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蕉說過,這從來不是一篇爽文,係統毫無用處,金手指基本沒有,獎勵等同於無。
對於隻會喵嗚嗷嗷亂叫的係統蠢貓所說的話,苟安深以為然。
但是這一對不怎麼聰明的千金大小姐與她的蠢貓組合,從來沒有意識到,如果他們肯好好坐下來、稍微努力鑽研一下原著,而不是某個人物明明開啟了原著讀功能也以一句"我才懶得他"為理由打發,其實他們的日子會好過很多。
--在各大社交媒體平台,"未卜先知""提前讀完整人生"從來都是【給你一個超能力你選哪個】命題中的常駐選項。
在係統的邏輯裡,作為覺醒女配的苟安原本是唯一一個擁有本項特殊權利的人。
這是她擁有的優先權。
然而一但某個人物好度歸零,係統將會把這項優先權直接削弱,削弱的辦法就是,該好度歸零的人物即將通曉原著裡關於自己的所有內容--。
這就很完犢子。
眾所周知,一開始喜歡女主的深情男配的最佳歸處,通常是終生不娶且永遠著女主並求而不得。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是原著裡一個深女主不得的男配,這樣的喚醒原著記憶,很容易讓他的意得到全麵的複蘇與延續
他將會對惡毒女配所做的事一清二楚。
他將帶著直到原著完結的那一頁,他對女主依舊純粹以及濃烈的意重生覺醒,至此,成為女主最佳助力。
……
在夜朗知道自己是一本莫名其妙的言情小說的男配角時,皺著眉頭思考了大約二十秒,然後眉頭鬆開,坦然接受了這個事實。
就像是走進了一家無人的電影院,他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來,觀完了自己的一生。
夜朗原名葉真,是海對岸c城,菁英會會長第五房夫人的小兒子。
上世紀70年代,c城被稱作東方拉斯維加斯,菁英會會長葉桐經營多家賭場,與其他陳、霍兩姓的賭場遍地開花,形成了穩固三足鼎立局勢
嚴格的來說,葉家在當時,也算是當之無愧的豪門世家。
可惜,但凡有利益的地方就會有鬥爭,哪怕菁英會擁有極其豐厚的極道背景,甚至與日本島田組來往甚密,但還是抵不過本土其他家族的群起攻之
大約是開賭場使過多人家破人亡損了陰德,葉桐晚年不得善終,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場。
葉家人死的死,散的散,唯獨留有四房和五房苟延殘喘,卻也過得連普通人都不如的日子。
夜朗對葉家最後的記憶,便是小時候坐在父親的腿上,伸長了短短的胳膊替他摸撲克牌,似懂非懂地聽那些玩德州的術語,比學算數前,更早的知道了同花順是什麼東西。
記憶中,已經不年輕的父親會為他到手的牌哈哈大笑,對人說:到沒有,阿真是我的接班人。
後來葉家散了,葉真小小年紀隨母為躲避仇家跨海來到大陸這邊,改名夜朗。
住在不見天日的弄堂裡,也就是那個時候,他認識了陸晚。
剛開始對一切都很不熟悉,潮濕的沿海城市,床底的蟑螂大到叫人頭皮發麻;
破爛的窗戶刮台風時要用報紙和膠布糊上;
門鎖三天兩頭有撬過的痕跡;
夜晚,樓道中間沒有穿著製服巡邏的安保
夜朗重感覺自己變成了一個人,來自於某個除夕的夜晚,鄰居家的小姑娘遞給他了一顆充滿了廉價香精氣味但是很甜的玉米軟糖--
小的時候夜朗牙不好,家裡人不太願意給他吃糖。
雖然夜朗也不吃糖。
但不知道為什麼那廉價的香精味道就是可以深入腦海,因為這顆糖,早就被突變的生活折磨的沉默寡言的夜朗終於有了第一個願意說話的人。
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三年級的時候為她第一次操抄起了路邊的鋼筋,打跑了弄堂裡總是來找麻煩的年級學生。
再後來到了讀中學的年紀--
