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第一篇中指出,由於商品的生產和上市需要使用勞動、資本和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價格,都由勞動工資、資本利潤和土地地租這三部分構成。在實際當中,有些商品的價格僅由勞動工資和資本利潤構成,還有極少數商品的價格僅由勞動工資構成。但是,商品的價格,歸根到底都是由上述三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組成的。如果某商品價格中的一部分既不能歸為地租也不能歸為工資,那麼它一定是利潤所得。上述情況,既適用於各種特殊商品,也適用於構成全國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全部商品。在第一篇裡,我曾經說過:一國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總價格,或是其總交換價值,也必然由這三部分構成;分配到國民手裡的部分,不是勞動工資,就是資本利潤或是土地地租。一國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全部價值,就是這樣分配給各個居民的。不過,國民收入也分為總收入和純收入這兩種收入,就像私有土地的地租是由總地租和純地租這兩種地租組成的一樣。農業家付出的一切,都包含在私有土地的總地租當中。從總地租中減去管理和修繕等各種必要的費用之後,剩餘的部分就是支付給地主的純地租,即農業家提供給地主的、不傷害地主財產的消費資財。地主可以用這筆資財購置衣食、修飾住宅,或是進行其他的私人享樂活動。決定地主實際財富的因素,不是總地租的多少,而是純地租的多少。一個大國的總國民收入,由該國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物構成。從總收入中減去所花費的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剩餘的部分就是純收入,可由居民留著自由使用。也就是說,純收入就是在不蝕本的情況下,可由居民留著享用的資財。這種資財,既可以單純地用於消費中,也可以用來購買生活必需品、便利品或娛樂品等。決定國民真實財富的因素,不是其總收入有多少,而是其純收入的大小。補充固定資本的費用,顯然不能算在純收入中。有些有用的機器或是工具,須經過修補才能使用;有些有利可圖的房屋,也須經過修繕才能出租並獲得利潤。在此過程中,需要使用一部分材料,並需要一定的勞動把這些材料都製成成品,所以要花費一筆費用。這筆費用,也不能算在純收入中。至於這種勞動的價格,也許會轉變成社會純收入的組成部分,因為這種勞動的工資很可能全都會被勞動者留作消費資財。但是,如果是另外的勞動,則其勞動價格和勞動產品都須歸入純收入中。其中,勞動價格用於工人消費,勞動產品則留供彆人消費。工人勞動的增加,會使彆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也增加。固定資本的目標就是增加勞動生產力,使得當前工人所能完成的工作量,比以前的等量工人完成的工作量多得多。如果一個農場有必要的建築物、圍牆、水溝、道路等完備的設施,那麼在土壤麵積、肥瘠、勞動人數和牧畜數目都相等的情況下,它所能收獲的產物,必然會比沒有這些設施的農場所收獲的要多得多。同樣地,如果一個工廠備有精良的機器設備,那麼當工人數目相同時,它所能生產的物品量,也一定比不具備這些設備的工廠大得多。花費在固定資本上的費用,隻要適當,就一定能夠很快地得到高利潤。同時,年產物的價值也會因此而增加到遠遠大於必要的改良費用。不過,這筆改良費用屬於年產物的一部分。這麼一來,一部分原本可以直接用來增加食品、衣服、住所,以及其他各種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得改作他用。顯然,這種新用途是非常有利的。所以說,機械的改良,可以使相同數量的工人借助於價格低廉且操作簡便的機器生產出同量的物品。這種改良,無疑是社會的一大進步。因為,在以前,一旦一些比較昂貴的複雜機器壞掉了,就需要由一定數量的材料和人工來修理,這筆費用是較大的;而現在,由於機器改良了,就可以省下這筆修理費,把它花在其他機器上,從而增加產品數量。比如,以前的大製造廠主,每年花費的機器修理費至少也有一千鎊;而現在,如果這筆修理費減少到了二百鎊,他就可以將節省下來的那筆費用用於增購材料、雇用更多工人。這麼一來,產品的數量自然會增加。一旦產品的數量增加了,由這種產品帶來的社會福利自然也會增加。大國花費在維持固定資本方麵的費用,與私有土地的改良費用差不多。為了使土地產物能夠為地主提供總地租和純地租,農業家常常須花費一定的資金來改良土地。如果措施得當的話,就可以減少這筆改良費,並保持產物的數量不變。這時,總地租至少會保持不變,純地租一定會增多。流動資本的維持費跟固定資本的維持費不同,它可以歸入社會純收入之內。我在前麵已經說過,流動資本包括貨幣、食物、材料和製成品這四類。其中,後麵三類經常會轉變成固定資本,或是留作消費資財,從而成為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維持這三類資本的流動資本,還是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它們並沒有造成社會年產物的減少;隻有在維持固定資本時,才會造成社會純收入中的一部分年產物的減少。從這一點上比較,社會流動資本不同於個人流動資本。因為,個人流動資本與個人的純收入完全是兩個概念,個人的純收入指的就是個人所獲得的純利潤;而社會流動資本就不同了,它雖然是由個人流動資本組成的,但它可能是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就拿商店裡的存貨來說吧,它雖然不是商人的消費資財,卻是彆人的消費資財。購買者的收入一般來源於其他行業,購買者可以用其收入來償付商人的貨物價值和利潤。這樣的話,商人和購買者的資本都不會減損。所以,在社會流動資本當中,隻有維持貨幣會使社會純收入減少。貨幣雖然是流動資本的組成部分,但在對社會收入造成的影響方麵,它的作用卻與固定資本的作用極其相似。第一,營業所需的機器和工具,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來購置並維持。這筆費用需要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與此類似的還有貨幣。無論是收集貨幣還是彌補貨幣的磨損,都需要一筆費用,這筆費用也是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的。貨幣作為商業上的大工具,能夠使社會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以適當的比例分配到真正的消費者手裡。但是,由於這種工具非常昂貴,所以要想使留作消費的資財不因此而增加,就必須花費一定數量的極有價值的金銀和精細勞動。隻有這樣,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才不會增加。第二,個人或整個社會營業所使用的機器和工具,以及貨幣,都不能歸入總收入或純收入之內。雖然貨幣能夠使社會的全部收入按需分配到社會各成員那裡,但它也不能算作社會收入的一部分。貨幣隻是貨物流通的工具,它大大不同於借它之力來流通的貨物。真正能夠歸在社會收入之列的,是貨物而不是貨物借以流通的工具。隻有減掉貨幣全部價值後剩下的貨幣和貨物,才能歸入社會總收入或純收入之內。人們聽到這個言論時,也許會產生疑問,認為它有些詭辯。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就是我表述得不夠清晰明了。如果我能夠將其解釋清楚,那麼人們無疑能夠正確無誤地理解它。一定數額的貨幣,有時僅僅是指含等量金塊的貨幣,有時又暗指這一數額的貨幣能夠換得的貨物量,即購買力。比如,當我們說英國的通貨量是一千八百萬鎊時,僅僅指的是根據某個作家計算或設想而得來的英國商品流通所需的金塊量。但是,當我們說某人的年收入是五十或一百鎊時,通常指的是他每年可以收入的純金塊量,以及他每年可購貨物的價值。這句話,通常可以表示這個人的生活狀況,也就是說,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數量和質量上應該是怎樣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有時還暗指這一數額的貨幣能夠換得的貨物量。這時,這一數額的貨幣所表示的,就隻能是財富或收入,即貨幣所值,而不再是貨幣本身所含的金塊量。