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選擇(第二更)(1 / 1)

映照萬界 你好再見見 1068 字 1個月前

“你還彆說,那些種子居然全都發芽了。”

“當時我梗著脖子把那些血燕麥全部種下去的時候,老巫醫差點把我的頭都打爆,他說靈藥不好培育,我們這麼粗暴的種下去,什麼也收獲不了的……”

“結果,嘿嘿……”

貔靈豹笑得很得意。

“結果怎麼了?”

“嘿,結果那老頭看到血燕麥發芽之後,整天賴在那裡不走一天到晚拎著他的大棒子在那裡看著,隻要靠近一點他的那塊地,就會被他咆哮,活像個下了崽的嘯月魔狼。”

“全力以赴提供低級凶獸的精血培育那群血燕麥,大概隻需要一個半月就可以收獲吧?”

貔虎的眸子亮了亮,但麵上還是有些困惑。

“有那麼多獵物的鮮血,那些獵物全部帶回來也夠部落吃了,何必要多此一舉?”

“但如果我們不把獵物帶回來,隻帶獵物的精血呢?”

貔虎明顯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對於部落來說獵物是最為珍貴的,是必不可少的食物。

有時候他們拋卻性命都要把獵物帶回來,還從來沒有想過把獵物拋棄,他一下子愣了。

族長渾濁的眸子亮了亮,果斷的道:“這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獵人們捕獲獵物往往不需要太多的功夫,反而是把獵物運回部落是最為困難和麻煩的事情。

獵物的血腥味在大荒之中很有可能引來強大的猛獸,而體型巨大的獵物也不便於部落的獵人們搬運。

因而部落的獵人們打獵往往都會挑選體型大小恰當的,從來不會貿然選擇體型太過於巨大的獵物。

對於部落的獵人來說,體型巨大的獵物不會是一場巨大的收獲,反而會成為巨大的累贅。

而如果拋去獵物的軀體,隻要獵物體內最為活躍的精血,每一個獵人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收集到數十頭獵物的精血。

畢竟部落中的獵人們最擅長的是聯手攻擊,不考慮為部落獲取食物的話,他們可以挑選落單的凶獸進行攻擊。

數人圍攻一頭凶獸還是十拿九穩的,隻要在大荒之中多呆一段時間,收集到的精血會是海量的。

每一頭凶獸全身的精血凝聚在一起也不過拳頭大小,數十頭凶獸的精血,對於獵人來說也是極其方便攜帶的,並不會太過於麻煩。

“這個方法可以嘗試,但想要讓血燕麥快速的收獲,還是需要派出一隊人正常的捕獵,不然以部落現在食物的消耗速度,很難等到血燕麥成熟。”

貔虎經過了深深的思考之後點頭同意,隻是想到那些要被拋棄的食物,他隱隱覺得心臟在絞痛。

捕捉獵物隻為那一團精血,那簡直浪費到了極點,部落從來沒有乾過,也不敢想去乾這種事。

“那就隻有一個問題了。”

唐玄明笑吟吟的看向貔靈豹:“用凶獸的精血澆灌血液燕麥是可行的嗎?能讓血燕麥提前成熟嗎?(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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