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1)

迷霧 比爾·普洛奇尼 3257 字 23天前

歐陸酒店是一家古老的維多利亞式酒店,坐落在市中心,離聯合廣場不遠。酒店建於一八九〇年左右,耗資頗巨,大堂內裝飾著巨大的牆柱、美麗的壁畫,鋪著英式地磚,每間屋子裡都裝飾著安妮女王風格的壁爐。儘管跟聖弗朗西斯、費爾蒙等新貴酒店相比,歐陸酒店規模很小,但它也麵對同樣尊貴的客戶群。不管怎麼說,大體上一向如此。不過,最近幾年酒店運營成本不斷增加,導致管理層不得不稍微放低身段,把那些不符合其一貫標準的客人迎進了空蕩蕩的大堂。假如二十年前你建議在酒店裡舉辦一場通俗大會,酒店人員肯定會把你扔出去。將近八點,我打扮得衣冠楚楚來到酒店,嘴裡還嚼著嘉綠仙薄荷口香糖,以遮掩晚飯吃的意大利辣香腸比薩的氣味。乘著四壁都是大鏡子的電梯抵達十五層,M套房就位於最南端。房間門口擺著一張桌子,貼了一條橫幅:“西部通俗大會——私人接待處”。桌後坐著一個男人,四十多歲,略微謝頂,穿著高領毛衣和運動夾克,正在油印清單上做記錄。聽到我報出自己的名字,他露出燦爛的微笑,一口牙齒歪歪扭扭。他緊緊握住我的手,仿佛我的名字是賽馬場上關於意大利賽馬的熱門消息。“真高興見到你,”他說,“非常高興。我是勞埃德·安德伍德,大會主席。我從海沃德來。”“您好,安德伍德先生。”“叫我勞埃德就行。非常高興你能來。我聽說過你,我是說,在羅斯(羅素的昵稱。)·丹瑟爾提到你要來之前就聽說過你,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你的名字。希望哪天有空看看你的收藏。有沒有拿什麼好的藏品來賣?”“這個……”“如果你想買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之前的《黑色麵具》,一定要告訴我。我打算賣出一部分自己的藏書。我有兩本一九二七年的雜誌,還有一本一九二四年的雜誌,上麵刊登了一篇漢米特寫的。三本書幾乎都是全新的,紙張潔淨,封麵也沒有缺損。回頭等我給你一張清單。”“呃,當然……”“咱們有很多時間可以好好聊天。”安德伍德說,“如果你明天沒事就早點來。中午開始簽到,不過我十點半就能布置好,賣書的房間那時就會開門。現在你最好戴上你的姓名卡。”“姓名卡?”“你得戴上這個,這樣就能參加所有的活動了。你肯定是第一次參加這種大會吧?”他在一張貼紙上寫上我的名字,然後遞給我,“好了。進去之後左手邊就是吧台。不過如果你喜歡喝啤酒的話,目前還喝不到。我讓服務員去拿了,但他們還沒回來。”99lib?我點了點頭,什麼也沒說,碰上像他這樣能言善道的人,我就會變得不善言辭。我穿過半開的房門,走進屋裡。房間很大,跟雞尾酒室差不多,兩對圓形立柱把房間分成了三部分。屋頂掛著洛可可風格的吊燈,兩邊的牆上分彆裝著一個安妮女王風格的壁爐。正對著房門的那麵牆全都是窗戶,其中幾扇開著,飄進幾縷微醺的夜風,散發著舊金山五月末的夏季氣息。雍容華貴的維多利亞式家具位置擺放得當,供人坐賞美景。這裡風景的確不錯,特彆是在這樣的夜晚,西邊有雙子峰,燈光明滅的港灣,以及散落在兩者之間的都市燈火。屋裡大概有二十來個人,或站或坐,圍成小圈,歡聲笑語不斷。我穿過屋子,沒引起大家的關注,隻有一位紅發高個美女重重地瞪了我一眼。但這主要是因為我冒冒失失差點把她撞倒。我當時正邊走邊揭下姓名卡上的貼紙,並四處搜尋熟悉的麵孔。