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1)

人骨拚圖 傑夫裡·迪弗 1877 字 2個月前

特勤小組的三盞鹵素燈全打開了,衝著陰森森的坑道投射出一道道詭異的白光。獨自一人回到犯罪現場的薩克斯,望著地麵看了好一會兒。似乎有什麼東西和剛才不一樣了,是什麼呢?她再次拔出手槍,伏下身體。“他在這裡。”她躲到一根柱子背後,低聲說。“你說什麼?”萊姆問。“他回來了。地上本來有不少死老鼠,現在全不見了。”她聽見萊姆的大笑聲。“不,阿米莉亞,老鼠的屍體是被它們的同伴搬走的。”“它們的同伴?”“在哈萊姆曾發生過一個案例。死者被肢解、分屍,很多骨頭被分散藏匿到屍身的周圍,很大的一個範圍:頭骨棄置在油桶裡,腳趾埋在一堆樹葉下麵……這個案子讓全城一片嘩然,報紙也大肆渲染,紛紛猜測是邪教組織或連環殺手做下的案子。你知道最後我們發現凶手是誰嗎?”“不知道。”她生硬地說。“是死者自己。他是自殺的。是浣熊、老鼠、鬆鼠等動物把屍體搞成這個樣子。像收集紀念品一樣,沒人知道為什麼,但它們就喜歡這麼做。好了,你現在在哪裡?”“在進入坑道的斜坡下麵。”“你看到什麼?”“一條較寬的主坑道,兩條分支坑道,要窄一點。頂部很平坦,用一根根木柱支撐。柱子很舊,有的都開裂了。地麵是水泥地,有年頭了,上麵覆滿了塵土。”“有牲畜糞便嗎?”“看起來很像。在坑道的中央,我的正前方,就是綁她的那根木柱。”“有窗戶嗎?”“沒有,也沒有門。”她順著那條較寬的坑道望去,地麵一直向內延伸,消失在無邊的黑暗中,一股強烈的絕望感向她襲來。“這地方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查得完。”“阿米莉亞,放鬆點。”“我沒辦法在這裡找到任何東西。”“我知道工作量看起來大得嚇人,但隻要記住,隻有三類證物是我們所關心的:物品、和人體有關的東西,以及人類留下的痕跡。就這麼多。如果你這麼想的話,就不會太沮喪九-九-藏-書-網了。”說得倒輕巧。“還有,現場並不像它看起來的那麼大,隻要集中在他們經過的地方就行了。你現在走向那根柱子。”薩克斯向前走去,兩眼注視著地麵。鹵素燈的光亮很強,但也把物體的陰影拉得更長,顯露出至少十幾個嫌疑犯可能藏身的地方,她的脊梁骨忍不住一陣陣地發涼。靠近點,林肯,她不情願地想。沒錯,我討厭你,不過我現在需要聽到你的聲音,哪怕是呼吸之類的聲音都行。她停住腳,用珀利燈照過地麵。“那裡都被掃過了嗎?”萊姆問。“是的,和以前一樣。”儘管隔著運動胸罩和內衣,身上的防彈衣還是不時摩擦她的胸部。坑道裡的溫度幾乎和外麵一樣,熱得讓人難以忍受。她的皮膚傳來一陣陣刺癢,她真想把手伸到防彈背心裡好好撓一撓。“我走到木柱旁了。”“先把附近地麵的碎屑吸起來。”薩克斯開動小吸塵器。她痛恨吸塵器的噪音,它會把所有的響動——悄悄靠近的腳步聲、手槍扳機聲、刀子出鞘聲……都掩蓋住。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回頭望向身後,不停地伸手摸向手槍,差點把吸塵器都掉到地上。薩克斯望著莫娜莉躺過的塵土地上留下的印跡。我就是他。我正把她拖過來。她用腳踢我。我踉蹌著……莫娜莉隻可能從一個方向踢過來,背離斜坡的方向。