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第1章《分秒必爭》史蒂夫·萊昂斯史蒂夫·萊昂斯:英國作家,已出版近二十部,還撰寫了多部廣播劇和短篇故事。他為《神秘博士》創作過《複雜難解》《女巫獵手》《扭曲世界》《盜夢賊》等和《火神烈焰》等有聲書,也為官方《神秘博士雜誌》撰稿。那是2016年夏天的事,在一個叫“倫敦”的城市裡——那是在地球上,如果我之前忘了提。在這個夏日的清晨,倫敦正經曆著一場雷暴。我努力在西區擁擠的人行道上穿行,人們對周遭事物的漠不關心,讓我驚訝不已。大多數人都低著頭,日複一日維持生計。不時有人抬頭望天,天空一片血紅,伴著電閃雷鳴。他們會搖搖頭,發出嘖嘖的聲音,然後思考到底下不下雨。我不知道自己本來指望會看到什麼。按地球曆史來看,在這個時間點,哪怕我告訴那些憤世嫉俗的倫敦人或毫無知覺的遊客,這場雷暴是外星人入侵造成的,哪怕我告訴他們,時間和空間正在自我撕裂,他們大概也隻會翻個白眼,然後歎口氣說:“彆又來了!”除了我之外,隻有一個人知道真相。他叫“馬丁·弗林特”,是個四十六歲的保險銷售員,獨自居住在倫敦郊區的一間地下公寓裡麵,他甚至連那裡的房租也支付不起。那天早上十點,他在地下公寓旁邊博彩店的台階上等著開門。他穿著深棕色的皮鞋,沒穿襪子,皺巴巴的西服外套裡麵是醫院的條紋睡衣。博彩莊家幾乎沒正眼看他,他曾以比這更糟的樣子出現過。讓莊家吃驚的是,馬丁掏出一張借記卡,堅持要將自己銀行賬戶上所有的錢——不到一千五百鎊——押到一匹冷門的馬上,賭它會勝出。我親愛的日記,你一定在想,我怎麼會知道這些?一如既往,事情源於博士。他突然來到牢房門口接我。我已經告訴過他彆再這麼做了,我完全有能力自己逃出去。他還是戴著領結、下巴很長的模樣。之後我會知道,他還沒有去過寂靜湖[.詳見新版《神秘博士》中《不可思議的宇航員》《瑞雯·宋的婚禮》等劇集。]。因為,如果他已經去過,就會知道,無論他的哪個化身在風暴監獄露麵,都是個糟糕的主意。平心而論,他確實還是喬裝打扮了一番。但是,怎麼說呢,他的“喬裝”隻是一頂二十世紀英國警察的頭盔。他似乎覺得這樣足以讓彆人認不出他來。算他走運,一張通靈紙片加上一副愚蠢的表情,就可以創造奇跡。他站在守衛後麵,摘下頭盔,指著自己燦爛的笑臉,仿佛是在向我揭示他的身份。守衛們將信將疑地同意將我交給他,前提是我倆得銬在一起,我對這種做法倒是一點意見都沒有。博士戴上手銬時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躲避著我的視線。親愛的日記,我特彆滿意自己隻用一個眼神就能讓他紅透臉的能力。我們不緊不慢地走到出口,雖然彼此都知道有多少眼睛和攝像頭正盯著我們。走出守衛的聽力範圍之後,我在他耳邊低語道:“手鐲很好看啊,它們看著有點眼熟哦。”“你說過我們會有機會用上它們的。”他輕聲回答我。“我是不是總會送你最好的生日禮物?”“瑞雯,”博士嚴肅地說,“我需要你的幫助。”“你一直都需要。”“我弄丟了一個人,一個人類,我需要你幫忙找到他。‘丟’實際上是不準確的,我是把他放錯地方了。我知道他在哪裡,但是我沒法去找他。因為有一隻巨型綠色外星蟲子需要我對付,還有……”刺耳的警鈴聲打斷了他。我倆早就學會了“先逃跑,等會兒再問問題”的技能。這讓我們在對方開火前就領先一步,雖然這幾乎無濟於事。我們四麵受敵,槍火越來越密集,讓我們隻能趕緊躲進一個空置的洗手間裡。博士用音速起子融化門鎖,為我們爭取了一兩分鐘的時間。