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這世界上有誰是百分之百的壞人呢?隻是有人太自私、太利己、於是損人不利己,也或許因為環境,誤入歧途。恨的問題是要用愛來解決,而不是用恨。隻有彼此體諒、各退一步,才能創造雙贏。鏟雪奇案家裡出了奇案!我們居然被一個不相識的園丁告了。原因是今年冬天,他半夜跑來鏟了4次雪,由於他來得早,我們自己的園丁趕到時,發現雪已經鏟過。直到我們接到那“陌生人”的帳單,才發現出了“烏龍事件”。從我們的角度,那陌生園丁半夜三更,幾次闖進院子,我們可以告他侵入。而在他看來,他為我們多次鏟雪,我們並沒有阻止,他認為我們是占他便宜。於是將我們告上法庭,要我們會他全額的鏟雪費。這奇案一下子驚動了很多人。首先,你媽媽一家家打電話,問鄰居有沒有多管閒事,叫那園丁來我們家鏟雪。確定沒有之後,又去警察局備案,說有人侵入。我們左鄰的老律師更自告奮勇,說要幫忙辯護。他是聞名全國的大律師,居然願意免費出庭,還說他實在好奇,想看看這是怎麼回事。當然他也講,我們可能不會贏,因為照“羅馬法”,我們是既得利益者,那個人畢竟為我們鏟了雪。其實原來我也想付錢了事,隻是不安又不服。不安的是為什麼莫名奇妙的跑來這麼個人。我必須弄清楚是誰叫他來的,還是他存心訛詐。不服的是,我們從沒要他鏟過雪,如果我改天沒征得他同意,跑去他家剪草,難道我也可心向他要“服務費”嗎?我的老同學汪律師,幽了我一默:“哈哈!你可以在法庭上問他,如果你去他家刷油漆,是不是要向他收費;而且因為你是名畫家,要加倍計價。”我們決定出庭。隻是當我告訴你“我倒要看看是什麼人,還要去自我介紹,跟他握手聊聊”的時候,你的眼睛一瞪說:“媽媽去就好,爸爸不要去,爸爸很滑稽很滑稽的,被人告了,還笑嘻嘻。”天哪!我當時怔住了。我這個法律記者出身,而且寫了十幾本“處世學”的人,在女兒眼裡原來那麼不中用。孩子!爸爸要向你抗議---我不是你和媽媽說的“爛好人”,隻是處世比較圓融罷了。幾年前的冬天,我在中國大陸的沈陽地方法庭,告盜版書商。開庭之前,還和那些被告握手寒暄,為他們拿來的正版書簽名。去年,我們台北辦公室大樓裡有糾紛,我因為是管理委員之一,被一個住戶告了。他告我之前,先來通知我“對不起!劉先生,因為我告管委會,就不能不把你列進去。”結果我出了庭,跟被告、原告都握手致意,還在庭上對法官說明我的立場,希望大家以和為貴。我確實看來像“爛好人”,但我隻是換位從對方的角度考慮,換作我是“他”,我會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