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1 / 1)

寵兒 托妮·莫裡森 2577 字 18天前

從一隻小牛到一個小妞的飛躍,保羅·D心想,並沒有那麼巨大。不像黑爾相信的那麼巨大。不在她屋裡,而把她帶到玉米地,離開競爭失敗者們的小屋一碼遠,這是溫存的表示。黑爾本想給塞絲保密,不料弄成了公開展覽。誰願九_九_藏_書_網意在寧靜無雲的一天錯過玉米地裡的一場好戲呢?他、西克索和另外兩個保羅坐在“兄弟”下麵,用瓢往腦袋上澆水,眼睛透過流淌下來的井水,觀看下邊田裡遭殃的玉米穗。大晌午觀看玉米稈跳舞,坐在那兒像狗一樣勃起,是那麼那麼那麼的難受。從頭頂流下的水讓情況更糟。保羅·D歎了口氣,轉過身去。塞絲也趁他挪動的當兒換了個姿勢。看著保羅·D的後背,她想起了那些被碰壞的玉米稈,它們折倒在黑爾的背上,而她滿手抓的都是玉米的皮和須。花絲多麼鬆散。汁水多麼飽滿。這些觀眾的嫉妒和羨慕在當晚他們招待自己的嫩玉米會餐上化為烏有。玉米都是從折斷的玉米稈上摘下來的,加納先生還想當然地以為是浣熊弄斷的呢。保羅·F要烤的;保羅·A要煮的;現在保羅·D已經想不起來他們最後是怎麼料理那些還太嫩的玉米的。他隻記得,要扒開須子找到頂尖,得用指甲抵在下麵,才不至於碰破一粒。扒下緊裹的葉鞘,撕扯的聲音總讓她覺得它很疼。第一層皮一扒下來,其餘的就屈服了,玉米穗向他橫陳羞澀的排排苞粒,終於一覽無餘。玉米須多麼鬆散。禁錮的香味多麼飛快地四散奔逃。儘管你用上了所有的牙齒,還有濕乎乎的手指頭,你還是說不清,那點簡單的樂趣如何令你心旌搖蕩。玉米須多麼鬆散。多麼美妙、鬆散、自由。丹芙的秘密是香甜的。以前每次都伴隨著野生的婆婆納,直到後來她發現了香水。第一瓶是件禮物,第二瓶是從她媽媽那裡偷的,被她藏在黃楊樹叢裡,結果結凍、脹裂了。那年的冬天在晚飯時匆匆來臨,一待就是八個月。那是戰爭(指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期間的一年,鮑德溫小姐,那個白女人,給她媽媽和她帶來了香水,給兩個男孩帶來了橙子,還送了貝比·薩格斯一條上好的羊毛披肩作為聖誕禮物。說起那場屍橫遍野的戰爭,她似乎非常快樂——紅光滿麵的;儘管聲音低沉得像個男人,可她聞起來就好像一屋子的鮮花——那種激動,丹芙隻有在黃楊叢裡才能獨自享有。一百二十四號後麵是一片狹窄的田野,到樹林就結束了。樹林的另一邊是一條小溪。在田野和小溪之間的這片樹林裡,被橡樹遮擋著,五叢黃楊灌木栽成一圈,在離開地麵四英尺高的地方交錯在一起,形成一個七英尺高的、圓而空的房間,牆壁是五十英寸厚的低語的樹葉。得哈下腰去,丹芙才能爬進這間屋子,而一鑽進去,她就能完全直起身來,沐浴在祖母綠的光芒中。開頭隻是一個小女孩的過家家,然而隨著她欲望的改變,遊戲也變了樣。又安靜又幽僻,如果不是刺鼻的香水氣味先吸引、繼而又熏暈了那些兔子,那裡也是完全隱秘的。它先是一間遊戲室(那兒的寂靜比彆處更柔和),然後是個避難所(為了躲開哥哥們的恐懼),再過不久,那個地方本身成了目的地。在那間涼亭裡,與受傷的世界的傷害徹底隔絕,丹芙的想象造出了它自己的饑餓和它自己的食物,她迫切地需要它們,因為她被孤獨苦苦糾纏。苦苦糾纏。