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 / 1)

迷霧 比爾·普洛奇尼 3581 字 23天前

亞利桑那州維科斯塔夫鎮就是那種一片空地之上憑空冒出來的城鎮,讓人不禁揣測它們究竟來自何方。城鎮四周一片荒蕪,曠野上散布著仙人掌、矮樹叢和風化的火山岩,飽受烈日灼烤的荒漠一望無際,向三麵延伸開去,直到遠方低矮綿延的紅色丘陵。兩條公路穿城而過,一條東西向,一條南北向,都是雙車道的縣級柏油公路,附近零星坐落著幾座貧窮的農場。據我看來,這些就是整個城鎮。那麼,當初為什麼有人要興建和發展它呢?西南地區有上百座這樣的城鎮,包括著名的墓碑鎮(墓碑鎮(Tombstone),亞利桑那州一座小城,在采礦熱潮中迅速興起,後以西部槍戰英雄的故鄉而聞名。如今該城鎮人口銳減,旅遊業是其唯一的經濟來源。)。那些城鎮沒有這麼偏遠,地理位置也更加優越,然而它們全都自然消亡,荒無人煙,衰敗成一片廢墟,抑或旅遊景點,但維科斯塔夫依然幸存,原因何在?城外豎著一塊標誌牌,上麵驕傲地寫著一行字,說明城鎮現在的人口數量和一八九七年維科斯塔夫建立之日的居民數目完全一樣。我開著從圖森市租來的破破爛爛的達斯特汽車駛過了這座標誌牌。今天是星期三,正午剛過,溫度高達九十多度(這裡是指華氏度,九十多度相當於三十二攝氏度。)。天上飄著一縷縷白雲,熱天蒸騰而起的霧氣讓天空蒙上一層白色雲翳,太陽看起來好像一枚白煮蛋,倒是少了些炫目的陽光。車內,空調扇葉轉個不停,哢哢作響,仿佛一台老舊的胡佛牌吸塵器,吹出的冷風帶著灰塵在車廂中飄舞。終於抵達旅途目的地,我微微舒了口氣。二十小時的孤單旅程,坐飛機、住汽車旅館、駕車行駛在偏遠山區,太多時間可以用來思考問題。比如埃伯哈特,思考他的婚姻如何走向末路,比如那幾起謀殺案,思考這些案件是怎麼發生的,還有西比爾·韋德跟科洛德尼的情事;還有伊萬·韋德的妒意;還有凱莉——想得最多的就是凱莉。我有很多想法,有些挺好,有些不怎麼好,還有一些讓人緊張不安。但這些不同角度的問題最終回到同一個問題上:伊萬·韋德究竟是不是殺人凶手?如果得不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就不能解決我跟凱莉的關係,也不能讓舊金山的警察相信羅斯·丹瑟爾是無辜的。現在我來了,歡迎光臨維科斯塔夫。我可以著手做事,而不隻是胡思亂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科洛德尼不跟那群鬼魂一起待在自家那座死城的時候,他住在哪裡;第二件事就是弄明白怎麼去科洛德尼城。維科斯塔夫是座小城,因此這兩件事看起來都不太難,事實上的確如此。城裡有一條主乾道,共有三個街區,其中三分之一的建築物年代非常久遠,用黏土磚砌成,牆麵裝飾是西部運動風格的。第二個街區有一間“精英咖啡廳”。我在咖啡廳門前停下車,推門進去。有這麼一種理論:如果一座小城中有人認識所有的居民,那個人一定是飲食店老板。這個說法得到了印證:一位長相嚴厲的中年女服務員告訴我,科洛德尼曾在石英街上的鄧肯夫人家住宿——下個路口往右拐,一直走過三個街區,左手邊第一棟房子就是。我還發現,關於科洛德尼的死訊已經從舊金山傳了過來。女服務員問我是不是科洛德尼的親朋好友,我說不是,於是她丟下一句:“他是個該死的混賬小氣鬼。”便轉身離去。看起來,在維科斯塔夫的居民中,科洛德尼的受歡迎程度並不比在通俗幫中高多少。我走出咖啡館,爬上達斯特汽車,在下個路口右轉,駛過三個街區,停在了左手邊第一棟房子前。這是一棟巨大的木板房,略顯破敗,岬豆樹(岬豆樹,一種假紫荊屬樹木,生長於美國西南部和墨西哥的乾旱地帶。