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訓練精良的狗(1 / 1)

傑若米·強森父子馬場座落於南華克鑄幣場附近,這是間小店,三座木造馬廄內養了大約兩打馬,而且滿滿堆著乾草、馬鞍、馬轡,還有其他設備從屋梁垂掛下來。如果是不經意逛進來的訪客,可能會很驚訝聽到的不是一片馬嘶,而是種種狗吠聲。但對常客來說,這類聲音稀鬆平常,根本不會多問。在全倫敦各地,有很多正經的馬場都會兼營訓練賽狗的副業。老傑若米·強森先生帶著他的紅胡子客人在馬廄內穿行。他是個歡快的老人,一嘴的牙快掉光了。“我自己也算是無牙犬了,”他說著低聲笑了:“不過還是不影響的喝酒,這點我可以告訴你。”他拍拍一匹馬的後臀,推著牠讓開路,“讓一下,讓一下,”他說,然後回頭看皮爾思:“你想要什麽樣的狗?”“最好的。”皮爾思說。“所有人都想要最好的,”強森先生說著歎了口氣:“隻要最好的,其他免談。”“我有特彆的要求。”“啊,我看得出來,”強森說:“我的確看得出來。你要找一隻有潛力的,然後你自己可以訓練嗎?”“不,”皮爾思說:“我要一隻已經完全訓練好的狗。”“那很貴喔,你知道。”“我知道。”“非常貴,非常貴。”強森咕噥道,往馬廄後方走。他推開一扇吱呀作響的門,來到店後的一個小院子。這裡有三個木板圍起的圓形獸欄,每個大約直徑六尺,裡頭關著一堆狗。那些狗一看到他們兩人,就開始吠叫起來。“貴得很哪,訓練精良的狗,”強森說:“要花很長的時間訓練,才能培養出一隻好的。我們是這麽做的,首先把這狗交給一個沿街叫賣的小販,他每天帶著狗出去跑——把狗磨練得更強悍,你知道。”“我懂你意思,”皮爾思不耐道:“可是我——”“然後呢,”強森繼續說:“然後我們把要訓練的狗跟一隻沒牙的老狗關在一起,或者像我這個例子,是一隻年輕的無牙犬。原來那隻無牙犬兩個星期前死掉了,所以我們就找這隻”——他指了指一隻關在柵欄裡的狗——“把牠的牙全拔掉,所以現在牠是無牙犬了,而且是非常好的無牙犬。牠曉得該怎麽嘶咬訓練中的狗——非常靈光,這隻無牙犬。”皮爾思望著那隻無牙犬,年輕力壯,正吠得凶。牠的牙齒全被拔光了,但照樣又吼又吠,亮出齜牙咧嘴的凶狠表情。那副模樣逗得皮爾思笑了起來。“是啊,沒錯,看起來是有點可笑,”強森說,繞著圍欄走:“不過你看看這隻就曉得了,一點也不可笑。我敢保證,這隻是全倫敦最棒的陪練狗。”那是一隻雜種狗,比鬥牛犬大,身體的毛部分被剃光。皮爾思知道訓練的一般流程:要訓練一隻年輕的狗,首先會讓牠跟一隻無牙的老狗對練;接下來與一隻可以犧牲掉、但精神很好的“陪練狗”放進鬥狗場。在這種和陪練狗互鬥的過程中,受訓狗可以獲得種種最終的必殺絕技。訓練時通常會把陪練狗脆弱處的毛剃掉,以鼓勵受訓狗攻擊這些部位。“這隻陪練狗啊,”強森說:“這隻陪練狗教出的冠軍多得講不完。你知道班得比先生那隻狗嗎?上個月稱霸曼徹斯特那隻?唔,就是這隻陪練狗訓練出來的。另外史塔瑞特先生的狗,還有其他十來隻,所有頂尖的鬥狗,全都讓牠陪練過。史塔瑞特先生本人還又回來找我,想買這隻陪練狗,說他想讓牠鬥鬥一兩隻獾。猜猜他出價多少?五十英鎊金幣。然後猜猜我說什麽?