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恩·普拉斯基不相信自己的壓力竟然會這麼大,站在冰冷刺骨的停車場裡,凝視著這輛棕黃色的探路者,聚光燈把一切都照得雪亮。他卻獨自一人。隆恩·塞利托和波·豪曼——紐約警局的兩大傳奇人物——正在設在停車場下層的現場指揮部裡坐鎮。兩名犯罪現場技術員支起燈光,把公文包塞到普拉斯基手裡,然後就告辭了,還祝他好運,但說話的口氣似乎有所預兆。他在製服外麵套上一件特衛強防護服。因為沒穿外套,所以凍得發抖。哦,珍妮,他默默地對妻子說——在他承受巨大壓力的時候,他都會這麼做——為我祈禱吧。他又補充道——不過這次是對自己說的——千萬彆把這事兒搞砸了。他常拿這句話和他兄弟共勉。他戴上耳機,得知自己的對講機已經通過安全的頻率直接與林肯·萊姆相連接,但到目前為止,除了電流噪音,他什麼都沒聽見。接著,突然有了聲音:“你發現什麼了嗎?”林肯·萊姆的聲音在耳機裡大聲響起來。普拉斯基差點跳了起來,於是趕緊把音量調小。“哦,長官,在我前麵就有一輛運動休閒車,大約二十英尺遠,停在一片挺荒廢的地方——”“挺荒廢的。聽上去很不尋常,有些意思。周圍有沒有彆的車?”“有。”“幾輛?”“六輛,長官。距離目標車大約十到十二英尺。”“不用說‘長官’了。把精力省下來做更重要的事情吧。”“是。”“那些車上都沒人吧?有人藏在車裡嗎?”“緊急勤務組已經清查過了。”“引擎蓋是熱的嗎?”“嗯,不知道。我來檢查一下。”早就應該想到的。他試了一下所有的引擎蓋——用手背,以免留下指紋。“不熱,都是冷的。已經停了一段時間了。”“好的,說明沒有目擊者。有沒有新近通往出口的車胎痕跡?”“看上去沒有剛留下的,沒有。除了這輛探路者的痕跡。”萊姆說:“所以他們可能沒有備用車。這意味著他們是步行逃走的。對我們來說,這是個好消息……現在,羅恩,彙報一下現場的全貌。”“根據教科書第三章——”“該死,那是我寫的教科書,我可不想聽。”“好的,我來概述一下——車子停放得很隨意,跨著兩道停車位。”“當然了,他們逃得很匆忙,”萊姆說,“他們知道被跟蹤了。有什麼明顯的腳印嗎?”“沒有,地麵上什麼也沒有。”“最近的門在哪裡?”“樓梯出口,距離二十五英尺遠。”“緊急勤務組也清查過那個地方了嗎?”“是的。”“總體上還有什麼情況?”普拉斯基凝神朝周圍看了看,整整轉了三百六十度。這是個車庫,僅此而已……他眯起眼睛,迫使自己能察覺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但什麼都沒有。他很不情願地說:“我不知道。”“在這一行,我們從來就不知道,”萊姆平靜地說,突然之間仿佛變成了一位溫和的教授。“一切都是幾率。那些吸引你的事物。各種印象。想到什麼就說什麼。”普拉斯基此時什麼也想不到。但緊接著,他突然想到:“他們為什麼把車停在這裡?”“什麼?”“你問我想到了什麼。嗯,很奇怪他們會把車停在這裡,離出口這麼遠。為什麼不直接開到出口呢?還有,為什麼不把探路者藏得更隱蔽一些呢?”“說得好,羅恩。我本該想到這個問題的。你覺得呢?他們為什麼會把車停在那裡?”“可能是太慌張了。”“有可能。這對我們有利——草率的對手是最容易對付的……我們會考慮一下的。好的,現在進行網格檢查,走到出口處,再走回來,接著在車輛周圍檢查。