在生機勃勃的綠牆的遮蔽和保護下,她感到成熟、清醒,而拯救就如同願望一樣唾手可得。保羅·D搬進來和媽媽同住了;在此之前很久的一個秋天,有一次,她正待在黃楊叢中間,突然,風和皮膚上的香水一齊使她感到冰冷。她穿上衣服,彎下身出去,再站起來時,已經下雪了:薄薄的雪花漫天飛舞,真像她媽媽說起她在獨木舟裡降生時描繪的那幅圖畫,丹芙就是因那個叉腿站在船上的白人姑娘而得名的。丹芙戰栗著走近房子,像往常一樣把它當作一個人,而不是一座建築。一個哭泣、歎息、顫抖,時常發作的人。她的步履和凝視都分外謹慎,樣子好像一個孩子在九*九*藏*書*網接近一個神經過敏、遊手好閒的親戚(寄人籬下卻又自尊自大)。黑夜的胸甲遮住了所有窗戶,隻剩下一扇。它昏暗的光來自貝比·薩格斯的房間。丹芙望進去,看見她媽媽正在跪著祈禱。這很尋常。然而不尋常的是(甚至對於一個一直在鬼魂活動頻繁的房子裡居住的女孩來說),有一條白裙子跪在她媽媽身旁,一隻袖子擁著媽媽的腰。正是這隻裙袖的溫柔擁抱,使丹芙想起她出生的細節—想起了擁抱,還有她現在正立身其中的薄薄的、飄舞的雪花,它們就像尋常花朵結下的果實。那條裙子和她媽媽在一起,好像兩個友好的成年女子——一個(裙子)扶著另一個。還有她降生的傳奇,實際上是個奇跡,和她自己的名字一樣,是那次友愛的見證。輕而易舉地,就從窗口所見的情景開始,她走進了躺在她眼前小路上的那個講了又講的故事。一百二十四號隻有一扇門,如果你在後麵想進去,就必須一直繞到房子的正麵,走過貯藏室,走過冷藏室、廁所、棚屋,一直繞到門廊。同樣地,為了進入故事中她最喜愛的那部分,她也必須從頭開始:聽密林裡的鳥鳴,聽腳下草葉樹葉的窸窣;看她媽媽匆匆趕路,直走進不像有人家的丘陵地帶。塞絲是怎樣用兩隻本該停下的腳走路的啊。它們腫得太厲害了,她甚至看不見足弓,也摸不到腳踝。她的腿杆插在一團裝飾著五個指甲的扇形的肉裡。但是她不能也不願停下來,因為她一旦停住,小羚羊就用角撞她,用蹄子不耐煩地踢她的子宮壁。她若是老老實實走路,它就好像在吃草,安安靜靜的——所以她懷著六個月的身孕還在用兩隻本該停下的腳不停地走。早該停下了,停在水壺旁邊;停在攪乳機旁邊;停在澡盆和熨衣板旁邊。她裙子上的奶水又黏又酸,招來了每一樣小飛蟲,從蚊子到螞蚱,什麼都有。等她趕到山腳時,她已經好久沒有揮開它們了。她腦袋裡的鏗鏘聲開始時還好像遠處教堂的鐘鳴,到這時簡直成了一頂箍在耳邊轟隆作響的帽盔。她陷了下去,隻好低頭看看,才能知道是掉在了坑裡,還是自己跪下了。除了她的乳頭和肚子裡的小羚羊,再沒有活的東西了。終於,她平躺下來——想必是平躺著,因為野蔥葉子刮到了她的太陽穴和麵頰。塞絲後來告訴丹芙,儘管她對她兒女的母親的性命那樣牽掛,她還是有過這個念頭:“也好,至少我不用再邁一步了。”即使那個想法出現過,也不過是一閃念,然後她就等著小羚羊來抗議;到底為什麼想到羚羊,塞絲自己也搞不明白,因為她可從來沒見過一隻。她猜想,肯定是在來“甜蜜之家”以前,在她還很小的時候想象出的一個說法。關於她出生的地方(也許是卡羅來納?抑或是路易斯安那?)她隻記得歌和舞。甚至不記得她自己的媽媽;還是一個看小孩的八歲孩子指給她的呢——從水田裡彎腰乾活的許多條脊背中指出來。塞絲耐心地等著這條特彆的脊背到達田壟的儘頭,站起身來。