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學院---
香港大學法學院是香港的第一個法律學校及國際上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一。首先於1969年在社會科學學院成立了法律部,1978年成為具有自主研究委員會的法學院,1984年7月1日正式更名為香港大學法學院,
可以說全香港著名的律師大狀幾乎都是從這所學院畢業的,更有甚者,在這裡畢業之後直接去大英帝國進修,一回到香港就是赫赫有名的皇家大律師。
作為宋誌超自助的對象,杜春梅就在這所大學上學。
此刻,宋誌超在阮軍和阮玲兩人的保護下,驅車來到了這裡。
講真,宋誌超萬萬沒想到杜春梅會選擇在學校食堂吃飯。仔細想一下也可以理解,一直以來杜春梅都是靠著宋誌超的幫助才在香港學習生活。私底下,小丫頭自尊心很強,覺得虧欠宋誌超很多。
為了改變生活改變命運,她可以舍棄大陸那邊父母家人,來香港做一切事情。但是在她心底對宋誌超更是感恩至極,越是這樣,就越加不肯輕易接受宋誌超的更多幫助。
比說如每個月的生活費,她也要的少少,不像宋誌超小妹宋雨晴那樣花錢大手大腳,給了信用卡可以一口氣刷爆。
每個月宋誌超給杜春梅一萬港幣的生活費,可這丫頭頂多隻用三分之一,剩下的全部存起來,有時間就交還給宋誌超的父母---因為她知道還給宋誌超,宋誌超是不會要的。
除此之外,杜春梅一有時間就去宋誌超的公司幫忙打工,做一些文件整理之類的工作,並且全部不要錢,用她的話來講,這叫做還人情,並且還覺得自己做的很不夠。
總地來說,這是個很有個性,也懂得感恩圖報的好女孩,因此宋誌超對她也就更加好好。
下了黑色8字開頭的高級寶馬轎車,宋誌超看了一眼大學門口,然後吩咐阮軍和阮玲兄妹倆,說自己單獨進去,讓他們先在外麵等著。
阮軍無所謂,阮玲卻不同意,說最近情況緊張,還是自己跟進去的好。
宋誌超笑了笑,說這裡是大學,不是龍潭虎穴,不用那麼緊張。
見宋誌超這麼堅持,阮玲也就不再說什麼。
……
宋誌超進了大學,後麵阮軍摸出一支煙咬在嘴裡,對妹子阮玲說:“宋先生是個好人,他說什麼,我們聽著就是。”
阮玲不置可否。
阮軍就又說:“過年了,宋先生提前預支了我們薪水,我打算把一半寄回家,你看怎麼樣?”
阮玲這才開口:“我的全寄回去吧,反正在這裡管吃管住我也用不著。”
阮軍就吐口煙霧,說:“什麼叫用不著,好歹你也是個女孩子,買些口紅化妝品什麼的,還是需要的。”
阮玲就扭過自己蜈蚣疤痕的臉龐,對哥哥阮軍說:“這樣的臉還需要嗎?”
阮軍張了張嘴,(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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