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府外。青玉聽完萬鐵的講述,頓時大怒起來:“豈有此理!無憑無據,竟然敢欺負我青玉真人的弟子,此事我跟他滄海峰沒完!”萬鐵小聲提醒道:“師尊,他們有證據……”“那封信不是被你燒了嗎?”青玉問。“沒錯……”“既然信都沒了,那就是沒有證據!”青玉理所當然道,“沒證據也敢如此囂張,這是沒將我青玉放在眼裡,此事必須要讓他們給一個說法!”說完,他想了一下,眼珠一轉,對蕭辰說道:“好徒兒,跟為師去一趟主峰,此事為師定然會替你做主!”不待蕭辰反應,他便一揮衣袖,身體騰空而起,帶著蕭辰一起向著主峰的方向飛去。很快,兩人便來到了主峰,青玉一馬當先,向著大殿內闖去,一邊走一邊喊道:“掌門師兄,沒天理了!我玄幽宗真是一點規矩都沒有了,執法堂隨隨便便就能給人扣下罪名!此事必須給我一個交代,要不然今天我在這裡不走了!”主峰的一些弟子聽到聲音,紛紛朝這邊望來,皆是一臉好奇的模樣。蕭辰跟在青玉身後,抬起一隻胳膊佯裝擦汗,悄悄擋住半張臉,以免被人給認了出來。他原以為師尊帶自己過來,是準備向掌門解釋清楚此事,把裡麵的誤會解開,卻沒想到竟是這番操作,差點就驚掉他的下巴。從執法堂的角度來看,這不是妥妥的惡人先告狀嗎?在青玉一陣大吵大鬨後,掌門雲溫文終於忍不住下去,從後麵走了出來。他掃了一眼兩人,目光落在青玉身上,不悅道:“又怎麼了?”青玉上前,當即便將執法堂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僅聽一麵之詞,就在要青玉峰上抓人的事情講了出來。其中經過他一番添油加醋,執法堂的人儼然成了藐視宗規、公報私仇、為所欲為的十惡不赦之人。雲溫文聽得直皺眉頭,以他對青玉性子的了解,自然不可能輕易相信他這番話,於是將目光望向蕭辰:“你來給本座說說,究竟是怎麼回事?”青玉立刻不滿道:“掌門師兄,你不相信我說的嗎?”雲溫文瞥了他一眼,沒有說話。“是!”蕭辰點了點頭,將事情的始末講了出來,並未像青玉那般誇張,而是照實直說。“那封信現在何在?”雲溫文聽完,臉上表情不變,問道。“被……不小心被燒了。”蕭辰回答道。雲溫文一愣,隨即擺了擺手,並不在意道:“這麼說,那封信上的內容都是真的?”“信應該是真的,但內容卻不實!”蕭辰回答道,“此事我並不知情,也不知道那封信為何出現在我的洞府之中。”雲溫文看著他,一雙眼睛顯得十分銳利:“你真的不知道它是如何出現的?” “掌門師兄,我的弟子絕不可能是那種人!此事肯定是滄海那個老家夥看我不順眼,故意給我找茬……”“我沒問你話!”青玉立刻閉上嘴。雲溫文看著蕭辰,正欲繼續問話,這時大殿外突然傳來一陣嘈雜聲,緊接著一隊人便走了進來。滄海真人在最前麵,後麵則是之前去青玉峰的幾名執法堂弟子,包括方煜成也在其中。看到來人後,青玉冷哼一聲,將頭扭向一邊。滄海真人看了他一眼,隨即收回目光,同樣是一臉不屑。“掌門師兄!”滄海真人行了一禮,他身後的弟子也紛紛跟著行禮。雲溫文點了點頭,問道:“你們也是為了有人私通妖族之事而來?”蕭辰注意到,對方說的是有人私通妖族,而沒有說是他私通妖族。“正是!”滄海真人回答道。當聽到弟子的彙報之後,他並沒有前往青玉峰,而是直接帶著他們來了主峰,果然不出他所料,青玉已經先他一步過來了。“啟稟掌門師兄,青玉峰弟子蕭辰,私通妖族一事,證據確鑿,鐵證如山,無須再議!按照宗規,當廢除修為,逐出玄幽宗!另外,青玉峰眾弟子,包庇罪人,對抗執法堂,也應重處!望掌門師兄明鑒!”滄海真人大聲說道。“你說證據確鑿,鐵證如山,那你倒是把證據拿出來給掌門師兄看看呀!”青玉當即說道。滄海真人抬頭看向他,臉色帶著一絲鐵青:“最關鍵的證據,已經被你的弟子給燒毀了!”青玉頓時就樂了:“那也就是說,你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滄海真人冷哼一聲,說道:“你們焚毀證據,反而更加證明確有其事!另外,除了被毀掉的物證之外,我這裡還有人證!”說著,他回頭看了一眼方煜成。方煜成立刻領會,從人群中走了出來:“啟稟掌門,此事是我親眼所見,蕭辰與那妖族,便是在天玄芥域的困龍絕壁處私會,恰巧被我撞見……”雲溫文看了他一眼,問道:“你既然那個時候就發現了,為何直到此時才說出來?”方煜成顯然早有腹稿,回答道:“當時他們發現我之後,佯裝戰鬥,蕭辰趁亂幫助對方逃走了,因此我並未懷疑,可直到前幾日,我突然發現他竟然會妖族之法《懸空破》,因此這才起了懷疑!這幾日我越想便越是覺得不對勁,最後終於想明白,這才決定揭穿此事!”雲溫文坐在椅子上,一隻手輕輕敲打著桌麵,似乎正在思考著什麼。方煜成站在他麵前,神情忐忑。大殿內的氣氛一時間有些沉寂。突然,雲溫文抬起頭望向蕭辰,問道:“你真的學會了《懸空破》?”蕭辰點了點頭。他曾當眾施展過《懸空破》,這事瞞不了。雲溫文繼續問道:“你從何時開始學的?”蕭辰沉默了一下,還是如實回答道:“之前在天玄芥域內開始的。”“不可能!”滄海真人突然大聲否決道,“此法並不適合我人族,即便強行修煉,進度也會異常緩慢,他說是從天玄芥域的試煉時開始修煉的,到現在最多也就半個月的時間,怎麼可能將其修煉到如此程度?”
第54章 證據(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