成狗,所以對丁二帶來的是一個女娃他也不好說什麼。

事實上到現在馮永都沒反應過來,這年頭,重男輕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輕女那才叫奇怪。丁二家裡有這麼個女娃,活乾得沒有男娃多,吃得卻不差多少,幾年後還要賠一筆嫁妝,怎麼看都是一個賠錢貨。如今主家裡要收人,並且還說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當然直接就把她推出來了。

“這女娃長得不錯,”一旁的管家上來摸摸女娃的頭,笑眯眯地說,“十歲就這麼高了,身子骨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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