假設某人的養老金是每星期一幾尼,那麼他每星期所需的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都可以用這一幾尼購買。這時,他每星期的真實收入,就和這一幾尼所能購買的物品的多少成比例關係,即等於一幾尼所能購買的貨物,或是等於一幾尼。實際上,說他每星期的真實收入等於一幾尼所值,比說他每星期的收入等於一幾尼更加恰當。如果這個人每星期的養老金不是以金支付的,而是用麵值一幾尼的票據支付的,那麼他的收入明顯就是這張票據所能換得的物品。這時,一幾尼也可以看做是一張票據。這個人有了這張票據,就可以從鄰近的商人那裡購買到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他的收入,就是他用這一幾尼換得的貨物,而不是一幾尼的金塊。如果這一幾尼不能換得什麼物品,那麼它就會像破產者開出的票據一樣沒有價值。一國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雖然都可以用貨幣支付,而且實際上也是用貨幣支付的,但是他們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實收入的多少,卻總是跟他們用貨幣所能購買的消費品量有關。這麼一來,他們的全部收入,顯然也不能既等於貨幣又等於消費品,一般都隻等於消費品的價值。一個人每年能夠領取的金額,通常表示他每年的收入。因為,這一金額足以支配他的購買力,即這一金額決定了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費品量。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認為他的收入是由這種購買力或消費力構成的,而不是由具有這種購買力或消費力的金塊構成的。這種情形,用在個人身上是非常明白的,用在社會範圍內更加明白。一個人每年的收入,往往恰好等於他所能領取的金額。所以,他的個人收入,可以用他所能領取的金額簡潔明了地表示。但是,社會全體人員的收入,卻絕對不等於社會上的貨幣流通量。同樣是一幾尼的養老金,今天可以付給甲,明天可以付給乙,後天又可以付給丙。所以,無論是任何國家,其每年的貨幣流通量,都要遠遠小於該年支付的養老金。但是,流通貨幣的購買力,即這筆陸續支付的養老金所購買到的全部貨物,卻總是和這筆養老金的總金額具有同樣的價值。同樣,所有靠領取養老金生活的人,都必定能夠取得與單筆養老金具有相同價值的收入。由於社會上流通的金塊量遠遠小於它在流通中的價值,所以它絕對不能歸入社會收入之內。構成社會收入的真正元素,是那些輾轉流通於人們之間的金塊陸續購得的貨物,即那些少量金塊的實際購買力。貨幣和其他一切行業的工具一樣,也是資本的一部分,而且是商業流通的大工具、資本中極有價值的一部分。但儘管如此,也不能把它歸入社會收入之列。雖然是靠著金幣的流通,才使得收入被分配到了應得收入的人手上,但那金幣依然不能歸入社會收入之內。構成固定資本的機器和工具,有一點與一部分流動資本類似。節省購置和維持機器的費用之後,如果勞動生產力不會因此而被減損,那麼社會純收入就會增加。同樣地,節省收集和維持貨幣這一流動資本的費用的舉措,也可以增加社會純收入。為什麼節省固定資本維持費的舉措可以增加社會純收入呢?這個問題淺顯易懂,我們也曾經作過一些解釋。企業家的全部資本,必然由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這兩部分構成。當資本總額不變時,二者勢必此消彼長,即當這部分減少時,那部分就增多。由於流動資本可以用來提供材料、支付工資、推動產業發展。如果在節省了固定資本的維持費之後,勞動生產力沒有減損,那麼推動產業發展的流動資金就一定會增加。這麼一來,社會的真實收入,即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物,就會相應增加。紙幣是比金銀幣低廉得多的一種商業工具,但它的便利性,有時卻幾乎等於昂貴的金銀幣的便利性。紙幣是商業流通的新工具,而且其花費的製造費和維持費都比金銀幣少得多。但是,它在流通中又是如何發揮工具作用的,又是如何來增加社會總收入或純收入的呢?人們還不太明白,所以我將在下麵作進一步的說明。紙幣有好幾種,而且各不相同。銀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最合用的紙幣。在某一國家內,如果人們信任某個資產雄厚的銀行家行為誠實、處事謹慎,有能力隨時兌換現金,那麼他所發行的紙幣就可以像金銀幣一樣在社會上流通。假設這個銀行家借給顧客十萬鎊與同額貨幣等值的期票,那麼債務人自然應當償還這筆期票的利息,就像借入貨幣必須償付利息一樣。這時,這張期票的利息就是銀行家的利益來源。這筆期票發出去之後,肯定會有一部分流回來,還有一部分會持續地在社會上流通。所以,往往隻需要花費這筆總值十萬鎊的期票中的兩萬鎊,就足以應付不時之需。所以,這種期票能使二萬鎊金銀幣和十萬鎊金銀幣的效用相等。這麼一來,十萬鎊的期票就等同於十萬鎊的金銀了,也能像十萬鎊的金銀一樣用來交換、周轉和分配一定數量的消費品。所以,國內用作流通的金銀,就可以節省八萬鎊。假設該國眾多銀行都用這個辦法來經營業務,那麼這時國內貨物流通所需的金銀,至多等於沒有這種期票時的五分之一。假設在某一時期內,某國的通貨總共是一百萬鎊,足夠用來流通國內的全部年產物,後來,由於銀行眾多,就發行了一百萬鎊期票用於兌現,並為了應不時之需而在金櫃裡保留了二十萬鎊。這樣,在市場流通的貨幣,就有八十萬鎊金銀幣和一百萬鎊期票了。但是,市場上原本隻需要一百萬鎊,就可以完成國內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流通、周轉和分配了,何況銀行也不能立刻就增加國內年產物的數量。所以,即使有那麼多銀行,流通國內全部年產物所需的貨幣量也仍然是一百萬鎊。無論是用以買賣的貨物量還是貨幣量,基本上都沒有變化;流通的渠道自然也保持不變。如果這時國內流通的貨幣量超過了一百萬鎊,勢必會滿溢而旁流。現在國內的貨幣流通量是一百八十萬鎊,所以會有八十萬鎊的資金溢出來。但是,如果將國內不能容納的數目置之不用的話,損失也未免太大了。所以,溢出來的這八十萬鎊,一定會被送到外國去,以尋求在本國尋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過,送到外國去的這八十萬鎊,不能是紙幣。因為,發行紙幣的銀行離外國太遠,本國的法律也無力強迫外國硬性兌現,所以紙幣在外國是不能通用的。所以,送到外國去的這八十萬鎊,一定全部都是金銀。這時,國內流通所需的一百萬鎊金銀,隻需要一百萬鎊的紙幣就可以取代了。這筆送往外國的巨額金銀,絕對不會就這麼無所作為地送給外國當禮物的,而是換進一些外國貨供本國人消費,或是把那些外國貨轉賣給彆國人消費。打個比方,如果是甲國人民把本國的巨額金銀運到了國外,並用它來購買乙國的貨物供人們消費,那麼他們所經營的就是“販運貿易”。由這種貿易增加的利潤,自然會增加甲國的純收入。所以,這筆巨額金銀,能夠像新籌措的資金一樣開辦新事業;而國內原本需要由金銀來經營的事業,就轉由紙幣來經營了。人們用這筆巨額金銀從外國購得並供本國消費的貨物,不是葡萄酒或是綢緞之類供遊惰階級使用的消費品,就是材料、工具和食物等。當這筆資金用於前一用途時,無疑隻會鼓勵奢侈、增加消費,而無法增加生產和維持這項消費的固定基金,這必然對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當這筆資金用於後一用途時,可以維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勞人民,使他們能夠生產出更多的年產物和利潤,這樣就達到了鼓勵勤勞的目的。這麼做,雖然增加了社會消費,卻也同時提供了維持這項消費的固定資金。因為這時,勞動者不但會將每年消費的價值全都再生產出來,還能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利潤;社會的總收入,即全社會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數量,也勢必會增加到等於材料經工人加工後所增加的全部價值;社會的純收入,也必然會增加到等於總收入減去維持費後剩下的價值。由於銀行眾多而溢出並被迫流往外國的金銀,如果從外國購進的貨物是供本國消費的,那麼這些貨物,一定大部分都是用於後一用途的貨物。這幾乎是必然的。當然,沒有增加收入卻忽然大肆揮霍的人,也不是沒有。但是,我相信這一階級的人,肯定不會全都這麼做。我們固然不能期望這一階級中的每個人都能謹慎從事,但是其中至少會有大部分人是不侈靡、不亂花錢的,他們總能奉行謹慎的原則。至於遊惰階級的收入,卻不會因為銀行眾多的影響而增加一分一毫。所以,即使銀行眾多,遊惰階級的費用也基本上不會增加,他們對外國貨物的需求也幾乎照舊。他們所需要的外國貨物所耗費的貨幣,隻占了由於銀行眾多而流往國外的貨幣的極小一部分。