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盜馬賊(1 / 1)

一八五四年十二月下旬的某一天,皮爾思在攝政街旁的“國王紋章”酒館裡和一個名叫安德魯·塔格特的男子碰麵。塔格特將近六十歲,是那一帶知名的人物。他漫長的盜匪生涯多采多姿,值得簡短交代一下,因為參與火車大劫案的這些人當中,他是少數背景為人所知的配角之一。塔格特約於一七九零年生於利物浦城外,他的未婚母親是妓女,母子兩人在十八世紀末來到倫敦。從十歲開始,塔格特就受雇從事“複活業”,也就是從墓地裡挖出新鮮屍體,賣給醫學院。他很快就以膽大過人而聞名,據說他曾在大白天運著一具屍體穿過倫敦市區的街道,將屍體撐立在他的馬車上,裝得像個乘客一般。一八三八年通過的〈解剖法案〉終止了這門屍體生意,塔格特於是轉而乾起偽幣換零錢的行當。這一行的招數是去店裡買東西結帳時,先給一枚真幣,然後再翻找錢包,說他覺得身上的零錢應該夠,把真幣拿回來。過了一會兒,他會說:“哎呀,結果我零錢不夠。”然後遞出一枚偽幣取代原先那枚真的。這種差事是小把戲,塔格特很快就厭倦了,轉而去設計各式各樣的騙局,到一八四零年代中期,他已經成為一個技術精良的老千。他顯然乾得非常成功,在坎登區買了一層很體麵的房子,雖然這個區域倒不是那麽體麵。(在此之前約五十年,作家狄更斯便曾住在這一帶,當時他的父親在獄中。)同時塔格特也娶了一個寡婦瑪麗·麥斯威爾,有點諷刺的是,這位騙術大師自己竟然也受了騙。瑪麗·麥斯威爾專門偽造小銀幣,這個小騙子曾坐過幾次牢,也懂得一點法律,而她的新丈夫顯然不夠理解,她結婚可不是沒有目的的。儘管女人的法律地位已經成為積極推動改革的目標,但當時的女人沒有投票、擁有自己財產、立遺囑的權利,而且任何已婚婦女如果和丈夫分居,在法律上她的收入仍是丈夫的財產。雖然法律簡直將女人視為白癡,而且顯然完全偏袒男人,但還是有幾個小例外,塔格特太太很快就發現了。一八四七年,警方突襲瑪麗·塔格特的銀幣作坊,當場逮到她正在製作六便士銀幣。她對警方的突擊鎮定以對,和氣地宣布她已婚,並告訴警方她丈夫在哪裡。根據法律規定,丈夫要對妻子的犯罪行為負責。這是假設這類活動必然是丈夫策劃並執行的結果,因此妻子隻不過是幫凶,或許還是被迫的。一八四七年七月,安德魯·塔格特被逮捕,偽造貨幣的罪名成立,被判在布萊德威爾監獄服刑八年;瑪麗·塔格特則獲釋,連訓誡一頓都沒有,據說聆聽丈夫宣判時,她在法庭上表現得“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塔格特坐了三年牢,然後假釋出獄。之後據說他就像很多坐過牢的人一樣,一身霸氣儘失;他再也沒有精力或信心去耍老千,而是改行偷馬。到一八五四年,他已經成為賭馬迷群聚的運動酒館中常見的老麵孔;據說一八五三年德比賽馬會一隻四歲馬謊報為三歲的醜聞,他就曾參與其中。有件事沒有人能確定,但大家認為近年最轟動的一樁盜馬事件:一隻名叫“銀哨”的三歲馬在德比郡失竊,就是這個知名盜馬賊的傑作。皮爾思在國王紋章酒館裡和他碰麵,提出一個極其怪異的要求,塔格特喝了一大口琴酒,說道:“你要偷一隻什麽?”“豹。”皮爾思說。“欸,像我這樣的老實人要到哪裡去找隻豹?”塔格特說。“我怎麽知道。”皮爾思說。“我這輩子從不曉得有什麽豹,”塔格特說:“除了偶爾在中世紀的動物寓言集裡頭出現過,不過那種故事裡什麽野獸都有。”“是啊。”皮爾思冷靜地說。“要改頭換麵嗎?”這個問題特彆棘手。塔格特是“改頭換麵”專家,可以把偷來的東西完全換個樣子。他可以把馬的斑紋改造得連原來的主人都認不得。但改造一頭豹,可能就難一些了。“不必,”皮爾思說:“你替我弄來就成了。”“那就不能唬過人了。”“反正也不必。”“你要頭豹子做什麽?”皮爾思異常淩厲地看了塔格特一眼,沒有回答。“不過是問問嘛,”塔格特說:“找我偷隻豹,這種事還不是天天有的呢,所以我才會問你為什麽——沒有惡意。”“是份禮物,”皮爾思說:“要送給一位淑女。”“啊,一位淑女。”“在歐陸的。”“啊,在歐陸。”“巴黎。”“啊。”塔格特上下打量他。皮爾思穿得很體麵。“你又不是買不起,”他說:“買一隻的價錢,大概跟我的工錢也差不多。”“我是給你生意做耶。”“沒錯,而且是筆好生意,不過你沒提到多少錢,隻說要我替你去弄隻豹來。”“我會付你二十基尼。”“老天,四十基尼都算你走運了。”“我付二十五,走運的是你。”皮爾思說。塔格特一臉不開心,捧著琴酒杯的雙手扭絞著。“好吧,”他說:“什麽時候要。”“不必擔心,”皮爾思說:“你先找到在哪裡,準備好計劃,我很快就會通知你。”然後他在桌上扔了一基尼金幣。塔格特拿起來,咬了一下,點點頭。然後他扶了扶帽子致意。“再會,先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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