看看車底和車頂。你知道網格檢查嗎?”“是的。”他吞下了“長官”這個詞。在接下來的二十分鐘裡,普拉斯基來回走著,檢查車身周圍的地麵和天花板,一毫米都沒放過。他聞了聞空氣中的氣味——隻有車輛廢氣、汽油、消毒劑的混合氣味。他再次覺得不安,所以用對講機聯絡萊姆,說他什麼也沒發現。但是犯罪學家沒有說什麼,隻是讓普拉斯基去搜查那輛探路者。他們查了這輛運動休閒車的車輛識彆碼和車牌,發現車主就是塞利托早前已經鎖定的一個男人,但已排除了他的嫌疑,因為他一年前就因為擁有可卡因而被關在裡克爾島監獄了。由於毒品的原因,這輛探路者被沒收了,也就是說,鐘表匠從停車場把這輛車偷了出來,當時車輛正在等待治安官舉行贓車拍賣——真是個聰明的主意,萊姆想,因為要花幾周的時間才能完成沒收車輛的登錄工作,再過若乾個月才能真正拍賣這些車輛。而牌照則是從停在紐華克機場的另一輛棕黃色探路者上偷來的。現在,萊姆好奇地輕聲說:“我喜歡車子,羅恩。它們能帶給我們很多信息,就像書一樣。”普拉斯基記得萊姆的書上也是這麼說的。他沒有引用那些話,隻是說:“當然,車輛識彆碼、車牌、保險杠上的標簽、經銷商標簽、審查記錄——”萊姆笑了一聲:“如果車主是罪犯,那就好辦了。但我們的車是被偷來的,那麼原始車主在捷飛絡經營店換機油的記錄,或者他的確是約翰·亞當斯中學的優等生,這些都沒什麼用處,不是嗎?”“我想是的。”“我想是的,”萊姆重複道,“一輛被偷的車能告訴我們什麼呢?”“嗯,指紋。”“很好。人們可以觸碰到車上的很多地方——方向盤、變速排擋、暖氣開關、收音機、手柄,有幾百個地方。而且,這些地方的表麵都很光滑。這得歸功於底特律汽車城……嗯,還有東京、漢堡等汽車產地。還有一點:大多數人都把汽車當作他們的手提箱和多用途抽屜——你知道那些廚房的抽屜嗎?你會把所有東西都扔在裡麵。私人物品的處理箱。就像人們不會在日記裡撒謊一樣。先搜查車裡的儲物空間,找PE。”普拉斯基想起來了,PE就是物證的意思。當年輕警官彎身向前傾時,他聽到從身後傳來金屬的刮擦聲。他往後一跳,四下張望,尤其是停車場的陰暗處。他知道萊姆讓他獨自搜查犯罪現場,因此他撤走了所有的增援人員。可能隻是老鼠的聲音。或者是冰塊融化、掉落的聲音。接著,他聽見哢嗒一聲,這讓他想到那隻嘀嗒作響的鐘。繼續工作吧,普拉斯基告訴自己。或許隻是聚光燈照得太熱了。不要這麼膽小。你需要這份工作。他檢查了一下汽車前座。“我找到了食品碎屑。很多。”“碎屑?”“大多數是垃圾食品的碎屑,我猜。看起來像是餅乾屑、玉米片、薯片、巧克力。還有一些黏性汙漬。我想那應該是蘇打水。哦,等等,還有彆的東西,就在後座下方……太好了。一盒子彈。”“什麼型號的?”“雷明頓,.32口徑。”“盒裡有什麼?”“嗯,應該是子彈吧?”“你確定嗎?”“我沒打開。應該打開嗎?”萊姆的沉默意味著可以。“是的,是子彈。.32口徑,但盒子沒裝滿。”“少了幾顆?”“七顆。”“嗯,這個信息很有幫助。”“為什麼?”“等會兒再告訴你。”“還有,找到這個——”“找到什麼?”萊姆大喊道。“對不起,還有一樣東西,一本關於審訊的書。但看起來更像是嚴刑拷打的指南。”“嚴刑拷打?”“是的。”“買的?還是圖書館借的?”“書上沒有標簽,裡麵沒有收據,也沒有圖書館的印章。不管這書是誰的,這人已經看了很多遍了。”“說得好,羅恩。你沒有輕易地認為它屬於罪犯。