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15日。
在林嘉豪的幫助下,辦理完各種手續,宋誌超非常低調地在香港彌敦道租用了一間門麵,成立了“萬達進出口貿易公司”,開始正式采購林家的“垃圾”。
對於林嘉琪來說,這位野心勃勃的林家大小姐絲毫不知道宋誌超背後還有她大哥林嘉豪在後麵撐腰,還以為自己多有能力,很輕鬆就把林家各大倉庫積壓多年的服裝,鞋子,以及還沒過期的罐頭,洋酒等,作價500萬賣給了宋誌超。
為此,林嘉琪甚至還得意洋洋地在林嘉豪麵前炫耀,炫耀自己多麼有能力,能把這麼多“樂色”賣出去。
林嘉豪沒有拆穿林嘉琪,對於他來說,目前最好的情勢就是這個妹妹安全成為“垃圾婆”,繼續給宋誌超提供垃圾,自己呢,則全力打理林家的生意,繼續鞏固自己在林家的地位。
按照林嘉豪的推算,果然不出所料,林嘉琪表現欲極強,此時賣垃圾,賣出了甜頭,尤其在賣垃圾方麵展現出了自己的能力之後,她就更加上心地開始幫助宋誌超回收香港各大公司的那些“垃圾”。
林嘉琪的回收垃圾計劃進行的很順利,短短三天時間就把香港元朗,油麻地,深水埗等地舊工廠儲藏的舊物聯係好,一股腦賣給了宋誌超,這次轉手,她再賺300萬。
林嘉琪心中高興,卻不知在背後林嘉豪早給各大公司的老板打過招呼,讓他們暗中幫忙照顧這個妹妹,也正因為如此,林嘉琪的收垃圾生意才會做的這麼順暢。
香港地方很小,像林家大小姐這樣收垃圾,再賣垃圾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香江。
一開始,大家隻覺得好玩,然後大家就覺得好笑。一個千金大小姐什麼不好做,竟然幫人回收垃圾。
可是很快,人們就發現,這位大小姐賣垃圾竟然一口氣賣了八百萬,然後他們的好笑就凝結了。
這不是好不好玩的事情了,而是一門生意。
於是,有心人就開始私下打聽,那位林大小姐把垃圾賣給了誰。
這一打聽,大家才知道,原來有個叫宋誌超的大傻瓜,在不斷地吞食這些垃圾。也就是說,林大小姐把他們自家的垃圾賣了以後,又回收其它公司的垃圾,然後再把這些垃圾賣給宋誌超這個大傻瓜賺錢。
咦,不對呀,這些垃圾都是一些舊衣服,舊帽子,舊鞋子,還有就是一些快要過期了的罐頭,酒水等等,那個宋誌超要這些東西做什麼?
很快,香港那些聰明人就把宋誌超的底細扒了出來。
原來宋誌超是大陸人。
這樣就可以解釋了。
大陸人都是癡的嘛,都以為香港的東西是香的,這些過了時的衣服,帽子,還有快要過了期的酒水,罐頭,運去大陸也是可以賣錢的啦。
再說了,以前就有香港人在大陸做過賣二手衣服的(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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