她看到的是一頂不同於其他草帽的布帽子,這在那個女人們都低聲講話、都叫做太太的世界裡已經夠個彆的了。“塞——絲哎。”“太太。”“看住寶寶。”“是,太太。”“塞——絲哎。”“太太。”“弄點兒柴火過來。”“是,太太。”噢,可是當他們唱起歌。噢,可是當她們跳起舞。有時他們跳的是羚羊舞。男人們和太太們一齊跳,太太中有一個肯定是她自己的太太。他們變換姿勢裝成彆的什麼,彆的不戴鎖鏈、有所要求的什麼,它們的腳比她自己更了解她的脈搏。就像她肚子裡的這一個。“我相信這孩子的太太將會在俄亥俄河血腥的岸上、在野蔥中間一命嗚呼。”那就是她當時的想法和後來告訴丹芙的話。她的原話。說實在的,若是不用再多走一步了,那倒也算不上太糟糕;可是想到她自己撒手死去,而小羚羊卻活在她沒有生命的軀體裡——一個小時?一天?一天一夜?——她悲痛得呻吟起來,使不到十碼外的小道上一個趕路的人停下了腳步,站住不動。塞絲一直沒有聽到有人走路,卻突然間聽到了站住的聲音,然後聞到了頭發的味道。她一聽見那個說著“誰在那兒?”的聲音,就知道她將要被一個白人小子發現了。就是說,他也有著生了青苔的牙齒,有著好胃口。就是說,當她追尋著她的三個孩子,而其中一個還渴望著她身上的奶水的時候;就是說,在她的丈夫失蹤不久;就是說,在她的奶水被搶走、後背被搗了個稀爛、孩子們變成孤兒之後,在俄亥俄河附近的一座鬆嶺上,她將不得好死。不。她告訴丹芙,有個鬼東西從地底下冒了出來,鑽進她的身體——似乎要把她凍結,但仍能讓她動彈,就如同在裡麵留了一具顎骨。“好像我整個就是一副冷冷的顎骨,在那裡咬牙切齒。”她說道。突然間她渴望他的眼睛,想把它們咬碎;然後再去啃他的臉。“我餓壞了,”她告訴丹芙,“想到他的眼睛,我要多餓有多餓。我等不及了。”於是她用胳膊肘支起身子,拖著自己,一下,兩下,三下,四下,挪向那個說著“誰在那兒?”的白人小子的聲音。“‘來看看吧,’我心想,‘你的末日到了。’果然,那雙腳過來了,所以我都想好了,我就從腳開始替天行道,我要把他的腳吃掉。現在說起來好笑,可那是真的。我可不光是準備好了要這樣做。我簡直是如饑似渴。跟一條蛇似的。咬牙切齒,如饑似渴。“那根本就不是個白人小子。是個姑娘。是你能見到的最破衣爛衫的窮鬼。她說:‘看哪。一個黑鬼。可了不得了。’”下麵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愛的部分:她的名字叫愛彌,世界上沒有人比她更需要大吃大喝一頓了。胳膊像麻稈兒,頭發夠四五個腦袋用的。目光遲緩。她看什麼都慢吞吞的。話說得太多,真不明白她同時怎麼還能喘氣。還有那兩根麻稈兒胳膊,結果證明,九九藏書網鐵打的一般結實。“你是我見過的模樣最嚇人的東西。你在那兒乾什麼哪?”躺在草裡,像她剛才自封的那條蛇那樣,塞絲張開嘴,可射出的不是毒牙和芯子,而是實話。“逃跑。”塞絲告訴她。這是她一整天說的第一個詞,因為她舌頭發軟而含混不清。“那就是你逃跑用的腳嗎?哎呀我的老天。”她蹲下來,盯著塞絲的腳,“你身上帶什麼東西了嗎,姑娘,有吃的嗎?”“沒有。”塞絲試著換成坐姿,但沒成功。“我都要餓死了,”那姑娘慢慢轉著眼睛,察看周圍的植物,“還以為會有越橘呢。看著像有似的。所以我才爬上來的。沒打算碰上什麼黑鬼女人。就算有,也讓鳥兒給吃了。你愛吃越橘嗎?”“我就要生了,小姐。”