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兩百八十三章 魯密火銃(1 / 1)

大明文魁 幸福來敲門 1613 字 1個月前

卻說趙士禎在鴻臚寺一直以不務正業,而被同僚們視作官場上的異類。

眾人對他是敬而遠之。

趙士禎自己麵上雖是不以為意,但心底也是有一等傲氣,既然於仕途無望,那麼他就醉心於兵事,研究火器好了,將來或許有一日能夠派得上用場。

不過趙士禎心底雖這麼想,但麵對林延潮卻不敢這麼說。

鴻臚寺雖與禮部沒有明顯的上下屬關係,但平日也多受其管轄,當日他見衙門裡堂堂正四品的鴻臚寺卿在林延潮麵前也是俯首聽命,他一個小小主薄哪裡能惹得起對方。

同僚對他研究火器,最多說說而已,不能拿他怎麼,若是林延潮真的追究,那麼趙士禎絕對沒有好果子吃。

趙士禎猶豫之間,卻見林延潮看了他一眼,目光中似乎已洞悉了他的想法。

林延潮笑道:“本部堂今日召你來沒有彆的意思,就是問一問,你如實說就好。”

聞此趙士禎心底一凜,當即竹筒倒豆子地全部倒出:“下官曾有幸見過倭國的鳥銃一次,與本朝鳥銃比較一番。本朝鳥銃來自西洋,故而可以稱為西洋銃。西洋銃筒長,彈有八分重,故能遠於倭鳥銃,但欲其體輕,以便挺手立放,藥少故不及倭鳥銃之狠。聽說倭人習倭鳥銃時常服習,藝高膽大,所以稱能事耳。”

林延潮道:“你的意思,就是倭鳥銃雖射得短,但能破甲,本朝鳥銃雖射得遠,射得方便,但難以破甲。”

趙士禎當即道:“大宗伯明鑒,確實如此。而且下官觀兵製,如京營神機營仍在用手銃,霹靂炮等物,這些都不如鳥銃甚多。但朝廷北軍配備鳥銃者又甚少。”

林延潮點點頭道:“我明白了。若是我軍的鳥銃對付沒有鎧甲的敵軍,或者與弓箭對射十分便利。但如果遇到披著厚甲之敵,那麼就容易失利。

趙士禎道:“確實如此,可是縱觀東倭北虜南蠻都沒有著厚鎧之寇啊!”

林延潮心道,未必。

林延潮接著問道:“這麼說本朝鳥銃七十步外就無法破甲?”

趙士禎道:“普通鳥銃是如此,若是用三錢彈丸的鳥銃,再多裝一倍的火藥,估計可以破甲。”

林延潮聞此已是放棄了對明朝現有鳥銃的追求,但對於明朝而言,火器一直是他們的不傳之秘,當年朱元璋打天下時的利器。

如銃箭,原理是火門槍,然後將鉛彈換成了箭矢,此物被明朝視為國家機密。當年朝鮮一直欲求明朝銃箭之法,但卻一直而不得。

其實當時明之火槍到了中後期已經漸漸不如外國,朝鮮也是不知道。

後來明朝吃女真重甲騎馬步兵的虧,到了崇禎年時才引進了西班牙火繩槍,稱之為斑鳩腳銃,不過時候太晚了,而且就算提前引進,也不一定能夠擊敗女真。

因為西班牙火繩槍儘管威力大,但精度極低,(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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