這裡除了大門之外,沒有其他可以逃出去的地方。博士又揮了一下他的音速起子,解開了我們的手銬,然後他把一個設備纏在我的手腕上。我認出那是一個時間漩渦控製器——我當然認得出來,因為我自己就有一個類似的。“馬丁·弗林特。”他大聲說。守衛們已經開始嘭嘭砸門了。“誰?”“在2016年7月7日下午兩點三十八分,他不小心掉進了一個時間漩渦裂縫,就在大羅素街旁邊的一個停車場裡。”“他可真不小心。”“他被甩回了過去。沒有甩得特彆久遠,也就回到了八到十小時前。我需要你找到他,盯著他,直到時間線恢複正常。你得保證他不會做蠢事,比如聯係之前的自己,或者給所有人劇透《一擲千金》的結局,或者……”“你想讓我給你做保姆。”我挑了挑眉。博士開心地點了點頭,“就是這樣,沒錯。彆擔心,馬丁這天過得可累了,所以他大概會一覺睡過去。”門外逐漸安靜下來,這可不是個好兆頭。我猜守衛們是去拿音速爆破槍了,那玩意兒幾秒內就能在這門上打個大洞——也是我聖誕心願單上的好東西。博士把音速起子對準了時間漩渦控製器,我意識到他要遠程遙控這個設備。“我們是不是錯過了‘我同意這次行動’的部分?”我抗議道。“我覺得我們可以跳過那部分,節省時間。”“那你怎麼辦?”我問他,“那些守衛看到你會直接開槍的。你怎麼逃出去?”他衝我咧嘴一笑,把頭盔歪成一個俏皮的角度。“瑞雯·宋,”他說,“我覺得你應該清楚我的本事。”他按下音速起子上的一個按鈕。發射器的綠燈亮起,我手腕上的設備啟動了。洗手間、風暴監獄和整個五十二世紀在我周圍漸漸消失,我全身一陣難受。等我回過神來,已經踉踉蹌蹌地站在鵝卵石鋪的地麵上了。漩渦旅行法通常不會讓我這麼難受——我頭發的遭遇是另一回事,但這事要講起來就一發不可收拾了。我感到有什麼事情不對勁,便抬頭看看天空,然後我可以確認,真的有東西不對勁。“嘖,博士,”我抱怨道,“你選的這地方相當有情調了。”我在一個狹小的停車場裡,它夾在兩幢辦公樓背後。這裡隻有兩個停車位,反光告示板上寫著:“僅供‘萬無一失投資公司’雇員使用”,旁邊是幾個顏色不同的垃圾桶。兩個停車位現在都空著。看起來,我確實是在正確的地點,但這個時間不對。現在不是他說的那個時間,即使頭頂雷電交加,天空也亮過頭了,而且我可以聽到旁邊街道上交通高峰期的吵鬨聲。一定是雷暴讓我的旅行出了岔子,但我不敢再試一次了。我甚至不知道這個日子對不對。這時,我感覺有人正盯著我。一個男人從角落的安全出口門裡走出來,站在幾級台階上麵,欄杆擋在身前。他是個中年男人,個子不高,禿頭,超重,穿著老式的西裝三件套,馬甲上還掛著懷表。“不好意思,”我說,“我正在找一位……朋友。我不知道你認不認識他。他叫馬丁·弗林特,早些時候在這附近。”那個男人依然盯著我——透過一副鑲邊圓眼鏡,不屑地盯著我。不知道他在那裡待了多久了。親愛的日記,此刻你知道的比我多。你知道這個男人比他看起來更重要,否則我為什麼要專門寫他?然而我的描寫缺乏戲劇性的先兆。管他的。我再次向他道歉,然後離開了。我朝大路走去,邊走邊在灰色的監獄連體服口袋裡翻找。我隨身帶著你,親愛的日記,還有一支筆,一隻致幻口紅,那是我為了一個特彆的場合預留的。要是我提前知道今天會有場冒險,會準備得更加充分。至少我會打扮得更時髦。我得儘快找到馬丁·弗林特,我必須查出他究竟做了什麼導致了這場時間風暴,然後我還得處理好它——如果我能做到的話。我真希望博士再多告訴我點兒信息,如果沒有地址,有年齡也行……或者職業、他的身高、眼睛的顏色,任何信息都行。如果我沒法描述他的樣子,要向路人打聽他,是很困難的事。