你這輩子都休想,我說,五十英鎊休想買到這隻陪練狗。”強森有點傷心地搖著頭。“反正無論如何,不能拿去鬥獾,”他說:“任何鬥犬都不適合拿去鬥獾。這可不行。真正的鬥犬該用來對付狗,或者如果必要的話,用來對付鼠類。”他眯著眼睛望向皮爾思。“你要買的狗是想用來鬥鼠的嗎?我們有特彆訓練過的捕鼠犬,”強森先生說:“我會問呢,是因為這類狗稍微便宜一點。”“我要訓練精良的狗,要最好的。”“那你一定會滿意,我保證。這隻是最狠的惡魔,就在這裡。”強森在一個圍欄前停下。皮爾思看到裡頭有一隻約四十磅的鬥牛犬。那隻狗低吼著,但是沒有移動。“看到沒?牠很有自信,天生就很有攻擊性,後來也訓練得很好。牠是我見過最凶最狠的狗。有的狗就是天生的,你知道——那是教不來的,牠就是天生會勇往直前去攻擊。這隻就是,牠天生有那種攻擊本能。”“多少錢?”皮爾思問。“二十鎊。”皮爾思猶疑著。“皮帶、項圈和嘴套,全都包括在內。”強森說。皮爾思還是不說話。“牠一定會給你爭氣的,我敢保證,非常爭氣。”沉默了好一陣子,皮爾思才說:“我要你這裡最好的狗。”他指指獸欄裡。“這隻狗從來沒實際下場鬥過。牠身上沒疤。我要一隻受過訓練的老手。”“沒問題,”強森說,眼睛連眨都不眨。他往前走到第三個獸欄:“這隻狗有殺手的本能,有嗜血的天性,而且速度快,快得你根本都來不及看,就是這隻。上星期在酒吧的比賽裡,牠還把老惠廷頓那隻狗的脖子給咬斷——也許你也在現場看到了。”皮爾思說:“多少錢?”“二十五鎊,全都包括在內。”皮爾思望著那隻狗一會兒,然後說:“你要給我你這邊最好的狗。”“這隻就是最好的了,我發誓——我們這裡最好的狗。”皮爾思雙臂在胸前交抱,一腳輕叩著地麵。“我發誓,先生,二十五鎊,這是所有紳士夢寐以求的好狗,在各個方麵都是最傑出的。”皮爾思隻是盯著他。“好吧,那麽,”強森說,好像不好意思似的彆開眼光:“的確還有另外一隻,不過牠很特彆。牠有殺手的本能,有嗜血的天性,而且動作迅速,還有一身硬皮。往這兒走。”他帶著皮爾思走出那個圍起的院子,來到另外一處,那裡有三隻狗關在稍微大一點的幾個圍欄內,三隻都比其他狗重;皮爾思猜想一定有五十磅,說不定更重。強森拍拍中間那個圍欄。“就是這隻,就是牠咬傷了我。”他說:“我本來想宰了牠——這畜牲犯了重罪,清楚明白。”強森卷起一邊衣袖,露出幾個鋸齒狀的白色疤痕。“就是被這畜牲咬的,”他說:“不過我把牠帶回來,好好喂牠,又特彆訓練過,因為牠有那股勁兒,你知道,那股勁兒才是最重要的。”“多少錢?”皮爾思說。強森看了手臂上的疤一眼。“這隻我是要留著——”“多少錢?”“對不起,最少也要五十鎊,否則不能放牠走。”“我給你四十鎊。”“成交,”強森立刻說:“你要現在帶走嗎?”“不,”皮爾思說:“我很快就會來買,但現在暫時幫我留著。”“那你要不要先付點押金?”“我會的,”皮爾思說,給了他十鎊。接著他要求強森扳開那隻狗的嘴巴,檢查牠的牙齒,然後才離開。“要命啊,”他走了之後,強森自言自語:“這個人買了隻好狗,然後又不帶走,到底在搞什麽鬼啊?”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