剩下的大部分貨幣,自然是用來振興實業了。社會流動資本能夠增加勞動量。我們常須記住一件事,即在四類社會流動資本中,隻有食物、材料和製成品這三類所增加的勞動量是可以計算的。在實現這三類流通時所使用的貨幣,必須減去。要想推動產業的發展,需要具有材料、工具和工資這三樣東西。其中,材料是工作對象,工具是工作手段,工資是工人做工的動力。貨幣不同於工作材料和工作工具,它雖然被普通用於支付工人工資,但它其實並不是工人的真實收入。工人的真實收入,由貨幣的價值,即金塊所能換得的貨物構成。一定數量的資本,能夠提供的材料、工具以及所能維持的工人數量,都是一定的。所以,一個人所能雇用的勞動量,由他所擁有的資本量決定。雖然貨幣可以購買材料、工具,並能維持工人的生計,但它所能支配的全部勞動量,無疑不等於它本身加上它所能購買的材料、工具及食物的總和,而是往往隻等於它能夠購得的物品。自從出現了紙幣之後,全部流動資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物和工具,都必然會隨著紙幣所代替的等量金銀的增加而增加。現在,貨幣的全部價值,都被加在了原本要靠它才能流通的貨物身上。這種情形,與一個大工廠主的處境非常類似:隨著機器的改良,他用新機器代替了舊機器,並把新舊機器的價差算在了流動資本裡,用來購置材料、支付工人工資。一國流通的貨幣與其所流通的年產物價值保持著什麼比例呢?也許沒有人能夠確定。有人說是一比五,也有人說是一比十、一比二十,還有人說是一比三十。但是,無論貨幣與年產物總價值的比例有多微小,年產物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指定用來維持產業的,而且貨幣與它的比例還不小。如果用紙幣代替金銀幣,並且流通所需的金銀量減少為原來的五分之一,那麼當節省出來的那五分之四有一大部分都用在了維持產業上時,產業數量、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價值,自然都會大大增加。最近二三十年以來,蘇格蘭的各大都市,甚至是窮鄉僻壤,幾乎都設立了很多銀行。由於銀行眾多,就出現了上述結果,使得國內的事業幾乎全都要靠紙幣來周轉,紙幣被用於一切購買和支付的活動當中。隻有在兌現二十先令以上的紙幣時,才可能見到銀幣,見到金幣的機會就更小了。到處都設立了銀行,其中難免會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甚至使得議院有必要立法對一部分銀行進行製裁。但是,國家無疑也從銀行的設立中得到了莫大的好處。據說,格拉斯哥自從創立了銀行之後,其商業竟然在十五年裡就得到了加倍的發展。此外,自從蘇格蘭在愛丁堡設立了兩個公立銀行之後,蘇格蘭的商業就比以前增加了四倍還多。這兩個公立銀行,一個是在1693年經英格蘭國會決議通過而設立的蘇格蘭銀行,一個是在1727年經國王敕令而設立的皇家銀行。不過,在這段短短的時期裡,格拉斯哥以及蘇格蘭的一般商業有沒有取得上述進展,我不敢自作聰明地妄加判斷。如果上述情況屬實,那麼帶來這種巨大進展的因素,一定不止設立銀行這一條。不過,說銀行的設立是蘇格蘭這一時期的工商業大為增進的原因,無疑是正確的。1707年,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並。在此前還流通於蘇格蘭境內的銀幣,在合並後不久被全部拿到蘇格蘭銀行去再鑄,所含的銀量為四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七鎊十先令九便士。金幣的再鑄量無從考究。不過,從蘇格蘭造幣廠的舊賬簿上看,金的再鑄量好像比銀稍微多一些。當時,有許多人都唯恐一旦把銀繳給蘇格蘭銀行,那些銀就不再是他們的了,所以當時有很多銀幣都沒有上繳給蘇格蘭銀行。另外,還有許多英格蘭鑄幣也在蘇格蘭市場上流通,它們也沒有被上繳給銀行。因此,蘇格蘭在未與英格蘭合並之前,其通用金銀幣的價值合計不下於一百萬鎊,好像等於當時蘇格蘭的全部通貨量。因為,雖然當時的蘇格蘭銀行沒有競爭者,它所發行的紙幣也不少,但這些紙幣在全部通貨中所占的部分卻極小。現在,蘇格蘭的全部通貨,可能至少也有二百萬鎊,其中大概隻有五十萬鎊金銀幣。不過,即使蘇格蘭的金銀幣大大減少了,但它的真實財富和繁榮程度卻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反而在農工商各個行業明顯地發展起來,就連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總量也明顯增加了。銀行發行鈔券的主要方法是貼現彙票,即用貨幣來購買未到期的彙票。這時,人們可以拿著沒有到期的彙票提前去銀行借貸現金,銀行則會從貸款總額中扣除到期應收的利息。彙票到期後再兌付時,不但足夠償還銀行提前借貸出去的現金,還能帶來利息。這筆利息,就是彙票持有者獲得的純利潤。銀行在支付貼現彙票時,用的是本銀行發行的鈔券,而不是金銀。銀行家可以根據經驗,儘可能地墊付鈔券,因而當他所能貼現的彙票金額增加時,他能獲得的純利潤自然也會增加。蘇格蘭的商業,現在也不怎麼繁榮,更彆說是設立兩個公立銀行的那段時期了。如果這兩個公立銀行經營的項目隻是貼現彙票而已,那麼它們的營業額必然會很少。因此,它們又發行了用現金結算的信用券。現金結算法,指的是無論任何人,都可以向銀行借款二千或三千鎊,條件是借款人能找到兩個有信用和地產的人作擔保,並能夠按照銀行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如數還清他所借的金額及其法定利息。我相信世界各地的銀行,都普遍采用過這種放貸方法。據我所知,蘇格蘭各個銀行的還款條件是非常寬鬆的。也許正因為如此,蘇格蘭銀行的營業額才會這麼高,從而為國家創下了豐厚的收入。在蘇格蘭,隻要是具有上述信用條件的人,都可以按照現金結算法向銀行借到現金。比如說,一個人借了一千鎊,他可以隨時分期還款,哪怕一次隻償還二三十鎊也行。而銀行方麵,則會從他每次還款的日期開始至他全數償清的日期為止,計算他每次償還的數額及他應付的利息,並將相應數目的利息從總利息中扣除。在各個行業的商人和實業家看來,這種方法非常便利。所以,他們都支持銀行的這一經營項目,不但自己接受了用紙幣與彆人進行交易,還勸導彆人也一起接受。銀行借給商人的借款,大都是本銀行發行的紙幣。這種紙幣,通過商人購買貨物的活動流通到製造者那裡,再由購買食物和材料的活動流通到農業家手裡,農業家再向地主支付一部分地租,讓地主用這種紙幣從商人那裡購買到各種便利品或奢侈品。最後,商人再把紙幣還給銀行以抵消之前的借款。在這種情況下,全國的金銀流通幾乎都被紙幣流通代替了,所以銀行業自然也就興旺了。商人們可以依賴現金結算法,沒有危險地擴大自己的經營範圍。假設愛丁堡有個商人,他的經營項目、所投資本都跟倫敦某個商人相同。由於他可以用現金結算法來取得貸款,所以他可以沒有危險地逐漸擴大他的經營規模,雇用更多的雇工。相比之下,倫敦商人則因為不能進行現金結算法,所以經常會為了應付索討賒購貸款的要求,而把巨額貨幣留在身邊或是存在銀行的金櫃裡,這麼做自然是沒有利息的。假設倫敦商人常須保留的不動資金是五百鎊,那麼他的貨棧裡所存貨物的價值,就會比愛丁堡商人貨棧裡的貨物價值少五百鎊。如果倫敦商人的存貨平均每年脫銷一次,那麼這時,他每年所賣貨物的價值就會比愛丁堡商人少五百鎊;他每年所得的利潤,以及他雇用來處理銷售事務的工人,也一定都比愛丁堡商人少。相反的,即使愛丁堡商人也會遇到這種不時之需,但他卻無須保留這五百鎊的滯財,因為他可以隨時用現金結算法去向銀行借錢,等以後再用售賣所得的鑄幣或紙幣逐步還清借款。在他與倫敦商人擁有相同資本的情況下,他可以沒有危險地囤積較多的貨物,因而賺取的利潤也更大,並使勞動人民有了更多的就業機會,給國家帶來了不小的利益。英格蘭銀行的貼現彙票帶給英格蘭商人的便利,與現金結算法帶給蘇格蘭商人的便利相同。不過,蘇格蘭商人在用現金結算法向銀行貸款的同時,也可以像英格蘭商人一樣容易向銀行貼現彙票,比英格蘭商人獲得了更大的便利。在商業狀況不變的情況下,一國無障礙流通的紙幣總金額,絕對不能多於該國沒有紙幣時所必需的流通金銀量。就拿蘇格蘭的通用紙幣來說吧,如果蘇格蘭流通某種貨物所需的金銀至少是二十先令,那麼這種貨物每年在國內的通貨總額,絕對不可能超過價值在二十先令以上的交易所需的金銀量。如果通貨總額超過了二十先令,那麼多餘的部分馬上就會流入到銀行,並被兌換成金銀。於是,紙幣持有者馬上就可以感覺到自己的紙幣超過了國內交易所需,因而會立即持紙幣去銀行兌現。因為,紙幣被送到國外根本沒有用;而一旦紙幣被兌換成金銀輸往國外,就能用在多種用途上。總之,過剩的紙幣將會全數流回銀行,再被兌換成金銀。如果銀行不能快速進行兌現,就會有更多的紙幣流回銀行,並引起人們的驚疑和緊張,使人們加大兌現要求。經營任何事業都需要經費,比如房租和辦事員、會計員等人的工資,都是不可缺少的開銷。除了這些開銷以外,還要在銀行存有兩類特彆費用。一是在銀行金櫃裡保留巨額貨幣。這筆巨額貨幣無利息可得,隻是為了應付有人持票兌現的不時之需。