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二章 十段錦法(1 / 1)

大明文魁 幸福來敲門 1649 字 1個月前

林延潮在上首侃侃而談,將裡長們的神情都看在眼底。

而下方眾裡長心底盤算著,自己裡中有多少人,有田貸錢,有多少人沒田,卻可以到河邊出一身氣力。

裡長們一個個問得很詳細,連桌上豐盛的飯菜都忘了動筷,將林延潮的話都化成了多少擔糧食,多少兩銀子,然後在心底反複地掂量著。

待他們的疑難終於得到解答後,口中都是荷荷有聲,然後眯起眼睛與旁人語速飛快地交談著。

一頓飯過後。

裡長們就告辭了,答允回各村宣傳,彭員外又許諾他們拉來一個百姓,就給二十文錢。

麵對彭員外,裡長們又是另一等神色,拿出一副嫌少,狗也不要的姿態,這邊不動聲色地將桌上的飯菜各自打包後,然後就急匆匆的往村裡去了。

有的裡長伸直連打包都忘了,一溜煙就不見了。

林延潮新青苗法,隨著他的勸農書,以及樓裡這麼一宣傳,滿府百姓人儘皆知。

能借新青苗錢分兩等戶,有田之戶,無田之戶。

要知道歸德七縣一州在籍百姓三十萬戶,此乃有戶籍的百姓。五人作保,必須是五名在籍良民。

在籍百姓,要麼家裡有田,或者自己有幾畝田,再給大戶人家租種些。這樣稱為自耕農或半自耕農。

他們既要繳納各種稅賦,還要各等雜泛徭役,以往大水一來,向大戶人家借高利貸,賣兒賣女,賣田賣屋的都是這些人。

所以林延潮的新青苗法,與王安石的青苗法初衷,都是惠及這些自耕農,半自耕農。

對於有田戶,農商錢莊對上田,下田,還是高田,淤田,甚至遭了水的斥鹵田,都一視同仁,每個有田的老百姓都能在他那一畝地貸八錢銀子,一年內兩次還清就可。

不過一名百姓最多貸十畝,唯有田主方可。

兩成五利息,比王安石當初訂下青苗法貴了些,但比大戶人家五成的高利貸,卻不可同日而語。

有恒產者有恒心,這些有田的'中產階級',是官府主要稅賦所來,還款信用也最佳,農商錢莊以後主要客戶,針對的都還是這些百姓,所以要放長線。

至於佃戶,以及歸德還有不少,無籍人口,也就是黑戶。他們可以不用交納丁稅,免去役賦,唯一就是沒有政治地位。還有不少在籍百姓,他們去外地逃荒逃災,就劃入流民一類。

林延潮則允諾無田之戶可以以工代賑,工役分短役,中役,長役三等。

短役兩個月,中役三個月,長役五個月。短役支一兩二錢銀子,中役支一兩七錢銀子,長役支二兩五錢。

因為河工主要就是二月三月兩個月,所以林延潮鼓勵老百姓多去服中役。這在歸德給大戶人家打工的佃農,也賺不了這麼多錢,而且是官府還自辦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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