他們這種人,肯定沒錢讀私立,所以某天陸晚說,要搬家去中學學區劃分稍微沒那麼垃圾的齋普區,夜朗稍作考慮,答應了一起伴隨著年齡的長大,夜朗依舊沉默寡言,但是超高的身高,打遍齋普區無敵手的身手和那張不用刻意穿搭都一騎絕塵的漂亮臉蛋,很快讓他成為齋普區的風雲人物;
而陸晚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可以說是前後五年內,他們當時讀的那個高中唯一一個在全市排名可以對私立中學的優等生造成威脅的存在
她真的很努力。
陸晚高一的時候,夜朗已經高中畢業。母親身體不適,不能再出去工作賺錢,夜朗就沒有再讀。
或許早就淡化在記憶中的父親當年說的話是對的,他身上流著葉家的血--
無論是像野狗一樣在巷中撕咬奪食,還是穿著人模狗樣帶著一百塊入賭場換出一萬塊
如果葉家還在,他將越過頭頂的哥哥和姐姐,成為當之無愧的接班人。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江城的下城三區,誕生了無人不知的野狗皇帝。
到了陸晚高中快畢業的時候,某個情人節夜朗接她下晚自習,收到了她塞過來的一顆超市裡有賣的巧克力,大概十塊錢三顆,那個時候已經算是天價。
「阿朗,我喜歡你。」
背著包的少女說。
夜朗稍一愣怔,隨後搖搖頭說,「不行。」
第二天,夜朗沉默的身影還是出現在陸晚學校大門前,手中的廉價煙草星火點點。
誰也沒有再提前一晚黑暗巷子中,少女如同鬼迷心竅一般的表白。
夜朗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陸晚,甚至沒有給一點稍微溫情的理由。
但陸晚依舊是夜朗當時唯一親近過的女生,是青梅竹馬,這點無須質疑。
人們總講究落葉歸根。
夜朗的母親病情逐年嚴重後,總是在某個充滿了陽光的午後,依靠窗邊,借著一點點照入的陽光,深情的凝望某個方向--
那是家鄉的方向。
夜朗考慮再三,拿出了幾乎夠在江城換一套不錯的房子的首付錢,買了一張船票,將母親送回了其實早已風平浪靜的c城,住進c城那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最好的療養院。
「阿朗,那麼有錢,還不搬走啊,一直住在棚屋區,你老實講,是不是舍不得晚晚啊哈哈哈哈哈哈?」
「」
「是因為沒錢。」
療養院很貴啊,每個月三字開頭的位數。
所以夜朗一直瘋狂賺錢,然後依然很窮。
母親來源於上個世紀,對於現代通訊工具的接受程度並沒有那麼高,但是每次為數不多發來信息,都表達了她對夜朗的擔憂。
休假的時候,還會對著夜朗臉上的傷口落淚,不再像記憶中那樣養尊處優細嫩的手,握著他的手說,阿朗,阿媽不治了。
當然不可以不治病。
所以在夜朗得到了一份能讓他活在陽光下的工作機會時,他還是挺高興的。
哪怕這份工作隻是當江城苟家千金的保鏢--這種完全不符合他當時在下城區地位的工作,他還是欣然接受了。
畢竟苟聿很大手,工資真的開的不少,幾乎能ver掉一大半療養院的費用基礎所需。
剛開始的時候,夜朗挺討厭苟安的。
這個出門前光搗鼓自己的頭發就要弄二十來分鐘的千金大小姐,習慣性用鼻孔人,皺著眉接受了保鏢這個東西,對他從頭到尾全部的評價就是,「長得還行,周雨彤應該會嫉妒得發瘋。」
在她背過身去的一瞬間,錯過了上任的麵癱保鏢先生,嘲諷掀起來的唇角。
上任的第一天,苟大小姐跟小姐妹們約了下午茶。
夜朗親眼目睹了她用牛扒刀在肉上,仿佛沒吃午飯似的隨便劃拉了兩下,一臉厭倦地扔了刀,叫來了餐廳經理,麵無表情地說,「牛肉太老或者牛扒刀太次,你選一個。」
著瘋狂鞠躬道歉的餐廳經理,夜朗心想,這個大小姐,屁事真的好多。
在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