二是及時補充金櫃。當金櫃裡保留的巨額貨幣因應付不時之需而接近枯竭時,需要及時補充至常需保留的數額。當銀行發行的紙幣多得超過國內流通所需時,多餘的紙幣就會不斷地流回銀行去兌現。這時,銀行就要按照超過多餘紙幣的量來增加金櫃的金銀儲備量,因為紙幣的流回速度比發行速度快得多。因此,銀行第一類特彆費用,得按照超過必須兌現的比例而增加。而且,對這種發行過多紙幣的銀行來說,即使它的金櫃儲備很充足,其枯竭的速度也一定比一般銀行快得多,因而常需加緊對金櫃進行補充。但是,由於鑄幣從金櫃裡流出的目的,隻是兌換超過流通所需的紙幣,所以這麼多鑄幣並不是流通所需的,因而它也不能在國內流通。鑄幣一般是不會被廢置不用的,即使它在國內沒有用處,也會被人以不同方式運送到國外去,在國外尋找到有利的用途。但是,如果金銀總是這樣不斷地輸出,那麼當銀行需要金銀補充金櫃時,銀行要覓取金銀就會更加困難,覓取費用也自然會增加。所以,當兌現要求比較緊張時,那些發行過多紙幣的銀行在增加第二類特彆費用上的花銷,一定比第一類特彆費用多。假定某個銀行發行了四萬鎊的紙幣,剛好等於國內流通所需的數目。該銀行還準備了一萬鎊金銀,以應付不時之需。假如該銀行企圖發行四萬四千鎊紙幣,那麼多出來的那四千鎊,就超過了社會容易吸收和使用的限度,必將在發行之後又立即流回銀行。於是,銀行為應付不時之需而儲備的金銀就不再是一萬鎊,而是一萬四千鎊了。這多餘的四千鎊紙幣,不但不能提供絲毫利潤,反而還會帶來損失。因為,銀行為了兌現這四千鎊紙幣,需要花費一筆費用來收集四千鎊金銀,而且這筆金銀剛收上來,馬上又會被兌現走。金銀就這樣不斷被收集和散出,花掉了一筆不小的費用。如果所有銀行都能夠考慮到其自身利益,那麼市場上流通的紙幣就不至於過剩了。不過,未必所有銀行都能考慮到這一點,所以紙幣過剩的現象自然也就很常見了。由於紙幣發行量過大會導致多餘紙幣流回銀行兌換金銀,所以多年以來,英格蘭銀行每年都得鑄造八十萬到一百萬鎊的金幣,平均每年鑄了八十五萬鎊的金幣。在數年以前,由於金塊被磨損得粗劣不堪,銀行采取了大量鑄造金幣的措施。當時,銀行購買金塊的價格,高達四鎊每盎司;等到金幣鑄成時,每盎司金幣的價值卻隻有三鎊十七先令十個半便士,損失率達到了百分之二點五到百分之三。由於鑄造的數額非常大,所以金銀的總損失自然也不小。即使是在免付鑄幣稅,並由政府負擔全部造幣費用的情況下,銀行的損失也是避免不了的。蘇格蘭銀行也發生過同樣的情況。由於它發行的紙幣過多,所以經常不得不以百分之一點五或百分之二的費用,委托倫敦代理人替他們收集金銀,然後再以百分之零點七五的保險費雇馬車送來。即使如此,這些貨幣也往往不能使本銀行的金櫃得到及時的補充,因為金櫃枯竭的速度太快了。這時,蘇格蘭銀行為了籌夠所需的金銀數目,就不得不向倫敦其他的銀行開彙票。等到彙票到期時,這些銀行就會向蘇格蘭銀行索取借款、利息和傭錢,而很多蘇格蘭銀行都因為發行了過多的紙幣而困難重重,常常無力支付,因此不得不開出第二批彙票給原債權人或是倫敦其他的銀行。有時候,同一數額的彙票,往往會在倫敦和愛丁堡之間往返兩三次,甚至是三次以上。這麼一來,利息和傭錢就會大大增加,並全數由借債銀行支付。這無疑是一種自取滅亡的方法,但即使是蘇格蘭一些一直都不怎麼冒險逐利的銀行,有時也不得不采用這種方法救急。英格蘭銀行或蘇格蘭銀行為了兌換發行過多的紙幣,付出了比流通所需多得多的金幣。於是,這種金幣就隻好直接或是被熔成金塊之後被運往外國,然後再由英格蘭銀行以四鎊每盎司的高價買回來。那些直接輸往外國,或是被熔成金塊之後再運往外國的金幣,不但是最新的,也是最重、最好的。因為,國內流通的鑄幣,隻要能夠保持鑄幣的形態,它的價值就和足值鑄幣的價值相等,而其本身的重量並不重要。但那些在國外流通的金銀就不同了,無論它們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被熔成金塊的,它們的重量越重,價值就越大。儘管英格蘭銀行每年都鑄造一大批新幣,其缺乏鑄幣的程度還是會和往年一樣。而且,儘管英格蘭銀行每年都發行了很多好的新鑄幣,但鑄幣的形狀仍不見好轉,反而一天比一天壞下去。即使今年已經鑄造了很多新幣,明年還是有必要重新鑄造同樣多的新幣,再加上鑄幣經常會被磨損、剪鉸,所以金塊的價格也不斷提高,使得造幣的費用一年比一年高。根據觀察,英格蘭銀行發行的鑄幣,不但要直接補充本銀行的金櫃,還會以各種形式不斷流向全國各地,間接供應國內市場。英格蘭銀行不但要供應原本用來支持英格蘭、蘇格蘭過剩紙幣的鑄幣,還要供應國內所有流通所需的紙幣。蘇格蘭的各個銀行,無疑因為自己的不小心和沒有成算而吃了大虧;但是,英格蘭銀行吃的虧還更大。因為,它吃的虧,不但包括由它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損失,還包括蘇格蘭各個銀行由於更大的不小心而造成的損失。英國有些計劃家,往往不度量自己的資力就大膽地過分經營某項事業。正因為如此,才造成了英國紙幣的大量剩餘。商人或企業家經營事業所需的資本,也不適宜全部或大部分都從銀行借貸。他們向銀行借貸的那部分資本,隻適宜用來應付不時之需,以免造成滯財無法被利用的浪費。所以,企業家應該在為了應付不時之需時才向銀行借錢。如果銀行借出的紙幣不超過這一限度,那麼紙幣的發行量就絕對不會超過流通所需的金銀量,也絕對不會造成一部分金銀不能在國內流通的後果。如果債權人給債務人開具彙票,而債務人能在彙票到期時立即兌付,那麼銀行在給商人貼現彙票時,所墊付的就隻有商人用來應付不時之需的滯財。這時,彙票一到期就會兌付,所以銀行也一定能夠收回自己墊付出去的價值及其利息。如果銀行隻和這類顧客有業務往來,那麼銀行的金櫃就會像一個蓄水池,即使不斷有水從其中流入或流出,它也總能保持流出和流入的水量相等,而不用時刻留神蓄水池是不是充滿的。所以,這類銀行的金櫃,根本不需要多少費用來補充,甚至完全不用補充。在沒有期票要求銀行貼現的場合,即使是一個中規中矩的生意人,也經常會需要現金。如果在他需要資本的時候,銀行不但可以給他供應貼現彙票,還允許他接照現金結算法這種簡單的條件借貸,那麼他就可以靠陸續售出的存貨收益來零星地償還貸款。這種方法,給他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使他不必為了應付不時之需而經常儲備專款,隻需憑現金結算法來應付不時之需就可以了。不過,銀行在經營這類業務時,應該特彆注意顧客的償貸情況。比如說,看顧客能否在四到八個月的短時間內全數償還貸給他們的款項。如果銀行在這段時間裡的收入大都等於貸出,那麼銀行就可以放心地繼續和這種顧客保持業務往來。這類業務往來,會使金銀大量流出,但同時也能使金銀大量流入。在這種情況下,無須留心,金櫃都始終會處於接近充滿的狀態;即使要補充它,費用也不會太大。相反的,如果顧客無法按期償還貸款,那麼銀行就不能再繼續大膽地與他保持業務往來;即使要與他保持貿易往來,也不能繼續采用這種方式。因為這時,金銀的流出必定會大於流入,銀行隻有在不斷進行重大努力以得到巨額費用的情況下,才能不斷補充金櫃的儲備以避免金櫃快速枯竭。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蘇格蘭各個銀行在向顧客借款時,都極其謹慎地要求所有顧客定期歸還貸款;如果顧客沒有照辦,那麼無論他的財產再多、信用再高,他也彆想跟銀行借到一文錢。銀行自從采取了這種謹慎的措施之後,不但幾乎不必花費資金來補充金櫃,還獲得了其他兩種大收益。第一,這種謹慎的措施,使得銀行隻需要查看自己的賬簿,就能夠十分準確地判斷出債務人的業務盛衰,從而得知債務人能否正常償債。因為,債務人的業務盛衰,基本上決定了他能否按時償還債務。如果是私人放債,其債務人一般隻有幾個,最多也就幾十個。所以,最多隻需要一個經理人,就可以掌握債務人的行為和經濟情況。而銀行放債就不同了,它的債務人動不動就有數百個,所以它除了要把債務人的行為和經濟情況記載在賬簿中以外,還要不斷留心其他一些事情,比如關於大部分債務人的其他經常性報道。蘇格蘭的各個銀行,也許正因為意識到了這一點,才要求所有債務人必須按時償還借款。第二,這種謹慎的措施,使得銀行發行的紙幣,不至於超過流通所需的紙幣。如果債務人償還的貸款,在很長一段時期裡都等於貸出的數額,那麼銀行貸出的紙幣,就沒有超過債務人在無法借貸時必須保留的金銀量。所以,銀行發行的紙幣量,也就沒有超過流通所需的金銀量。如果債務人頻繁地定期償還貸款,而且償還的數額足以證明銀行貸出的紙幣,沒有超過債務人在無法借貸時所必須保留來應付不時之需的金銀量,即其所保留的金銀量並不會妨礙剩餘資本的正常使用時,那麼隻有這類債務人的資本,能夠在相當長的時期裡不斷地以鑄幣或紙幣的形式時進時出。要是銀行的借貸超過了這一資本額,那麼債務人償還的貸款,就會長時間地不等於貸出的數額,使得銀行金櫃的流入量小於流出量。發行過多的紙幣,也會因為超過了無紙幣時債務人必須保留來應急的金銀量,從而立即超過國內流通所需的金銀量,並使多出來的紙幣立刻流回銀行去兌換現金。這種收益和第一種收益一樣實在,隻是英格蘭的各個銀行似乎對它並不太了解。