據她說,嫌疑犯沒有摔倒,這表明他一定兩腳站得好好的。薩克斯往陰暗處走了一兩步。“有了!”薩克斯喊了起來。“發現什麼了?告訴我。”“腳印,他漏了兩個腳印沒掃掉。”“不是那女孩的嗎?”“不是。她穿的是跑鞋,而這鞋底是全平的,像是禮服鞋。兩個很棒的腳印,我們可以知道他穿幾號鞋了。”“不,鞋印告訴不了我們這個。鞋底可能比鞋子上麵的部分大,也可能比上麵小。不過它可以告訴我們一些彆的東西。在勘察工具箱裡有一台電子影像機,是個帶有一根棍棒的小盒子,下麵還有幾張醋酸鹽紙。把紙打開,將醋酸鹽撒在腳印上,然後用那根棍棒滾過去。”她找到那個設備,把腳印拓印了兩份,小心翼翼地裝進一個紙袋中。薩克斯又走回木柱。“這裡有一根從掃帚上掉下來的麥秸。”“從哪裡?”“對不起,”薩克斯馬上改口,“我們不知道它是從哪裡來的。這裡有一根麥秸,我正在把它撿起來裝進證物袋。”她用鉛筆當筷子,熟練地夾起證物。嗨,林肯,你這個混蛋,你知道我一擺脫這該死的現場鑒定工作要去哪兒慶祝嗎?我要去中國度假!特勤小組的鹵素燈照不到莫娜莉曾逃進的那條分支坑道,薩克斯在光線明暗交界的地方踟躕了一下,才邁步走進陰暗的一邊,用手電筒的光束照亮她前方的地麵。“說話,阿米莉亞。”“沒什麼發現。他連這裡也掃過了。天啊,他每一點都想到了。”“你到底看見了什麼?”“隻有掃帚掃過塵土的痕跡。”我抱住她,把她拉倒。我氣壞了,快氣瘋了,我要掐死她。薩克斯看著地麵。“這兒有東西——是膝蓋印!當他勒住她脖子的時候,他一定是騎跨在她腰上。他留下了膝蓋印,忘了掃掉了。”“拓下來。”她照做了,動作比剛才快多了,她已經找到使用這套設備的竅門。當她把采集好的證物裝進口袋時,有樣東西吸引了她的目光。塵土上還有一個痕跡。那是什麼?“林肯……我看見前麵有一個痕跡……像是他們發生打鬥時手套掉落的地方。”她打開珀利燈,幾乎不敢相信她看到的東西。“指紋!我找到了一個指紋!”“什麼?”萊姆問,同樣難以置信,“不會是她的吧?”“不,不可能。我能看到她倒下的地方,何況她的雙手一直被反銬著。這是他撿起手套的地方。他也許以為自己已經掃過了,沒想到會漏掉。這個指紋很大很清楚,簡直太漂亮了!”“染色,打燈,然後把這雜種的指紋用一比一的比例拍下來。”她隻試了兩次,就拍出了一張異常清晰的拍立得照片。她感覺此時的心情,就像在街頭撿到一張百元鈔票一樣興奮。“你用吸塵器吸完那一區,就回到木柱那裡,開始走格子。”他對她說。她慢慢地走過地麵,前後查看。一次隻移動一步。“彆忘了看上邊,”萊姆提醒她,“我曾經憑借粘在天花板上的一根毛發抓住一名嫌疑犯。他把點三五七口徑手槍的子彈裝在點三八手槍裡使用,開槍時有氣流向後噴,吹走了他手上的一根毛發,粘到屋頂邊的角線上。”“我正在看。天花板貼著瓷磚,很臟。什麼都沒有。沒有能藏東西的地方,沒有壁架,也沒有通風口。”“嫌疑犯故意設置的線索在哪裡?”他問。“我什麼都沒看到。”來來回回。五分鐘過去了。六分鐘。七分鐘。“也許他這次沒留東西,”薩克斯說,“也許莫娜莉是他最後一個目標。”“不可能。”萊姆肯定地說。接著,在一根木柱的後麵,有個東西閃過她的目光。“那邊角落裡有什麼東西……是的,找到了!”“先彆碰,拍下照片再說。”她拍好照片,然後用兩根鉛筆夾起一團白色的布。“是女式內衣,濕的。”