我發現丹瑟爾正站在一根柱子旁邊,跟一個骨瘦如柴的家夥說話。那人年約六十歲,皮膚鬆弛,膚色黝黑,這麼深的膚色絕不是兩三個月的假期能夠曬出來的。丹瑟爾正在說諾伯特·戴維斯,說他是唯一既風趣幽默又不動感情的通俗作家,但那個瘦子好像並沒有在聽他講話。那人神色焦慮,心事重重,不停撫弄著頭頂的幾根頭發——仿佛擔心這幾根頭發會脫落或消失不見一樣。丹瑟爾抬眼看到我,叫道:“嗨,就是他,偵探先生。”邊說邊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個骨瘦如柴的家夥猛地轉過頭,好像一隻受驚的小鳥,盯著我看了半天,然後又開始撥弄那幾根頭發,手上酒杯裡的冰塊一陣叮當亂響。“弗蘭克,這就是我跟你說過的那個喜愛收藏通俗的偵探。”丹瑟爾跟他說完,轉過來對我說,“這位是弗蘭克·科洛德尼。通俗界最他媽吝嗇的編輯。利奧·馬古利斯(利奧·馬古利斯(Leulies,1900-1975),美國著名科幻編輯,一九三二年前後曾在《通俗雜誌》工作。)最負盛名之時也不及弗蘭克一半吝嗇,而弗蘭克私底下則不及利奧一半那麼討人喜歡,對吧,弗蘭克寶貝?”科洛德尼什麼也沒說。我衝他伸出手,說見到他讓我備感榮幸。在那個時代,他可算是個魔鬼般的人物——他的成長過程曆經磨難,因此個性頑強。一九四二年他接手《午夜偵探》時年僅二十三歲,還患有嚴重的哮喘病。當時《午夜偵探》境況很糟,但科洛德尼卻讓這本雜誌重現生機,整個戰爭期間乃至戰後近十年內都一直蓬勃發展,比其他若乾本偵探雜誌、西部雜誌、言情雜誌、空戰雜誌的狀況都好。看他這個人的外表,你絕不會猜到這些。但同時,他也以生活奢靡、飲酒無度聞名。或許,這些生活奢靡、飲酒無度的浪蕩子最終都會變成現在這副樣子:骨瘦如柴,皮膚鬆弛黝黑,頭頂隻剩寥寥幾根頭發。不管怎麼樣,像我這種生活低調,很少飲酒的獨身者就是這麼想的。科洛德尼可不覺得見到我讓他備感榮幸。他嘴裡嘟囔了幾句,旋即鬆開我的手,就好像鬆開那些讓人討厭的東西一般,隨後一口氣喝了半杯酒。他看起來依然非常焦慮,心事重重。丹瑟爾對我說:“你知道五十年代行動出版社倒閉時他都乾了什麼嗎?世上最他媽無恥的事。我到現在都沒緩過勁來。跟他說說啊,弗蘭克。”“你說得太多了。”科洛德尼邊說邊從我身邊擠了過去,衝吧台走去。“可真是個友好的家夥啊。”我說。丹瑟爾的好心情仿佛一下子沒了,變得怒氣衝衝,就像喝醉的人一樣,情緒變化莫測。事實上,他的確喝多了,或者說,喝得差不多了,從他的眼神就能看出這一點。“他這個狗娘養的。”“為什麼這麼說?”“四十年代克扣了我差不多一千美元,這就是為什麼。還克扣了彆的作家很多錢。”“怎麼克扣的?”“他有辦法。”丹瑟爾攥起拳頭,眼睛瞪著吧台邊科洛德尼站著的地方,“狗娘養的。”“算了,”我說,“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誰知道這事是真是假,我心裡想,“五十年代通俗行業垮掉之後科洛德尼乾什麼去了?你說了一半還沒說完呢。”丹瑟爾一下又恢複了之前的好心情,嘴角浮現出一絲嘲諷的微笑:“買了座城鎮。”“這又是怎麼回事?”“買了座城鎮。搬到亞利桑那州,在山裡買了一座死城(死城,一百多年前,成千上萬的人爭先恐後到美國西部去淘金,那裡建起了大量的城鎮,非常繁榮,後來隨著淘金活動的結束,人們逐漸離開了那裡,這些城鎮也就被遺棄了,變成了一座座死城。)。