銀行能夠為商人們做的,大概就隻有貼現彙票和現金結算了。有了這兩種借貸方法之後,國內有信用的商人,就無須專門為了應付不時之需而儲備滯財,所以也就不可以再指望銀行做進一步的付出了。考慮到銀行本身的利益和安全,它也隻能做到這一步為止。出於銀行自身利益的考慮,商人營業所需的流動資本,根本不能大部分都從銀行借貸,更彆說全部從銀行借貸了。因為,商人的流動資本雖然能夠以貨幣的形式不斷出入,但流動資本流出以後,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全部收回,根本不可能使銀行資本在短期內保持收回和貸出的平衡。固定資本就更不應該大部分都從銀行借貸了。比方說冶鐵行業,無論是建立鐵廠、鐵爐、工作間、倉庫,還是工人住宅的資本,大部分都不能靠銀行借貸;再比如說開礦行業,不管是挖坑掘井、排除積水,還是建築路軌,都不能主要依靠銀行來提供貸款;還有土地改良,農業家墊付在開荒、排水、築牆,以及建造廄舍和穀倉等必要建築物上的資本,大部分都不宜來自銀行貸款。固定資本的流回速度比流動資本慢多了,它一旦投入業務運營中,即使方法十分恰當,也需要很多年之後才能收回,這當然對銀行不利了。當然了,如果企業家想依靠借貸資本來實施自己的大部分計劃,那麼他本身就應該持有能夠保證債權人不吃虧的充足資本。也就是說,即使他的計劃失敗了,他也能夠保證債權人不會蒙受損失。隻有這樣,對債權人才算公道。不過,要是這筆貸款不能在數年之內全數償還,也最好彆向銀行借貸,而是用抵押品向那些專靠利息生存的私人放貸者借貸。因為,這些私人放貸者寧願把錢借給有信用的人也不想自己投資,所以即使是長期借貸也不要緊。如果既不需交印花稅、律師費,又不需準備抵押品,就可以取得貸款,而且還款條件又和蘇格蘭銀行能夠接受的條件一樣簡單,那麼這樣的債權人,自然能為商人和企業家提供最便利的服務。不過,如果真有這類債權人存在的話,那麼這些商人和企業家就會給債權人帶來最大的不便利。蘇格蘭各個銀行近二十五年來所發行的紙幣量,都大致等於國內流通所需的金銀量。銀行在考慮自身利益的基礎上,已經儘全力來資助蘇格蘭的各種事業了。事實上,它們的資助甚至有點兒過了頭,所以它們才吃虧,使得自身利潤減少了。這種業務的經營規模隻要稍微有點兒過頭,就難免會產生這種結果。不幸的是,得隴望蜀的商人和企業家們,竟然不知道滿足,隻是一味地追逐利潤,並認為隻要添加少數的紙張費,就可以隨意地推廣銀行的信用事業。在他們看來,銀行的理事們不但目光狹小,而且畏懼不前。他們認為,銀行信用事業的擴充度,應該和國內各種事業的擴充保持一致才行。他們所說的事業擴充,明顯指的是擴大事業的經營範圍。不過,這種事業擴大所需的資本,是他們用抵押品從私人那裡借來的,他們自己並沒有那麼多資本。在他們看來,銀行有設法為他們供應資本的義務,並希望銀行能夠提供他們所需的全部資本。但是,銀行對此卻持有不同意見。於是,當銀行拒絕推廣信用時,有些企業家就想出了一個應對的方法,即大家所知的循環借款法。循環借款法雖然費用很高,卻對他們非常適用,其效用無疑於銀行推廣了信用事業所產生的效果,而且其有效性還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往往被瀕於破產的不幸商人采用。在英格蘭,用這種方法取得資金的做法行之已久。據說,伴隨著上次戰爭而來的極大營業利潤,曾使很多商人根本沒有度量自己的資本就過分推廣自己的事業,從而促使循環劃彙大為流行,並傳入蘇格蘭。由於蘇格蘭的商業和資本都比較有限,所以這種方法就更加盛行了。一般的實業家,都清楚地知道這種循環劃彙的方法,所以沒有必要再對他們作詳細的說明。但本書的讀者未必都是實業家,加之並非所有實業家都明白這種方法對銀行產生的影響,所以我將儘可能簡潔明了地說明這個問題。在歐洲實施野蠻法律的時期,商人之間的契約並不受法律的約束,當時的商人們就賦予彙票一種其他任何證據都沒有的特權,即使用彙票,尤其是那些不過兩三個月定期的短期彙票,可以很容易地借到款。如果承兌人在彙票到期時不能立即照付,就可以宣布承兌人破產。這時,持票人可以拿著拒付證書去找出票人索款。如果出票人也無法立即照付,那麼同樣可以宣布出票人破產的消息。還有一種情況,是在彙票未到期之前就被用來購貨或是被借出,在很多人之間輾轉流通,而且經手之人都在彙票背麵簽名作保。這時,經手之人就要對該彙票擔負全責。如果彙票到了其中一人手上,而他又不能在彙票到期時立即照付,那麼也可以馬上宣布他破產。近兩百年來,歐洲各國普遍采納了這種慣例,並把它當成了法律。由於彙票的期限非常短,所以即使出票人、承兌人或背書人的信用度不夠,也基本不用太擔心持票人的權益會受到大的影響。即使他們都有可能破產,但他們也不至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全都破產。彙票持有人的心理,與一個疲倦行人的心理類似:房子已經傾斜,當然不可能持久,但還不至於今天晚上就倒塌吧,我就姑且冒一次險,先住一晚再說。假設愛丁堡商人甲給倫敦商人乙開了一張彙票,要求乙在兩個月之後支付若乾銀兩。實際上,乙並沒有欠甲任何東西,乙之所以願意承兌甲的彙票,是因為雙方達成了一致,即在付款期限未到之前,乙也可以給甲開一張數額和期限都相等的彙票,並外加利息和傭錢。即乙在兩個月的限期之內給甲開了一張彙票,甲又在這張彙票到期之前給乙開了第二張彙票,乙再在第二張彙票到期前給甲開第三張相同的彙票……如此循環下去,可連續循環數月甚至數年。乙開給甲的所有彙票的利息和傭錢,年利息是百分之五,每次的傭錢不少於百分之零點五,這些全部都要累積計算。如果彙票每年往返六次,就要收取六倍的傭錢。所以,如果甲要靠這種辦法來籌款,那麼他每年付出的利息和傭錢,至少在百分之八以上。如果傭錢上漲,或是乙要對上次彙票的利息和傭錢收取複利,也就是利滾利,那麼甲的花費就會更大。這種方法,就是所謂的循環借款法。國內大部分商業的普通利潤,據說都在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之間。用這種方法借款營業,隻有靠投機的手段,才能在償還大筆借款之後獲得很好的利潤。但是,近年來,有許多規模巨大、需要若乾年才能完成的計劃,都沒有資本來實施,所以計劃家們隻有靠這種需要巨額費用才能籌到資金的辦法來籌集資本。這些計劃家們,無疑在他們的發財夢裡看到了大利潤的鮮明幻象。但我相信,沒有幾個人能運氣好得把夢想變成現實,當他們因無力繼續營業而不得不停止營業時,他們終究會從夢境中醒來。由愛丁堡商人甲開給倫敦商人乙的彙票,一般都由甲在到期前拿到愛丁堡銀行去貼現;乙隨後開給甲的彙票,一般由乙拿到英格蘭銀行,或是倫敦其他的銀行去貼現。這時,銀行支付的一般都是紙幣。愛丁堡的銀行在貼現時,支付的是蘇格蘭銀行發行的紙幣。倫敦的銀行在貼現時,支付的是英格蘭銀行發行的紙幣。雖然貼現彙票到期時都照兌了,但貼現銀行卻永遠無法收到為貼現第一張彙票而付出的價值。因為,在第一張彙票到期之前,又開出了數額更大的第二張彙票,這樣才實現了第一張彙票的兌付。所以,第一張彙票的兌付實際上隻是名義上的兌付而已。自從出現了這種循環彙票之後,銀行的金銀就長期處於流轉狀態,而沒有流入的金銀來補還金櫃。銀行為了貼現這些循環彙票,發行的紙幣往往要足夠支付進行大規模的農工商計劃所需的全部資本,而不僅僅是以往企業家留作不時之需的一部分資金。由於這些紙幣超過了無紙幣時流通所需的金銀量,所以其中的大部分都不被社會容納,而且那些過剩的紙幣一經發行出去就馬上流回到銀行。這時,銀行必定要竭力找到金銀,才能把那些過剩的紙幣兌換成金銀。這種方法被這些計劃家們利用了。銀行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給他們提供了貸款,根本沒有機會慎重地考慮,甚至在很長時間裡,銀行都沒有發覺自己給他們提供過貸款。如果有兩個人完全沒有一點兒資本,卻狼狽為奸,靠互開循環彙票的方法向同一家銀行貼現來騙取貸款,那麼銀行很快就會有所察覺,並明白他們的目的。但是,如果他們時而在這家銀行貼現,時而又在那家銀行貼現,並讓彙票在其他許多計劃家那裡兜圈子,而這些計劃家又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而互相幫忙,最後由其中一人給他們開了彙票,那麼人們就不易辨認這種彙票的真假了。有些循環彙票,隻是計劃家用來獵取貨幣的工具,它們的債權人隻有貼現銀行,債務人隻有那些計劃家,根本沒有真實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可是,銀行在麵對這樣一張彙票時,根本無法將它與真實彙票區彆開來。即便銀行最終覺察出它是假彙票,也可能為時已晚,因為它已經貼現不少了,如果這時拒絕貼現,必定會迫使他們全都破產,最終導致銀行也隨之破產。在這種危險的境況之下,銀行隻好出於自身利益和安全的考慮,或是繼續冒險貼現,以求逐步收回貸款;或是加重貼現條件,迫使他們改用彆的籌資辦法,最終使自己儘快跳出這個籌資圈套。過深地陷入這個籌資圈套的銀行,不但有英格蘭銀行和倫敦的各主要銀行,還有比較慎重的蘇格蘭各個銀行。