在黃頁或互聯網裡搜尋肯定也沒有什麼意義。要是他父母給他起名字時多點兒創意就好了……和一位報亭老板的閒聊給了我第一個突破。老板是七點開的門,他在六點四十五分到了這裡,那時一輛救護車從他身邊急駛而過,他敢肯定救護車停在了停車場那邊的小路上。我請他告訴了我最近幾家醫院的名字。我用了一點花言巧語與一些假惺惺的眼淚,說是為了尋找“走丟的未婚夫”,讓報亭老板把他的電話借給我用一下。三十七分鐘後,我把一輛偷來的輕便摩托車停在了醫院的救護車區,心裡默默感謝將它獨自留在路邊的快遞員——鑰匙和頭盔一應俱全。我敢肯定,如果我有時間解釋為什麼需要它,他就不會太介意了,至少他也會在罵我時斟酌一下用詞。我已經推斷出馬丁·弗林特被帶到了這裡。我在前台詢問更多信息,他們問我是不是他的家屬。我對這個時代、這個地點很熟悉,也早就料到對方會問這個問題,熟稔的謊言脫口而出。“是的,我是。”我說。現在不是探望時間,但沒有人阻止我大步踏進馬丁·弗林特的病房,好像我本就該在那裡一樣。病房裡隻有一張空床,他的名字寫在床頭的白板上。床單上鋪著一張報紙,我拿起來,看到上麵的日期是“2016年7月7日”。一陣不安向我襲來,我攔下一名路過的護士,告訴她有一位病人失蹤了。她一開始並不是特彆在意,“他不會走很遠的。”她語調輕鬆愉快地說。她指著床邊半開的床頭櫃,裡麵的架子上有折好的一條皺巴巴的灰色長褲、一件白色襯衫,一個破破爛爛的棕色皮質公文包放在架子下麵。我蹲下來仔細看了看。“不過他感覺好多了。他不知怎麼昏了過去,但我們沒發現他身體有什麼問題。我們正準備今天下午把他送去做個掃描,但那之後他應該就可以出院回家了。你是他的家屬嗎?”“鞋子,”我說著檢查了一下床底,“他的鞋子在哪裡?”這句話引發了一場混亂。他們搜查了所有衛生間,四處詢問是否有人見過他。馬丁隔壁床的病人證實,那張報紙上的什麼事情讓他心神不寧——“他不斷問我今天是幾號,好像他自己不記得了一樣,可憐的家夥。”有人剛好看到他溜走——他胳膊底下夾著團起來的西服外套,雙手顫抖不已。“我以為他隻是出去抽根煙。”一位門房被派去外麵檢查,他回來後說,外麵什麼都沒有。與此同時,我利用所有護士都離開護士站的良機偷偷翻看了電腦記錄,還好在他們的注意力被完全轉移之前已經有人登錄了電腦。我按了幾個鍵,調出了馬丁·弗林特的地址。希望我借來的輕便摩托車還沒有被拖車拖走。馬丁住在一排維多利亞連排房中間,準確地說,是它們下麵。這些連排房子有著白色的灰泥外觀和飄窗。我在早上十點四十四分停在了他家對麵。我的時機把握得非常精準——有人正好要離開,正摸索著要拿鑰匙鎖門。那人就是他本人嗎?我竟然這麼幸運?這個男人四五十歲的樣子,符合我在馬丁病曆上查到的年齡。他肩膀下沉,仿佛扛著全世界的重量。他穿著一套皺巴巴的灰色西裝和一雙棕色鞋子,但真正泄露他身份的是那個公文包。他拿著一隻破破爛爛的棕色皮質公文包,和我在醫院裡看到的那隻一樣。不,我想,和我在醫院裡看到的那隻不太一樣。我確實找到了馬丁·弗林特,但這不是我要找的“那個馬丁·弗林特”。這是他稍稍年輕一點兒的“自己”——也就是說,年輕了八到十小時吧——那個處於正確時間線上的他。他低頭匆匆沿著街道向北走去,目標是街角的地鐵站。我猶豫一番,不知是該去他的公寓裡尋找未來的他的下落,還是跟蹤現在的他。我知道前一個選擇很可能讓我空手而歸。我決定抓緊我唯一的線索。我跳下車,緊跟在“小”弗林特後麵。但我們還沒有走出去多遠,前麵就有一個人轉過街角向我們走來。不,他們其實是同一個人。