愛彌看著她。“這麼說你沒有胃口嘍?我可得吃點東西。”她用手指梳著頭發,又一次仔細地察看四周的景物。她發現周圍沒什麼能吃的,就站起來要走;塞絲想到自己一個人被擱在草叢裡,嘴裡又沒長毒牙,心也一下子提了起來。“你這是往哪兒去呀,小姐?”她轉過身,用驟然亮起來的眼睛看著塞絲。“波士頓。去找天鵝絨。那裡有家商店叫威爾遜。我見過照片,他們那兒有最漂亮的天鵝絨。他們不相信我能找到,可是我能。”塞絲點點頭,換了個胳膊肘支撐身體。“你的太太知道你出去找天鵝絨嗎?”那姑娘把頭發從臉上甩開。“我媽媽早先給這兒的人乾活,好掙足過路費。可是後來她生了我,馬上就死了,於是,他們說我就得給他們乾活還債。我都乾了,可現在我想給自己弄點天鵝絨。”她們誰都沒有正眼看對方,起碼沒有直盯著眼睛。但是她們自然而然地閒聊起來,也沒有個特定的話題——當然,有一個躺在地上。“波士頓,”塞絲道,“那兒遠嗎?”“噢——遠著呢。一百英裡。可能還要多。”“附近應該也有天鵝絨。”“跟波士頓的沒法比。波士頓的最好。我要是穿上該有多美呀。你摸過嗎?”“沒有,小姐。我從來沒摸過天鵝絨。”塞絲不知道是因為她的聲音,還是因為波士頓和天鵝絨,反正白人姑娘說話的時候,嬰兒睡著了,一下沒撞,一下沒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時來運轉了。“以前見過嗎?”她問塞絲,“我敢說你從來沒見過。”“就算見過我也不認識。什麼樣的,天鵝絨?”愛彌的目光拖過塞絲的臉,好像她絕不會向一個完全陌生的人透露這麼機密的信息似的。“他們叫你什麼?”她問道。即便離開“甜蜜之家”再遠,也沒有必要向見到的第一個人說出真名實姓。“露,”塞絲說,“他們叫我露。”“這麼說吧,露,天鵝絨就像初生的世界。乾淨,新鮮,而且光滑極了。我見過的天鵝絨是棕色的,可在波士頓什麼顏色的都有。胭脂。就是紅的意思,可你在說天鵝絨的時候得說‘胭脂’。”她抬頭望望天,然後,好像已經為與波士頓無關的事情浪費太多的時間了,她抬起腳,道:“我得走了。”她在樹叢中擇徑而行,又回頭向塞絲喊道:“你想怎麼辦,就躺在那兒下崽嗎?”“我起不來了。”塞絲說。“什麼?”她站住了,轉身去聽。“我說我起不來了。”愛彌舉起胳膊橫在鼻梁上麵,慢慢走回塞絲躺著的地方。“那邊有間房子。”她說。“房子?”“嗯——我路過的。不是一般的住人的房子。算個披屋(一種單坡屋頂的小房子。)吧。”“有多遠?”“有區彆嗎?你若是在這兒過夜,蛇會來咬你的。”“它愛來就來吧。我站都站不起來,更彆說走路了;上帝可憐我,小姐,我根本爬不動。”“你當然行,露。來吧。”愛彌說道,然後甩了甩夠五個腦袋用的頭發,朝小道走去。於是塞絲爬著,愛彌在旁邊走;如果她想歇會兒,愛彌也停下來,再說一點波士頓、天鵝絨和好吃的東西。她的聲音好像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子,說呀說呀說個不停,那隻小羚羊就一直安靜地吃草。在塞絲痛苦地爬向棚屋的整個過程中,它一下都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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