當這些銀行開始加重貼現條件時,自然引起了這幫計劃家的驚慌和憤怒,因為這種慎重的必要措施無疑不利於他們籌措資本的計劃。但是,他們竟然誇大了自己的苦惱,說它是全國人民的苦惱。他們說,就因為銀行的卑陋見識和失當舉措,才造成了這種全國性的苦惱;儘管他們想努力促進國家的繁榮和富強,但銀行卻不肯助他們一臂之力。在他們看來,銀行似乎有義務按照他們所希望的期限和利息借出款項。而事實上,銀行唯有拒絕繼續按照這種方法貸款給更多的人,才能挽救它自己和國家的信用。在這種喧擾和窘困的境況之下,即使蘇格蘭新設一家以救國難為職責的銀行,但它卻不明白它企圖救濟的困難有什麼性質,也不明白造成這種困難的原因是什麼,並且措施不當,那麼無論它使用的是現金結算法還是貼現彙票法,它的放貸額都會比其他銀行大。當它使用貼現彙票法向公眾放貸時,可能會幾乎不分彙票的真假都一律予以貼現。我們再假設這個新銀行的宗旨是:即使是改良土地這類需長期投資才能償還資本的行業,隻要借款人有足夠的擔保條件,也可以從銀行借取全部的經營資本;另外,這個新銀行的目標是:促進土地改良這類事業的發展。由於銀行放寬了用現金結算法和期票貼現法來籌集資本的政策,所以人們再籌措資本就容易多了。銀行為了滿足人們的這一需求,必然會大量發行紙幣。這麼一來,就會造成紙幣的發行量多於社會流通所需的量,那麼這時,多餘的紙幣自然會立即流回銀行,要求兌換成金銀。銀行的金櫃原本就不夠充實,因為它雖然聲稱擁有十六萬鎊的資本,但這筆資本卻是它兩次才募集到的,即使是分期繳納,實收也隻有百分之八十。原來,大部分股東在第一次入股之後,就開始用現金結算法從銀行貸款。在銀行的理事們看來,股東們應該享受同樣寬大的借款待遇,於是,大部分股東的入股款項,除了第一期是自己的資本之外,其餘各期幾乎都是用現金結算法從銀行借來的。換言之,大部分股東後來的入股行為,隻是把原本存在銀行這一金櫃裡的款項,挪到了銀行的另一金櫃裡。因此,即使銀行的金櫃原本是滿滿的,也會因為過度發行紙幣而快速耗竭。要想及時補充耗竭的金櫃,隻有給倫敦銀行開彙票,等到彙票到期時再開第二張彙票,外加利息和傭錢,以兌付第一張彙票。據說,這種原本就不夠充實的金櫃,在營業數月之內就得依賴這個辦法來維持經營。所幸各個股東幾乎都擁有至少數百萬鎊的田產,他們在認購股份時,就是拿他們的田產來擔保銀行所有借條的。所以,銀行信用就有了充實的後盾,即使在借貸政策寬大如此的情況之下,它也能持續營業兩年以上。等到它不得不停業時,紙幣已經發行了快二十萬鎊了,而且是一邊發行一邊流回銀行,並且屢次要求倫敦各個銀行開出彙票,以支持它們的流通。這樣不斷地累積下去,銀行早晚都會倒閉。等到銀行不得不倒閉時,彙票的價值已經超過了六十萬鎊。照此計算的話,這個新銀行在兩年多內借出去的資本,至少也有八十萬鎊。那二十萬鎊以紙幣的形式借出的貸款,可以使銀行收回百分之五的年利息;由於管理年利息的費用極少,所以這筆年利息也可以看做是純利潤。但是,通過倫敦各個銀行開具彙票借來的那六十萬鎊的利息和傭錢等費用,卻至少達到了百分之八。因此,相比之下,銀行的借出金額比它所獲得的利息,至少少了百分之三。這種經營結果,似乎剛好和銀行創辦人的本意相反。他們的目的,似乎隻是支持國內那些在他們眼中勇敢進取的企業,同時排擠掉蘇格蘭其他的各個銀行,尤其是愛丁堡那些被指責為在貼現方麵過於畏縮的銀行,從而統一整個銀行業。這個新銀行,確實暫時救濟了那些走投無路的計劃家,使他們停止經營的時間推遲了兩年左右。但是到頭來,這些計劃家仍然免不了要陷入更深的債務之中,而且越陷越深,直到損失慘重地失敗,並給債權人帶來更重大的損失。由此可見,這個新銀行不但沒能救濟這些計劃家,反而加重了他們加在他們自身和國家身上的困難。如果這些計劃家的大部分營業能早兩年停止,反而對他們自己、債權人和國家都有利。不過,這個新銀行給予各個計劃家的暫時性救濟,雖然沒能成功地救濟這些計劃家,卻變成了蘇格蘭其他銀行的永久性救濟。當蘇格蘭其他銀行拒絕貼現循環彙票時,這個新銀行卻拱手歡迎那些開出循環彙票的人,從而使其他銀行輕易地擺脫了厄運。如果不是這個新銀行,其他銀行是絕對不可能從這一厄運中逃脫的,反而會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還可能遭受一定程度的名譽損失。所以,雖然這個新銀行加重了國家災難,卻幫助了那些它原本想取而代之的各個競爭銀行,使它們逃過了一場大災難。在這個新銀行成立之初,有些人認為,雖然這個銀行的金櫃很容易枯竭,但也不難得到補充,因為借貸者都有擔保品作擔保。但過不了多久,經驗就可以證明這種籌款方法根本不可行,因為遠水解不了近渴。像這類不充實而且容易枯竭的金櫃,唯有一種方法可以補充,即向其他銀行開彙票,等到彙票到期時再開第二張彙票,如此循環下去,直到累積的利息和傭錢多得使這個新銀行走上末路為止。這種辦法,儘管能夠使這個新銀行在需要款項時立即獲得借款,但並不能給它帶來任何利益,反而會逐漸加大它的損失。雖然這樣可以減緩它的滅亡進程,但它作為一個營利性機構,最終仍然免不了要一敗塗地。原因是,紙幣的發行量超過了國內流通所需。儘管紙幣也有利息,但它並不能從中得到利潤。因為,發行的多餘紙幣必然會馬上流回新銀行,它為了滿足紙幣兌換金銀的要求,必然會不斷借債,並為此負擔包括探聽誰有錢、跟有錢人磋商、寫債券、立契約等在內的全部費用。計算一下,新銀行顯然無利可圖。銀行金櫃就相當於一個隻有出水沒有進水的蓄水池,而這種方法又無疑於遠地汲水,所以注定是要失敗的。這種辦法雖然能被新銀行這類營利性機構采用,卻給國家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因為它絲毫沒有增加國內的出貸貨幣量,反而使這個新銀行成了全國的借貸中心。這時,借貸者將不會再向私人放貸者借貸,而是向這個新銀行借貸。向私人放貸者借貸的人,一般隻有數人,最多也就數十人,而且債務人的行為是否謹慎、為人是否誠實,通常都是債權人熟知的,因而債權人對債務人有選擇和甄彆的機會。和銀行有業務往來的人就不同了,他們的人數至少也有幾百,而且大多數都不為銀行理事們熟悉,所以銀行理事們自然無法對他們進行選擇和甄彆了。相比之下,銀行放貸沒有私人放貸審慎。事實上,和這類銀行有業務往來的人,大部分都是一再開出循環彙票的計劃家。他們充滿幻想地往那些奢侈、浪費的事業上投入資金,希望從中得利。不過,即使這些事業得到了這些資金的幫助,它們也難以取得成功;即使它們取得了成功,也無法全數償還所花的費用,自然也沒有足夠的資金能支付給其所雇用的那麼多勞動力。如果是向私人放貸者借貸,就不會出現這種現象了。因為,私人放貸的債務人一般都誠實而又儉樸,他們用借入資本經營的事業,通常都與他們原本擁有的資本額相稱。他們所經營的事業,也許不夠宏大、驚人,卻更加穩妥而有利可圖,所以必定能夠償還貸款,並賺得更多利潤,甚至有能力雇用更多的雇工。總之,即使新銀行的計劃成功了,也不會使國內資本有絲毫的增加,反而會使大部分資本都不謹慎地流向那些無利益的事業上。在有名的勞氏看來,蘇格蘭之所以產業不振,就是因為缺少貨幣。他認為,如果某銀行發行的紙幣量,能夠等於全國土地的總價值,就可以解決這個缺少貨幣的問題。所以,他建議設立這樣一個特彆銀行。勞氏的這個計劃,起初並沒有被蘇格蘭議會采納。後來,掌管法蘭西政治的奧林斯公爵,隻是稍微修改了這個計劃,就將它付諸實施了。所謂的“密西西比計劃”,就來源於這種紙幣數額可隨意增加的觀念。這個計劃無論是被用在銀行業上,還是用在股票買賣當中,都是世界上空前的狂妄舉措。這個計劃的內容,在杜弗納的《評林托〈對商業和財政的政治觀察〉》一書中有詳細說明,此處不再贅述。這個計劃的原理,也可以在勞氏的一篇有關貨幣與貿易的論文中查閱。這個計劃剛剛提出時,這篇論文就在蘇格蘭發表了,其中所提出的那些宏偉而空範的理論,以及其他根據同一原理所作的論述,至今還使很多人印象深刻。蘇格蘭銀行及其他銀行,恐怕就因為受到了這個理論的影響而毫無節製,所以才受到了人們的攻擊。英格蘭銀行是1694年7月27日設立的,它由國會決議敕令設立,是歐洲最大的銀行。它當時借給政府的資金總共有一百二十萬鎊。按照年利息是百分之八來計算,可得利息九萬六千鎊,另外再加上四千鎊的管理費,它每年總共可以從政府那裡支取十萬鎊。利息竟然這麼高,可見當時那個由革命建立起來的新政府的信用度一定很差。銀行的資本,在1697年又增加了一百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鎊十先令,總資本達到了二百二十萬零一千一百七十一磅十先令。據說,這次增資的目的是維持國家信用。在1696年,國庫券打的折扣是四成、五成或六成,銀行紙幣打的折扣是二成,由於大量改鑄銀幣的措施也正同步進行,所以銀行認為有必要暫時停止兌現紙幣。於是,銀行信用就受到了影響。安妮女王第七年,頒布了第七號法令,要求銀行為國庫提供四十萬鎊的貸款。再加上原來的一百二十萬鎊,銀行借給政府的資金總共是一百六十萬鎊。所以,在1708年,政府的信用和私人信用是一樣的,因為政府借款的利息是百分之六,正好等於當時市場上的普通利息率。