思想要放開。時刻都要放開。”雖然這樣說還不能算是表揚,但這個年輕人聽了很高興。普拉斯基接著從汽車地板上收集起那些痕跡,還用吸塵器清理了座位之間和下麵的空間。“我想我都搞定了。”“彆忘了儀表板上的儲物空間。”“查過了,什麼也沒有。”“踏板呢?”“刮過了,沒什麼痕跡。”萊姆問:“車座頭靠呢?”“哦,還沒查。”“那上麵可能留有頭發或洗發液痕跡。”“人們會戴著帽子的。”普拉斯基指出。萊姆立馬反駁道:“鐘表匠不大可能是錫克教徒、修女、宇航員、潛水員或者其他把頭完全裹起來的人。快查查車上的頭靠。”“是。”過了一會兒,普拉斯基發現了一根灰黑色的頭發。他告訴了萊姆。犯罪學家沒有擺出“我早就告訴過你”的姿態,而是說:“很好,裝進塑料袋裡。現在看看有沒有指紋。我想找出鐘表匠到底是誰。”儘管四周冰冷而潮濕,普拉斯基卻渾身冒汗,他用磁鐵刷子、粉末噴霧器以及不同的光源和顯像目鏡,一直忙了十分鐘。萊姆不耐煩地問:“有什麼進展嗎?”這位新手隻好承認:“事實上,什麼也沒發現。”“你的意思是,沒有留下完整的指紋。這沒什麼。不完整的指紋也可以。”“不是,我是說,什麼都沒有,長官。整個車上到處都沒有。”“不可能。”普拉斯基記得在萊姆的書上,提到過三種指紋——有形的,也就是三維立體的指紋印記,例如在泥土或黏土上留下的;可見的,也就是肉眼可以看見的;隱形的,即通過特殊工具可以看見的。你很少會發現有形的指紋,可見的指紋也不多,但隱形的指紋通常到處都是。但鐘表匠開的探路者確實例外。“有汙點嗎?”“沒有。”“太不可思議了。他們不會有時間清理的——不可能在五分鐘內擦去整輛車上的痕跡。看看外麵,所有的東西。特彆是靠近車門和油箱蓋的地方。”普拉斯基用發抖的雙手繼續搜查。他是不是沒有用好磁鐵刷子?他是不是噴錯了化學試劑?還是他戴錯了顯像目鏡?不久之前他的頭部曾遭受過嚴重創傷,這使他的身體一直感到不適,而且造成了創傷後的壓力和驚恐感。他還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他曾向珍妮解釋過——“這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帶有技術性和醫學性的問題——思維混亂。”他總是隱隱地覺得,經過那次事故之後,他和以前不一樣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是個受損的人,不再像他兄弟那麼聰明了——儘管他們以前曾有過相同的智商。他尤其擔心,在為林肯·萊姆工作時,他的智力竟然會不如自己要對付的罪犯。但是接著,他默默地對自己說:“彆再想了。你以為自己完蛋了。該死,你在警校裡的表現可是名列前百分之五的。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比大多數警察都更加努力。”他接著對萊姆說:“我很肯定,林肯。真奇怪,他們就是沒有留下任何指紋……等等,彆急。”“我不會跑掉的,羅恩。”普拉斯基戴上有放大功能的目鏡。“好啦,找到一些東西。我發現一些棉質纖維。米色,有些像肉色。”“怎麼能說‘有些’呢。”萊姆責備道。“是淺黃色。我敢打賭這是手套上的纖維。”“那麼,他和他的同夥都很謹慎,而且很聰明。”他聲音顯得很不安,這讓普拉斯基感到心神不寧,他可不希望萊姆覺得不舒服。