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去需要參加葬禮的時間,在度過了不知道幾個無所事事的晝夜後(),布萊雷利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⑻()_[()]⑻『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他沒準,大概,被就地放養了。

傷還沒好全,是個現成的說辭,但更靠譜點地說法應該是:現在暫時沒人顧得上他。

蝙蝠係義警已經有了一套完善且明確的分工,從實際調查到情報整合。共同導師的教導下,他們配合默契,有著獨一套的分析思維。布萊雷利有所不同,他的習慣、策略、經驗與想法都與這個家庭相去甚遠。這麼說吧,一些大事件上,他可以通過觀察局勢來調整配合,不過,這不長久。

就連現在公認的世界最佳拍檔,在正義聯盟成立之初,也沒少因為磨合問題出一些岔子。可見除非天賜奇跡,不然誰也彆想撿漏。

於是布萊雷利頂多隻能暫時給管家打打廚房活計的下手,然後隨便幫點微不足道的忙——反正在這個節骨眼,彆說蝙蝠俠,整個美國上層都快忙瘋了。

這不是他能貿然插手的事情,布萊雷利心知肚明,於是索性袖手旁觀,當起了不理朝政的大少爺。

“你非要在這裡呆著嗎?”提姆問。

“我剛睡醒,沒什麼事好乾。”布萊雷利攤開手,他隨手套了一件純白的襯衫,手臂和脖子統統露在了外頭。蝙蝠洞的冷氣開得很足,特彆是在夏天,提姆一邊在鍵盤上敲敲打打,字母像哨兵一樣飛速集合,鍵帽被摁得劈裡啪啦,他不經意地往旁邊一看,正好瞅見布萊雷利手臂上的一些舊疤。

乾這行的,又有哪個能全須全尾,蝙蝠俠也做不到。他無意冒犯,隻是在強迫自己把視線撤回來之前,偵探的本能就已經做出了篤定——

那是槍傷。

現在想想,布萊雷利在出門見人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穿著長袖。傷疤到底是不好看的,橫貫在身體上,好似一個難以言說的遺憾,一場不為人知的劫後餘生,一件讓帶來不必須同情與憐憫的不光彩之事。介於在韋恩家養傷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後再怎麼遮也隻會讓他顯得欲蓋彌彰,布萊雷利就直接不裝了。

啊,夏日,你能把一切秘密都曬化,最後也就沒有秘密了,隻剩下沉默的真相,到頭來還是令人不解其意。

提姆閉口不言,不過他沒想到的是,他就這樣稍微讓思想開了個口子,然後疲憊就順著這個口子湧了進來,變成了一個哈欠,一滴從乾澀眼睛裡擠出的淚水。

死有餘辜的人死得不太是時候,提姆指了個位置讓布萊雷利過去坐:“你願意的話可以看看那些。”

這話太敷衍了,經典的“我很忙給你個玩具自己玩去吧”,提姆脫口而出的瞬間意識到不太對,幸運的是布萊雷利不太在乎這個,因為他確實就是下來找點事情乾的。

布萊雷利按照提示打開了文件,發現裡頭全是一些案子,他直接跳到了最後一頁。一個散發著黴味兒的日期出現在了最底部:1932年,哥譚灣打撈上來了一具無名女屍,穿著一條破舊的襯裙,赤腳,手上有老繭,雙

() 手有被捆綁的痕跡,裙子裡還有3美分,警方推測這是某家紡織廠的女工,告示貼出去了,卻無人認領屍體。

三美分。布萊雷利對著屏幕發了會兒呆,3美分……那個年代3美分能做什麼呢?就連住最肮臟破舊的賓館,也需要10美分的住宿費。而在大蕭條時期,以芝加哥為例……大部分女性的時薪不會超過25美分……到了後期,一周工作超過五十五個小時,都不可能賺到超過9美元的傭金。

人命比草賤的年代,誰又有精力去在意一個女工的死活?

他繼續往上翻,走馬觀花地看完了這一頁,時間來到1935年,在倒數第二頁的一個案件裡,死者是一位在本地頗有聲望的中年人,他死在家中,手邊隻有一張寫了字的紙條。

人人為王,人人為王……你可成為大富翁,彆人也有福可享……(注)

於是警方迅速結案——這是一位為了休伊·朗而殉道的男人——說殉道,聽起來不倫不類的,很多疑點表明,他應該是被人殺死在家中,而非自殺。

“朗是美國曆史上為數不多的——如果能從刺殺中活下來,美國曆史也許會被他改變的人。”提姆是聲音在他耳邊響起:“他成為過路易斯安那州的王,當時一些人願意相信,他最後的住址一定會是白宮。他給窮人們帶來了一些……希望,修路,造橋,開辦夜校。”

“結果他沒住進白宮,反而住到墳墓裡去了。”布萊雷利說:“聽上去給他殉道倒是比被人殺害名頭好一點。”

布萊雷利隨意地、飛快地下拉著年份,層出不窮的謀殺案,從有跡可循到毫無征兆,日期在不停地變化,從冷兵器再到熱武器,刀傷、吊死、溺亡、窒息、槍傷。蝙蝠俠的死亡檔案館裡多的是吊詭的案件,包括——他之前插手的那一個,而最新的案件是發生在三天前,一起入室搶劫案,殺害了一位獨居的老人,鄰居的證詞和死亡時間對不上。

……有時候,謀殺掉這些性命的還不一定是人叻!是上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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