銀行按照同一法令,又從財政部購買了利息率為六厘的證券,價值一百七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個半便士。於是,在1708年,銀行資本又增加了一倍,總共達到了四百四十萬零二千三百四十三鎊,其中有三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個半便士都貸給了政府。接著,英格蘭銀行開始催收股款,1709年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催收了總計六十五萬六千二百零四鎊一先令九便士的股款;1710年又以百分之十的比例,催收了五十萬零一千四百四十八鎊十二先令十一便士。經過這兩次催收股款之後,銀行資本總計達到了五百五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鎊十四先令八便士。喬治一世第三年,英格蘭銀行根據當年的第八號法令,再次吃進一筆財政部證券,價值二百萬鎊。到此為止,銀行總共借了五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便士給政府。喬治一世第八年,銀行又根據當年的第二十一號法令,從南海公司購買了四百萬鎊股票。銀行為了購買這項股票,不得不增募三百四十萬鎊的資本,所以這時,銀行借給政府的資金,總共達到了九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個半便士。事實上,銀行本身擁有的資本,總共才八百九十五萬九千九百九十五鎊十四先令八便士。所以,銀行貸給政府的有息貸款,比它要用以對股東分派紅利的母本還多。也就是說,銀行已經開始有了多於能夠分派紅利的資本,而多出來的這部分資本,是無法分派紅利的。直至今日,這種情況還依然存在。1746年,銀行又陸續向政府貸了幾筆款項,當年合計是一千一百六十八萬六千八百鎊;此外,銀行還陸續募集了總計一千零七十八萬鎊的分紅資本。這兩筆款項的數目,至今也沒有改變。喬治三世第四年,銀行為了能夠保住營業執照,同意遵照第二十五號法令,無息向政府繳納十一萬鎊,而且不要償還。所以,這筆資金就不算是銀行的貸出,自然也就沒有增加銀行的資本。由於各個時期銀行對政府貨款利息的高低不同,再加上其他一些情況,所以銀行紅利時高時低,貸款利息率也由原來的百分之八,逐漸下降到了百分之三。前幾年的銀行紅利,一般都是百分之五點五。英國穩定的政局,使得英格蘭銀行也開始穩定。這麼一來,銀行再貸給政府資金就不會有所損失,所以銀行的債權人自然也沒有損失。英格蘭銀行是唯一一家由國會決議敕令設立的銀行,其股東至少有六人,是一個非普通銀行可比的國家機關。它不但負責收付每年的大部分公債利息,還負責財政部的證券流通,甚至還經常墊付土地稅和麥芽稅。像土地稅和麥芽稅這類稅款的納稅人,往往不能按期向國庫繳納稅款,甚至許多人都會逾期好幾年也不去繳納。這時,主事者即使明察了這種情況,也會出於對國家職責的考慮而發行過多的紙幣,並給商人貼現彙票。向英格蘭借貸的,不但有英格蘭商人,還有漢堡、荷蘭等地的巨商。據說,1763年,英格蘭銀行在一個星期之內就借出了將近一百六十萬鎊的貸款,而且大部分都是金塊。英格蘭銀行是否真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貸出這麼大一筆款項,我不敢妄自斷言。但是,英格蘭銀行有時在遇到各種支出時,的確曾迫不得已地用六便士的銀幣來救過急。一國的產業,會因為慎重的銀行活動而增加。但是,增加一國產業的方法,與其說是增加國內資本,不如說是使原本無用的大部分資本,都變得有用;並使原本不生利的大部分資本,都變得能夠生利。比如,商人不得不儲存僅供應付急需的資財就是死資財,對商人自己和國家都沒有益處。不過,這種死資財,可以經由慎重的銀行活動變成活資財,即變成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具和食物,這對商人自己和國家都有利。那些年年在國內流通的金銀幣,雖然能夠把國內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分配到真正的消費者手上,而且在國內資本中極有價值,但它卻和商人手裡的死資財一樣,不能增加國家的生產物數量。這項死資財的大部分,都可以被銀行慎重發行的紙幣代替,從而變成有利於國家的活資財。打個比方,如果把國內流通的金銀幣比作通衢的話,那麼紙幣就有點兒像架空為軌。通衢可以方便地把稻麥轉運至國內的各個市場,但其自身卻無法出產稻麥;而經過慎重的銀行活動才發行的紙幣就不同了,它不但能轉運“稻麥”,還可以使以往的那些“通衢”,多數都變成良好的牧場和田地,從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數量。雖然紙幣增進了國內工商業的發展,但這種增進可能會隨之而來的危險相比,顯然要小得多。這一點我們必須得承認。即使是熟練的紙幣管理者,恐怕也無法製止紙幣可能帶來的災禍,更彆說是不甚熟練的管理者了。打個比方,如果一個全靠紙幣來維持國內流通的國家戰爭失敗了,並且到了敵軍占領首都、把持維持紙幣信用的庫藏的地步,那麼它這時所遇到的困難,就會比大部分靠金銀流通的國家在相同情況下所遇到的困難多得多。因為,平常的通商手段,除了物物交換和賒欠以外,幾乎沒有其他的交換形式,而且它們又都完全沒有什麼價值。如果所有賦稅都是用紙幣繳納的,那麼君主就無法支付軍餉、充實軍備了。也就是說,全用紙幣流通的國家恢複政局的困難程度,會大於那些大部分用金銀流通的國家。所以,君主不但要防止紙幣發行過剩,以免發行紙幣的銀行破產;還要設法將國內紙幣的流通量控製在一定範圍之內,這樣才可能使領土隨時保持在易於防守的狀態之下。商人與商人、商人與消費者的流通,是國內貨物流通的兩種方式。無論是一張紙幣還是一枚硬幣,都可能被用於這兩種流通方式當中。但是,由於這兩種流通是同時進行的,所以都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流通於商人之間的貨物的價值,絕對低於流通於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貨物。因為,商人所購買的一切貨物,最終都是要賣給消費者的。商人之間進行的交易往往都是批發,每次流通的貨幣量也非常大;而商人和消費者進行的交易一般都是零售,每次所需的貨幣,大致一先令甚至是半便士就足夠了。不過,少量貨幣的流通速度,要遠遠大於大量貨幣。比如,半便士比一先令流轉得快,而一先令又比一幾尼流轉得快。所以,雖然所有消費者全年所購買貨物的價值,至少應該與商人購買的全部貨物的價值相等,但消費者每年花費在購買這些貨物上的貨幣量卻小得多。因為,貨幣在商人與消費者之間的流通次數,要比它在商人與商人之間的流通次數多得多。可以限製紙幣的流通範圍,使它僅能在商人之間流通,或是靠它來完成商人與消費者之間的大部分交易。倫敦的紙幣麵額,沒有少於十鎊的。如果所有的紙幣麵額都是如此,那麼紙幣勢必隻能在商人之間進行流通。因為,如果一張十鎊的紙幣流轉到了某個消費者手上,那麼哪怕他隻購買五先令的東西,也得先兌換這張紙幣才行。於是,還沒有等他用去這張紙幣的四十分之一,這張紙幣就又回到了商人那裡。針對這種情況,蘇格蘭各個銀行都發行了麵額小至二十先令的紙幣。這麼一來,自然就擴大了紙幣的流通範圍,使得商人與消費者之間也大多使用紙幣進行交易。此後,消費者就經常使用小額紙幣來購買貨物,直到國會決議禁止流通十先令和五先令的紙幣為止。北美洲發行的紙幣,有的竟然隻有一先令的麵值,使得當地消費者幾乎都用紙幣來購物。約克郡甚至還發行了麵值六便士的紙幣,其結果就更不用說了。如果準許發行這些小額紙幣,而且這種措施被普遍實施,就相當於鼓勵人們都去開銀行,最終使許多普通人都成為銀行家。普通人開出的彙票,如果麵值五鎊,甚至是一鎊,也可能會被大家拒絕;但是,如果麵值六便士,那麼大家應該都不會拒絕。這類“銀行家”就像乞丐一樣,很容易就會破產,最終給那些接受他們彙票的窮人帶來很大的困難,甚至是帶來極大的災難。解決這個問題的較好辦法,就是把國內紙幣的最低麵額都設為五鎊。這樣的話,各地銀行所發行的紙幣,大概就會像倫敦的情況一樣,隻在商人之間流通。雖然這五鎊所能購買的貨物,隻是倫敦最低麵值的紙幣,即十鎊紙幣所能購買貨物的一半,但在除倫敦以外的英國其他地區的人們看來,這五鎊就像倫敦的十鎊一樣貴重,要一次花掉它,就像倫敦人一次花掉十鎊一樣稀罕。如果紙幣的流通,都像它在倫敦流通時一樣,即主要在商人之間流通,那麼市麵上就不會匱乏金銀了。反之,如果紙幣的流通,都像它在蘇格蘭甚至是北美洲時那樣流通,那麼商人與消費者的大部分交易,都將會由紙幣的流通來完成,甚至使金銀全都被驅逐出國內流通領域。為了解決市麵上金銀缺乏的困難,蘇格蘭禁止發行麵值十先令和五先令的紙幣,稍微減輕了金銀的缺乏。如果蘇格蘭再禁止發行麵值二十先令以下的紙幣,那麼功效應該會更大。據說,美洲自從取消了許多紙幣的發行權之後,其金銀量就開始增加。不過,其金銀量還是沒有紙幣發行以前那麼豐饒。