你想得出來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他買座死城乾什麼?”“什麼也不乾。他說他一直想要擁有一座城鎮,現在他做到了,還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這麼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裡?”“他說時不時會去。大部分人在林間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裡有座該死的死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是。”我說。我還在擺弄著那個姓名卡,背麵粘著的那張紙撕不下來。去死吧,我心裡想。首先,我不喜歡姓名卡,其次,丹瑟爾並沒有戴這個東西。我把卡放進外套口袋裡,相信自己很快會忘了這東西。丹瑟爾問道:“你不喝酒嗎?”“不喝。勞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說這裡沒有啤酒。”“啤酒?今晚烈酒免費,你要知道。”“我隻喝啤酒。”“彆開玩笑了,為什麼?”這時一個穿著西部風格T恤、打著領結的大個子走了過來,使我免於解釋自己的飲酒習慣。他正穿過人群走到我和丹瑟爾之間,估計是打算去衛生間,然而丹瑟爾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吉博(吉姆的昵稱。),”他說道,“停一停。來見一下我跟你說過的偵探先生。”“好。”大個子答道,露出一絲微笑,這使他堅毅的麵容稍顯柔和。他大概七十歲,個子很高,站姿筆挺,雙肩微張,腦袋高昂,看起來是個很驕傲的人,同時也是個很有活力的人,並沒有因為歲月的流逝而變得行動遲緩。他衝我伸出手,說道:“我是吉姆·博安農。很高興見到你。”“我也很高興見到你。”“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海尼·福斯特(Heinie Faust),下文提到的麥克斯·布蘭德(Max Brand)的筆名之一。布蘭德是二十世紀美國著名的通俗西部作家,擅長撰寫西部。)的繼承人,”丹瑟爾說,“新一代麥克斯·布蘭德——西部影視節目之王。”“都是些虛名。”博安農說。“這是事實。差不多每個月都給利奧·馬古利斯的《戰栗》或羅格·特裡爾的《流行》寫一篇主打。你一共寫了多少篇通俗,吉博?”“哦,大概有一千篇。”“太能寫了。現在時不時還寫一篇呢。肯定已經出版百十來本書了吧,嗯,吉博?”博安農皺了皺眉,但仍然寬容地對待丹瑟爾,就像父親對待吵吵鬨鬨、粗魯無禮但仍不失可愛的兒子一樣。博安農又看了看我,重新露出隨和的笑容:“該死,你對博安農的統計數據肯定不怎麼感興趣。我知道,你們這些通俗收藏家最感興趣的是懸疑偵探。可能我的你一個字也沒看過。”“我很感興趣。”我誠實地答道,“而且我看過你的幾本書。”“哦?”“真的。我看過你過去為《探險》寫的那一係列,就是關於二十年代阿拉斯加那位治安官的故事。還有《短篇》上刊登的關於鐵路偵探金凱德、巴克馬斯特的係列故事。非常地道的偵探,寫得相當棒。”博安農笑得更開心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奉承我,但不管怎樣,聽你這麼說我很開心。”“不是奉承。”“謝謝。有人記得自己的作品是件很開心的事情。”