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多數人道聽途說的不同,不論人們承認與否,伴隨著知識進步、科技發展而到來的信息變革,以一種勢不可擋、說一不二的姿態讓煤氣燈下的偵探形象逐漸被定格為了某種屬於上個世紀的陳舊幻想。依舊有雨夜,依舊有謀殺,一樁案件的勘破過程卻已然逐漸喪失了其蘊含的驚心動魄與不可捉摸,也就是說,就連這個領域,也不可避俗地上演著如此已經上演過千千萬萬的劇目:新來的對已經存在的說,不過是老掉牙的一套!收拾您過時的包袱,就此滾蛋吧!
在演繹和推測還有尚能發揮餘熱的今天,永遠在身體力行地踐行“喜新厭舊”這一信念的時代目不斜視地保持了前端理念。錄音、錄像、指紋、血液檢測,不過,現代刑偵手段比大家想象中的更無聊,大多數時候,警察們不是在沒完沒了地調查監控,就是在哪個他人都在酒吧狂歡的日子蹲點,一個個疑點就這樣被窮舉而出,最後串聯到一起。一份苦差事,聰明人自己會想辦法用這身製服撈點好處,不過,世界上總得有傻蛋吧!也就是那種口口聲聲追求正義的家夥們。
犯罪手段在更新,刑偵方式在更新,法律也在會議中被換了一次又一次,隻是,人性不變,所以一百年前的殺人案會在一百年後被複刻,沒完沒了!隻因這是就連最年幼的孩子和最年邁的老人都知道的秘密,一切驚慌、過錯、貪念、掩蓋和對恐懼的最佳彌補,最終都隻會通向同一條經久不衰的道路——即謀殺。
哪怕是基於上述種種理由,我們也該從中嗅出一個潛藏在字裡行間的隱性規則:世界上不缺謀殺案,但是也不缺已知的凶手,甚至有時候,也根本不缺罪證。想想看吧,這已經不是狄更斯筆下的撲朔迷離的時代與國家了,除非自討苦吃去糾結一些前朝舊事,不然哪來那麼多需要想象力的懸案?這又不是偵探小說!
“最棘手的不是找不到凶手,也不是完美犯罪——哦,雖然我不相信有什麼完美犯罪。而是,你確定了凶手,收集到了罪證,有法律支持,卻依舊無法給真凶定罪。”
提姆喝了一口杯子中的藥,他就當這是咖啡了,反正一樣苦澀:“……我很遺憾。即使是韋恩,大概到了最後,也隻能做到讓安吉莉亞下獄,奧斯蒙德們很狡猾,以他們的做法,無非是推一位替罪羊出來。”
這些老牌家族豢養了不少一心鑽司法空子的訟棍,提姆就是才清楚這個了,有時候一到涉及這一類的案子,才會有那種不下於聽到阿卡姆暴動的頭痛感。
“我先把話說在前頭……”提姆捏了捏杯子的把手,他還挺喜歡布萊雷利房間裡能半躺下的藤椅,加上鮮花的淡淡香氣,這些致使他有一瞬間想,我是不是應該換個時機和他說這個?我或許應該和他道個晚安然後去睡覺什麼的。不過,提姆已經把寧靜留在了爐火劈啪的客廳,早痛不如晚痛。
布萊雷利沒有說話。
提姆很坦誠,或者說他對付彆人一向是疊加了七八百個心眼子,對付他就老愛打坦誠這張牌,這讓布萊雷利有點難受——他難受到開始懷
念他們初見時的爭鋒相對了。提姆淡藍色的眼睛不時閃爍,他端著杯子,喝他那永遠喝不完的藥,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愛喝還是故意拖延時間。()
說是吃人嘴短也好,說是他還勉強能看得上這幫兄弟也罷,好在提姆的態度還算和緩——他不想試探什麼,因為世界上能經得起試探的東西太少,提姆說,你有得選,我不會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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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畢竟有點觸及一些核心的……原則雲雲。如果說,此前種種都是在求同,那麼也是該亮出有爭端的部分了,省得日後不好相見。
這個家已經有太多前車之鑒,提姆覺得,與其等布魯斯再交一份奇怪的——因為各種造化弄人而讓他分數在同僚中算墊底的答卷,還不如先下手為強。
他們已經不是孩子了,沒必要太小心翼翼。
介於布萊雷利一開始找的是大紅,目標也相當清晰,提姆是做好他大概會選擇大紅那條路子的準備了,不過——說不準呢?
布萊雷利“唔”了一聲。
“先把安吉莉亞那邊解決掉。”他慢吞吞地說,屬於布魯斯的低沉聲音讓他顯得更從容,他彎下脊背,擺出一個思索的姿勢:“奧斯蒙德嘛……他們家是不是有點什麼商業對手?”
“……什麼?”提姆呢喃般道,隨後他立馬反應過來了布萊雷利想做什麼:“你是想利用……”
“狗咬狗,也不罕見吧?”布萊雷利說:“安吉莉亞隻是敲門磚,她手頭也有些好東西不是嗎?”
他揚起一個笑容,迷人的、溫柔的,布魯斯韋恩應付外人的那一套笑,“把東西套過來,用奧斯蒙德的名義去威脅他的對手,隨便什麼,商業也好,政治也好——哦,我記得,他是民主黨?”
“其實就算沒有韋恩這層關係,我也能讓安吉莉亞有罪可判,不過我是覺得留著她還有點用,不過這樣的人有一就有二,不留也行,還能找下一個……”
他覷迷著眼睛,像頭黑獵豹,誰也看不到他注視的獵物在哪,“也可以把對方的證據送到奧斯蒙德手裡……不過這個看情況吧。”
提姆歎了口氣。
他這是上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