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愛好者隻需要了解兩件事情,就會如釋重負了。第一,這條裙子已經三十歲了,而且這種款式不可能再次流行起來,我之所以選它,純粹是因為覺得它跟我當下這個新形象挺相稱的。換了波比看到這裙子肯定會吐的,而福克斯就更直接了。第二,我早就知道福克斯會把裙子撕爛。他這樣做當然不是為了糾正時尚圈內的歪風邪氣,而是因為他——不管是男是女——乾這事兒的時候就特彆剛猛!你想了解福克斯的話,很主要的一點是,無論做男人還是做女人,他都選擇做強勢的那一方。他喜歡在做愛時營造一種迫不及待的氣氛;而且他喜歡粗暴,甚至幾乎到了野蠻的程度——而這恰恰是我當時最想要的感覺!若要比較我這一生最酣暢淋漓的幾次性愛,他給我的這一次絕對能名列前茅。我心中暗暗謝天謝地謝神佛,感謝他們讓我剛好在他做男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