“大概你是這麼想的,吉博。”丹瑟爾說,“但我不這樣認為。誰會真的關心你出版了兩千萬字而我出版了一千萬字?誰會關心我們寫過的那些糟糕的故事和?這些書現在不過是堆在地下室和二手書店裡的垃圾,等著爛掉。”博安農歎了口氣。很顯然,他以前就聽過這些話,或是差不多的論調,因此他知道唯一的處理辦法就是置之不理。我覺得自己應該幫他一把,換個話題。“博安農先生,說起你和其他幾位收到的那份手稿來信,”我問道,“你覺得這是不是一起精心策劃的敲詐案?”“噢,我表示懷疑。可能是某些人開的玩笑。”“那篇看起來熟悉嗎?”“恐怕我不熟悉。”“風格是否熟悉?”“也不熟悉。”博安農答道,咧嘴一笑,“我對維多利亞風格的情節劇不怎麼了解。我喜歡西部片。”“又是二十年過去了,”丹瑟爾說,“再沒有什麼讓人喜歡的西部片了。甚至連色情都沒什麼好的了。什麼都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原文為西班牙語。)。”“可能是沒有了,羅斯。不過我告訴你,二十年過去了,現在依然有樣東西到處都是。”“什麼東西?”“蠢貨。”博安農說。這是句非常好的結束語,博安農知道這一點。他衝我點點頭,笑了笑,轉身離開。丹瑟爾瞪著他的背影,臉上卻沒有怒色。也許,他喝醉時隻有弗蘭克·科洛德尼才能激怒他。他聳聳肩,舉起杯子看了看,發現杯子已經空了,不由皺了皺眉。“我得再去倒杯酒。”他說道,似乎很驚訝自己怎麼才發現杯子裡已經沒酒了。“現在還早得很,羅斯。”“非常正確,”他說,顯然誤解了我的意思,“來呀,咱們再去喝兩杯。我會把你介紹給通俗幫其他幾個人。”他轉身朝吧台走去,腳步依然穩健,我跟著他過去,看他讓吧台那個年輕人給他倒了加冰的雙份威特基(威特基(wild turkey),一種非常柔和,但酒精含量很高的波本威士忌。)。屋裡還是沒有啤酒。丹瑟爾對此很是不滿,不過我跟他說沒關係,我不渴,邊說邊把他拽到了旁邊。但我拽得有些太用力了,丹瑟爾一下撞到了旁邊一張沉重的紅木咖啡桌,被桌腿絆了一下,杯子裡的酒也灑到了桌麵上。桌子後麵的維多利亞式長毛絨沙發上坐了兩個女人,她們跳了起來,避開灑出的酒水。其中年紀較大的那位女士伸手按住放在桌角的手包,沒讓包掉到地上。丹瑟爾重新站穩了腳步,露出大灰狼般的笑容:“抱歉,女士們。出了點小意外。”“你在場的時候總會出點小意外,羅斯。”年紀較大的那位女士答道。“噢,甜妞,彆這麼刻薄。”那位女士低聲說了句什麼,但我隻顧盯著那位年輕的女士看,沒聽到她說的話。這位女士就是剛才我差點撞到的那位身材高挑的紅發美女,從近處看她顯得更漂亮。不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美女,但依然美麗動人:麵孔生氣勃勃,線條柔美,輪廓分明;大大的嘴巴,圓潤的下巴,烏黑的雙眸沒有化妝,也不需要化妝。手指修長,齊肩長發飄逸時尚,身材苗條,穿著一身深綠色套裝。她大概三十五歲或是四十歲左右,不過這點並不重要。她也看著我,並沒有露出生氣或受到冒犯的樣子,抑或故作謙虛。她從容地看著我,從她的神情中可以看出,她很享受這種欣賞。這不是那種色迷迷的眼光,而是真誠的讚賞。“讓我猜猜看。”她開口說道。她的聲音也很性感,就像勞倫·巴考爾(勞倫·巴考爾(Lauren Bacall,1924-),美國二十世紀四十年代著名女影星,以冷漠的神情和性感低沉的嗓音在好萊塢獨樹一幟。)。“你是那個私家偵探。”“是的。你是?”“凱莉·韋德。”