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們說一說第一起事件吧。沒錯,第一次純屬偶然,我原本也沒有想要下狠手的。我隻是想冷靜冷靜,吹吹夜風(話說回來,還真夠冷的),碰巧在那邊閒逛。結果呢,身邊過去一輛巴士,尾氣吹了我一臉。原本是想出來冷靜一下,反而弄得我頭疼得不得了。我正要破口大罵,卻發現前麵有個女人,正一個人在路上走。就是那時候,我的身體突然發生了異變。一股衝動湧上心頭,它要我去攻擊那個女人,我無法控製住自己的感情!我決定捉住那個女人,是我身體裡流淌的血液,要我這麼做的。不過呢,也許是聽到我的腳步聲,那個女人立即回頭看了一眼。我隻好裝成一個普通的路人,舉起手來跟她打招呼。沒想到,那女人居然大喊大叫地逃開了。沒錯,我原本不想要她的命,隻是想捉住她而已!看她大呼小叫的樣子,我心中一股無明業火,直衝到腦袋瓜子。這一帶就算住戶不多,但是,畢竟多少也有那麼幾家人,要是他們問起,出了什麼事情,我也不好解釋。於是,我就迅速地追上那個女人,捂住她的嘴說:“畜生!……吵什麼,閉嘴!……”結果,那家夥居然張開嘴,在我的手腕上咬了一口(你看看,你看看這隻手腕。牙齒印子到現在都還沒有褪呢)。我勃然大怒,把她推倒在地,為了讓她不再出聲,我就用身邊的棒子,給她後腦勺上來了那麼一下子。她一下子就癱在那兒了。我也慌了神,上去摸了一下,已經沒有脈搏了。這下可槽了,事發突然,其實我當時也嚇得不輕。當時我正好看到了公民會館,於是,不得已就把那女人,給拖到那房子後麵去了。周圍一片漆黑,我還沒有帶手電筒,真是要命。要是月亮時不時露個臉,那還好些,否則,就隻好把她往儲藏室後麵的竹林裡一扔,隨後腳底抹油了。我看到儲藏室的門開了一條縫。原本我是想把它給關上的,於是,就打開門朝裡麵看了看,裡麵落滿了灰,還有一股子怪味兒。裡麵非常黑暗,垃圾雜物從地上,一直堆放到天花板之處。裡麵也隻夠勉強擠進一個人去的。我溜進去一看,房間深處崩了一個缺口,我伸手拽了拽,弄出了能容納一個人的洞穴。我把那女人塞了進去,又在外麵蓋上了布。就是那時候。我想到了一件事兒。我從她的手提包裡的一個簿薄的手袋裡,找到一個記事本,撕下一張紙來,寫上了“猶大之子”這幾個字。真是個絕妙的想法。再過幾天,這裡應該就會散發出屍臭了,不過,我覺得:屍體放在這間儲藏室裡,應該不會很快被人發現。在此期間,我要想出一個更完備的計劃。而實際上,屍體過了幾個星期,才被人找了出來,這真是出乎我的預料。看著電視轉播裡搜索隊的那幫笨蛋,居然先去沼地和樹林,偏偏就不先來這間儲藏室,讓我大失所望。也罷,這就叫: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嘛。失手一次也就夠了,我不會重蹈覆轍的。在那之後,我耐心地等待著警察鬆懈下來,開始尋找第二隻獵物。你想知道“猶大之子”是什麼意思?也沒什麼特彆的意思。因為過去有個“猶大”,那麼,現在就來個“猶大之子”……怎麼樣,簡單明了吧?還有就是,那天是星期一,這也隻是偶然。這是我第一次下手之後,才突然意識到的。往後,索性就照著這個規律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