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豪宅,餐廳內---
因為有客人到來,午餐極為豐富,山珍海味彙聚一桌。
三嫂笑眯眯將買來的極品鮑魚分了兩隻給大哥大嫂,更對大嫂夏春娥道:“這種十二頭鮑魚很少見的,尤其這種季節更是珍貴至極;嘗嘗看,這可跟咱們在北角菜市場買來的普通鮑魚不是一個味兒。”
大嫂恭謹的接過,陪笑說:“這種極品鮑隻是聽說過,今天倒是第一次吃。”對三嫂,她卻是愈發恭敬起來。
老爸宋海明和老媽王金鳳可不管三嫂跟他大哥大嫂唱哪出戲,他們眼裡隻有那個乖巧可愛的阿瑩。
老兩口時不時地夾菜給阿瑩,叮囑她多吃點,吃多了才更漂亮,才能長高個。
當然,每次說完這些,老兩口就會不約而同地看向兒子宋誌超,來一句:“家裡有個孩子多好啊!”
宋誌超就笑吟吟地點點頭,不置一詞。
眼見兒子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老兩口就更生氣了,剛要衝宋誌超發飆,宋誌超卻突然問馮大堅在果欄做生意怎麼樣,辛不辛苦。
馮大堅就嘿嘿傻笑,說隻要有力氣就有飯吃,又說像他這樣的,賺的都是辛苦錢,手停口停,不工作就沒得飯吃。
宋誌超就又問,水果批發生意應該不錯的,怎麼會賺的少少?
馮大堅就放下碗筷,說果欄生意雖好,不過賺的錢多多交了店鋪房租,又說,本來靠賣苦力也能吃上一口飯,存上一點錢,可是最近每遇到大買賣就不得不高價雇傭監獄的犯人,讓他們幫忙裝貨卸貨,比雇傭一般勞力價格還要高些。
宋誌超詫異,也停下筷子,仔細詢問馮大堅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馮大堅嘴笨,他老婆夏春娥就代替他說,還不是那些監獄想要搵錢,名義上這些犯人出來幫忙裝貨卸貨是“義務勞動”,實際上像他們這樣的果欄雇主卻要暗地裡花費更多的錢給那些監獄領導。
打個比方說,原本幫忙卸一車貨需要支付200港幣,可是給監獄方麵卻要一車貨250港幣,足足貴了四分之一。
聽到這裡,宋誌超的眼睛就眯了起來,摸出一支煙點燃,問馮大堅他們,那你們可以拒絕呀。
馮大堅還沒開口,夏春娥已經冷笑道,“拒絕的話,以後你生意就沒得做。”
緊接著夏春娥就講了其中緣故。
原來,在香港一向都有監獄犯人在外“做工”的慣例。畢竟犯人關押在監獄不能總是吃喝拉撒,不置生產。
犯人既然犯了法,就有勞動改造的必要,因此很多時候政府修路,大樓築基什麼的苦力活,都會交付給監獄犯人去做。這樣既可以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用很少的報酬完成很重要的工程,又能改造犯人,為監獄謀福利,可謂一舉三得。
可是眼看九七臨近,一些監獄接手工程就變質了,尤其一些鬼佬典獄長,(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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