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重案組複盤時,秦知微也在,見大家一無所獲,她語出驚人,“或許不是你們沒找到,而是根本就沒這個朋友。”

眾人齊刷刷看向她。

盧哲浩蹙眉,“你的意思是前後有兩個小偷,隻是兩人互不相識?”

秦知微搖頭,“那人是不是職業小偷,我暫時還不清楚,但是對方應該不是撬門進來的。”

秦知微這幾天有空就會到案發現場,讓法證又做了兩次采集,分彆對門鎖和保險箱的鎖進行微量采集。

門鎖確實有過撬過的痕跡,但是隻有一次,就是範紹輝撬過的那次。法證給死者家的鑰匙做過微量采集。發現還有一把鑰匙開過門。這鑰匙沾有魚油。

而保險箱是用家裡的鑰匙打開的,並沒有撬開的痕跡。

要知道小偷使用的工具一般不會破壞門鎖,如果還有一個小偷潛入華家,必定也得撬鎖。

“也就是說凶手與死者一家認識?”盧哲浩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認識的人可比陌生人容易查。

“應該是。能拿到死者家的門鎖,一定是親近之人。”秦知微再次給出側寫,“凶手的年齡應該在25-45之間,身體強壯。家裡有一位關係親近的女性長輩。”攤了攤手,“你們繼續調查吧。”

盧哲浩頷首,很快就找到方阿婆。

對方還真不知道,因為就連她都沒有侄子家的鑰匙,“他怎麼可能會給外人?”

方阿婆這邊問不到線索,孤寒羅突然問,“有沒有可能是鑰匙丟了?然後被人複刻。我看這個物業有那麼多保潔和保安。或許他們撿到過鑰匙。”

有沒有丟過鑰匙,他們暫時無從得知。

不過他還是讓管理員把保安的資料全部拿過來。

保潔暫時不需要,因為這邊的保潔多數是年紀大的老人家。與秦知微提供的側寫內容不相符。

整棟大廈總共有十三位保安,年齡都是25至45這個區間,身體強壯也符合,隻有最後一條,有三個保安要麼年幼喪母,要麼父母離婚,跟了爸爸。

盧哲浩分彆給十個保安錄口供,看看有沒有不在場證明。

十個保安當中有六個在12號值班,剩下的四個休息,沒有不在場證明,當時在家睡覺。

而六人按照時間表值勤巡邏。他們巡邏的重點是大門、地下室、後門和物業管理處。

隻有兩名保安坐電梯挨個樓層巡邏,死者家發現小偷時,他們一個在A座,一個在頂樓處理漏水問題。

“這六個保案,除了在頂樓處理漏水問題的保安有人證。其他五個很難驗證他們的不在場證明。”盧哲浩遲疑。

張頌恩提議讓Madam幫忙甄選,“她肯定可以幫我們再篩人。”

秦知微很快拿到這十位保安的照片,“你們沒查到與死者家比較親近的人嗎?”

“方阿婆說她都沒有死者家的鑰匙,我們推測鑰匙很有可能不是死者給的,而是他偷的

或是死者家丟失,他拿去複刻。”盧哲浩推斷。

秦知微仔細想想也對,“我看了案發現場,東西確實淩亂,貴重物品也丟了許多。但是有幾處櫃子和抽屜卻是沒打開過。比如客廳茶幾下麵的抽屜,衛生間鏡子後麵的櫃子。還有書房的櫃子。一般人很喜歡將貴重物品放在書房。凶手沒去這個地方檢查太奇怪了。”

她拿出臥室的照片,“這張床一側有抽屜。裡麵可以藏東西,雖然沒有死者的指紋,但是法證檢測出魚油成份。很有可能凶手打開過這個抽屜。如此隱秘的地方,不是親近的人不可能知道。”

眾人看向照片,這床上麵鋪了床罩,下麵綴了三層白色蕾絲花邊,真的隱秘,如果不刻意掀開,還真發現不了。

“也就是說凶手很熟悉死者家的情況。知道他們把貴重物品放在什麼地方。”盧哲浩很快想出對策,“我們要詢問死者鄰居,看看她知不知道哪些保安曾經出入過死者的家。”

於是重案組再次找鄰居太太錄口供。

鄰居太太想了好半天,倒是想起一件事,“去年他們家把房子翻修與物業鬨過不愉快。當時華太太罵得很凶,還罵保安是看門狗。物業為了防止他們家把承重牆砸掉,安排保安到他家監督,至於是哪幾個保安,我就不知道了。”

好在管理員知道,有四名保安到過死者家。跟之前的十位交叉,還剩下三位保安。

盧哲浩看著兩位保安的資料。兩人身高差不多,根據屍體的角度和力度,三人都有犯案的可能。

一個名叫湯永安,二十八歲,父母健在,有一個妻子,孩子四歲。

一個叫柴晟睿,三十二歲,父親得了老年癡呆,母親照顧,一直住的是村屋,買不起房,還沒有娶妻。

一個叫宋華池,二十二歲,父親早死,母親身體不好,未婚,一直租房子。

這三人誰才是凶手呢?

盧哲浩找到法醫,對方很快告訴他一條線索,“魚油一般是高血脂、視力衰退、記憶力減退的中老年人群服用這類藥物。”

也就是說凶手很有可能是柴晟睿。

於是盧哲浩帶領組員到柴晟睿經常去的醫院。

查找他購買魚油的記錄。柴晟睿確實在一年前購買過魚油。不過法醫指出,這個牌子的魚油含量跟案發現場檢測到的魚油含量有明顯差彆。

不同牌子的魚油配方不一樣,有的魚油成份多一些,有的會添加彆的成分,法證在案發現場檢測的魚油成份不高,裡麵沒有DHA這種成份。而許多魚油因為要治療心血管疾病,會添加DHA。

張頌恩跑去把張永安和和宋華池經常光顧的醫院查了一家人的購買記錄。這兩家人沒買過魚油。

擦鞋高卻道,“各大藥房也賣魚油。我們隻從醫院調查,可能不準。”

而藥房賣藥,隻有特殊藥品才會登記,像魚油這種保健品,並不會要求客人登記。也就是說他們從魚油角度查凶手行不通。

他們隻能換條思路調查。

張頌恩想起被凶手帶走的貴重物品,“我們能不能根據丟失的金飾、名表和名牌包包入手?”

盧哲浩搖頭,“這些貴重物品不夠特殊,那個名表和名牌包包甚至不是限量款,不好查。”

孤寒羅也同意浩哥這個想法,“而且凶手未必會在這時將東西轉手。”

擦鞋高想了想,“我們可以查查凶手殺完人之後怎麼藏匿手套和血衣?”

如果凶手是保安,他肯定穿的是保安製服,深藍色的外套,血跡根本無法掩藏,再說血有股腥味,保安輪查完回到物業辦公室,其他人應該會看到。

也就是說凶手在保安製服外麵又套了一件衣服。在殺完人之後用袋子將衣服裝起來,再放進自己的儲物櫃。下班之後就將衣服帶走了。

沒有保潔撿到衣服,衣服很有可能沒有銷毀,說不定還在家。但是他們不可能直接上門搜查。

“現有證據可以開搜查令嗎?”孤寒羅問盧哲浩。

盧哲浩不太確定,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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