小葉,黃花。是亞利桑那州的州樹。)的樹蔭下是寬敞的門廊。門前稀疏的草地上立著一個刷成白色的康尼斯佳輪胎,旁邊豎著一個牌子,上麵寫著:空房出租。一個胖女人坐在樹蔭下的門廊裡,頭戴草帽,身下是一把柳條椅。她望著我,眼中漸漸燃起幾分興趣。從停車處走到門廊大概隻有三十碼,但我走到門廊時卻已經大汗淋漓。亞利桑那州的高溫是一個原因,白花花的天空是另一個原因,而那個胖女人也是一個原因。她肯定有三百磅重,圓胖的臉龐好似天使,聲音猶如從威士忌酒桶裡發出的那樣低沉,一雙葡萄乾似的黑眼睛盯著我的口袋,正在數錢包裡有多少錢。最奇怪的是,她的臉上一滴汗也沒有。她坐在椅子上,周圍熱浪逼人,而她的臉上卻異常乾燥,她看起來一點也不覺得不舒服。這有點不太正常,尤其是此時我站在她的麵前,感覺自己渾身滴滴答答地流著汗,就好像冰塊放在火爐子上。“天可真熱。”我說。“是嗎?沒覺得。”“你是鄧肯夫人嗎?”“我是。一星期一塊五,包括三餐。”“什麼?”“房費。你是來租房子的,不是嗎?”“不,夫人。不是的。”她立刻就對我失去了興趣。她沒有動,表情也沒變,但葡萄乾般的小眼中的欲望之光立刻熄滅了,取而代之的是無聊的眼神。如果不是因為打哈欠太費力氣,她也許已經當著我的麵打起了哈欠,或是讓我走開。不過她隻是靜靜坐在那裡,看我汗如泉湧。“我來這裡是為了弗蘭克·科洛德尼。”我說。這也沒有引起她多大興趣:“警察?”“私家偵探,從舊金山過來。”“那是真的嗎?”“是的,夫人。你是否介意回答幾個問題?”“關於弗蘭克?”“是的,關於弗蘭克。”“如果你不是警察的話,我沒有必要這麼做。”“這有可能會挽救一個人的生命,鄧肯夫人。”“誰的生命?”“在舊金山有人因為涉嫌謀殺科洛德尼而被起訴,”我說,“但我覺得他是無辜的,我想證明這一點。”“如果他被起訴,那他肯定有罪。”“這起案子不是這樣。如果你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我沒興趣。”她說。我們注視著彼此。你可以從她的眼睛裡看出來,她一步也不肯退讓。一個可愛的老婊子。我用手背擦了一把額上的汗水,她的嘴唇抽動了一下,好像是一個微笑。我掏出錢包,取出一張五塊的鈔票。這下她的笑意退去了,眼中重新燃起欲望的火光——不太多,也就是五塊錢的價值。“回答幾個問題,”我說,“如何?”她伸出一隻肥胖的手臂。我把五塊錢遞給她,那張鈔票迅速消失在她衣服的褶皺中,隨之消失的還有她眼中的綠光。既然已經拿到了錢,她又變成一副無聊透頂的模樣。我問她:“科洛德尼在你這裡住了多久?”“六年,差不多。”“之前他住在哪裡?”“科拉那邊,那棟房子後來燒掉了。大部分時間他跟他妻子住在山裡。”“妻子?我不知道他結過婚。”這不是一個問題,因此她什麼也沒說。我說:“我到哪裡能找到她?”“墓地。死了,六年前。”“她怎麼死的?”“在火中窒息而死,大家是這麼說的。”“那場火是意外嗎?”“在床上吸煙。她,不是科洛德尼。”“她叫什麼?”“麗莎·霍斯曼。”“這是個印第安名字,對嗎?”“納瓦霍人(納瓦霍族是美國最大的印第安部落,主要居住亞利桑那、新墨西哥和猶他州東南部。)。她是混血。”鄧肯夫人一邊說,一邊撇了撇嘴,讓我明白她對混血兒和跨種族婚姻的看法。“她是維科斯塔夫當地人嗎?”“她父母在附近有個農場。”“她跟科洛德尼結婚多長時間了?”“他一來這裡就結婚了,三十年代初。”“他們有小孩嗎?”“沒有。”“她死了之後科洛德尼還住在那座死城嗎?”“死城,那是個笑話。”“你什麼意思?”“你打算去那裡,對吧?”“是的。”“你到那裡之後就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了。”