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失而複得(1 / 1)

霸道長生 豬頭 1562 字 17天前

藍淩風高高興興的從洞口沿著那些寬大的藤枝爬了上來爬上來,藍淩風的身姿是那樣的矯健,從小就在牛頭村長大的緣故,周圍的人幾乎全都會打獵,每天都要上山,所以他們的伸手都特彆的好。下山幾乎是跑著下去的,爬過山的人都有這種經驗,上山不累下山累,上山由於體力的原因,總會走走停停,下山則不然,身體前傾,腳步也不由自主的加快。但是,如果你不經常爬山,下來山之後,你的腿一定會疼好些天的,因為小腿需要一直用勁,出於緊張的狀態之中,時刻緊繃著。當你下山,放鬆後,緊繃的小腿就會疼痛,當然這些對於每天都上山的藍淩風來講根本不是問題。他們通常都是跑著下山的,一路小跑著,這樣小腿就不是那個樣的緊繃,也不會疼了。他們從小就在山裡野慣了,沒有一天不上山的,不隻有牛頭山,整個村裡三麵環山,什麼鳳凰山,司馬山,一座連著一座的,你想去爬永遠也是爬不完,因為,一座山的周圍定會連著其他的山。不過,藍淩風的父親他們不上牛頭山上打獵,因為他們存有個習俗,牛頭山是村子裡的聖山,因為山頂全是岩石,靠近兩邊的岩石像牛角一樣直衝蒼天,酷似牛頭的樣子,所以喚作牛頭山。村子於是就叫做牛頭村,自村裡有人開始,就流傳著成文的規定,任何村民不能在牛頭上狩獵。其實,每個獵手都知道,牛頭山本身不是很高,再加上植被不是很茂密,所以,即便去狩獵,也隻有一些野兔,野雞之類的,根本不會有大件的獵物。所以,也從來不去破壞規矩去牛頭山狩獵,那裡是孩子們的天堂,由於牛頭山不是很高,路也好走,家家的孩子都喜歡往牛頭山跑,其中,藍淩風是最喜歡在牛頭山玩的孩子了。牛頭山的路上有幾塊石頭,藍淩風都清楚的很,眼下,他正飛快的從山上往下走,他的家就在牛頭山附近,從牛頭山到他家西麵的小東山,他的家就在東山的旁邊。牛頭村依山而建,藍淩風的家在村子的最後麵,也就是整個村裡的最高的地方了,不過後麵還有一家,那個家裡有兩個女兒,還有一個兒子,他們都不屑於去爬那個又矮又沒有東西的牛頭山。藍淩風在村裡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兄弟齊青,不過他比自己大十歲,早就應經過了和自己瘋玩的年齡了。他現在每天都會去跟著幫父親去打獵,藍淩風想也許過幾年自己也會過上那樣的日子。他不喜歡打獵,尤其是看到那些可愛的小動物的時候,他的心裡就百般的不忍心。所以這也是他成為武者的原因,可以不用去傷害那些小動物,可以遠離殺戮,不過也許人與人之間的殺戮也會越來越多。 一口氣跑到山下,藍淩風喘了幾口氣,今天的陽光非常的耀眼,藍淩風的額頭已經有了很多的汗珠,正在順著他的臉龐滑落下來。他下意識的伸手去他的口袋,那裡有至關重要的東西藥丸,可是,手伸進去,口袋裡竟然空****的,他又在口袋裡摸索了一圈,還是沒有。一絲的擔心浮上心頭,難道是剛才跑得太急的緣故嗎?跑得太急使藥丸從口袋裡滑落出來嗎?藍淩風急的團團和轉,這可是師傅親手交給自己的,該怎麼辦呢?上哪裡去找好呢?那麼一粒小藥丸,隻要是掉在山上,是任憑自己怎麼找也找不到的啊。山上那麼多的野草和石頭縫,誰知道那顆藥丸去哪裡了,如果是在草叢裡,怎麼才能夠找到呢?藍淩風急的快要哭起來,一個十三歲的少年,還不知道如何應對突發的問題。隻能是原地打轉,不敢再去找師傅說自己的藥丸找不到了。藍淩風擦了擦臉上的汗,他決定要重新回去看一看,他記得在山腰的時候,自己還把手插進衣兜裡,那時候藥丸還在的。他折返回去,如果不去找的的話,永遠都不會找到,現在去找也行還有希望,即使要不到,自己也已經努力了,可以無怨無悔,是老天讓自己和這粒藥丸無緣吧。藍淩風小心翼翼從路邊的荊柯上折下一根木條,這樣就可以沿途掃開那些遮擋著自己視線的草叢和花朵。藍淩風沿路返回去,這個時候,太陽更加的耀眼了,藍淩風低著頭,任憑自己的汗水從身上低落,無聲的落到了地上。“藥丸啊,藥丸,你一定要讓我找到啊。師傅啊師傅,你一定要保佑我啊。上天啊,看早我藍淩風是個好孩子的份上一定要保佑我找到啊。”