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二百七十四 六百裡加急(1 / 1)

東漢末年梟雄誌 禦炎 1312 字 1個月前

交通越發達,訊息傳播速度越快,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力就越強,這是毫無疑問的。

所以為了確保驛站可以充分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職責,郭鵬專門在魏律中設置了驛站相關的法律。

驛長首先是要擔負主要責任的,驛長必須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瘠,呈報經費支出情況。

若有驛馬死損,驛長必須及時彙報,並且上報具體原因,等待朝廷相關人員前來查驗。

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一旦被查出來,不僅要杖責、罰款,最高還要判處死刑。

任務分發不明確、不及時者,一旦耽誤了事情,直接追究到驛長身上,不管錯大錯小,驛長必須要承擔責任,接受懲處。

驛卒當然也不輕鬆,比起驛長的風險,他們也同樣受到煎熬。

他們在烈日之下,在寒風凜冽之下,在傾盆大雨之中,都毫無例外需要背著傳遞的訊息匆匆奔馳在驛路上,而且還不能耽誤日期。

從出發開始計算日期,抵達目的地之後再計算一下日期,彙總之後計入檔案,沒有出錯則年終考核會受到嘉獎,出了錯就要等著挨罰了。

從驛長到驛卒都是吏的身份,不是官員,身份較為低微,工作則非常苦楚。

若非這個吏員的身份有一份較為穩定的收入,逢年過節還有朝廷下發的福利,那願意乾這個苦差事的人還真不是很多。

不過到底是為皇帝辦事,說出去也不難聽就是了。

在這樣的基礎之上,郭鵬規定了三百裡、五百裡和六百裡三種加急運送模式。

從慢到快,則代表著政務的緊張程度和重要性的不斷遞增。

要是發生了什麼小規模的蝗災啊水災啊旱災啊等等當地政府可以搞定的事情,則基本上選擇三百裡,隻要讓中央知道就行了。

要是規模大一點,地方政府搞不定,需要中央介入的時候,那就要五百裡加急了。

要是發生造反、民變、敵人入侵等要流血犧牲的事情,則務必要六百裡加急送往洛陽。

基本上半個月到二十天左右,以洛陽為中心,六百裡加急需要遍及全國各個地方,包括邊疆。

當然,以這樣超高速的傳遞訊息,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簡單。

那就是完全不顧馬力、人力。

馬很難得到休息,人吃喝也在馬上,直到抵達預定驛站換人之前,人馬都不能休息,必須一直在路上奔馳,沿途不得有任何人阻攔,阻攔六百裡加急是重罪,要斬首。

而沒有騎兵三神器之前,這樣的事情是難以考慮的。

速度根本快不起來,馬沒累死人的腿都要給磨爛掉,訊息傳播速度極其有限,中央對地方的統治也更加艱難,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容易凸顯。

有了騎兵三神器之後,人馬合一,速度大大加快,配合發達的道路和水運道路,訊息傳播速度大大飛躍。

如此,三百裡五百裡和六百裡的加急製度才被確立。

儘管如此,六百裡的高速機動作為這個時代的頂尖訊息傳播手段,也需要付出馬的性命乃至人的性命。

基本上跑著跑著馬就口吐白沫體力不支,勉強支撐到地方就是摔在地上,這要是一口氣上不來,馬就累死了。

人也差不多,身體素質不夠強壯的驛卒根本不敢接六百裡加急的任務,因為這玩意兒真的是要命。

身體要是不夠強壯還要接下六百裡加急的任務,那搞不好東西一送到交給下一棒,人就和馬一起摔在地算上,直接就起不來了。

六百裡加急成功送到對於驛卒來說是大功一件,極易受賞升職。

基本上想做到驛長的職位,或者更進一步褪去吏員的身份進化為官,主管一個縣一個郡的驛站工作,那沒有最低三次六百裡加急的成功經驗是想都彆想。

越往上走,需要積累的六百裡加急的成功經驗就越多,現在在各地驛站負責管理的人員,人人身上都有至少一次六百裡加急的成功經曆。

隻是六百裡加急危險性真的很大,所以這種大規模消耗人力物力的快遞方式本身也很少被啟用,除非是大事。

此番交州事件事關國務,各方麵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不能等待時間過長,來來回回一個月的時間已經是極限。

需要驛卒用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到洛陽,然後也需要皇帝快速處理完這件事情,然後再把命令送回交州。

太史慈便動用自己的戰時權限,要求啟動六百裡加急快遞,不惜一切代價用最短的時間把消息送到皇帝手裡。

水路並用,白天陸地趕路,晚上水路趕路,晝夜不能停息。

在這樣的情況下,九天之後,郭鵬就在洛陽得知了交州發生的全部事情。

因為是六百裡加急,情況緊急,所以需要他立刻處理,然後緊急送回去,留給他的時間很短。

他仔細閱讀了太史慈的彙報之後,做了一番考慮,然後叫來了曹操、郭嘉等心腹重臣,一起商討這件事情。

“眼下這個局麵,雖然有些地方與我設想的不一樣,但是大體上是沒什麼問題的,唯一要說有點不一樣的,就是士燮的老實超乎我的想象,以至於我們無法對交州進行徹底的清算。”

郭鵬喝了口茶水,看了看底下諸臣:“你們以為,現在這個情況,我該如何做,才能確保交州無虞?”

郭嘉站起了身子,走到了郭鵬麵前。

“陛下,臣以為,士燮是不敢對朝廷有所違背的,他很清楚,哪怕被逼到牆角決死反擊,也不是朝廷的對手,反而會被徹底殲滅,所以,不管朝廷對他要求什麼,隻要不是讓他去死,一切都有的商量。”

“那奉孝以為我該如何做?”

“回陛下,既然大軍已經過去了,並且控製住了局勢,也證明交州兵不堪一擊,那麼是否除掉士家在這個時候已經沒有意義,士燮已經很清楚雙方實力對比,他不會妄動。

但是,他已經如此恭敬,甚至將兩個犯事族人剝奪身份趕走,做到了這個份上,如果朝廷對他過於苛刻,反而顯得朝廷沒有氣量,不管怎麼說,士燮所作所為,無可指摘,連坐,也要有限度。

所以臣建議,陛下可以將交州七郡之中的某一個或者兩個郡依舊交給士家人統領,其他的郡收歸朝廷管理,派刺史、郡守、縣令,設鄉村,派駐軍事教官,一切按照朝廷的規矩來。”

郭嘉說完之後,郭鵬緩緩點了點頭。

“奉孝所言有理,士燮如此恭敬,不敢逾越,做到了這個地步,無非是要保住士家的基業,朝廷若過於苛刻,反而顯得朝廷不夠寬宏,這就有所不妙了。”

說著,郭鵬看了看其他決策層的官員們。

“你們還有什麼意見嗎?”

沒人站出來說話,全都默認。

於是郭鵬點頭,采納了郭嘉的建議,決定按照郭嘉說的來處理交州的事情。

那麼接下來,就有一個新的問題。

選擇哪一個或者哪兩個郡交給士家統領比較符合朝廷的利益呢?

士家的老巢在蒼梧郡,士燮本人則在交趾郡經營多年,這兩個郡都是交州最為繁華富庶的地方,要是把這兩個地方交給士家,當然能最大限度的保證士家的利益。

但是這就不能保證郭某人的利益了。

尤其是交趾郡,紅河平原所在地,那是他預定的南大倉,也是南疆壁壘,絕對不能失去的地方。

交趾郡絕對不能交給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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