“他的確經常去那裡?”“當然。一星期去兩三天。”這就意味著他還是把科洛德尼城當成某種意義上的家,也許跟他妻子在世時的感覺一樣。我繼續問鄧肯夫人,當地警察是否曾經來找過她,並檢查過科洛德尼的東西——如果受害人在外地被殺害,又沒有直係親屬,那麼這是一種常規檢查。她說:“他們來過,但沒什麼東西可查的。”“沒有?為什麼沒有?”“他放在這裡的東西不多。”她說道,語氣不快,好像不太想說出這個事實。顯然,警察並不是唯一檢查過科洛德尼放在這間屋子裡的東西的人。“衣服,幾本書,沒彆的什麼東西。”“警察也去科洛德尼城了嗎?”“我猜是這樣。他們沒跟我說。”“我應該怎麼去那裡?”“出城,往東走,走到刺木路,穿過丘陵。走一英裡,在一條很舊的土路上能看到一個標誌。那個老瘋子在那裡立了個牌子。”“再問一個問題。這幾天還有彆人來問過科洛德尼的事情嗎?”“隻有你。有個叫勞埃德·安德伍德的神神叨叨的家夥三四星期前打過電話,說自己是個通俗雜誌收藏家。他聽彆的收藏家說起過科洛德尼,那些人買書時候曾路過這裡。這正是弗蘭克去舊金山的原因。通俗雜誌。”她又撇了撇嘴。看來她認為這跟混血兒以及跨種族婚姻是一樣的。“此後就沒人打過電話?”“沒有。誰會打電話?他什麼朋友也沒有。”“為什麼?”“小氣摳門,瘋瘋癲癲,這就是原因。娶了一個混血兒,不跟人交往,好像自己有什麼秘密似的。你要是跟他說話,他會非常凶。住在那種鳥不拉屎的地方,還以為自己是個礦主。”她發出幾聲豬一般的噴鼻聲,“礦主。那裡早就沒有金子了,五十年前就沒有了。他在那裡那麼長時間,一百塊錢也沒賺到。不過他一直很有錢。”“如果你這麼不喜歡他,為什麼還把你的房子租給他住?”她看著我,仿佛我也瘋了一般:“他每星期付我一塊五。不然你覺得為什麼?”我轉身離去,沒費工夫說聲謝謝或是再見。在酷熱難當的空氣中,我艱難跋涉回到街邊,襯衫後背和腋下幾乎全都濕透了。可是那個女人的臉上或是胳膊上卻看不見一滴汗珠,她的衣服跟沙漠一樣乾燥。單憑這點就讓我非常討厭她。回到車裡,我打開灰撲撲的空調,吹乾自己身上的汗。我重新開回主乾道,向東拐上穿城而過的東西向大路。街上車不多,除了火山岩漿石和高大的仙人掌之外,一路沒什麼風景可看。天空白乎乎的,太陽看起來仿佛一顆得了白內障的眼珠。這幅景象加上高溫,再加上道路兩旁可怕的靜謐,讓人毛骨悚然,宛如置身異界。我的陰陽魔界(陰陽魔界(Twnight Zone),上世紀六十年代著名的驚悚奇幻片名。陰陽魔界指的是一處時空交會的詭異世界。)之旅。我把鄧肯夫人跟我說的事情和我已知的有關科洛德尼的消息拚在一起,這與我事先推論出的前因後果非常契合。三十年前,科洛德尼帶著梅格南電影公司支付的巨款來到這裡,買下那座死城、娶妻、定居,追逐他的金礦礦主夢,二十五年來遠離塵世。他妻子的死,也許再加上年紀漸老,讓他備感孤獨。這就是為什麼過去六年他在維科斯塔夫待的時間更長,為什麼他同意參加通俗大會、與通俗幫成員重聚,為什麼這麼多年過去了,他還想跟西比爾·韋德上床。他把大部分物品放在科洛德尼城,這是一個重大發現。如果他還留著從前在紐約時留下的任何罪證,比如說《迷霧》剽竊事件中合作夥伴的身份證明,或者西比爾跟我說過的那張讓人臉紅心跳的照片,那麼這些東西很可能就在那裡——除非當地警察已經找到並沒收了這些東西。如果我的運氣這麼差的話,就得立刻去找警察要那些東西。不過我希望,即使他們找到了一些東西,也不要包括那張照片。那張照片不該被人看見,包括我在內。如果找到那張照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閉上眼,燒掉它。