向我們走來的這位馬丁·弗林特,穿著深棕色的皮鞋,沒穿襪子,皺巴巴的西服外套裡麵是醫院的條紋睡衣。“小”馬丁不太注意周圍的環境,所以還沒有看到他自己。但“老”弗林特在路中間踉蹌著停下了腳步,他睜大眼睛盯著此刻還不那麼衣冠不整的自己。我加快步伐——但希望不是太快,以免“小”馬丁在我從他身邊走過時注意到我。我走到他倆中間,伸開手臂防止他們看到彼此。“親愛的!”我大喊一聲,接著撲進“老”馬丁的懷裡,緊緊抱住他,然後親了上去。“小”馬丁在路過我們身邊時抬頭看了看,但是沒有認出自己的後腦勺。他轉過街角後我才放手,年長的他隨即躲得遠遠的。“你在乾什麼?”他氣急敗壞地問,“你是誰?!”親愛的日記,我要鄭重聲明,通常說來,當我親吻一個陌生人時,他們的反應要比這好得多。我用胸有成竹的目光注視著馬丁·弗林特,這個眼神表示我對一切情況心知肚明,儘管我知道的信息其實不多。“是博士派我……”“呃,誰?我不覺得我認識什麼……”“從你這一驚一乍的樣子我就知道,你明白我指的是誰,所以彆想在我麵前撒謊。”我指了指“小”馬丁·弗林特走過的轉角,“他要去哪裡?”“我……他……我得去辦公室待幾個小時,今天下午我在鎮上還有場麵試,隻是我……”他的肩膀塌了下來。他用大拇指揉了揉紅腫的眼睛。他既沒洗漱,也沒刮胡子。“我那時在……我是在一個停車場裡?我看見一隻……一隻……”“一隻巨大的綠色外星蟲子?”我提示他。“還有一個男人,有一個男人在那兒,他有一個……”“極有特色的下巴。所以,你的公寓今天在彆的時間都沒人,是吧?”馬丁看著我,眨了眨眼,“你怎麼知道我一個人住?”“親愛的,你要我從哪兒說起呢?”我說。“我沒有……我沒有瘋吧?”馬丁·弗林特問我。“你比我更清楚。”“但……今天是周四對嗎?周四……”“七月七日。”他進屋以後,一屁股坐在了一隻破破爛爛的沙發上,彈簧隨之吱呀作響,沙發套上滿是老舊的汙漬。“但我……我已經……”“已經活過了七月七日,我知道。我剛看到‘你’開始‘今天的生活’,記得嗎?歡迎回到過去。”我走進淩亂的小廚房,從瀝水板上的一堆餐具下麵抽出兩隻乾淨的玻璃杯,接滿水。我能從小窗口裡看到馬丁,雖然他背對著我,但我能看到他縮成一團,依然竭力想要搞明白這令人費解的事情。“所以,你……你怎麼知道……”“你的未來?哦,馬丁,你知道現在外麵是什麼樣子,到處是劇透,躲都躲不開。我覺得全是互聯網的錯——一是這個,二是讓貓咪相信它們統治著世界。”我把一杯冷水塞進他手裡。他拿著杯子,看都沒看一眼。“你也是……從未來過來的嗎?你是跟著我來的嗎?”“總得有人跟著你。”我說,“如果不是我剛才阻止了你和過去的自己見麵,你知道會發生什麼嗎?”“不知道。會發生什麼?”“視情況而定,從無法治愈的‘似曾相識’的幻覺,到時間連續體的毀滅,都有可能。現在我更加傾向於後者,你沒有看到外麵的天空嗎?”“雷暴嗎?”馬丁的臉擰成一團,仿佛努力回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是說我……不,這不可能,因為你的博士朋友……我記得他說雷暴是那個怪物造成的。”我坐到他旁邊,“雷暴昨天也發生了,對嗎?我的意思是,今天。你記得今天的雷暴,對嗎?是因為你之前已經經曆了一次,對嗎?”“是的,是的,我就是這意思。那可能是……我不確定,也許這次比上次還糟,這可能嗎?這怎麼可能?”我喝了口水,一邊讓水在嘴裡打轉,一邊思考著。所以,博士在馬丁的“事故”裡摻了一腳。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