藍淩風一直默念著。已經走了兩裡路了,離半山腰越來越近,藍淩風感覺自己好像沒有希望找到那個藥丸了。他失望的坐在狹窄的山路兩旁的一個大岩石上,汗水已經把他的衣衫打濕了,頭發也已經濕透了,一綹一綹的垂落著。豆大的汗滴不住的滾落下來,藍淩風失望極了,他托著腮,眼睛無奈的看著自己的鞋子,父母親已經好久沒有給自己做新鞋了,這雙鞋由於經常穿著爬山,邊上的粗布都已經開始脫落了。他瞅著自己破舊的鞋子,更加的難過了,突然,一隻灰色的小野兔從他的身邊跑過,他的眼神直直的的盯著小野兔蹦蹦跳跳的樣子。藍淩風想,如果自己是隻野兔該多好啊,就會沒有那麼的煩惱了。哪怕是被人捉住,生命也以後就要完結了,甚至是還沒有感覺到疼痛的時候就離開世界了。突然,藍淩風的眼睛一亮,小野兔穿過的岩石邊竟然有個紅色的東西,那不是自己的藥丸嗎?前幾次,師傅交給自己的藥丸都是綠色的,唯有這一次的藥丸是大紅的顏色。藍淩風跳著過去,快速的撿起丟失的藥丸,緊緊的握住,放到自己的胸前。再也不敢再鬆開。生怕自己一旦鬆開就會又跑到草叢裡麵去。藍淩風感激的望向那隻小野兔,這個牛頭山上,藍淩風每天都來,從來不傷及小動物,也許這隻野兔也已經無數次見過藍淩風了吧。它見到藍淩風並不是很害怕,也不逃跑,隻是趴在那裡,藍淩風走進,“小野兔,謝謝你,謝謝你指引著我找到我的藥丸,我一定會繼續保護你們的。”藍淩風竟然看到哦野兔點頭。藍淩風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剛才難道是自己的幻覺嗎?伸手鬆開藥丸,藥丸果真還在,藍淩風笑了笑。這或許就是因果機緣吧,自己從來不傷害小動物,終於得到了回報了,他心滿意足的向山下走去,不在那麼的跑著了,而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小藥丸有跑了出去。“淩風,你在乾嗎呢?”藍淩風的母親林婉兒正在院子裡喂雞,她從院子裡遠遠的看到西山上的藍淩風竟然在慢慢的從山上往下走,她感覺不對,以往兒子都是衝著下山的,今天是怎麼了。藍淩風一進門,他的母親就關切的問,迎上母親焦急的目光,他也被弄得不知所措,難道母親知道了自己的拜師的事情嗎?可是這一件事情自己誰也沒有告訴啊,連父親和齊青自己都沒有說,藍淩風沒有搭腔。林婉兒走進,看到藍淩風的衣服都濕透了,“風兒,你去乾什麼了?你看你的衣服,都濕成這個樣子,就像是從水裡撈出來的一樣。”林婉兒關切的看著自己的兒子。她的這個兒子可以說是她的寶貝蛋,這是含著嘴裡怕化了,放在手心怕凍著的那種。她總是擔心兒子每天在外邊瞎逛會生出是非來,所以格外的小心,生怕兒子在外邊會受欺負。好在,兒子現在是武徒的身份,也學習了武者的一些能耐,雖然不是很精通,但是在整個村裡,在整個村子都是獵戶的村子裡,還是出類拔萃的,民風淳樸,並沒有人會欺負到他。“娘,您不用擔心我的,我隻是在山上玩了一上午有些累了,光顧著去追兔子玩了,所以淌了一身的臭汗。”藍淩風看看自己快要淌出水的衣服,摸著頭笑了笑。“風兒,快去洗洗去吧,娘做了你最愛吃的青椒炒肉,洗完澡一會吃飯了。”林婉兒看到兒子並沒有什麼事情,又去忙了,農家裡有的是活乾不完。林婉兒並不是典型的農家婦女,她出生在一個書香門第裡,家裡的人都是文者,可是,在這個大陸上,文者的地位總是不如武者的高,很快,父親家庭敗落,母親也染重病,她身無分文,不知道該如何去做。適逢碰到了藍劍鋒,是他幫助林婉兒給她病重的母親抓藥,並讓她們住進了自己的家裡。藍劍峰的誠心和善良打動了林婉兒,林婉兒的母親看到藍劍峰善良並且一表人才,決定讓自己的女兒林婉兒嫁給藍劍峰。藍劍峰和林婉兒在接觸中也互生情愫,你情我願,於是很快就完婚,一起送走了林婉兒的母親。林婉兒雖然是書香門第的女兒,但是一點也沒有嬌氣,她已經把自己融進了這個叫做牛頭村的小莊子裡,乾農活伺候藍劍峰和兒子的起居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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