我順著公路一直向前,直走差不多五英裡之後,前方出現一個十字路口。近處有個牌子,指明往東南方向的那條狹窄的雙車道公路就是刺木路。遠處出現了丘陵,火山熔岩越來越多,巨大的岩石一塊摞一塊布滿整個山坡。山上長著貓爪草、喬利亞仙人掌、風琴管仙人掌,上麵開滿粉色、白色和紫色的小花。再往上看,石灰石構成的山崖立在那裡,黑壓壓一片,映襯著慘白的天空。刺木路曲曲折折穿過這片貧瘠的曠野,有時上坡,有時又下到淺淺的穀底,途中經過山後一座孤零零的、看起來不怎麼富饒的農場,還經過一片片帶刺的灌木,這條路正是由此得名。從汽車裡程表來看,行駛了大約一英裡多,右邊岔出一條沒有鋪過柏油的崎嶇土路,伸向更高的地方。路旁一顆岬豆樹上掛著塊牌子,正是鄧肯夫人跟我說過的那塊。牌子是用破舊不堪的木板條做的,寫著掉了色的黑字:科洛德尼城,居民兩人,非請莫入。我拐上那條土路,隨即不得不減慢車速,幾乎變成了蝸牛爬行。行駛在這樣的道路上,你需要一輛吉普,而達斯特汽車和吉普實在相差太遠。汽車顛簸不停,底盤不時刮到突起的石頭。我覺得其中幾塊石頭簡直會撞穿車底,最起碼也得紮破一兩隻輪胎。我可以想象出自己被困於此,周圍空無一物,隻有蛇、毒蜥……還有天知道住在這片亂石崗裡的什麼東西。不過這些事並沒有發生,隻有兩次我的頭撞在了車門框上,疼痛不已。道路曲曲折折,先往山上走了一段,又轉向旁邊走了一段,再順著一道石灰石崖壁走了一段。山路一邊的懸崖非常陡峭,我儘量不往那下麵看,因為我一到高處就心慌氣短。隨後,道路朝下經過好幾個陡坡,幾乎呈Z字形。很快,道路平緩下來,我開到了一塊空地,不算太大,不能稱之為峽穀,不過已經足夠安置下科洛德尼城。眼前並非我所期待的景象。提起死城,人們通常會聯想到開闊的空地,殘垣斷壁,雜草叢生,一座破敗的酒吧矗立其中,柵欄門肆無忌憚地歪在一邊,拴馬杆、馬食槽,破破爛爛的標牌在風中搖擺。但這隻是好萊塢電影中的場麵,科洛德尼城並非如此。現在我知道為什麼鄧肯夫人會說:“死城,那是個笑話。”因為這裡根本不能說是一座城,除非四棟擠在一起、周圍環繞著小片仙人掌和石塊的房子可以被稱做城鎮。這幾棟房子全都是塗著石灰的破爛土坯房,其中三棟房子的窗戶上都沒裝玻璃,第四棟房子的窗戶上裝著生鏽的鐵欄杆,好像監獄一般,裡麵還橫七豎八釘著幾塊木板。這是最大的一間,可能有四十平方英尺,屋頂前高後低,成斜坡狀。四周彆無他物,除了屋子旁邊的一口井,井上的轆轤破爛不堪,原木做成的水閘箱子也殘缺不全。周圍的山壁說明當年這裡的確曾經開挖過金礦——上麵散落著下腳料,還有已經封死的入口,曾經通向至少兩個小礦井。不過,從這些廢墟判斷,這裡並非一個富礦,曾經在礦上工作的工人也沒在這裡待多長時間。我開著汽車緩緩前行,直到腳下的道路消失在岩石與仙人掌之間,這裡離最近的那棟房子還有二十碼左右的距離,離最近的山崖則有六十碼。我下了車,仿佛踏入一片真空世界,周圍一片死寂。不是那種屏息凝神帶來的安靜,而是徹頭徹尾沒有一絲聲音,就像月球上那樣。白乎乎的天空下,熱浪逼人,空氣中充滿塵土的刺鼻味道。我又開始汗如泉湧。我小心翼翼走向最大的那棟房子。陽光穿透薄霧,給破破爛爛的石灰牆麵增添了一份光澤,就像一塊硬邦邦的酥皮點心上掛的一層糖霜。屋子正麵的牆上歪歪斜斜地開了扇門,走近了我才發現,屋門是用沉重的木板做成的,還用了許多鏽跡斑斑的鐵箍來加固。門閂上麵有個搭扣,用來掛門鎖,旁邊土牆上也有個門環,門鎖可以鎖在這上麵。不過現在並沒有上鎖,搭扣鬆了,掛在門上。門邊的地上躺著一把重的耶魯牌門鎖。我彎下腰,撿起那把鎖,吃驚地發現門鎖是被鋸斷的,而且是最近剛被鋸斷,斷口依然閃閃發亮。是當地警察過來的時候把門鎖鋸斷的嗎?