丹瑟爾說道,“這位是西比爾·韋德。韋德一家三分之二的成員都在這裡,老伊萬肯定也在附近。”他斜瞥著那位年紀較大的女士,“老伊萬總是在附近,不是嗎,甜妞?”“彆這麼叫我,羅斯。”西比爾·韋德說。“為什麼?這麼叫跟你很相配。”他說得很對。她的一雙茶色美目又大又亮,真誠坦率,甜美動人。再加上一對酒窩,跟她女兒一樣的紅發和苗條身姿,還有燦爛的笑容,這讓她帶著一股天真氣質,就算已經年過六旬依然未曾磨滅。凱莉·韋德充滿魅力,而西比爾·韋德則是美麗非凡。年輕時美麗非凡,現在依然美麗非凡——一位身著白色綢緞長裙的六十歲美人。我跟她和她的女兒握了手,彼此寒暄說非常高興見到對方。我覺得凱莉的手在我手中流連了一會兒,但可能這隻是我一廂情願的感覺罷了。與西比爾甜美純真的外表不符的是她的聲音:她的聲音比凱莉的聲音還要性感。“很難相信這個洋娃娃般的美人能寫出馬克斯·魯夫係列私家偵探吧?”丹瑟爾說,“我從來都沒想明白這件事。寫出來的東西像個男人——鮮血、暴力、性愛。”“不僅僅是像個男人,”我說道,“幾乎比所有男人都更棒。”凱莉依然盯著我,目光中閃耀著一些特彆的興趣:“你看過很多西比爾寫的通俗嗎?”“看了很多,足以把她和錢德勒、漢米特置於同一高度。我還能背上幾句。”“真的嗎?”西比爾問道。“真的。我是五六年前看的,一直沒忘。‘他的臉好似黑夜裡的墓園——又冷又空,還有些駭人。他一張嘴,你就能看到幾顆殘缺的牙齒,像墓碑一樣七零八落。’”她瞪大了眼睛:“我的天哪,你確定這是我寫的嗎?”不過聽起來她很開心。“肯定。我忘了這篇故事的題目,但是作者的確是薩繆爾·萊瑟曼。”丹瑟爾說:“你一向特彆擅長運用這種該死的比喻,甜妞,寫出來的東西跟男人一樣。不過,有一件事,你寫得永遠沒有我這樣的男人寫得好。”“什麼事,羅斯?”“老二被人踢了一腳。”丹瑟爾說,“隻有男人才知道老二被人踢了一腳是什麼感覺。”他似乎期待得到一些回應,但我們的反應顯然辜負了他的期待。我和凱莉看著他,是宴會上聽到有人說了特彆粗俗的話之後那種眼神。一絲嘲諷的微笑爬上西比爾的臉龐,她伸出手拍了拍丹瑟爾的胳膊,就好像拍小狗腦袋一樣。“對此我不能確定,羅斯。”她說,“要不我給你的老二來上一腳,看看會有什麼反應?”丹瑟爾顯然並不希望這樣。他瞪著她看了半天。我走近他,以防他突然做出什麼讓人尷尬的舉動。但他很快放鬆下來,搖了搖頭,哈哈大笑。“隨時都可以,甜妞。”他說,“或許會很有趣。”他笑得太過用力,又撞到了咖啡桌上,手裡的酒灑出更多。西比爾的手包又被撞了一下,這次沒等西比爾伸手去抓,手包已經掉到了地上,摔開來露出了裡麵的東西。西比爾彎腰去撿:“該死的,羅斯。”我伸手去幫她,但她搖了搖頭,自己收拾了起來。“非常抱歉,”丹瑟爾說,“又是一次小意外。”西比爾站直身子,沒理他,把手包夾在了胳膊下麵。“我要去趟化妝間。”她跟凱莉說完,衝我點了點頭,轉身走向門口。凱莉衝我淡淡一笑,這一笑也許充滿意味,也許毫無意義。隨後她轉身走向吧台。我目送她遠走——婀娜動人,搖曳生姿,好似一隻優雅的貓。不過,我隻有一半心思在她身上,另一半現在正在思索另外一件事:從西比爾·韋德的包裡掉出一樣東西,在她裝進包裡之前被我一眼瞥到。像她這樣甜美可人的女士在宴會上帶著一把點三八口徑的左輪短手槍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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