“是精液嗎?”“不知道。”她說,擔心他會要求她聞一聞味道。萊姆指示道:“用珀利燈照照看,如果有蛋白質會反射出熒光。”她取出珀利燈,打亮。光束投射到衣物上,液體沒有反光。“不是。”“裝起來。用塑料袋。還有什麼?”他急切地問。“一片樹葉。長長的,窄窄的,一端是尖的。”這片葉子被摘下有一段時間了,已經發乾,顏色也變得枯黃。薩克斯聽見萊姆失望地長籲一口氣。“曼哈頓的落葉至少有八千種,”他解釋說,“這沒什麼幫助。葉子下麵還有什麼?”他為什麼認定樹葉下麵還有東西?但是,的確有。一張報紙的碎片。一麵是空白的,另一麵印有月球的相位變化圖。“月球?”萊姆沉吟著,“有指紋嗎?噴一點寧海德林,用燈光照一下。”珀利燈沒有顯示任何結果。“就這些了。”沉默了一會兒。“這些線索放在什麼上麵?”“我不知道。”“你必須知道。”“好吧,放在地上。”她不耐煩地說,“放在泥土上。”還能放在什麼地方?“線索下麵的泥土和周圍的相同嗎?”“是的。”然後她又仔細看了一下。該死,還真的不一樣。“呃……不太一樣。它們的顏色不同。”為什麼總是被他說中?萊姆命令道:“把泥土裝起來,用紙袋。”在她鏟起泥土時,他又說:“阿米莉亞?”“怎麼了?”“他不在那裡。”“我知道。”“我聽到你的聲音有點不對。”“我沒事。”她很快地轉換話題,“我在聞氣味。我聞到血的味道,聞到發黴的味道。還有,那股剃須水的味道又出現了。”“和以前的一樣嗎?”“是的。”“從哪裡來的?”嗅聞著空氣,薩克斯圍著木柱轉了一圈,然後走向下一根,直到找到氣味的來源。“找到了,這裡的味道最濃。”“‘這裡’是哪裡?阿米莉亞?彆忘了,你就是我的腿腳和眼睛。”“這些木頭柱子中的一根。和她被捆綁住的那根很像。距離大概有十五英尺。”“所以他可能靠在這根柱子上休息。有指紋嗎?”她噴上寧海得林,然後用珀利光照射。“沒有,但是這裡的味道非常強烈。”“把味道最濃地方的木頭采點樣本下來。工具箱裡有電動工具,黑色的,那是便攜式電鑽。你拿一個采樣鑽頭——樣子很像中空的電鑽頭——裝到電鑽上,那裡有一個叫夾盤的東西,它是用來……”“我家裡也有電鑽。”“哦。”薩克斯用電鑽挖下一小塊木頭,然後擦了擦額頭的汗水。“用塑料袋裝嗎?”她問。萊姆回答說是的。她感到有點暈,低下頭大口喘氣。這裡的空氣真他媽的稀薄。“還有彆的東西嗎?”萊姆問。“我看沒什麼了。”“我為你驕傲,阿米莉亞。現在,帶著你的寶藏回來吧。”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外表·白種男性,身材瘦小·穿深色衣服·舊手套,淺紅色小羊皮·剃須水:掩蓋其他味道用?·滑雪頭套?海軍藍?·深色手套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交通工具·黃色出租車·新款轎車·淺色:灰色,銀色,米色其他·熟悉犯罪現場工作·也許有犯罪記錄·熟悉指紋·點三二口徑柯爾特手槍·捆綁被害人的繩結很不尋常·對“舊東西”極感興趣·稱呼一位受害人“漢娜”·略懂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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