他感到脊背一陣發涼,當然這並不是因寒風而引起的。他想起剛才聽到的刮擦聲音。還有哢嗒聲音。嘀嗒,嘀嗒……“輪胎痕跡和車輛前護欄上有什麼嗎?”他檢查了一下。“基本上是泥漿和土壤。”“取些樣本。”取完樣本後,他說:“完成。”“拍照和攝像——你會嗎?”他照做了。普拉斯基曾當過他兄弟婚禮上的攝影師。“接著,去查查可能的逃跑路線。”普拉斯基再一次看看周圍。是不是又有一陣刮擦聲,是腳步聲嗎?有水在往下滴,聽起來就像鐘的嘀嗒聲,這讓他更加緊張。他又做了一遍網格檢查,來回踱著步子往出口走,同時不停地上下打量。這是萊姆在他的教科書裡寫到的方法。犯罪現場是三維立體的……“到目前為止什麼都沒有。”萊姆又抱怨了一聲。普拉斯基猛地停了下來,他好像聽到了腳步聲。他將手挪到臀部。這時,他意識到,自己的格洛克手槍被放在他的特衛強防護服裡麵了,根本就拿不到。真笨。他該不該拉開拉鏈,把槍綁在防護服外麵呢?但是如果他這樣做的話,很可能會破壞現場。羅恩·普拉斯基於是決定把槍留在衣服裡麵。這隻是一個舊車庫;當然會聽到一些聲音。放鬆點。鐘表匠名片上令人費解的月亮臉正盯著林肯·萊姆。一雙古怪的眼睛,可是什麼都看不出來。他所能聽到的,就是嘀嗒嘀嗒的聲音;而對講機裡卻是一片寂靜。接著傳來一些奇怪的聲音。刮擦聲,哢嗒聲。或者,這也許隻是電流噪聲?“羅恩,你能聽見嗎?”什麼聲音都沒有,隻有嘀嗒……嘀嗒……嘀嗒。“羅恩?”接著傳來一陣撞擊聲,很響。是金屬的聲音。萊姆側過頭問:“羅恩?出什麼事了?”還是沒有回應。他剛打算讓行動小組切換頻率,以便讓豪曼上去看看新手到底怎麼了,這時,對講機裡終於傳來了聲音。他聽見普拉斯基驚慌失措的聲音:“……請求支援!代號10—13,10……我——”代號10—13是警方對講機信號中最緊急的呼叫。萊姆大叫道:“回答,羅恩!你還在那裡嗎?”“我不能——”有人哼了一聲。對講機沒聲音了。老天。“梅爾,幫我呼叫豪曼。”技術專家按下了按鈕。“接通了。”庫柏喊道,同時指指萊姆的耳機。“波,我是萊姆。普拉斯基有麻煩了,他在我的頻率上呼叫10—13,你聽見了嗎?”“沒有,但我們正在趕過去。”“他準備搜查距離探路者最近的樓梯間。”“收到。”萊姆的對講機接通了主頻段,因此他可以聽到所有傳送出去的信號。豪曼正在調遣幾支戰術支援小組,並通知醫療小組。同時命令他的部下包圍車庫,堵住出口。萊姆把頭靠在椅子的靠枕上,氣憤不已。他很生氣,因為薩克斯丟下“他的案子”,去辦“另一起案子”,迫使普拉斯基接手這項危險的任務。他還生自己的氣,竟然讓一個毫無經驗的新手獨自去搜查一處具有潛在危險的犯罪現場。“林肯,我們到了,但看不見他。”這是塞利托的聲音。“好吧,該死的,不要告訴我你們沒有找到的東西。”對講機傳來更多的聲音。“這層什麼都沒有。”“發現一輛運動休閒車。”“他在哪裡?”“那邊有人嗎,九點鐘方向?”“沒有。那是警方的人。”“再加些燈光!我們需要更強的燈光。”又是一陣寂靜。感覺似乎長達幾小時。到底出什麼事了?該死的,總得有人告訴我吧!但沒人回應他這無聲的命令。萊姆調回到普拉斯基的對講機頻率。“羅恩?”他所聽到的隻是一陣陣的哢嗒聲,就像有個喉嚨被割斷的人試圖說話,但又發不出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