還是其他人也曾經來過這裡?我把門鎖扔回地上,伸手推了推房門。門開了,發出微弱的吱呀聲,就像從前的廣播劇《心靈勝地》(《心靈聖地》(Inner Sanctum Mysteries),講述神秘恐怖故事的廣播劇,共五百二十六集,於一九四一年一月首播,一九五二年十月結束。每集都以嘎吱作響的驚悚開門聲作為開始和結束,此聲音遂成為該廣播劇的標誌。)中的開門聲。一開始我什麼也看不清,眼前一片昏暗,除了透過窗戶上的木板縫隙射進來的幾束微光。我走進門,眨了眨眼,好讓眼睛適應屋裡的昏暗。慢慢地,屋內陳設逐漸在眼前呈現。這是一個大開間,屋頂低矮傾斜,房梁橫穿而過。我看了幾分鐘,發現第二件讓人吃驚的事。或者說,第二件和第三件讓人吃驚的事,因為眼前的場景展現了兩重事實。一是房間的裝飾風格。我以為自己會看到那種礦主居住的簡樸居所:雙層床、老式煤爐、一張桌子、幾把椅子,類似這種東西。結果,眼前的景象卻仿佛十九世紀九十年代的妓院陳設。屋裡堆滿了酒紅色的絲絨長沙發和坐椅、洛可可風格的桌子、裝有玻璃外罩的櫥櫃、罩著蕾絲床帳的四柱床、一個漂亮的鍍鎳高櫃爐子,甚至還有一個看起來好像罩著蒂梵尼燈罩的煤油掛燈。地上鋪著酒紅色的地毯,雖然破爛不堪、積滿灰塵,但仍然看得出這塊地毯當年一定價值不菲。科洛德尼當初移居此地時也許的確是來到了一塊不毛之地,但這並不意味著他要過得一窮二白。他把紐約的生活品位也帶了過來,在這裡為妻子和自己打造出一個舒適奢靡的私人世界。而另一個讓人吃驚的事實就是眼下這裡一片狼藉。有人為了找東西把屋裡翻了個底朝天。床單和墊子都被撕成了兩半,床帳支離破碎,地毯上扔滿了精裝本和簡裝本圖書,這些書原本都放在玻璃櫥櫃裡。抽屜全都拉開了,裡麵的東西都被扔了出來,爐子裡的煤灰和木炭碎片也被清空了。壁櫃的櫃門敞開,裡麵的東西扔得四處都是。牆角一摞四英尺高的通俗雜誌是屋裡唯一沒被破壞的東西。科奇斯縣警察絕不會做出這種事情。那麼,會是誰呢?殺害了科洛德尼和米克的凶手,《迷霧》剽竊事件的同謀?看起來合乎情理。而他要找的和我要找的應該是同樣的東西:能夠證明他是剽竊者的證據,足以毀了他的證據,足以確定他的殺人動機的證據。現在,重要的問題是,他找到了嗎?不管怎麼樣,我現在就在這裡,不親自動手搜查一下這間屋子,我也不會離開。嚴格意義上來講,我是私闖民宅,但是科洛德尼和他妻子都已經去世了,也沒有直係親屬,所以沒人會起訴我。這次我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稍微改變一下自己的準則,不必受良心譴責。就算屋門大開,屋裡依然非常昏暗,到處都籠罩著陰影。我沒帶火柴,也不想點燃那盞煤油燈,所以開始搜查之前我得去把汽車儀表盤上掛著的手電筒拿進來。我回到大開的屋門口,重新走進屋外燦爛的陽光裡。我站了一會兒,眯著眼睛,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讓眼睛重新適應陽光,然後朝汽車走去。剛邁出第四步,一個東西從我右肩上方嗖地飛過,擦過我的耳朵,打在我身後的石灰牆麵上,聲音清脆。幾乎同時,對麵的岩石堆裡響聲驟起,遠處傳來雷鳴般的回聲。是槍聲。有人朝我開槍!我連忙躲閃,做出下意識的反應:轉身低頭躍進大開的屋門,而第二發子彈就在這時呼嘯著飛過我的頭頂,擊落一片石灰牆皮,砸在我的背上。岩石堆裡又響起一聲巨響,仿佛《聖經》中世界末日的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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