在紙幣的流通範圍隻局限於商人之間的場合,銀行能夠為國內工商業提供的幫助,仍然可以像紙幣幾乎占領整個流通市場時一樣。因為,商人不得不為應付急需而儲備的滯財,原本就隻流通於商人之間。商人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根本沒必要儲備滯財,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商人隻需要收錢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出錢。所以,即使銀行發行的紙幣麵額大得隻能在商人之間流通,銀行也依然可以通過貼現真實彙票,以及現金結算法,使大部分商人不必專為應付不時之需而儲備大量滯財,從而最大限度地為各種商人提供服務。也許有人會說,無論紙幣的麵值是大是小,隻要私人願意接受,政府都應該允許其流通,而不是從法律上禁止私人接受並取締其發行,這麼做無疑侵犯了天然的自由;法律不應該這麼做,而是應該對這種天然的自由予以扶持。法律的這種限製,確實對這種天然的自由造成了一些影響;但是,如果這種天然的自由隻是危害全社會安全的少數人的自由,那麼法律就應該對其進行限製。法律限製銀行活動的舉措,就類似於政府為了預防火災的蔓延而強迫人民建築隔牆一樣。在遇到這種情況時,無論是最民主還是最專製的政府,都會這麼做。如果紙幣是由信用良好的人發行的,而且隨時都能無條件地兌換成金銀,那麼它的價值就都等於金銀幣的價值,用它來買賣任何貨物,也一定會像用金銀幣買賣一樣方便而且價格適宜。在有些人看來,通貨總量會隨著紙幣的增加而增加,最終導致所有通貨價值的降低,從而提高了商品的貨幣價格。這種說法其實並沒有可靠的根據,因為,當紙幣增加時,會有等量的金銀同時改作他用,因而通貨總量不一定就會增加。蘇格蘭近一個世紀以來的糧食價格,以1759年的最為低廉。由於當時並未禁止發行十先令、五先令的紙幣,所以當時的紙幣遠比現在多。現在的蘇格蘭,銀行業的增進還算可以,但糧價和英格蘭糧價相比,還仍然保持在先前的水平。雖然英格蘭的紙幣很多,法蘭西的紙幣很少,但兩國穀物的價格卻相差無幾。1751年,休謨發表了《政治論文集》。蘇格蘭糧價在這一年到1752年之間,以及在紙幣的發行量增加時,明顯地上漲了。但是,糧價上漲的真正原因,並不是紙幣的發行量增加,而是天時不正。如果紙幣能否立即兌現,取決於紙幣發行人的誠意,或是取決於一個紙幣持有人未必都有能力履行的條件,甚至是要等到許多年以後才能不計利息地兌現,就會出現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情形。這類紙幣,由於立即兌現有困難,可靠性也有大有小,再加上兌現期限長短各異,所以其價值自然會或多或少地低於金銀的價值。數年前,蘇格蘭各個銀行在發行紙幣時,一般都會在紙幣上麵加印選擇權條款。隻要是持有這類紙幣要求兌現者,都可以根據紙幣上印著的條款要求承兌人立即兌現;或是在加付六個月法定利息的基礎上,於六個月之後再兌現。至於選擇哪種兌現方式,取決於銀行理事。不過,這一條款有時會被一些銀行理事利用。這些銀行理事們,有時會威脅那些持有大量這類紙幣的人,要求他們隻99lib?兌現全部紙幣的一部分,不然就要利用這一條款來對付他們。當時的蘇格蘭通貨,大部分都是這類紙幣。由於它們不能順利兌現,所以它們的價值自然比金銀價值低。這種紙幣製度造成的弊病,在1762年到1764年之間影響尤其巨大。當時,卡萊爾對倫敦的彙兌是平價的,而距卡萊爾不到三十英裡的達弗裡斯對倫敦的彙兌,卻經常貼水百分之四。究其原因,明顯是兌付彙票時,卡萊爾使用的是金銀,而達弗裡斯使用的卻是蘇格蘭銀行發行的紙幣。由於這類紙幣不一定能兌換成金銀,所以它的價值就比鑄幣的價值低了百分之四。直到國會禁止發行麵值五先令和十先令的紙幣,並規定紙幣上不得加印選擇權條款時,英格蘭對蘇格蘭的彙兌,才恢複到順應於貿易和彙兌情況的自然彙率。約克郡紙幣的麵值,最小的甚至才六便士,持有紙幣的人要想兌現,必須按規定存滿一幾尼才行。對持有這種小麵額紙幣的人來說,這個條件往往很難辦到,所以這類紙幣的價值也比金銀價值低。後來,國會認為這種規定不合法,就廢止了它,並像蘇格蘭一樣禁止發行麵值低於二十先令的紙幣。在北美洲,如果不是銀行發行的票據,也不能隨時兌現;如果是政府發行的,就得經過數年才能兌現。殖民地政府雖然絲毫不向持票人支付利息,卻將紙幣規定成可以按票麵價值支付債務的法定貨幣。但是,當一般利息是六厘時,需要十五年才能支付的一百鎊紙幣的價值,也隻是和四十鎊現金相差無幾;即使殖民地政府再怎麼穩固,情況也是如此。因此,當債權人所借的一百鎊是以現金支付的,而政府卻允許債務人以一百鎊的紙幣來償付時,未免對債權人不夠公平。這種做法,可能是任何標榜自由的政府都沒有試行過的。按照誠實坦率的道格拉斯博士的說法,這種做法隻是不誠實的債務人用來欺騙債權人的。賓夕法尼亞政府於1772年第一次發行紙幣,並佯言紙幣的價值等於金銀的價值,命令售貨商在收到紙幣時,不得索取比等量金銀價值更高的價格。這個法令不但專橫,而且毫無成效。因為,雖然法律規定了一先令等於一幾尼,從而指導法庭要求債務人用一先令償還一幾尼的債務;但賣不賣貨的自由卻掌握在售貨商手上。法律不能強迫賣者把一先令當成一幾尼。所以,英國對不同殖民地的彙兌,有的是一百鎊等於一百三十鎊,有的卻是一百鎊等於一千一百鎊。即便是上述法令,對此也無可奈何。仔細分析一下,就知道造成價值相差如此懸殊的原因,是各殖民地發行的紙幣數額相差太多。再加上紙幣的兌現期限不同,所以兌現的可能性也大小不一。由此可見,解決上述問題的最適當方法,就是國會以後不再將殖民地發行的紙幣定為法定貨幣。但是,各個殖民地都不讚成這種方法,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呢?賓夕法尼亞對發行紙幣的態度,比英國其他殖民地都要謹慎。據說,當地的紙幣價值,從未低於紙幣未發行之前的金銀價值。但是,賓夕法尼亞在首次發行紙幣之前,就已經提高了當地鑄幣的單位價值。比如,按照議會的決議,英國的五先令鑄幣,在殖民地可以當六先令三便士使用,後來甚至還能當六先令八便士使用。因此,即使是在通貨還全是金銀幣的時期,一鎊殖民地貨幣和一英鎊相比,前者的價值起碼比後者少了百分之三十。等到通貨中包括一部分紙幣時,一鎊殖民地貨幣的價值,卻很少比一英鎊的價值少百分之三十。主事者認為,隻要提高了鑄幣的單位價值,就能使金銀在殖民地發揮的效用,比等量金銀在母國發揮的效用大,從而防止了母國金銀的輸出;但是,當殖民地鑄幣的單位價值提高時,從母國運來的貨物價格,也必然會同時按比例提高,所以這麼做絲毫不能減緩母國金銀的輸出速度。這一點,是主事者始料未及的。由於殖民地人民能按紙幣麵額完納本州的各種賦稅,所以紙幣即使需要很久以後才能兌現,其價值也一定能夠或多或少地增加一些。增加的幅度,取決於本州發行的紙幣和繳納賦稅所能使用的紙幣的差額。我們的考察結果是,各州發行的紙幣額,都比本州繳納賦稅所能使用的紙幣額多得多。如果一國規定一定要用紙幣來繳納一部分賦稅,那麼就算紙幣的兌現時間是由國王意誌決定的,紙幣的價格也多少會有所提高。如果銀行在發行紙幣時,揣測納稅所需的紙幣額,並使紙幣的發行量滿足不了納稅所需的數額,那麼紙幣的價值就會比它的麵值高,即可以買到多過它的票麵價值的金銀幣。但是這一點,竟然被有些人用來說明阿姆斯特丹銀行紙幣的升水情況。他們說,這種紙幣的持有者,不能憑意誌隨便將它們拿到行外去。他們還說,大部分的外國彙票都須用紙幣兌付,即通過銀行賬簿轉賬;該銀行的理事們,常常故意促使銀行發行不夠應付這類用途的紙幣。正因為如此,這類紙幣的價值,才會比金銀幣的價值高出百分之四,甚至是高出百分之五。但是,這種說明其實並不符合實際。這個問題,我們將會在後麵看到。雖然紙幣的價值可能會低於金銀幣的價值,但這並不會使金銀幣的價值下跌,金銀照樣可以購買到和以前等量的其他貨物。無論在任何場合,決定金銀和其他貨物價值比例的因素,都不是國內通用紙幣的性質與數量,而是當時金銀礦藏的肥瘠程度,亦即金銀上市所需勞動量與等量其他貨物上市所需勞動量的比例。如果限製銀行的紙幣發行量,並保證紙幣能夠隨時兌現,那麼社會安全就不會因為紙幣而受到妨礙,銀行的其他經營項目也可以自由發展。近年來,英格蘭和蘇格蘭到處林立的銀行,讓很多人都開始隱憂起來。但事實卻是,銀行的林立不但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反而增進了社會安全。原因是,各個銀行為了提防眾多的同業競爭者惡意擠兌自己,必然格外慎重地發行紙幣,並保持適當的現金數額。這種自由競爭,能夠把各個銀行的紙幣的流通範圍,限製在一個相對狹小的空間裡,最終減少各個銀行的紙幣流通量。既然紙幣的整個流通領域擴大,而各種紙幣又在其特定的領域內流通,那麼就算其中有銀行不可避免地失敗了,也不會對公眾產生很大的影響。此外,銀行為了避免被同業排擠,必然會放寬營業條件。總之,如果一種事業有益於社會,就應當任其自由競爭。競爭越自由、普遍,越有利於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